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wyglq19921639326
手机:19921639326(刘老师)
天气越来越凉,供暖日越来越近,有的供热公司已经开始注水试压。
但是,近几年市区新小区由于入住率达不到要求,大都延迟了供暖。供热开通必须达到一定比例的入住率吗?国内不同地方对入住率达到多少才予开通供热,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我国对于小区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供暖没有统一规定,具体要根据当地政府或者供热公司来决定。
《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一定数量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目前,有的市规定入住率60%以上达标供热,有的规定70%以上;有的市未作规定,供热企业自行确定入住标准,要求60%-70%可达标供热;有的对于入住率低的视情况协商供热,但不承诺供热室温达到标准;部分新建小区由开发商和供热企业协商补偿热费差价;入住率30%以下的一般不供热。
各地对不同入住率的能耗情况进行测算,结合实际确定入住率标准;有条件的,可不设入住率限制或尽可能降低入住率要求,供用热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在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的情况下,满足住户急迫的用热需求,最大限度向用户供热。
鉴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情况比较复杂,目前省里统一作出规定的条件还不成熟,条例没有规定统一的供热入住率标准,授权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烟台市牟平区:用热率达到70%
不加收费用,并保证供热温度
来源:聊城供热服务
往期精彩回顾
微信号:wyglq19921639326
手机:19921639326(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