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主张停运损失,真的要遭 →
大家关注的
网约车停运损失常见纠纷
成小法前几天的推文你看了吗?
点击回顾
有粉丝留言表示
像朱师傅一样扯谎俩白
胡乱主张停运损失的例子还不少
成小法想说:
诚 信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
若有人不惜
“以假获利”、以身试法
最终将自食苦果
为捍卫司法权威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接下来成小法将继续发布涉及
网约车停运损失类的案例
用以案说法的形式
为大家讲解相关法律问题
本期介绍1件『司法惩戒案例』
为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
仅半年时间
一网约车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因维修致使车辆停运
网约车司机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法院会支持吗?
调查后发现
案涉车辆在某个月
仅有4天处于正常运营
其余时间均在维修
司机却表示:
“本月营运流水超过了1万元”
▶法院会相信吗?
后又双叒发现
在司机主张的车辆维修期间
该车辆却仍有大量订单
▶法院会认可吗?
本期『蓉法说法』为你解答
提供虚假证据终担责
2023年6月,网约车司机彭某将卫某某等6人分别诉至法院,声称其在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相继与卫某某等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其车辆需维修而停运,故要求卫某某等人支付1476元至3745元不等的停运损失,6人共计15618元。同时,彭某提供了其发生交通事故前三个月的银行流水。
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发现:
彭某自2022年3月起已累计向全市各法院起诉类似交通事故案件28件;
2022年9月,彭某的运营车辆有26天都在修理厂维修,但其竟主张当月营运流水超过1万元。
庭审中,承办法官询问彭某“营运4天是否能达到1万元收入?”彭某对此问题明确表明“不能”,但拒不说明营运流水产生原因,并坚持自己的诉请。
法院依法询问
当要求彭某按时提交网约车平台出具的银行流水确认函、接单信息,以证明其银行流水确系该车辆营运所产生时,他却未能提供上述证据。
承办法官遂依职权依法调取了彭某车辆营运订单,发现彭某主张的停运期间该车辆仍存在大量订单。铁证面前,彭某承认了其通过某平台刷单方式产生虚假订单的事实。
法院查验案涉车辆情况
双流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交通事故主张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案件中,营运流水系反映车辆经营状况、认定受害方损失金额的关键证据。
彭某通过刷单方式产生虚假订单、虚构营运收入,并依据虚假营运收入向六案被告主张权利,严重损害了被告合法利益。
同时,他在庭审中将虚假营运流水作为证据出示且拒不如实说明情况,庭审后拒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在民事诉讼中属于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双流法院遂对彭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后彭某不服,向成都中院申请复议,成都中院经审理后维持此决定。因彭某未按期缴纳罚款,法院已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将罚款全部执行到位。
法官说法
伪造诉讼参与人签名、证人作伪证、伪造或变造证据、故意向法庭作不实陈述……此类行为均属于民事案件中虚假诉讼的常见形式。
近年来,虚假诉讼现象愈加频发,不仅严重侵害其他诉讼当事人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也扰乱正常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饰,妄图以假乱真,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一开始便注定了黯然落幕的结局。法律从来不是儿戏,蔑视法律权威,挑战法律底线,终将收获司法惩戒!
成 都 法 院
将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贯彻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广泛引导当事人
依法诉讼、诚信诉讼
坚持打击虚假诉讼和
保障当事人诉权并重
为诚信社会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
<第2248期>
供稿丨双流法院 民一庭
编辑丨李丽莎
一审丨张子纯
二审丨陈 睿
三审丨周力娜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