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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的中国诉求及当前国内治理研究的困境

尚虎平 政治学人 2021-04-25


作者简介


尚虎平,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推进治理研究,不能仅引进一种“世界时髦研究潮流”,而要在弄清楚中国诉求的基础上建构“核心技术”。然而,从CSSCI 数据库文本挖掘的结果来看,当前中国治理研究主要聚焦于“善治”“多元治理”“全球治理”“国家治理”四个方面,前三类研究主要传播了西方话语体系,而后者却无限扩大了国家治理的外延,模糊了其内涵,使得它几乎包括了各人文社会科学子学科研究对象的“万能文科研究”。要改变当前治理研究的窘境,未来就需要将治理研究与中国大国历史、当前国情结合起来,将其应用到克服“大国自闭症”“大国疏离症”“民众的原子化病症”中去,应用到落实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中去,同时构建出科学、可操作化的治理理论体系,并以之抢占世界治理研究话语权。

“治理”在国际社会科学领域成为一种研究潮流,成为一种有着较为确定意涵的学术名词萌生于世界银行的行动,并因为罗西瑙等人的推动而逐渐成为近几十年的学术热点。这种研究潮流很快就进入了中国,成为中国公共管理、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热点议题。


2013 年11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之后,中国的治理研究进一步高涨。然而,虽然与治理相关的文献乘数级增加,但依然未能廓清中国当前面临的治理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2017年8月还专门设立了一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重大专项课题,面向全国各界招标,力图在几年内以“学术突击攻关”的形式搞清楚我国各类治理难题,为国家发展贡献智慧。


虽然科研攻关的方向已经明确,但如果不搞清楚中国对“治理”本身的诉求,不廓清当前“治理”研究存在的问题,就不能有的放矢地矫正当前研究的偏离,我们的攻关工作依然会重复旧故事,造成表面上“治理”研究红红火火,但现实中的“治理”依然问题丛生的局面。为了避免这种尴尬局面的再现,我们必须对当前的“治理”研究进行一次彻底的诊断,搞清楚国家对治理的诉求,并将这种学术智慧应用到现实中去解决中国各类治理难题。


一、当前中国治理研究中国外话语的认同传播与国内政策的无限“解读”

虽然治理研究大行其道,但目前对已有研究的贡献所做的反思还很少,尤其是以“大数据”“海量数据”为基础进行的科学挖掘更少。为了弥补这种缺憾,笔者专门利用文本数据挖掘工具CiteSpace软件对我国人文社科学术研究的权威数据库“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排除了纯私营部门治理研究的其他文献进行了面向主题的“大数据”挖掘。之所以这样做,是考虑到治理研究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政府与市场均解决不好的一批社会问题,它本身属于非纯私有领域的探索。


在具体挖掘的过程中,笔者利用CiteSpace的最新版软件在CSSCI数据库中进行面向“治理”研究主题的聚焦规律挖掘,形成了图1的挖掘结果,从中可以管窥出我国当前治理研究的主要进路与聚焦点。这种挖掘可以突破传统上考察研究进展时的“文献综述”的刻板模式,避免了繁琐地列举诸多作者及其贡献的“碎片化”弊端,直接通过抽取最大化聚焦点的算法,将大数据基础上的研究进展走向、普遍性规律可视化地呈现出来。

从可视化结果来看,当前中国治理研究主要聚焦在四个簇群:以“善治”为显著聚焦属性的簇群位于左上角,它有两个并行性显著属性“治理”与“现代化”;以“国家治理”为显著聚焦属性的簇群位于右上角,它有两个并行性显著属性“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左下角是以“多元治理”为显著聚焦属性的簇群,它还有几个并行性显著属性“社会治理”“政府治理”“公民社会”“社区治理”等;右下角是以“全球治理”为显著聚焦属性的簇群。


由于中国的治理研究属于“舶来式”研究模式,为了探究当前火热的治理研究是否具有中国“核心技术”,笔者将当前治理研究几种类别(文本挖掘聚类结果)的关键话语体系与国外治理研究的流派特征进行了契合度匹配(匹配的依据是让-皮埃尔·戈丹对国际治理研究流派的划分),并对每种流派兴起的核心诉求进行了追述,然后对国内不同研究类别的性质进行了判定(见表1)。


(一)聚焦于“善治”的研究契合了世界银行治理范式,认可、传播了世界银行话语体系

从关键话语体系来看,聚焦于“善治”的研究类型契合了世界银行所倡导的治理模式。世界银行一直以来都坚持世界上所有“客户”需要积极鼓励竞争、引入市场机制、国有企业私有化、预算管理规范化、政府去中心化,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扶持公民社会、促进善治等,为了实现这些诉求,世界银行还开发了“腐败控制”“言论与问责”“法治”“政府效能”“政治稳定”“监管质量”等指标体系来贯彻自身的诉求。这些诉求无疑与中国当前聚焦于“善治”的研究在关键话语体系上是一致的。在聚焦于“善治”的研究中,“善治”“法治”“责任”“服务”“合法性”“预算透明度”“权力监督”“信息公开”“现代化”等关键词汇不仅在精神实质上与世界银行所倡导的“治理”完全契合,就是所有词汇也几乎都是世界银行话语体系的“原教旨”语言。中国“善治”研究的倡导者俞可平坚持“善治”至少应该具备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和稳定等七个基本要素,这实际上也不过是世界银行话语体系的一种中国式表达。在俞可平之后,中国各类研究人员都将他所提的“善治”体系作为了分析各类治理问题的圭臬,使得国内的各类研究有着浓厚的“俞氏痕迹”,而这种痕迹的根源本质上就是世界银行的话语体系。


