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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小区着火事件追踪:消防向物业开出6.1万元罚单

2017-07-12 消防 物业管理圈

     台海网7月11日讯   6月5日,龙岩龙西小区1期5号楼17楼一住户家中起火,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小区业主担忧不已:由于小区的消防通道狭窄,导致当天消防车无法开进小区,且“楼道消防栓居然没水”。(导报6月6日13版报道)

  导报记者昨日从龙岩消防部门获悉,目前,事故原因已调查出炉。日前,新罗区消防大队已开出6.1万元罚单。

据悉,龙西小区是由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管理的。龙岩相关部门对由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管理的龙西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5#楼17层室内消火栓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无法动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联动启动,且该小区的消防车通道被堵塞。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妨碍消防车通行,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设施属于公共安全设备,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在各种险情中都能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市民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执法人员介绍,在6月5日龙西小区5号楼的火灾中,除了消火栓无水情况外,还存在堵塞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对灭火救援影响大。考虑到在火灾发生前,该物业公司多次发函至龙西小区业主委员会,告知了小区内的消防设施情况,申请公共维修基金,属于主动作为。综上,消防部门依法给予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处6.1万元罚款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设施属于公共安全设备,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在各种险情中都能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市民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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