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文:物业公司有权制止、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
公安部发布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措施更严厉
授权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和组织
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有权制止、组织清理和报告
《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在公安部下发的《通告》中,
除了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做出规定外,
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及违法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
做出了相关规定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
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
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
或者通过有效途径,
向公安机关举报。
背景新闻
把电动车带回家竟如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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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早上,西安浐河西路绿地与湖小区25楼住户因电动车电瓶室内充电发生火灾,现场黑烟冲天,一男性业主25楼翻窗逃生不幸坠亡!2021年8月21日,邹某在楼道内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当日23时许,该电动自行车因充电发生故障引起火灾,致使同栋居民成某某、张某某、吴某某烧伤后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依法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22年2月8日凌晨一两点,上海一居民区突发火灾!经初步认定,室内起火的原因是电动车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后点燃了屋内的棉被等杂物,导致屋内3人死亡!
2023年4月7日,北京市丰台区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事故不仅造成该居民家中一名老人身亡,还导致楼上试图逃生的邻居一死一伤。经调查,火灾事故系老人家属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拿回家充电,发生爆炸起火所致。
2023年7月13日,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一小区二楼室内电瓶车充电起火,一孩子跨坐在窗户上大哭,危急时刻,一位邻居冒着危险爬楼救助,现场视频令人揪心!
物业在此提醒
小区各位电动车主
千万不要在楼梯间、过道
违规停放电动车,
更不要随便充电!
不要因为图一时方便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万一出事
后悔都来不及!
建议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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