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不收,告倒网易!哪位律师成为申花女球迷“真爱”?|律新社名案
律新社主笔 | 吴迪迪
(网易体育刊发的不实报道)
2015年5月30日,在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上海申花队与石家庄永昌队比赛结束当晚,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其网易网站上,发布了如下新闻:《毛剑卿鞠躬谢申花球迷女球迷竖中指回应》!《毛剑卿鞠躬谢申花球迷球迷割喉动作+竖中指》!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新闻发出后,申花球迷发现,当事人并不是在赛后毛剑卿鞠躬致谢时做出这个竖中指动作的,而是在比赛进行中的其他时间,其针对的对象也不是毛剑卿。但如此的新闻标题,让绝大多数社会不特定公众认为:在比赛结束后,毛剑卿鞠躬向申花球迷致谢时,申花球迷向毛剑卿做出竖中指的动作,而且根据当时网友们参与上述两条新闻跟帖评论的情况也印证了这一观点,多名网友对当事人做出负面评价,给当事人的名誉权造成损害。
“申花那场球,我也在现场,在那位女球迷同一个区域。毛剑卿赛后来鞠躬谢球迷的时候,我们报以的是掌声和欢呼。”当资深申花球迷沈宁律师次日在网上看到网易的新闻时,他的心里咯噔一下,“现场并不是这个情况!”巧合的是,那位女球迷与沈宁律师同在蓝宝球迷会,因此当女球迷求助到沈律师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华诚律师事务所本身就在知识产权方面比较有优势,擅长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同时,考虑到大家都热爱着同一支球队,且案件不算复杂,我决定免去其代理费,为她讨回一个公道。”
华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沈宁律师
接下案件后沈宁首先想到,针对网络媒体,相对于传统纸质媒体的非固定性(网页保存在服务器上,对于发布者来说,具有可编辑性,存在修改、删除的可能)。于是,他与当事人在该新闻发出的第三天,就前往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由公证处公证员对相关网页进行了截屏公证。事后证明,该证据保全,在整个诉讼中,极为重要——网易在收到律师发出的《律师函》后,就自行修改了新闻标题。之后,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又自行删除了相关网页。“若无该证据保全的公证书,原告也许就会面临举证不力、最后败诉的局面。”
此后在向网易发出《律师函》并交涉无果后,沈宁作为代理人,向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今年4月5日,此案正式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原闸北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网易不接受法庭调解。直至近日,本案终于以申花球迷一审胜诉暂告一段落。被告网易公司应删除相关图片新闻并在其网站刊登致歉声明,同时赔偿原告相关费用人民币1500元。
为博取眼球也好,为商业目的也罢(法院的文书中提到的是“为博取大众眼球”),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类似的报道在媒体层出不穷。沈宁律师希望从这一案件告诉球迷:从这位球迷自身来说,首先要自我批评。“在公众场合要注意文明,注意公众形象。何况,你身着自己喜爱球队的球衣,你代表的就是这支球队的球迷甚至是球队的形象。”其次,当球迷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你可以勇敢地去维护,法律会保护你。从这个案件的结果来看,球迷可以相信法律,可以求助法律,法律是公正的。
另一方面,这起球迷胜诉的案件从一定程度上具有开创性意义。一方面告诉了球迷:当权益受到损害时,你可以勇敢地去维护,法律是公正的,法律会保护你。另一方面,有了这样一个案例,当媒体再想要为了各种目的去发一些不实报道的时候,他们会多一层顾虑,这样做会不会引起一些法律责任,一些不实报道因此就不会出现。这一点非常重要,虽然只有少数球迷会拿起法律武器,但至少媒体多了一分忌惮。“媒体应自律!”沈宁律师表示,希望部分媒体能够守住良知和底线,不因博取受众眼球和满足部分编辑的自我心理需求,而刊发违背良知和底线的不实报道,最终成为法庭上的被告。
沈宁律师是资深申花球迷
在这次诉讼案件中,让申花球迷感动的并不仅仅是最终获得胜利的这个结果。而是在申花球迷有困难时,“蓝血人”都会奉献出各自的专业力量、力所能及地伸出援手。
沈宁律师,199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加入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1992年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并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工作期间,他就读于上海社会科学院,获法学硕士。1999年加入华诚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律新社了解到,热爱足球的沈宁已从业20余年,至今办理了民事、商事、刑事、非诉讼等各类案件近千余件。业务专长偏重于诉讼和仲裁,特别是商事、企业并购重组、基金投资等相关诉讼,及刑事辩护。沈宁律师还多次在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等公众传媒担任法律类节目专家评论员、嘉宾,受邀在专业论坛、研讨会发表演讲,并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接“申花球迷”案开始,沈宁律师处处展现出其专业素养——及时的网页证据保全公证、有礼有节的交涉、直至最后提起诉讼,丝丝入扣、步步在理!从而避免了举证不力、可能导致败诉的局面。
在此一审胜诉的时刻,申花球迷要说一声:沈宁律师,模子!
附本案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