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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摆鞋柜、堆杂物,侵占公共空间,违法!


近日,
南宁市北湖路一小区的
业主章女士向南国早报记者反映,
她所在的小区,
不少业主在自家门口的走廊上摆放鞋柜,
她也想效仿,
但不知是否合法?

记者了解到,
专享区域以外的部分,
属于该小区的公共区域,
业主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是违法的,
且易引起邻里纠纷,
并造成安全隐患。

家门口放鞋柜成常态

章女士说,她看到有一户居民在家门口两侧各安装了一个高约1.3米、厚约0.16米的4层白色鞋柜,其中一个鞋柜下方还做了鞋凳,凳下放置了6双鞋子。



同层的另一户业主也在门口处安装了相似款的鞋柜。她觉得不错,想要效仿,并计划做两个储物柜,用于存放鞋子、伞、雨衣等物品,“别人家的鞋柜装了这么久了,没有人说,那我也装两个柜子,方便储物”。


物业公司劝阻 但收效不大

南宁市一物业公司的主管黄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曾逐户上门要求业主将门外的鞋柜、自行车搬回家中,业主们当时都配合,但一两个月后,业主又搬到门外。


业主赵先生说,楼道是公共区域,如果大家都来占用(堆放杂物),发生火灾时可能影响人员逃生。“而且,有的邻居放置在鞋架上的鞋子味道很重,影响环境。”



楼道乱堆放 危害知多少?

01 不安全


楼道属于日常出行通道,当发生火灾等危险时,楼道堵塞会严重影响他人逃生,在楼道间堆放鞋柜、杂物,极易导致他人绊倒、摔伤、衣服刮破等事故。


占用消防通道的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等易燃物,存放久了,遇火极易燃烧,从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另外,杂物堆放易阻隔消防栓等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救火工作的开展,后果不堪设想。



02 不健康


杂物堆积容易滋生蚊虫,一方面对居住的环境卫生带来危害,一些杂物孳生蚊虫,藏污纳垢,形成卫生死角;另一方面还会成为沙尘藏匿死角,严重影响楼道间空气质量,给业主的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03 不美观


原本干净整洁的楼道堆满了杂物,不仅影响了颜值,还容易给人留下小区内脏、乱、差的坏印象,影响小区品质。



04 不文明


◆ 影响日常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当保洁人员清理楼道时,堆放的杂物会对他们的清理工作造成阻碍;对于维修人员来说,楼道杂物堆积极易堵塞装有电表、水表、网络线等设施设备的管道井,严重影响维修人员的维护与管理。


◆ 杂物占据楼道,严重影响急症病人抢救。在接诊危重病人时,因为楼道杂物堆积,会严重影响担架的正常使用,威胁患者的生命。



业主侵占公共区域属违法

在家门口摆放鞋柜,在公共走廊放置婴儿车、堆放各种杂物……在住宅小区里,这些现象很常见。


这样做的人认为,把鞋柜放在自家门口,不影响邻居进出就行,而且这是公摊部分,也是自己花钱购买的,自己有权使用。


反对的人认为,公共走廊、楼道是公共空间,属于业主共有,个人无权私自占用,放置鞋柜、堆放杂物等既影响整洁美观,又影响保洁人员日常清扫,甚至还会造成消防和安全隐患。


物业在此提醒,在公共走廊摆放鞋柜等行为可能触及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物业提醒

公共走廊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均应在合理限度内恰当使用,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平等使用权


业主如果有擅自将鞋柜放置于公共走廊处等行为,没有征得其他业主同意,那就会构成侵占公共部位的违法事实。


如果业主发现楼道被堵,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会上门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公司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其次,作为直接受侵害的业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如果有业主要解决公摊面积被占用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排除妨碍


文明需要我们从点滴做起整洁、优美、安全的家园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希望各位业户积极配合并行动起来向楼道乱堆放说“不!”
来源:南国早报、物业管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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