作为一个总部设在美国、由美国人担任最高领导人的国际开发与援助银行,它的建立、扩大都有着浓厚的西方背景。虽然它的初衷是帮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破坏的国家进行重建,但这种援助、重建的前提是接受世界银行所传播的西方价值体系、治理体系、话语体系。实际上,世界银行的治理话语体系,本身也是世界银行推进援助工作,扩展成员国的价值体系中的一部分,要获得世界银行的资助,除了一些“硬条件”,还必须满足治理范式所要求的“软条件”,也就是治理话语体系所倡导的内容。这些话语体系实际上是对西方治理体系的一种语言表达,其目标是力图通过世界银行的工具性载体,将这种治理体系、治理话语推向全球,建立全球“统一模式”甚至“普世价值”,它们甚至被描述为一个国家走向治理现代化的“必需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一种由世界银行推行的“潜意识形态”,有着明显的以“物质援助”“搭售”意识形态传播的属性。


世界银行所倡导的治理话语权在中国大陆的萌生最早源于它出资资助一批学者进行学术研究。这些资金较之于国内的科研资助数额巨大,申请程序简便,但前提条件是必须遵守与世界银行的“科学研究契约”,虽然这种契约看上去比国内公共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要求“低”很多,但却必须以世界银行所要求的标准、口径来完成,这些标准与口径就是世界银行所倡导的治理范式。为了完成科研合同所承诺的目标,承担了世界银行科研项目的学者在不经意之间,接受、传播了世界银行治理话语体系。这种传播的初衷是想让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跟上国际潮流,但一直沿着其轨道前进的结果却往往是在不经意之间接受、传播了西方话语体系,成了这种话语体系的拥护者、扩散者。


(二)聚焦于“多中心治理”的研究契合了国际上的“多中心治理”理论流派,是引入国际重要理论体系的尝试,但过于简单化,扩散它实际上同样传播了西方话语体系与治理模式

随着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2009 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多中心治理”开始成为家喻户晓的新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核心是,在市场和政府这两极之间,存在着其他多种可能的治理方式,由于各类社会主体在结构、功能、外部运行环境等方面的互补性,可以有效解决采用单一治理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最终实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的优化配置。多中心治理充分肯定了公民个人、各类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作用,强调各类社会组织可以协作治理、自主治理,这对激发社会活力有着重要的价值。当前中国聚焦于“多中心治理”的研究在话语体系上与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有着极高的契合度。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产生,源于奥斯特罗姆等开创者在美国各类社区、地方政府,以及世界范围内的社区与地方展开的多案例研究,深入观察了各地社会资本、网络治理、合作治理、自主治理的形成与发展机理,故而该理论体系的核心话语包括了“社会组织”“社区”“地方政府”“协商治理”“网络治理”“多元主体”“合作治理”“多元参与”“协商民主”“社会治理创新”等内容。而这些与中国聚焦于“多中心治理”研究的关键话语体系高度一致(见表1、图1),这充分证明了中国此类研究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高度契合,这种契合体现了我国引进国外新理论的学术敏感性。然而,多中心治理理论本身颇多争议,因为它建立在众多个案的观察、总结基础上,而这些个案主要来源于美国社区、美国地方政府。虽然奥斯特罗姆等学者后来将案例观察范围扩展到了其他西方国家,甚至扩展到了非洲,但个案的普及性、普遍性科学价值总是有所欠缺。严格意义上说,以美国某些领域、某些地域、某些社区案例为基础的理论,都未必能够解释整个美国的情况,遑论推及全球范围,推及社会环境异质性极高的东方国家了。在这种情况下,“多中心治理理论”就有着浓厚的“解释性”意涵——以研究案例的方式解释美国当前社会治理格局的“科学性”“合理性”;以研究案例的方式解释美国式“多中心治理”扩散到西方国家、非洲国家乃至世界范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在这种“解释性”前提下,简单套用、传播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话语体系,就有着承认甚至宣扬美国治理模式、西方治理模式的风险。中国引介、扩散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理论的初衷在于开阔我们的眼界,跟上世界学术潮流。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中国在引入多中心治理理论来解决社会缺乏活力等问题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简单接受西方话语的风险,在尚未真正使之中国化的前提下传播、扩散这种理论话语,就可能在下意识间接受、传播了西方话语体系,认可了西方的治理体系。


(三)聚焦于“全球治理”的研究契合了国外“没有政府的治理”研究潮流,展现了“接受式扩散”特征

1995 年,全球治理研究的鼻祖詹姆斯·罗西瑙出版了《没有政府的治理》一书,提出在世界范围内,“没有政府的治理是可能的,即我们可以设想这样的一种规章机制:尽管它们未被赋予正式的权力,但在其活动领域内也能够有效地发挥功能”。此后,这种致力于研究国际社会“民主治理”机制的探索逐渐形成了“没有政府的治理”的学术流派。“没有政府的治理”坚持认为,在国际范围内,各行动主体可以克服分歧、达成共识,以实现共同目标。这种研究潮流强调“没有政府”“全球治理”“全球公民社会”“国际组织”“全球秩序”等话语体系,这与中国聚焦于“全球治理”的研究具有极高的契合度。从数据挖掘的结果来看,中国此类研究基本上也着眼于这些话语,力求探索“没有政府的治理”之下的“全球秩序”“国际秩序”“全球价值体系”“全球治理体系”“全球问题”“环境治理”等。


在冷战行将结束时,美国就已经开始尝试在国际范围内将“没有政府的治理”作为取代冷战的意识形态进行推广,开始施行“第四点计划”,有意识地利用涉外非政府组织为其在世界各地的干涉与介入行为服务。20 世纪80 年代后美国甚至开始不加掩饰地推动“全球民主化”,成立了“国家民主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推广美式民主、美式价值观。冷战结束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需要在华沙条约组织解散的前提下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继续存在寻找合法性借口,于是便开始推行“人权高于主权”的“没有政府的治理”论调,并将其上升到一种意识形态高度,用以取代冷战时非此即彼的意识形态。同时,随着欧盟的扩大和发展,欧盟的领导者德国、法国也需要强调“没有政府的治理”来扩大欧盟的影响力,增强其继续扩展的合法性。另外,随着信息社会、网络社会的形成,国际范围内确实出现了一批不同于以往的国际“公共事务”“公共产品”,它们并不必须由国家主体来提供,甚至可以由各类非国家主体联合提供;随着工业化的深入,出现了一批具有重大负外部性的国际事务,比如全球变暖、大气污染、核扩散、邪教蔓延等,需要各类国际主体联手解决。中国当前聚焦于“全球治理”的研究跟上了世界上“没有政府的治理”的研究潮流,但却未必洞察了它兴起的背景诉求,或者我们的研究只是看到了“全球治理”的“客观物质性需求”比如全球变暖、环境恶化等,却未洞察它兴起的社会化、意识形态性诉求。


