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
楼道是日常行走及紧急逃生的生命通道,但目前部分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进行充电,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
《通告》中第三条规定: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物业管理圈温馨提醒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楼道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易引发火灾物品;
2.楼道内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个人物品影响人员出行及安全疏散;
3.保持楼道整洁,禁止占用楼道堆放家私、家具、大型玩具等个人物品;请堆放物品的业主自行清理,一旦丢失自行负责;
4.禁止损坏、占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影响、阻碍消防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对任意弃置垃圾、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美好的小区环境需要你我共同来维护,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统稿:晓 乐
编排:阚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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