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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办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encha@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4,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
附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7月10日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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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赵 娟
编辑:赵雅琪
校对:陈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