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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全攻略(流程、资料、款项、验房...)
一、 办理住宅交付需要携带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如购车位,请同时携带车位合同);
2、已缴款项的票据原件(购房发票所有联、车位发票所有联等);
3、买受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预售合同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明);
4、户口本、结婚证(除未婚或离异外);
5、按揭合同原件(贷款用户),按揭贷款结清证明原件(贷款已还清用户);
6、如果业主为未成年人,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
7、为法人身份的买受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公章、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私章、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8、如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还应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已婚人士,请夫妻双方共同委托)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如尚未在物业处登记信息的,为开通门禁卡需携带至少三位家属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10、如您已购买车位,需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方便帮你登记开卡;
11、境外人员(含台港澳)还需提供《外国(台港澳)人员购房审查意见书》和经公证处公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二、办理住宅交付需结清的款项
房款补差、契税缴交以及物业服务费均请现场刷卡(不接受现金;如业主使用信用卡需自行承担手续费,手续费部分需使用储蓄卡刷取);产证代办费可以现金或刷卡的形式缴纳。
1、 您需向开发商结清的款项(房款按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点击查看大图)
2、您需向物业服务中心预缴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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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受人向产证代办公司缴纳办理产证的费用
(一次性付清和提前还款的买受人可选择自行办理产证,提前还款的买受人请携带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
(点击查看大图)
备注:
1、房屋款项未付清的客户须在款项支付完毕之后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2、需我司退款的客户,请务必携带某某银行卡复印件,必须与购房合同名字一致;
3、该交付须知所示内容均以现行法规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如遇政策变化引起的费用调整,以调整后的费用为准。
三、交付手续的办理和步骤
(点击查看大图)
感谢您对《房屋交付须知》的认真阅读,物业管理圈将竭力为您提供方便、完善的交付服务。期待在您入住小区后,和物业共同努力,持续为您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注:各城市、各楼盘的情况可能略有不同。(来源:宁波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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