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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内战:积怨、贪婪与国家能力

魏英杰 政治学人 2021-04-25


作者简介


魏英杰,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族群政治、政治冲突。

文章将关于内战的理论分为三大范式:积怨说、贪婪说以及国家能力说。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群体间的不公平是集体暴力的解释因素;部分经济学家认为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贪婪追求才是至关重要的;另外一些政治学研究者认为国家能力是评估内战风险的关键。文章提出,尽管以上三种范式都不同程度地有助于我们理解内战,但也各自存在缺陷:“积怨说”无法清晰地阐释从动机到行动的机制;“贪婪说”强调冲突的微观经济基础,但存在以个体动机解释群体行为的偏差;“国家能力说”不能很好地解决内生性的问题——究竟是国家能力低下造成动荡,还是动荡损害了国家能力。随着近年有关政治暴力研究的进步,学者们试图将内战看作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且更加注重国际因素对国内政治的影响,从而更好地弥合之前对内战解释的不足。

内战是比较政治学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研究议题。冷战结束后,曾经在大国权力角逐下被掩盖的国内矛盾逐渐爆发,尤其是南斯拉夫解体后所引发的族群冲突,促使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大规模的集体暴力。科利尔指出“在最底层的10亿人中有73%曾在近期经历过一场内战或是仍在饱受内战的煎熬”(Collier,2008)。1945~2000年发生的内战席卷了73个国家,造成2000万人死亡、7000万人背井离乡(Sambanis,2004)。此外,内战还具有“传染性”,难民潮、毒品与军火走私、法治的崩溃、地区安全的动荡均与内战相关。不论是为更好地维护我国海外经济政治利益,还是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理解内战、评估内战风险都十分必要。那么,内战有哪些成因?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群体间的不公平是集体暴力的解释因素;部分经济学家则认为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贪婪追求才是至关重要的;近些年还有一些政治学研究者声称国家能力是评估内战风险的关键。本文首先对“内战”的概念进行辨析;第二部分为文章的主体,对三种不同范式的内战理论进行评述;最后一部分为总结,作者提出未来内战研究应沿着中观互动、国际结构影响和集体行动的内在机制这三个方向发展。


一、何为“内战”?

当国内政治冲突演变为军事冲突时,我们可以在一般意义上认为这个国家陷入了内战。在学术文献中,学者们对“内战”有着更为严格的定义。比如,凯里维斯认为,内战是在一个公认的主权国家内部,并且在敌对状态伊始,同属于一个受共同权威管辖的各方之间发生的武装冲突(Kalyvas,2007),这—定义强调冲突的行为主体及其属性。佛尔伦和莱廷提出内战的三个条件:第冲突方是国家代理人和非国家行为体,后者的目标是控制政府、控制某个地区,或是通过暴力迫使政府改变政策,至少存在两个冲突方;第二,一场冲突死亡人数总数大于1000人,且每年平均死亡人数不少于100人;第三,各方的死亡人数都至少大于100人,以便与种族屠杀和大规模国家暴力相区分(Fearon&Laitin,2003)。按照这个标准,1945~1999年期间共发生了127场内战。这是一个操作化定义,当下大量有关内战的文献都是定量研究,明确的数字门槛便于研究者进行分类和编码。但僵化的数字会将一些原本符合关键性指标的案例排除,因而不同学者在内战的操作化定义阈值上会采取不同标准:塞班尼斯认为,应当将冲突首年死亡人数在500-1000人的军事冲突也作为内战处理;如果首年低于500人,那只有在接下来3年累计死亡人数达到1000人的军事冲突才被列为内战。据此计算,1945-1999年全球共发生145场内战,平均死亡143,83人(Sambanis,2004)。尽管内战的操作化定义有各类版本,我们仍可找到其共同点:首先,内战区别于国家间战争,必须在一个国际社会公认的主权国家内部进行;其次,内战必须有冲突,单向的暴力实施不能算作内战;最后,内战是成一定规模的,战争所引发的死亡人数必须有一个严格的界限,以便区别于恐怖主义袭击、社群暴乱等其他形式的政治暴力。


当然,我们还需要辨析一些概念和内战的关系,包括政治暴力、革命、分离主义、族群冲突等。是否与族群相关,常常是内战分类的重要维度,布鲁贝克和莱廷指出族群战争(ethnic war)和宗教战争(reli-gious war)是最重要的认同战争(identity war),而族群战争又是现实中观察最多的案例(Brubaker&Laitin,1998)。族群战争是指对身份认同、边界和公民权有着不同认识的族群之间就权力关系进行竞争而导致的暴力冲突。族群战争通常并不寻求控制整个国家,而是只要改变自身族群的地位,通过暴力手段影响政府政策、政治权力分配,甚至是将整个国家分割,并控制相应的区域,实行自治或独立,因而族群战争往往与分离主义和民族主义(nationalism)分不开。


