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明年正式施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哪些新变化?
为充分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权益,帮助残疾儿童减轻身心障碍,为以后的入学、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保障,日前,我市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淮政办发[2019] 20号)(以下简称《通知》)。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A: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是指具有我市户籍、经市妇幼保健院或其他三甲以上医疗机构评估,具备康复训练条件,且监护人有康复意愿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等残疾儿童,和0—14周岁的肢体(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如:2020年度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等残疾儿童的救助年龄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肢体(脑瘫)、孤独症的救助年龄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方面?
A:主要是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科学化的康复训练和服务,减轻残疾儿童的身体障碍,为残疾儿童融入社会、学习就业、自理自立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如: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或人工耳蜗,为肢体残疾儿童配置助行器、站立架、轮椅等。
如何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A:残疾儿童监护人应携带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监护人与儿童合影照片4张、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儿童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儿童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或所在园区的社会事业局申请。
残疾儿童康复经费是补贴到家庭吗?
A:不是。因为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与服务,要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规范性地开展,所以残疾儿童康复经费是拨付到康复机构,用于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的费用。儿童可以在康复机构免费接受救助标准范围内的康复训练和服务。
《通知》有什么重要变化或亮点?
A:一是在救助类别上,取消了“多重残疾”这个类别,有多重残疾的儿童,以最需要康复的类别给予康复救助。
二是申请程序进行了简化,残疾人监护人直接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不用再从基层村居、乡镇街道残联逐级申请,既方便了残疾人家庭,也保护了残疾儿童的隐私。
三是部分康复项目的救助标准有所提高,如肢体(脑瘫)从1.8万元每人每年,提高到2万元每人每年,孤独症从1.72万元每人每年提高到1.8万元每人每年。
《通知》明确的事项从什么时间正式施行?
A:《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市政府为城乡居民办十件实事的通知》(淮政办发[2016]1号)和《关于认真做好0—14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通知》(淮残发[2016]12号)文件执行到2019年12月31日。
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政策,还可以咨询谁?
A:如果有群众想了解更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可以拨打市、县区残联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或直接前往县区残联办理。
淮安市残联:83664191
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30号
清江浦区残联:83965889
淮安市解放西路69号城南体育场东侧
淮阴区残联:89731343
淮阴区北京西路23号
淮安区残联:80827185
淮安区广州路155号
洪泽区残联:87227959
洪泽区东风路66号
涟水县残联:82328002
涟水县大关村锦绣路2号残疾人联合会
金湖县残联:86893445
金湖县大兴路68号
盱眙县残联:88200252
盱眙县二环路县法院西侧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83718203
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
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89338012
淮安市福地路生活广场501室
淮安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89330032
淮安市潘园路66号
苏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15962130594
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范集镇计生办公大楼残疾人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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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编辑:张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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