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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律师跑7年赔偿金终有着落,庄晶萍律师22岁投身公益,36岁促成法援条例实施!| 律新社律界公益

2017-08-05 律新社


作者 | 钱嘉宜

来源 | 中国律师网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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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庄晶萍的名字总与福州法援的“重大事件”紧密相连。她22岁投身法律援助工作;25岁在全省首创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制度;34岁带领的福州法律援助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一;36岁促成《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37岁承担全国首届青运会法律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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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主任,我这次来就想郑重地和咱们中心说声‘谢谢’。你们援助律师没喝过我一口水,没收过我一分钱,生生为我跑了7年,如今赔偿金终于有着落了。国家的法援政策真好!让我们这些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也能享受公平。”


上个月,在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双臂满布伤痕的工伤赔偿案受援人苏某,紧紧握着法援中心主任庄晶萍的手,说出了埋藏已久的心里话。


22岁投身法律援助工作;25岁在全省首创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制度;34岁带领的福州法律援助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一;36岁促成《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37岁承担全国首届青运会法律保障工作。在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庄晶萍的名字总与福州法援的“重大事件”紧密相连。


她心系公益,常年承担重特大法援案件辩护任务;她恪尽职守,助推福州法援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她尽责担当,用青春与汗水践行着一名公益律师对正义的追求与信仰,曾先后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15年度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等殊荣。



   初心难忘 

 十八载播撒法治阳光


厦门大学硕士生导师、福建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福建省妇联法律专家、福州市政协委员、法律顾问,这些“资本”完全可以让庄晶萍像许多同行一样,成为众人艳羡的收入丰厚的“吸金大律师”。然而,十八年来,面对诸多头衔,她却总愿这样回答——我是庄晶萍,是给困难群众打官司的公益律师。


不曾想,令她苦苦坚守的初衷竟是十八年前的一次偶然经历。


庄晶萍大学毕业后,来到刚起步的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从事文案工作。一个大雨天,受援对象陈老伯直愣愣地站在办公室门口,全身湿了大半。“您不是上午带着我开的函去律所了吗?”庄晶萍疑惑地问。老人怯怯地回答:“他们说没钱找什么律师,就把我赶出来了”。老人委屈和无助的眼神深深刺痛了庄晶萍。


“难过和自责反复激励着我”。庄晶萍分析自己倾心倾力这样一项艰苦事业时说:“为了他们,我必须强大起来,成为求助者最有力的臂膀,受援者最温暖的港湾。”


在这一目标的驱使下,庄晶萍坚持每日16个小时工作、学习,一人挑起法援中心日常接待咨询、案件受理、指派、跟踪、归档、宣传调研等多项工作,在重要节日,深入街头巷尾,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为长者维权,为弱者申援,为失足少年重塑人生,为落魄英雄擦干眼泪。截至目前,在庄晶萍的带领下,福州法援中心已帮助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各类弱势群体达四十多万人,替穷苦百姓挽回经济损失十多亿元。在福州,平均每20人中就有一人直接或间接因法律援助而受益。



  心系贫弱   

倾力构造“大法援”格局


四川女工罗某务工受伤,狰狞的伤情达不到伤残等级,老板拒绝赔偿。案件受理后,庄晶萍抽丝剥茧,4年间,历经了仲裁、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重审二审的重重波折,前后提供17次法律援助,最终为罗某争取到赔偿金25万元。


单丝不成线,孤木难为林。如今,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年受理案件数量达一万多起,年年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像罗某一般处理时间长、法律关系复杂、取证困难的案件接踵而至。庄晶萍开始思考:仅凭一己之力,何谈驱散阴霾,匡扶正义?构筑“大法援”格局势在必行。


大道行思,取则行远。为了壮大援助律师团队,留住人才,庄晶萍在省内首创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制度,为志愿律师建档备案;邀请知名学者,给志愿律师授课解惑;与高校打造科研平台,让志愿律师延伸触角,接触疑难杂案。至今,法援中心已累计吸引志愿律师600余人,其中从业10年以上律师数占到一半。


同时,庄晶萍还耗时15年,克服不同部门、行业间界限,主动与工青妇、公检法等132家单位对接,建立了遍及全市的法律援助窗口;设立了1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172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2612个村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让法律援助就在老百姓“一转身”的距离。


得益于庄晶萍“织”下的法援密网,孤苦无依的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律师服务,受伤的农民工兄弟躺卧病榻就能获得赔偿,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在家中也能得到法援关怀。



深图远虑

大胆拓土法援制度建设


在庄晶萍的办公桌上,除了小山般高的档案卷宗,还堆满了体系多元、纷繁复杂的学习资料。这与庄晶萍始终倡导的一个理念密不可分:仅为个案提供援助还远远不够,要开展对法律援助的深入、前沿研究,为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建言献策,使困难群众获得更多制度上的保障。


为此,2011年起,庄晶萍前瞻性地呼吁进行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她带头组织法援立法调研和学术研讨,开展立法前评估及实施效果预测分析。经过21万字立法评估报告,31稿草案修正,245场条例修订、论证会议,2015年2月1日《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


这一条例,将没有低保资格,却生活困难的“夹心阶层”纳入法援范围;为九大类特殊群体亮起免于经济审查的绿灯,受益人群较原先扩大了整整一倍。


随着对外合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庄晶萍又将“探索建立法律援助跨境协作机制”摆上案头;以成为司法部法援中心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单位为契机,制定专业类别精细的“办案手册”;搭建“互联网+”平台,优化服务供给侧;担任市政协法律顾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我的目标是让法援形成一个制度规范、体系完备的运行机制,只有制度的合理运转才能守护更多人的幸福。”庄晶萍微微一笑:“而他们的幸福正是我的幸福之源。这,就是我坚守法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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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娄子慧 编辑:戴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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