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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
物业管理圈温馨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楼道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易引发火灾物品;
2、楼道内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个人物品影响人员出行及安全疏散;
3、禁止损坏、占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影响、阻碍消防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4、保持楼道整洁,禁止占用楼道堆放家私、家具、大型玩具等个人物品;请堆放物品的业主自行清理,一旦丢失自行负责。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对任意弃置垃圾、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美好的小区环境需要你我共同来维护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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