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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烤完 台风到|大风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继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
昨日凌晨6时左右登陆福建后,
第10号台风"海棠"
预计将在今天凌晨再次登陆福建。
这两股台风将在今天早晨合体北上。
"纳沙"+"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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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要加强巡视
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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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9日晚,陈先生的轿车停放在物业的停车场,当晚刮风下雨,物业公司的铁围栏被风刮倒,将陈先生的车辆砸坏,陈先生当即报警后,出警调取了视频资料,并给陈先生出具了证明材料。
陈先生修车花费12893元,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保险赔款10247.84元。陈先生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及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对其物品未尽到管理责任,对小区业主的财产未尽到保管义务,应对其的损失承担责任。后经多次协商不成,故陈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修理费、车辆损失费及误工费共计20000元。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具有管理、维护的义务,强风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范围,因此,在强风来临的时候,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巡视,查验是否有地方需要维护。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在强风来临之时,并没有尽到相应的巡视义务,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围栏被风吹断,因此,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原则为“填补原则”,即受损多少,就补偿多少,在本案中,保险公司已经对陈先生进行了赔偿,物业公司仅需对不足部分进行补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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