此外,对不同类型内战进行区分也十分必要,内战发生机制具有多样性。例如,布豪格通过对1946-1999年间的内战进行分析发现,人口越多、幅员越广阔,国家面临分离主义冲突的风险就越高,但并不会增加革命的风险。他还发现民主制度对革命的影响是非线性的,而对分离主义冲突风险的影响则是线性的(Buhaug,2006)。


与比较政治学其他议题相比,内战领域尚为“年轻”20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大规模涌现专注内战的文献。对内战的关注主要出于以下两点原因:第一,冷战结束后,国家间战争罕有发生,许多国家和地区内部则出现权力真空,曾被掩盖的矛盾爆发,国家内部冲突的频率和严重程度都显著提高,这促使包括政治学家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者们重新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内部冲突,内战成为政治冲突研究的核心现实问题。第二,欧洲经验表明,战争和现代国家建构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特别是在制度建设和经济发展层面(Tilly&Ardant,1975;Tilly,1990;Acemoglu&Robinson,2006)。但经验证据表明,大多数后发国家并没能从战争中取得国家建构的成功,与理论相悖的政治现实也引起研究者的关注。


内战作为如此重要的政治现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而对内战的研究也是多方面的,包括对内战爆发、持续性、严重程度、终结的解释,战后和平维持的分析,全球化对内战的影响等。在这些众多研究议题中,解释内战发生原因吸引了学界最多的关注。


二、理解内战:三大范式的发展与演变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内战?我们大致可沿三条路径分析:积怨说、贪婪说和国家能力说。一国内部的权力与财富分配如果带有明显的倾向性,那么这个国家就有冲突,甚至是内战爆发的可能——“积怨说”是从公平的视角来分析内战的。“贪婪说”则强调人们参加武装反叛须具备一定“经济机会”否则理性的个体和组织是没有动机参与到对抗政府的行为中去的。“国家能力说”是从国家的角度入手,认为正是国家能力低下或缺失让反叛者有机可乘,在秩序混乱的情况下发生了内战。本文将依次介绍并评论这三种理论的主要架构及其机制。


(一)为自身地位而进行的反抗——积怨与内战

对内战的解释,从差异、不公和仇恨的角度出发是十分直观和自然的。早期文献中,学者普遍认为个体层面的不公平是导致暴力反抗的主要原因。相对剥夺感就是这样一个概念化的总结。格尔在他那本影响深远的《人为什么造反》(Why Men Rebel)中对“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进行了框释:各种形态的集体暴力源于人们的期望所得与实际间的巨大现实差距;人们走向反叛是通过“挫败一进攻”(frustration aggression)的机制实现的(Gurr,1970)。其实证检验展示,对于那些“相对剥夺指数”较高的国家,例如多米尼加共和国、印度、巴西、尼日利亚和巴拿马,动荡(turmoil)指数也较高。相对剥夺理论的提出与美国当时的国内政治环境十分契合;在许多人看来,黑人对政府的反抗就是源自对白人主导的美国社会的集体宣泄。当然,不少学者们也通过多种方式对相对剥夺理论进行了更为严谨的检验,对其解释力有所保留。例如,穆勒研究爱荷华州发生的种族骚乱,发现人们是否走向暴力由两个因素决定:“对政府权威的低信任度……和对以往反政府组织的暴力行为所取得成就的鼓舞,坚信同样的手段可以实现自身事业。当这两点被纳入对集体暴力的解释时,相对剥夺就显得无足轻重了。”(Muller,1972)此外,格尔对心理和情绪等非理性因素的强调,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反叛人群的行为是出于理性算计的结果的可能性。还有研究提出“剥夺感”存在被建构的成分,例如波茨就质疑了“相对剥夺”的因果方向,认为相对剥夺与暴力程度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即人们实际上是参加了集体暴力后,才在主观上感受到剥夺(Portes,1970)。


对相对剥夺解释发起最猛烈攻击的是辛德和梯利(Snyder&Tilly,1972)。两位学者提出,对现实的不满以及相对剥夺感普遍存在于各个社会,但集体暴力行为却不是普遍存在的,这说明从个体感知到集体行动有一个重要的条件一反叛所需的资源和组织门槛。动员机制十分关键,相对于散布一些笼统意义上的不满,革命和集体暴力的过程中必要的是各种具体诉求和诉求得到的反馈。