在未弄清背景的情况下,中国聚焦于“全球治理”的研究就有了出于“科学研究价值中立”的初衷而下意识接受国外“没有政府的治理”话语体系的风险。让-皮埃尔·戈丹早就发现,“没有政府的治理”的话语体系具有显著的意识形态属性,它是冷战之后西方一直致力于扩散的“柔性”意识形态体系。它倡导“人权高于主权”“积极超越国界治理(干预)”等理念,有着浓厚的新殖民主义、新干涉主义特征。从文本挖掘结果来看,中国还在治理研究的其他聚焦点上大量引入“没有政府的治理”话语,甚至将这种理念引入到了国内社区治理、社会多元治理领域,将解决国际问题的话语简单套用到解决国内地方政府之间、社区民众之间的问题,扩大了这种话语体系的风险范围。


(四)聚焦于“国家治理”的研究与国外“元治理”话语体系有一定的契合度,但更多属于对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顶层设计的“解读式”探索,这种探索甚至变成了一个几乎包罗人文社会科学各子学科研究对象的“万金油”研究领域

在人们为“治理”大唱赞歌的同时,它的局限却日渐暴露,“多元治理”“多中心治理”威力不仅未能完全发挥,却因为它们过于排斥政府角色而引发了“治理失灵”。于是,杰索普、库伊曼与杰托夫特等人又折中地提出需要将国家(政府)拉回治理进程,以解决“没有政府的治理”所引发的无序、合法性不足等治理失灵问题,这就是广为人知的“元治理”,甚至有人称它为“新治理”。当然,这种“新治理”并非要重复“全能政府”的老路,它“不可混同于建立一个至高无上、一切治理安排都要服从的政府。相反,它承担的是设计机构制度,提出远景设想,它们不仅促进各个领域的自组织,而且还能使各类自组织所瞄准的目标、空间、时间、行动以及后果等相对协调”。这种诉求力图塑造一个“多主体”治理中的“长者”形象,虽然各个主体平等,但“长者”具有号召、沟通、黏合作用。当前中国聚焦于“国家治理”的研究在话语体系上与此“新治理”有着一些契合度,虽然这种契合度远不如前面几种聚焦型研究与国外相关理论的契合度那么高。从图1 可以看出,在聚焦于“国家治理”的研究簇内,还形成了一个次级聚焦体“元治理”,虽然这是一个较小的聚类簇,但也证明在这个大的聚类研究中,还有着“元治理”的属性,这也从聚焦于“国家治理”的研究中有“元治理”“政府”“地方政府”等话语体系可见一斑。


实际上,中国聚焦于“国家治理”的研究更多属于“中国式摸索”。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未来改革方向之后,中国几乎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子学科都介入到了“国家治理”研究中。从研究的话语体系来看,“顶层设计”“中国特色”“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国家审计”“宪法”“法治”“文化”“理念”“政府绩效评估”“群众路线”等涉及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农学、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党史党建、法学等各种人文社会科学子学科的研究主题都成为了“国家治理”研究的关键话语。这种发散性虽然有助于从更广范围来理解“国家治理”,但却将它变成了一个没有确定内涵,而外延无限扩大的“橡皮泥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治理俨然成了一个几乎包罗所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领域,但从内容来看,众多研究只是简单重复了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已有的各种观点与命题,采用“新瓶装旧酒”的模式来解读甚至附会新时代的新问题,这严重泛化、庸俗化了“国家治理”研究,也庸俗化了国家的顶层设计。


二、引入“治理”解决中国“大国难题”的诉求

过去几十年来,治理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为火热的学术词汇之一。虽然治理研究中也有不同的流派,但它们总体的旨趣都致力于“双失灵”(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问题的解决:其一,强调在政府、市场之外还有一个“第三域”,它可以广泛地称之为“社会领域”,在此领域,要弱化政府的角色和功能;其二,在社会领域的运行中,要充分利用公民的自利、互助、社会成就动机等鼓励其自主行动起来进行“自主治理”。其三,社会领域的科学、高效运行依赖于众多利益相关者、有兴趣者的“多主体”协力与合作;其四,这种协力、合作需要“去中心化”,需要各个参与主体的地位平等,需要权力运行的“分散化”,即使政府参与其中,也需要与其他主体平等地协商,共同合力实现共同目标。其五,各个平等主体之间协商一致、协力合作的前提是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信任是治理存在的基础性因素。


在“治理”理念下,不仅政府管理民众,民众也在社会活动领域反向影响、塑造着政府管理。这种治理彰显了国家运行的宽容和包容意识,一方面政府能够宽容、包容公民主动众参与到各类社会事务中来;另一方面,公民在自主协作解决社会事务的过程中要宽容、包容政府的积极参与,不能以“无政府的治理”为借口拒斥政府的参与以致妨碍社会事务的解决。就本质而言,中国对治理的诉求就是要将该研究潮流的理念合理地纳入中国国家能力的提升,使得国家无论在内部服务,还是在对外交往中都能够具备更强的能力。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关键时刻,既要克服我国政治与行政文化上固有的流弊,也要充分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落到实处,将社会主义的性质、原则、制度优势变成日常治理运行优势。廓清了这些诉求,中国的治理研究才能走出当前“传声筒”与“附会者”窘境,塑造出有“中国知识产权”的治理理论体系。


(一)利用治理特征根除大国传统流弊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世界性大国,也曾经在很长的时间里属于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引领性大国。当前之所以强调“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是源于中国在进入近代以来逐渐开始脱离世界发展的主流,甚至一度沦为了世界发展的“配角”、被剥削者。虽然新中国的建立彻底改变了旧有积贫积弱的局面,但由于历史“欠账”过多,目前依然需要竭尽全力加快追赶世界领先国家的脚步。造成这种“欠账”虽然肇源于诸多因素,但中国过久的封建行政文化影响下形成的“封建大国流弊”是一个持久性影响因素。在当前民族复兴的关键时刻,我们完全有必要引入治理研究潮流的合理因素,根治这些传统弊病。


