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25楼吴某被刑拘!物业紧急通知:2楼以上注意啦
目前
25楼抛物者吴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迎接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男子高空丢酒瓶 砸伤8岁男童被刑拘
接警后,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事发地:池店镇西宅小区4号楼后的消防通道。
小区公共视频显示,就在男童低头准备骑车时,突然一个酒瓶从天而降,男孩觉得脑袋一疼,随后倒地,旁边的男生见状立马扶起小男孩。就是男孩低头的动作,让脑部与酒瓶擦身而过,如果酒瓶正中头部,后果不堪设想。
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民警 苏志聪:
公共视频,我们可以很确切地看到酒瓶是从哪个角落掉下来的,我们根据小区的这些人员走访还有当天所在的地方,我们通过视频排查,当天所有在家的人进行一个合理的推算。
经过缜密排查,民警最终锁定住在25楼的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迎接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高空抛物是犯罪!多地宣判!
男子29楼高空抛梨,判刑4个月!
3月7日中午时分,家住城东街道某小区的魏先生带着女儿在小区里散步,突然一个速度极快的黑影从天而降,砸在了离他们不远的地面上。魏先生又气又后怕,赶紧打电话报警。3月10日,民警传唤嫌疑人刘某某(男,洛江人,27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刘某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原来,他当天到自家房子打扫卫生,准备租出去。休息期间他在阳台吃梨,咬了一口觉得不好吃,就顺手将梨从窗台扔了下去,险些砸中其他业主。
经审理,丰泽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某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从32楼扔下花盆,判刑6个月!
4月10日上午,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孙某某系镜湖区东方龙城采薇苑小区的住户,其在居住的楼栋顶层(最高层32楼)平台上拉了绳子用于晾晒衣物。
2021年10月6日13时许,被告人孙某某至其居住的顶楼平台收取衣物时,发现自己种植了蔬菜的泡沫箱子上被人放了花盆和塑料篮子等杂物,一气之下先后将篮子和含有泥土的花盆从顶层平台扔下。篮子掉落在单元门二层伸出的平台上,花盆坠落至单元门口行人道路上,路过的女童险被砸中。
孙某某为发泄怒气,不计后果,无视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从其居住的楼栋顶层向单元门口行人道路上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从五楼抛下玻璃坛子和铁榔头,判刑7个月!
廖某某今年36岁,家住温州市瓯海区。2022年5月29日19时许,廖某某与其丈夫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廖某某为发泄不满,竟将家中的铁榔头、腌咸菜用的玻璃坛子从五楼窗户抛了出去。瓯海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虽然案发后廖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熊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但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1月25日上午,经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瓯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廖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高空抛物无小事!危害极大!是犯罪!
央视《第一时间》栏目
做过一个实验
那些能“杀人”的物品
看起来也许非常“微不足道”
从10米高坠落的物体
速度在10米每秒以上
速度比百米赛跑冠军还要快
而这不过相当于三层楼的高度
一颗四厘米的铁钉
从18楼高空抛下
能插入颅骨
一个易拉罐
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
从25楼抛下,可致人当场死亡
一枚西红柿从5楼扔下
可击碎0.5厘米厚的玻璃
一颗麻将、一个鸡蛋
一块西瓜皮
从不同高度坠落
可致人不同程度的伤亡
温馨提示:预防高空抛物请注意这些
业主之间要相互监督,如果发现有人高空抛物随时进行举报,全力做好提醒工作。
要加强业主安全教育工作,告知业主如从高处抛下物品对他人造成伤亡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业主需要特别注意门窗等用品,定期进行检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更换。
不要在阳台外沿的地方摆放花盆或者拖把等各种悬挂物。
家长需要做好儿童教育工作,平时在生活中需要言传身教,千万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在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等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物品不慎坠落伤人。
生活在高楼中的居民,要自觉遵守公共准则,定期检查阳台、室外物品的安全性,以防发生意外。
高空抛物无小事请所有人引以为戒!
来源:新闻广角、物业管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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