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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房间号):
联系电话:
丙方: (装修施工单位或装修负责人)
地址:(公司或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保障物业使用安全,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单位业主、装修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所有的位于(房号:) 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具体装修方案见附件,即经过审核批准的装修设计方案。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期限及施工时间
本次装饰装修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管理规约》约定,甲方有权就业主进行建筑物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相应管理。
2、乙方提交《装饰装修申请表》,甲方通知乙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资料,并告知乙方、丙方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中所禁止的行为及须注意事项,乙方、丙方应当遵守以上规定。同时,甲方有权在装饰装修现场进行巡查,就实际情况提出的合理建议,乙方、丙方应听取。
3、甲方收到乙方装修设计方案后,物业装修管理员先行审核申请是否属实,设计方案是否合理,随后发起审批流程。装修审批实行:前台收集装修报装资料→装修管理员→工程部经理→物管部经理→项目经理,四级流程。
4、甲方审批结束后,通知乙方、丙方前来办理装修手续。甲方审验资料,与乙方、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办理《进场装修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甲方在装修户门口张贴《装修许可告知书》。
5、甲方装修管理员按户建立装修管理档案,档案按户装订成册,随时备查。档案包括两部分:
6、物管部每月7号前,向业委会提交《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小结》,汇报上月小区装饰装修以及实施检查管理的工作情况,包括:装修数量、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实施的整改措施等。
7、甲方管理人员依法及根据小区《管理规约》,对装修户进出小区的车辆、物料、工具、人员进行检查和管理;并入户对物业内部装修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8、如乙方、丙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出现本协议或《管理规约》中所约定的禁止行为和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禁止施工人员、施工工具、装修材料、家具物品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同时,甲方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违规行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装饰装修过程中,如乙方需要,甲方可予以必要协助。
10、装修完毕,乙方和丙方自行验收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即:甲方现场装修管理人员初次验收→甲方内部管理人员二次验收→小区业委会代表与甲方代表联合验收,每次验收要填写《小区装饰装修验收表》,验收现场拍照图片附加在《小区装饰装修验收表》后,相关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回乙方、丙方《出入证》和《装修通知单》等相关资料,甲方整理完善装修档案,连同申请返还装修保证金的审批单,提交业委会,由业委会审查档案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后做出是否同意退还保证金的意见后,甲方方可返还保证金。甲方需在确认乙方完全符合退回保证金条件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11、甲方对乙、丙方施工中的装修、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利,在发现乙、丙方施工有违规装修和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修现象时,有权责令乙、丙方改正(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直至停工,情况严重的,下达《装修整改告知书》。在整改完毕前不予退还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乙丙双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12、乙方与丙方以及丙方施工人员因装饰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或因装饰装修不听劝告而引起的火险、安全事故等,所引发的安全保险、劳动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如有发生,甲方可提供相关证据或居间调解,但不承担该纠纷或意外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通知甲方,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业装修备案,提交申请人身份资料和《不动产证》复印件,申请人非不动产业主本人的要提供《委托书》,并填写《装修申请表》,告知装饰装修时间、施工单位及人员、装修范围等必要信息。
2、装饰装修工程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对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噪音、垃圾处理、施工人员着装、施工时间等) 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及时要求丙方整改。
3、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及甲方经授权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维护小区良好环境及形象。
4、乙方应根据装饰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环境等,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5、乙方应严格约束自身及丙方装饰装修行为(包括其言语、举止等),如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乙方、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予以修复,否则甲方可在装饰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关修复费用。
6、与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7、装修现场禁用明火,动用明火须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8、装修现场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每50平方米须配置2只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压力值正常且处于有效期内),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
9、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10、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
11、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场地,不得将装修材料堆放在公共区域。
12、在装修活动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装修项目或延长施工日期的,应及时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退场前的验收申报手续。
13、乙方应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在对洋房进行装修时,乙方应对其所在楼层电梯前室、电梯至入户门的通道承担成品保护责任;在对别墅进行装修时,乙方应对其单元门前路面、沟渠等部位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14、空调主机须安装在指定的预留位置上,冷凝水管接入预留的排水管。
五、丙方权利及义务【在无丙方的情形下,其权利义务相应地由乙方承担。】
1、丙方应具有承接本协议所指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资质,乙方负责对丙方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同时丙方应将相关证件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
2、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装饰装修义务,高效及时完成工程。
3、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约定,遵守注意事项,不得出现本协议所列禁止行为。
4、丙方应本着文明施工的原则,按甲方规定规范施工人员着装、行为、言语等,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出入制度,同时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5、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部位、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与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7、丙方负责人负有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的义务,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六、装饰装修禁止行为
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约,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有关规定及建筑功能要求,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并严格按照业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2、装修户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本条第1款所列第(1)项、第(2)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3、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4、上述行为经批准后,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施工单位承担。
5、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6、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运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装修现场禁止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电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员均需有电工、电焊工等操作证,不得无证操作。
8、装修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9、乙方和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七、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装修时间:
2、装修垃圾应袋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堆放和清运。
3、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共设施,否则甲方可要求丙方更换、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4、不利用楼道、路面等公共部位拌沙浆、锯木板或进行切焊作业等。
5、丙方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6、施工过程中,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会甲方。
7、不能损坏、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
八、相关费用
1、装修前,乙方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千元整)。其中,别墅区缴纳5000元,高层区缴纳3000元。
2、乙方应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交纳出入证工本费及按金。进场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按 ¥ 15 元/证的标准交纳,按金按 ¥ / 元/证的标准交纳。进场施工人员按照甲方规定凭出入证进出小区,出入证按金在房屋装饰装修结束后退还给乙方,但出入证遗失或损坏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3、装修垃圾清运费。
由碧桂园物业为高层区业主提供装修垃圾集中清运的有偿服务,按装修房屋建筑面积收取:12 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如有拆墙的,按20元/㎡收取垃圾清运费。
别墅区因户型大小和装修垃圾的量差别较大,由业主自行清运。
九、装修退场
1、在物业装饰装修结束后,经甲、乙、丙三方共同检查、确认,如乙方、丙方未违反本协议约定,亦无《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中所约定的禁止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甲方应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如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不予整改的,甲方可在装饰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约定的装修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整改费用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
如乙方、丙方存在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法违建行为的,甲方可不予退还装修保证金,用于整改或支付为维护小区公序良俗所承担的法律及行政方面的费用。
2、甲乙丙三方确认,甲方退回装饰装修保证金的行为并不代表乙方、丙方装饰装修行为合法,乙方、丙方的装饰装修合法与否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认定、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
十、违约责任
1、乙、丙方违章堆放、抛弃垃圾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甲方将代为清理,费用由乙、丙方承担,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
2、甲方将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进行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及他人物品的毁损、灭失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丙方违反消防相关规定,违规装修、施工或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作业上岗证而引起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附则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以及甲方经授权所公开发布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丙双方应遵守。
3、如因本协议引发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意一方有权向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以下文件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物业公司 代表人(签章): 日期:
乙方: (房号) 业主(签章): 日期:
丙方: (施工方) 代表人(签章): 日期:
来源:光耀城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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