首先,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类公共、准公共事务治理,根治因“信息黑洞”引起的“大国自闭症”。由于国家幅员辽阔,中国在国家运行过程中一直采用多级政府管理模式,一般都有着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基层的管理体制。在这种多层级管理过程中,虽然中央、上级政府有着权力优势,但基层、下级政府却有着信息优势,它们掌握着中国基层社会、底层社会运行的真实情况,而且可以利用这种信息优势反向控制上级政府,地方政府利用信息优势控制中央政府。具体控制的方式主要包括瞒报、隐报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而夸大、虚报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这样从基层政府一直向上延伸至中央政府存在着一条信息衰减、变异链条,越往上层的政府,掌握的真实信息越少,以至于构成了一个“信息黑洞”。在这种信息黑洞下,中央政府往往掌握着最少的真实信息,成为了信息真实度方面的“孤家寡人”,出现了大国中央政府的“自闭症”,但它却掌握着大量虚假信息,这种信息往往表现为逐级夸大国内的“成就”,贬损、贬低国外类似领域的成就。随着这种歪曲信息的日渐积累,中央政府往往会做出越发偏离真实国情的决策,这种基于虚假信息的决策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就是这类惨痛教训。这种传统流弊在目前依然有一些市场,比如各地方政府统计的GDP总量之和每年都远高于国家统计局调查获得的全国GDP总量数字;甚至作为“社会良心”的学者,近年来也开始频繁提出“中国已经全面超越美国”等论调。这些虚假信息均会不同程度地误导中央决策,以致形成“大国自闭症”——盲目自大,过高估计自己,过低评价其他国家。这种“自闭症”一方面表现为夜郎自大,另一方面表现为自大基础上的闭关锁国,轻视外部世界,关起门来自娱自乐式“发展”。这种情况在旧中国很难根治,但当前解决此问题并不难。自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人民群众就成了国家主人,在这种前提下,我们就可以充分利用治理理念,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类公共事务,将各种真实信息通过政府科层、大数据网络、新媒体、特定的信息渠道等传递到各级政府,使它们能够破解信息黑洞难题,避免“大国自闭症”的产生。像“朝阳大妈”这些自发的群众参与实际上就有效破解了信息问题,为各级政府提供了一手真实决策信息。


其次,鼓励各阶层人民群众积极互动,解决国家发展中的“大国疏离症”。虽然中国封建王朝一直在营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博爱民众”式舆论氛围,但实际上推行的却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论语·阳货》甚至直言不讳地指出,“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这种政策的日渐积累使得它具有了行政文化的性质。在这种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处于社会统治地位、强势地位的社会阶层逐渐成为拥有国家话语权的群体,在话语体系上往往代表着政府、代表着国家,而普通群众,尤其底层的群众失去了代表国家发声的话语权,渐渐对国家的强势阶层失去了兴趣,作为一种连带后果,他们对强势阶层所代表的“政府”“国家”也失去了兴趣,使得国家形成了“上不知有民,下不知有国”的疏离局面。“大国疏离症”的本质就在于特定的群体,尤其是底层社会群体感觉不到国家、政府、强势社会阶层的关爱,产生了情感方面的疏离、不认可。目前社会上存在着一定的仇官、仇富心理,各种涉及危机事件、国家外交纠纷、中国商品被国外制裁或反倾销时,网络论坛、网络新闻后的跟帖上面经常有诸如“让当官的上”“让明星上”“不关我们屁事”等论调,就明显渗透着疏离情绪。未来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在公共决策、公共政策制定中,必须吸纳各阶层的群众代表参与,使得各类政策、决策均本着群众的需求而动;还要培育、鼓励群众的参与精神,使他们有热情、有兴趣、有意愿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面向人民大众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事项;同时要鼓励社会不同阶层之间展开互动,解决各类需要相互合作、协同、体谅解决的问题,比如在应对灾害事项中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强调在特定事项中参与的真诚意愿,“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不以功利主义判断各参与者的重要程度与贵贱。


最后,鼓励群众之间开展“自组织治理”解决“民众的大国原子化病症”。孙中山曾讲中国人是一盘散乱无章的沙子,后来有学者借鉴马克思的说法,提出中国人是“马铃薯式的生活”,这两种说法所指的实际上都是同一个特征,即由于过于浓厚的封建传统影响,公众普遍有着肇源于自然生产习惯的小农意识,社会成员彼此之间的组织性非常弱,集体意识淡漠。这种现象还有个形象的说法,即“一个中国人是条龙,几个中国人是条虫”。这种现象就是马克思所描述的“原子化个人”的真实写照,每个人都只顾及自己眼前利益,而不考虑其他人利益。从古今中外的发展规律来看,一个国家持续不断发展进步的原动力来源于三个方面的合力,即政府、市场与社会。以历史眼光观之,前现代的中国不存在市场经济,而社会成员的“原子化生存”又使得国家不可能拥有社会组织的力量,这样国家发展只能依靠政府的推动。新中国成立之后,采用了苏联式的全面计划模式,将市场、社会均纳入计划范畴,这解决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问题,但高度集中的计划模式仅发挥了政府的积极性,忽视了市场与社会对国家发展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后,中国引入市场因素,基本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发展,使得我国的GDP 在2010 年就超越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随着全球经济持续低迷,中国外向型经济受到了极大冲击,国家开始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阶段。在这种局面下,中国需要在政府、市场之外充分发挥另一个改革的动力源泉,这就是社会自主治理。十九大报告专门规划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发展战略,这也是对新的改革动力源的科学规划。要实现社会的自主治理,首先需要克服社会成员的“马铃薯式生活”模式,要使得群众能够自主组织起来,为了公共利益、共同利益而奋斗。治理运行的深层保障机制在于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信任与宽容,通过信任与宽容,各类、各阶层群众便能够“自组织”起来,解决所面临的公共问题,比如邻避冲突、垃圾围城、广场舞噪声等。


