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立案15天,“强制”执行倒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立即发起实地勘验事务”

法官发出了明确指令

一张外勤事务派工单

随即流转到集约事务组



当天下午

由法官助理、司法警察、辅拍人员

组成的勘验小组抵达勘验目的地

对标的物开展实地勘验事务






立案后的第14天

被执行人潘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

“康法官啊,你别卖我的房子啦,我今天下午就把全部钱打到法院的案款账户上,我打了就把转账凭据发给你哈,请你尽快停止拍卖程序.......”



立案后的第15天

被执行人潘某

主动履行的34万余元案款

到达法院执行账户

承办法官随即发起支款

并通知联系申请执行人孟先生


这不是一个特例案件

仅仅是金牛法院用“强制”执行行动

倒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众多案件中的一个




今年以来,在成都中院执行“一体化”改革指导下,金牛法院建立起规范高效的执行办案新模式,聚焦盯住涉案财产,凡是有可供处置财产案件基本在立案后10日内开展标的物勘验工作。


对每一个执行案件主动连续推进相应程序,通过执行“强制”,形成高压态势,实现执行案件提质增效,是成都法院执行“一体化”改革的目标。新的执行办案模式推行以来,金牛法院有财产可供处置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上升到25%


金牛法院通过履职到位的实际行动

及时回应

人民群众对“真金白银”的期盼

展现了

 成都法院执行的速度与力量!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



 <第1371期>供稿丨苏   平编辑丨李丽莎
校审丨胡思行

往期推荐


/成都中院“四力驱动”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 成都法院2022年度“十佳”“百优”裁判文书 /

/ 成都中院的色彩 /

你花了   ·  秒来阅读
旗帜鲜明推荐默默点赞转发分享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