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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2045人为了进一步提高吉林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选拔培育质量、强化培育过程,通过选拔和资助一批优秀在校学生作为 “金种子”人选,通过继续在本院深造或到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研团队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培养一批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的青年教师,助力法学学科“双一流”建设发展,根据《吉林大学关于试行“金种子”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范围
本科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各级优秀在校生。二、选拔方式
(一)推荐程序启动
本人自荐与教师(辅导员、导师或学科)推荐。(二)选拔标准
1.本科生
(1)学习成绩在年级排名前1/3的学生,大四年级学生需获得保研资格;(2)积极参加“辩论赛”“模拟法庭竞赛”“外语竞赛”等学术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可破格入选;(3)参与或协助任课教师完成学术报告、调研、课题等相关工作的学生,持相关材料证明和负责教师推荐信,可破格入选。2.研究生
(1)研究生原则上应当由导师组或学科进行推荐,并由学生导师或所在学科召集人提出附带详细理由的推荐建议。同时,申请人应提交详细的学术发展规划(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前期成果作为参考,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论文、参与项目、参与编著、共同获奖)。(2)硕士研究生以学术潜力为主要标准,以研究成果为参考;博士研究生在推荐时必须已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各学科领域内有影响力奖项(博士研究生现阶段若无研究成果,需由导师与学科召集人共同推荐;若导师与学科召集人为同一人的,需由导师与其他相近学科召集人,或导师与学科内三位教师以上共同推荐)。(3)导师组或学科推荐人选数量超过名额限制的,应由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牵头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择优推荐。(三)选拔数量
“金种子”计划每年9月启动,同期选拔人数本科生不超过8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8人、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人,宁缺毋滥。若本科生入选“金种子”计划后继续在本校攻读硕士研究生,不占用当年“金种子”计划硕士研究生选拔指标;若硕士研究生入选“金种子”计划后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占用当年“金种子”计划博士研究生选拔指标。(三)选拔组织
“金种子”计划由法学院聘任委员会组织实施。主任委员:何志鹏副主任委员:周春国委员:何志鹏 周春国 王 充 刘晓林 杜宴林 曹险峰温双阁 张俊峰 林媛媛 吕 欣 陈殿友 于 冰本科生选拔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硕士、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候选人汇总。涉及科研成果认定及科研、教学能力评价事宜,可由聘任委员会委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或校外专家做出。三、考察与考核
(一)考察
学生经选拔程序后入选“金种子”计划考察期,考察期为一年。考察期满后,由聘任委员会委托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或学科召集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别做出“正式入选”“延长考察期”或者“退出计划”的结论并予以执行。(二)考核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资助期内,分别进行相应考核。本科生至三年级期末、研究生至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达到如下条件:1.本科生
(1)本科三年的学习成绩达到全年级前1/3,大四学生获得保研资格;(2)英语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英语六级450分、雅思6.5分、托福90分(3)本科期间撰写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需由学院组织专家作实质评价),或者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国际(全国)模拟法庭竞赛”(参赛队员);作为负责人或第一参与人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竞赛、“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等学术赛事并获奖;参与完成部级以上课题(负责人或前三名参与人);假期参加海外高校学术交流课程,并被评为“优秀学员”。2.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每年应完成不少于一万五千字的研究成果,博士研究生每年应完成不少于三万字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可以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等形式,不以发表为要求,但必须通过导师和评审专家的成果认定。实际的论文发表、全国性学术奖励等情况可作为科研能力的评价依据(硕士研究生考察期满需提供导师及院内其他两位教师的详细推荐意见)。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应当高于同期申请答辩的毕业生平均标准。(2)若本科生入选“金种子”计划后继续在本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在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需达到硕士研究生评价条件;若硕士研究生入选“金种子”计划后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在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需达到博士研究生评价条件,即科研成果应当高于同期申请答辩的毕业生平均标准。四、支持方式
1.“金种子”计划入选者与法学院签订培养协议,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在考察期内按照“助教”标准发放津贴4960元/年,博士研究生按照“讲师”标准发放津贴7120元/年,如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全年津贴发放。2.本科生“金种子”计划入选者可以选择科研指导教师并参与导师团队研究。3.“金种子”计划入选者优先推荐校内外攻读学位或进修、访学;博士阶段“金种子”入选者获得学位后可优先推荐申请吉林大学“鼎新学者”。4.“金种子”计划入选者以“吉林大学法学院”署名成果与法学院教师同等奖励。5.“金种子”计划入选者由法学院支持每年2次参加国内学术活动的全额经费(国际学术活动相关经费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6.“金种子”计划入选者获得博士学位时应申请当年法学院公开招聘岗位,由法学院单独考核,履行学校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本办法经法学院2021年6月22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法学院聘任委员会负责解释。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10月5日李立众教授的《刑法一本通》第十六版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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