(二)利用治理特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落实到日常治理行动中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出,自1956 年“三大改造”结束,中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这直接宣示中国已经解决了人类历史上一直未曾解决的生产关系问题,使得中国在国家性质、治理使命、治理原则、基本制度上进入了人类社会治理模式的最高阶段。然而,治理模式进入高级阶段,并不意味着国家治理中不存在任何问题,横向来看,2016年我国人均收入在世界上仅排名第72位,这表明我们还未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完全发挥出来。在治理研究大行其道之时,合理利用其内在精神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在更广范围落到实处,本身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


第一,以“自助、协作”来贯彻社会主义本质,真正实现“先富带动后富”的战略构想。“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经过了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中国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自2010 年起就一直稳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中国在解决社会主义本质的“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代表经济收入、经济地位差别的基尼系数统计情况来看,2016、2017年的基尼系数依然高达0.465、0.467,比国际公认的贫富差距警戒线(0.4)高出很多。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也反映了两极分化的严峻性:2008 年时我国城乡差距高达3.33∶1,时至2016 年改善也不明显(2.72∶1)。在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制度设计上,我国一直沿用的是邓小平同志的战略构想:“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目前来看,“先富”战略已然落实,但先富带动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依然未能充分实现,甚至先富者还出现了“为富不仁”的局面,他们的一些言行毒化了社会风气,以至于出现了“仇富”现象。党的十九大对中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本质而言描述的也正是这方面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治理研究所倡导的“互助、协作、自主治理”的路子,鼓励“先富”群体与“未富”的群体成立友好互助组织,就如同革命战争年代的“农会”一样;也可以鼓励“先富”的个人、群体组成“先富共同体”,鼓励“未富”的个人、群体组成“未富共同体”,每个共同体内部可以互助致富,也可以由“未富共同体”协商提出需要“先富共同体”协助解决的问题、需要它协助的项目,然后由两个共同体协商完成,实现自主治理型“先富”带动“未富”,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利用治理研究所倡导的“参与民主”“协商治理”将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广泛民主原则落实到政府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国有及集体企业管理中去,推行“全过程参与式行政管理”的“程序民主”,“参与决策与参与绩效评价式公共企业管理”的“工业民主”。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些宪法条文强调了中国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基本内容,强调了我们的民主形式在人类社会出现的各类民主形式中最具有“人民性”。然而,优越的民主形式、领先的民主制度除了要以国家根本大法体现,以各类相关部门法规制之外,还需要落实到日常生活中去,让其“转动起来”。这种日常性的民主“转动”与治理研究潮流强调参与、协商的诉求有着很强的一致性。从中国当前需要完善的重点领域来看,这种对接的重点在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业企业管理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原则,为进一步细化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当家作主指明了方向。这种细化、日常化当家作主的方法就是推进群众的“参与行政”与“参与行政问责”,这也是将治理研究潮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的一种有机结合。在各级政府五年计划、年度计划制定,计划落实、年度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问责的行动中,均可以吸纳本地民众代表参与。这种参与可以通过科学的技术方法来保证真实性。具体操作上,可以选择户口本编码、身份证号码、医保社保卡编号等数据作为数据源,然后由异地的第三方机构(比如高校、研究机构等)随机选择有参与意愿的成年公民参与进来。“参与行政”可以以过程性民主的方式,将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具体的日常管理中,真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可以说是一种“动起来的民主”,它重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实质而非轰轰烈烈竞争的形式。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的过程中,一直在尝试实现“工业民主”,也就是在工业生产、企业管理中实现民主,让企业中的各级员工有机会参与企业管理,成为“企业的主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所追求的“人民当家作主”本身就蕴含着“工业民主”的内涵。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中国曾经大范围推行过“工业民主”“企业民主”的改革,力争让从事工业生产的群众成为企业的主人。1961 年制定的“工业七十条”甚至将“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确定为中国工业企业、其他类企业的基本制度。改革开放之后,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工业十七条”精神逐渐开始淡化,虽然这有效提升了中国各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效率,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普通员工企业主人翁精神的缺失。未来我们可以参照“行政民主”的模式,在市场导向的前提下,利用治理研究潮流的思路,在央企、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推行“参与决策”“参与绩效评价”,这是将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原则贯彻到工业生产、企业管理中去的有益尝试。


第三,在国际交往中,需要充分利用“没有政府的治理”的全球治理理念,“以彼之道还治彼身”,激发我国各类非政府力量,使其在国际范围内延伸国家行动能力,最终成为国家力量(综合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解决仅仅依赖政府、官方无法解决的国际难题,合理延伸国家利益范围。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民众对美国有很深的误解,以为当前美国的“霸主地位”是完全依靠军事力量获得的,其实不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单纯依靠军事力量的行动,成败参半,它之所以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决定性的影响力,更多依靠的是非政府、非官方的各类民间组织和机构。可以说,美国兰德公司、华尔街、好莱坞、哈佛大学,甚至卸任的基辛格、尼克松、布什,以及各种名人比如乔丹、比尔·盖茨都对扩大美国国家利益,解决政府、官方难以解决和不便解决的问题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这说明,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延伸国家能力、保证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方式中,政府、官方的行为只是硬币的一面,而硬币的另一面——非官方的、“没有政府的治理”也起着关键作用,缺少了这一环,一个国家的利益是难以有效保障的,这也是治理研究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物质基础,故而“治理”往往被认为就是“没有政府的治理”。大名鼎鼎的“全球治理委员会”就是由国际上一批卸任的政府高官发起成立的,他们所推动的“没有政府的治理”,未尝不是一种本国利益最大化的尝试。实际上,我国历史上也有过非政府力量扩展国家能力、最大化国家利益的著名事例,比如春秋时期(公元前628年)郑国商人弦高在意识到秦军要侵略郑国时迅速出面,以国家的名义对秦军进行了“慰劳”,他作为一个商人有效地保障了郑国的国家利益,扩展了郑国的国家能力。中国在推进对外交往、国际交流活动中,往往以纯官方、政府作为主角,即使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瞄准的也是国与国间的正式交往、政府交往。甚至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于2017 年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纳入决议内容之后,我们依然忽视非政府的力量。从国际上强调的“没有政府的治理”论调来说,它虽然有着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干涉别国内政遮羞的作用,但我们正好可以“以彼之道还治彼身”,鼓励公民个人与企业、高校、智库等非政府机构大规模走向世界,扩展国家行动领域,实现国家合理利益的最大化。


