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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首曲弹唱》《首曲恋歌》歌曲集征集公告

2017-02-13 甘南日报

《首曲弹唱》《首曲恋歌》歌曲集征集公告


为了进一步扩大玛曲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玛曲县文化旅游新形象,现面向社会开展《首曲弹唱》、《首曲恋歌》歌曲集征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应征歌曲以弘扬主旋律、歌唱幸福美好新玛曲为主题,全面展示玛曲秀丽奇特的自然生态景观、悠久厚重的历史文化以及浓郁多彩的民俗风情,热情讴歌玛曲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首曲儿女昂扬进取、共建美丽家园的时代风貌。


  2.应征歌曲要求素材广泛、内容多样,具有鲜明的玛曲特色和生动的草原生活气息,彰显黄河首曲和谐之美。


  3.征集作品分为弹唱、通俗(“藏汉”双语)的作词、作曲、歌曲三种表现形式,独唱、重唱、合唱等均可。要求歌词新颖、曲调优美、旋律舒畅,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易于传唱。


二、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玛曲县委

     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玛曲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局


三、征集时间


  2017年1月20日至4月20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征集须知


  1.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并未参加各种比赛,作者对作品享有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非商业性质的永久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律规定,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报送者自行承担。

  2.报送作品须注明词、曲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报送作品须有完整的歌词、曲谱及录音小样(CD、MP3、MP4)。纸质稿件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报送作品时须填写歌曲集《征集参选表》及《参选作品著作权承诺书》。

  3.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件。

五、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本次歌曲征集采取专家评分方式,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入选《首曲弹唱》、《首曲恋歌》歌曲集的作品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5名,各奖5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1000元。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并进行专门制作和宣传推广。


六、投稿方式


  征集地址:玛曲县文广局(《首曲弹唱》、《首曲恋歌》歌曲征集办公室)


  邮编:7473000


  电子邮箱:2438213436@qq.com


  联系人:草强拉毛


  电话:0941—6122781

                13893968818

今日小编:魏丽璇

审核:石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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