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小区物业称“房屋漏水问题不是物业服务内容,请找开发商和相关业主”。
楼上的住户说:“是房子质量问题,不关我事,你要去找开发商”。
开发商称“房屋已竣工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业主已收房屋并装修入住,漏水并非房屋质量问题”。
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房屋漏水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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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房屋漏水怎么办?
1、首先要保护现场,然后通知物业报告情况并协同物业及时告知漏水住户,采取关闭阀门和疏通管道等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失扩大;
2、在物业的见证下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3、确定漏水原因,查明漏水是楼上住户的管道问题还是公共管道问题所致;
4、与物业、住户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经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5、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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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谁主张赔偿损失?
1、找楼上业主
如果能够确定是因为楼上业主的过错,导致漏水事件的发生并造成损失的,楼上业主应承担侵权责任。
2、找物业
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是否归物业,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
其次物业是否存在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存在物业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形。如果出现此类情况,物业需要承担责任。
3、找开发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修期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发布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住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者装修不当等造成的损失,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划分,住户可以要求对应的责任方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当然,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在发生房屋漏水造成损失的侵权纠纷时,各方当事人应当相互理解、积极配合,及时采取解决措施解决问题,真正做到睦邻友好、邻里和睦。
法官释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房屋漏水导致财产损害,此类案件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导致财产受损。侵权案件的两个关键点:
1、侵权行为过错责任划分;
2、遭受损失的举证。
侵权行为的过错责任划分,需要查明漏水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而确定该原因是谁的过错行为所引起的,是楼上住户水管破裂还是自己的行为或室内水管问题?是物业没有及时检修公共管道导致漏水还是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确定了漏水原因后,就要对损失进行举证。因漏水导致的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于损失的具体数额应当由请求方予以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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