第四,在贯彻网上人民当家作主时,对“虚拟社会”的治理需要“脱敏”,要采用“网事网上解”“虚事虚解”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将政府看成虚拟多元主体之一来主动参与“虚拟游戏”,有效解决虚拟社会治理难题。随着全球范围进一步信息化、网络化,每个国家实际上都形成了两个并行、有机联系的社会形态,即传统社会与网络社会,网络社会由于其符号化、匿名化、虚拟化特征,也被称之为“虚拟社会”。从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来看,2017 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已经达到了12.5 亿户,网络虚拟社会已经成为了中国社会中的常态形式。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在应对网络社会的时候,一方面充分贯彻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鼓励各类群众(网民)畅所欲言,发表对国家各类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又考虑在群众民主、平等参与的同时,如何有效保障其他群众的利益,既要保证虚拟社会的正常秩序,又要保证虚拟社会不造成传统社会的变异。在此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对都不甚理想,这主要表现在对网络“民意”过于敏感,网上一旦有某种信息出现,与此相关的地方政府往往急于“表现”,仓促介入,“治理”的中国诉求及当前国内治理研究的困境造成“越敏感越出事”“越急切越糟糕”的局面。网络社会有着典型的“多主体”,甚至“无限多主体”的特征,而且这些数量众多的主体往往并非利益相关者,仅仅是“围观者”,比如在网络社会引起轰动、成为不同时期社会热点事件的“我爸是李刚”“东北农村妇女集体赴外省组团约炮”等网络热点案例中,绝大多数行动主体都不是利益相关者。在处理这类多主体事项中,首先要“脱敏”,根据事件的本质,依法以现实世界(传统社会模式)的逻辑解决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直接利益相关者所诉求的问题,然后应对数量巨大、众声喧嚣,给政府带来最大压力的那些非利益相关者的“网络围观”问题。在此过程中,要明白这些主体的各类诉求实际上是网络社会中的一种“虚拟性诉求”,更多需要的是一种说法,而非真的在现实社会解决某个问题、抓捕某些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只要将自己也看成虚拟社会的主体之一,与其他无限个主体一起营造网络氛围,书写网络“故事”,讲清楚某个、某些热点事项的来龙去脉。这实际上是一种依照治理研究潮流的诉求展开的“网事网上解”的做法。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各种非利益相关者关注更多的是信息的及时公布,所发生的故事是否有及时进展,“围观者”各类稀奇古怪的说法是否及时得到回应等,这些回应并非一定要对应到现实中的某种行动。


第五,将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优势与治理的多元化、自由化特征结合,推行“社会主义行政指导性治理模式”,使得社会既具有活力,又不乏秩序,彰显治理中的国家角色,避免“颜色革命”的风险。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取代资本主义,就源于社会主义以科学的宏观计划、宏观调控克服了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的私人占有之间的固有矛盾,这种科学的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制度较之于其他各类阶级性社会制度的优势所在。在中国激发社会活力的改革中,不能因为强调“多元”“自主”就放弃了我们的制度优势,目睹社会走向无序。但在发挥制度优势的过程中,要避免过去那种“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低效改革模式,要采用更为科学、与市场经济模式相匹配的宏观调控模式,既要有效激发社会活力,又要活泼有序。中国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社关系改革中,需要合理吸收多元自主治理、自组织治理的长处,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赋予人民群众自主解决问题的资格,激发社会活力,为国家改革增添新的动力源。当然,“自组织”“多主体”“多元”的活动,也有着极大的社会无序风险。社会“自组织”往往会产生“极化效应”,使得一批具有共同或者类似利益诉求的人群通过“结社自由”形成利益集团,这种利益集团如果继续膨胀,甚至会形成反社会的群体,比如邪教组织、超大型传销组织、反政府组织等。在东欧、中东兴起的“颜色革命”,在某种程度上就源于利益共同体的“极化”问题,再加上一些外部因素的诱导,最终成为了反政府“自组织”。中国在激发社会活力的过程中,必须时时警惕这种“活力陷阱”。需要强调的是,在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传统的国度中,激发社会活力是千年难题,社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活力,是值得鼓励的事情,不能因为害怕“活力陷阱”就转而恢复过去那种监控性宏观调控。故此,我们改革的首要原则是激发市场与社会活力,宏观调控模式也必须采用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引导性的模式。从国际经验来看,日本、法国广泛推行的“行政指导”有助于丰富宏观调控模式,以行政指导模式推进宏观调控,既能够较好地保证社会与市场的活力,又能够保证了国家(政府)力量引导其有序运行,使得社会整体上既有活力又不乏秩序,这实际上是“新治理”的思路。行政指导性宏观调控通过建议、说服、协商、奖励、帮助、引导、提醒等柔性指导行为,提醒、警示、引导其他主体的行为在“严肃活泼”的框架内展开。尤其在网络社会中,我们更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通过在虚拟社会的“网事网上解”,不断周知情况、更新信息,引导众多非利益相关主体获得真实情况,避免以讹传讹、局面失控。


(三)构建出系统化、科学化、可操作化而非自相矛盾、自说自话的“治理理论”体系

虽然“治理”成了国内外各学科都趋之若鹜的研究热点,但从目前来看,这些研究颇多“炒热点”属性,还远远够不上构建“治理理论”的层次。可以说,“治理理论”的构建在学界还处于“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状态。


就一般规律性而言,一个完整、成熟、经过了检验、可以用之促进社会实践的理论,一般都应该具备包括从理论使命、理论原则到概念体系、命题体系、命题关系体系、操作工具体系等在内的完整内容,甚至还应该包括操作工具在不同的案例中使用时所必需的差异性厘清及完善工具箱的内容。在廓清治理问题,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实践提供理论指南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逐渐构建出包含这些内容的治理理论体系(见表2)。


