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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政府办公室通报:承诺不到位!11个单位需整改
3月19日,《县政府系统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各部门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管服”改革事项和单位职能职责,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了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事项,在社会各界产生了热烈反响。
截至4月20日,共有64个单位在县融媒体中心进行了公开承诺。各单位按照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较多的高频事项开展承诺,切实化“痛点”、除“难点”、疏“堵点”。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银行南漳支行等单位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办事流程进行再造和系统重构;长坪镇、县司法局、农业银行南漳支行等单位围绕最大程度便民利企,积极向内挖潜;城关镇、九集镇、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围绕工作中的难点,积极为民办实事。
但是也有部分单位承诺事项与《方案》要求不符,如:县科经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城管局、肖堰镇、清河管理区、县银保监组、建设银行南漳支行等11个单位。这些单位将在一周内重新进行电视承诺,确保取信于民。
县政府作风办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警醒,慎终如始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承诺、办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一切奔着解决问题去、奔着完成目标去、奔着达成效果去。注重落细落小,对标“双过半”,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天、具体到责任人、每一件具体事情上,不唱高调、不做虚功、不搞花架子,追求实实在在的投入、实实在在的增长、实实在在的发展,以三个“实实在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见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来源:南漳县政府办公室
编辑:杨瑷祯/编审:代军 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