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华城小区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维护小区环境秩序,规范小区车辆出入行为,保障小区安全、业主安全和权益,现制定《华城小区车辆出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小区停车场为小区内部停车场,不对外开放。
2、小区仅限已登记固定停车位(含产权车位、租赁车位)的车辆正常出入及存放,每个固定车位最多允许登记两辆车牌(即一位两车),已登记固定停车位的业主需及时交纳车位管理费、车位租赁费。
3、特种车辆包括110警车、119消防车、120救护车及固定为小区服务的生活垃圾清运车,可直接放行进出小区,当值保安需做登记。
4、专用车辆包括工程抢修车、疏通车、应急发电车、建筑垃圾清运车,需向物业客服中心报备,经物业值班主管批准放行后,再由当值保安登记进出小区。
5、服务临停车辆包括搬家车辆、大件物品运输、装修运输车辆等车辆,均需提前(在物业客服工作时间内)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进出门条手续,注明业主姓名、房号及联系电话。当值保安凭有效的进出门条方可放行。一次手续只供车辆一次进出,不得一次手续反复进出小区。
服务临停车辆收费:临时停留一般不超过1小时;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按小型车(七座及以下)2元/小时、大型车(货车、七座以上)5元/小时收公共空间占用费。一个收费计时单位为1小时。
6、访客临停车辆包括业主或居民的访客、探亲等车辆,不允许进入园区内地面或者停放。
访客临停车辆收费:临时停留时间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按小型车(七座及以下)2元/小时、大型车(货车或七座以上)5元/小时,收取公共空间占用费。一个收费计时单位为1小时。
7、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及在小区内的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小时,停放时不得堵塞园区道路或占用消防车道。
8、对于业主有固定停车位但需一位两车同时停车的,在小区有空置临停车位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安排其进入指定临停车位停放,多停的车辆按访客临停车辆规定管理及收取费用。
9、本办法中公共空间占用费一律通过扫描停车场门口的收款二维码交纳,直接转入小区共管账户,属于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当值保安或车场管理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10、为缓解小区停车位不足的难题,对有夜间临时停车需求的业主或居民的临停车辆,物业公司可根据小区停车位空置情况,适当安排有此需求业主到指定临停车位停放。业主夜间临停车位的停车时间为:当日晚20:00至次日早8:00,一夜计费一次,按10元/次收取公共空间占用费。但业主临停车辆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期限尚未离开的,除按照本办法第5条按访客临停车辆标准正常收费外,物业公司可将该车牌录入车位管理系统,对该行为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的车辆,物业公司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再次使用业主临停车位。
11、如有病人急用私家车送医问诊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进入小区的,需经当值保安确认后留下姓名、房号、联系电话后放行。当值保安需向物业客服中心报备登记。用车业主和居民配合,请事后到物业客服中心登记。该类紧急车辆的行驶规则和停放时间遵照前述条款。
12、小区道闸实行一闸一车,以尾随前车方式通过道闸者,一经查实,按访客临停车辆交纳公共空间占用费。因此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人员人身损失,由尾随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13、若物业当值人员未经核实业主身份开具出入手续,或在无合格手续的情况下物业当值人员放行车辆的,对物业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如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加重处罚直至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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