当前的治理研究在提出各种“使命”方面颇有建树。但从构建完整的使命体系而言,治理理论还需要继续探索使国家边际行动能力(边际综合国力)最大化的课题,还需要努力探索将民主理论融入社会日常性实践,解决代议民主“高高挂起”问题。以逻辑自洽的标准来看,当前治理的理论原则虽然有共通之处,但也颇多相互抵触之处,还不够系统化、协同化,未来要构建能达到“理论”高度的原则体系,还需要理顺彼此逻辑层次、逻辑关系,构成科学的理论原则体系。从词汇来看,当前治理研究在大多数概念上有着较为一致的看法,但从所表达的理论内涵而言,这些概念相互关联揭示的规律之间差距却很大,这主要源于由概念与概念之间所链接形成的命题所描述的规律间差异过大。就方法论而言,命题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概念之间关系的陈述,它揭示了概念之间关系走向的规律性。一般而言,命题体系的科学性是特定理论体系科学化的标志。与治理的理论使命、理论原则一样,当前治理研究提出的各类理论命题之间异质性也非常大,甚至完全相同的几个概念之间关系的陈述也五花八门,其所对应的操作性关系差异更大,在现实中实施之后,往往会形成“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结果。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化、科学化各类命题,使之形成嵌套、互补的命题体系。命题体系的形成取决于命题关系的厘清,这才是构建一个理论的最关键环节。“命题体系”是指特定的理论中,各类命题的层次体系、关系体系、结构体系等构成的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网状关系结构,它是特定理论能够成立、能够具体化为操作性工具的基础。这种体系既要做到逻辑自洽,又要能够进一步操作化,使理论既可以“顶天”,又可以“立地”,从而做到既解释社会发展规律,又促进社会依照规律发展进步。但在目前的治理研究中,各类命题几乎都是自说自话,比如关于政府是否参与治理的命题,就矛盾颇多,有的倡导“没有政府的治理”,有的倡导“政府天然是领导者”。这些命题都还是零散性的,缺乏逻辑自洽与逻辑协同。未来需要将这些零散的命题体系整合,同时补充新的命题,使其成为互补、协同的网状体系,共同组成治理理论的规律网络,以之揭示社会治理的规律性(见表2)。


“命题体系”揭示的规律体系要真正成为改造社会的动力,还需要将其工具化。实际上,理论的工具化才是它生命力的体现。治理要从一种研究潮流跃升为一种有效、有持续生命力的理论,就必须将其工具化、操作化,这是中国对治理的精确化、落地化的诉求。治理理论的工具必须展现社会工具的基本属性,具备基本的环节。一般而言,它至少应该具备“治理主题界定→治理主体确定→政府角色判定→自组织机构建立→资源获取→问题解决→治理绩效评价→检视成效,改进问题”这些基本环节。这些环节构成了一个单次性、串联式的“链式工具”,从第一个环节到最后一个环节,将治理理论落实到了“社会工程”的技术层面,使得治理理论能够“转动起来”,并因之解决各类社会治理问题。这种“链式工具”一个流程实施结束,意味着一个单次性治理问题的解决,若该治理问题属于长远性、持续性的,这个“链式工具”还可以循环起来(见表2):在特定的治理周期内(比如T1)的“检视成效,改进缺陷”阶段,可以将各类问题反馈到治理目标与治理任务中去,以便在新的治理周期(T2 阶段)内,治理活动在新的更高的绩效起点上展开,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治理绩效逐渐周期性改进的“绩效改进斜坡”,这类似于戴明循环中的“质量改进斜坡”,这就将“链式工具”变成了一个“环式工具”,一个周期性循环改进绩效,以便最终解决问题的工具。从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发展性而言,治理理论体系还需要不断接受实践检验,逐步更新那些与时代不相宜、与管理情境不相宜的地方,使其不堕入经验主义、本本主义泥淖,体现它的发展性。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不断总结治理工具在不同的治理现实案例中的差异性,寻找这些差异的各类诱因,排除偶然性因素,找寻规律性因素,同时检视这些规律是否能够被当前的理论所解释,若不能纳入当前的理论体系,就需要发展治理理论,推陈出新。


三、以“双轮驱动研究”克服大国流弊,构建系统行动性治理理论体系

我们推进治理研究,必须走出西方治理话语体系“传声筒”的误区,既要优先解决中国问题,也要从一般规律性上构建出科学的治理理论体系,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从而实现“两轮驱动”。解决中国问题,就需要明了“中国是有着悠久文明的国家,中国是经历了深重苦难的国家,中国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的国家”。


(一)探索利用治理理念根治“大国流弊”的方法与路径

治理研究作为一种立足于“激发社会活力”,做强“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第三足的一种研究潮流,比较适合用来克服“大国自闭症”“大国疏离症”和“民众的原子化生存”等传统文化惰性,根除大国流弊,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增砖添瓦。


第一,厘清群众及其社会组织如何嵌入并弥补管理幅度过大诱致的“基层权力真空”与“基层权力妄为”的规律。在中国这样历史悠久的大国,幅员辽阔决定了管理幅度非常巨大、管理层级众多,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权力监管与约束以及在地方政府逐级监管与约束自然成为亘古难题。尤其越往基层,失控的程度越大,最基层的村级治理机构甚至在制度设计上欠缺国家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出现了“权力制约权力”的真空。在未来推进治理研究中,需要厘清将群众及其社会组织的自主治理、集体行动中的多主体自治权力合法有序地嵌入这种真空的规律性,同时扩展到其他层级的地方政府权力监督中去,根治“大国监控难题”。


第二,厘清“信息黑洞”“信息截留与信息附着”发生的过程性规律,探索引入民众自发参与、政府吸纳民众参与信息提供以解决“自大决策”“形而上决策”问题的规律。“大国监控难题”源于信息传递层次、环节过多。各级政府除了截留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还会“附着”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上报。这些“有利信息”一般分两种:现实中真实存在的有利信息;现实中不存在,捏造的对己有利的信息。第一种信息虽然会误导上级与中央政府,但最终都会水落石出。第二种信息则不同,它往往空穴来风,过度夸大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若上级与中央政府依此进行决策,就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未来研究中需要探索信息变异规律,摸清各级政府从人民群众之中获得真实信息的机制,构建各级政府在各类决策中引入群众参与的代表遴选机制,以及群众代表提供信息的人身安全保证、物质与精神激励机制等。


第三,廓清民众自组织的主体确认、行动逻辑、信任机制。要改变“一个中国人是条龙,多个中国人是条虫”这种“大国原子化病症”,就要廓清公民个体开展自组织行动时的主体意识、主体利益,弄清楚不同类群体参加集体行动、形成信任机制的规律性,逐步以法律所赋予的结社自由来解决民众一盘散沙的“大国原子化病症”。若作为国家神经末梢的普通民众都能够组织起来,整个国度就整合进了国家发展轨道中,大大提升了国家的边际行动能力。


第四,探索相同社会层级之间的“自组织治理”规律,探索跨社会阶层、跨收入群体、跨行业等形式的群众互助治理规律。在一个转型中的大国,旧体制的惰性与新体制的“稚嫩”均会使部分社会群体得益,再加上本身存在的教育程度、合法收入、地域、行业等差异的存在,均会加剧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疏离感,甚至出现“仇富仇官”问题。要解决这种疏离问题,不仅需要把握相同社会层级之间的自组织规律,还需要廓清跨社会阶层、跨收入群体、跨行业等形式的群众互助治理规律,以便在这些规律指引下,使得中国各阶层拧成一股绳,使国家发展的边际动力最大化。


(二)探索利用治理精神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落到实处的规律与路径

较之于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与优势。然而,制度优势需要有落实的方法,否则就会重蹈改革前虽然我国生产方式先进但生产力依然提升不快的覆辙。


第一,探索通过跨阶层“自主、协作”治理规律,将“先富带动后富”落到实处,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未来我们需要探索构建有着巨大物质与心理差距的先富与贫困阶层之间彼此信任的协作机制,探索由这些群体自组织解决“先富带动后富”的问题。目前由国家推动的“精准扶贫”虽然能够“定点清除贫困”,但依然以扩大公共财政支出为前提,还不属于对先富者资源的开发,不属于对社会“自组织”互助资源的开发,并未增加国家的边际行动能力。


第二,应用“参与民主”“协商治理”理念,探索将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广泛民主原则落实到政府管理、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过程中去的机制与规律。“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治理研究潮流所强调的“参与民主”“协商治理”原则与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行政民主、生产民主原则具有很高的契合度,未来我们要充分探索人民参与政府决策、政府管理过程、政府效能评估、政府问责、政府追责,实践社会主义“行政程序民主”的规律;同时也要探索实施央企、地方国企、国有资本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企业中的“人民”(员工)参与企业治理的规律,实现社会主义工业与产业民主。


第三,探索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没有政府的治理”结合的方法,探索激发中国各类非政府力量在国际范围延伸国家行动能力的范围、方法,探索国际交往中各种非政府力量纳入国家行动能力范畴的路径、机制。“没有政府的治理”以“人权高于主权”“全球治理”等为借口维护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冷战后继续干涉别国内政的“权利”,中国正好可以借用其原则,将国际范围内大量由政府出面显得过于刚性、易于激化矛盾的事务交由我国非政府组织来实施,以产生“弦高劳军”的效果,扩大国家边际行动能力。同时,我们可以将“没有政府的治理”纳入已经被联合国认可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体系,力争抢占国际舆论高地,为世界上处理国际关系提供“中国办法”。


第四,探索在虚拟社会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与社会主义科学调控有机结合的规律性。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出现了“网络敏感症”,这与虚拟社会治理过敏有关。未来我们需要探索既保证社会主义网络民主,又保证政府合理应对的模式,廓清“网事网上解”中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角色分工,把握好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关联的范围、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模式等,探索在“网事网上解”的过程中扩大社会正能量和弘扬主流价值观的规律性。


第五,探索在社会治理中推进“社会主义行政指导性治理模式”的方法,开发侦测激发社会活力的过程中“颜色革命”风险的方法。我们要将社会主义的宏观调控优势与治理潮流所倡导的“多元平等”思维结合,探索构建“社会主义行政指导性治理模式”,以建议、协商、奖励、帮助等柔性指导方式,提醒、警示、引导其他主体在“严肃活泼”的框架内展开活动,使政府成为社会治理过程中“同辈中的长者”。在此过程中,要开发出有效预测、评估“颜色革命”风险的方法和工具。


(三)构建科学、系统化、可操作化的中国治理理论体系

虽然中国治理研究文献总量已足够大,但更多还属于“山寨”西方的话语体系,与自然科学一样缺少“核心技术”。要改变这种窘境,就需要在未来扎实地构建出完整的理论体系,如表2所示,该体系起码应该包括这些环节:理论使命→理论原则→概念体系→命题体系→命题关系体系→工具体系→工具使用中的改进调整。这种理论体系不仅要有启蒙性质的理论使命、理论原则,还需要能够通过概念体系、命题体系、命题的关系体系、工具操作体系来进一步使其“转动起来”,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同时,在将理论工具应用到现实的治理案例中时,还需要根据合用程度进行“反馈控制”,将结果反馈到前面各个环节,对理论进行发展与完善。尤为重要的是,在“工具体系”环节,既要构建出一次性的“链式治理工具”,还要在它的基础上开发出多次性的“环式治理工具”体系。未来构建的“治理理论体系”应该成为一种基础理论,它既能够用于社会领域“多中心治理”,也可以用于国际范围的“没有政府的治理”。其总体目标在于建构一个系统、科学、“动起来”的理论体系,为世界范围内治理理论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甚至以系统的治理理论解决世界范围内存在的治理研究“落地难题”——“它(治理)在许多语境中大行其道,以至成为一个可以指涉任何事物或毫无意义的‘时髦词语’”。治理研究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我们完全可以做到后来居上,引领世界范围内的治理研究潮流。



责任编辑:王智睿

文章来源:《学术月刊》,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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