有关积怨与集体暴力之间关系的争论并未完结,纯粹以物质基础为解释的理论过于简化了群体行为,族群和文化为视角的政治竞争成为重要解释机制。以英国历史上对凯尔特地区的国家建构为例,赫克托提出“文化分工”(cultural division of labor)的概念,用来解释由文化差异与职业排斥(occupational exclusion)相重合的情况下所引发的积怨。英国南北方的地理环境差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差异,后来罗马统治、诺曼人入侵以及英格兰在扩张时期所执行的文化歧视政策又扩大了这些差异(Hechter,1975)。到了工业化时期,这些差异演变成为核心区域对边缘区域的“内部殖民”(internal coloniz-ition)。现代化理论声称,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族群差异能够被克服,即“工业化刺激核心区域与边缘区域之间的各种经济、文化和政治互动……会带来诸如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公平,国民文化的趋同(national cultural homogeneity)等。”然而,赫克托却认为,随着工业化的深入,各个地区的生产会高度专业化,边缘地区会日益依附于核心区域,发展出一种“依附模式”(dependent mode)。在这种“依附模式”下,边缘地方被限制在从属地位的社会角色中,生活在这些区域的人们则会坚持他们自身的文化传统和身份认同,以求得自我保护。“在这些具有文化分工特性的地区,政治诉求不会以社会阶级的形式出现,而是以族群的形式出现。”可以看出,赫克托的“内部殖民”是一种结构性的理论,内部冲突的表现形式为族群基于资源的竞争。尽管结构性理论很少涉及中观层面的制度,并不能充分解释集体暴力的形成,却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宏观层面的历史演变。


1985年《冲突中的族群》(Ethnic Groups in Conflict)出版,标志着积怨理论的较大突破。霍洛维茨利用族群间的认知对比(cognitive comparison)发展出从不公、积怨到冲突的因果理论。霍洛维茨的研究案例是族群冲突频发的亚洲和非洲国家(Horowitz,2001)。作者首先将冲突的根源延伸到这些国家的殖民历史。由于地理、资源等自然条件的差异,殖民者会选择最有利于统治的区域作为殖民中心。处于殖民中心的族群在知识储备和经济分工方面,逐渐有别于生活在边缘区域的人群,成为所谓的“先进”(advanced)族群,而相对完整地保留了自身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的边缘地区的族群成为“落后”(backward)族群。殖民政策带来不同族群定位的差异,并强化族群间的对比和价值评估,不公也伴随着这一过程产生。当去殖民化被简化为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家时,所有矛盾都围绕着由谁来控制国家机器展开:“先进”民族强调自己继承了西方文明,在社会中更有“价值”;“落后”民族则坚持自己才是这片土地的原住民,具备“合法性”。“落后”族群担心永远无法与“先进”族群竞争,会处于被统治的地位:“先进”族群害怕一旦做出让步,作为少数的他们从此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这种被制度建构的权力结构决定了冲突难以避免。《冲突中的族群》成为剖解族群冲突因果机制的关键性研究,构建了从“不公”到“积怨”再到“冲突”的完整解释链。


由于霍洛维茨的研究并没有涵盖所有类型的族群关系,所以其理论的外部效度受到一定质疑。随着定量研究在政治学领域的兴起,学者们逐渐着手建立数据库,使用更加全面的证据来探寻不公平与暴力之间的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格尔开始系统性地收集数据,形成颇有影响的“风险中的少数族群”(Minorities At Risk,MAR)数据库。基于此,格尔陆续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族群抗争的研究成果。1993年,他通过对90个国家的227个族群的系统分析,综合其创立的“相对剥夺理论”和梯利的群体动员理论,得出结论:“对于本族群地位的不满而引发的积怨,以及由族群领袖和政治企业家发起、由情境(situational)决定的对政治利益的追求,共同激发了族群的抗议与反叛。”简而言之,积怨和动员两个变量决定了政治行动的整体过程。但格尔并不认为二者同等重要。积怨仍是政治动员的基础:“客观条件,如贫穷、歧视以及失去自主权,决定了领导者们是否能成功动员集体行动。族群间差异越大,领导者们越容易从处于劣势和受到威胁的族群中招募成员。”(Gurr,1993)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格尔数据库存在的明显问题,即它只收录了“少数族群”的冲突状况。比如,数据库只包含了伊拉克的逊尼派穆斯林和分布在东南亚各国的华人等这些优势少数族群,并没有涵盖另外一些优势多数族群。那么研究者在使用这些“不完整”数据时,就会带来一些结果上的偏差。但是“积怨说”的经典文献依然给我们呈现了理解集体暴力的重要视角,也为之后的理论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寻求反叛的机会——经济理性与内战

秉持经济理性说的学者们认为,不公导致的积怨并非导致冲突的原因,反叛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动机上,反叛机会(opportunity of rebellion)是行动的必要条件。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组织了一批经济学家研究长期困扰发展中国家的内战成因,牛津大学的发展经济学家科利尔就是重要的代表之一。经济理性主义者认为“积怨”更多地是反叛者合理化其行为的一种说法,热衷政治动机解释的观察者们把反叛者奉为英雄,但实际上这种利己的积怨很值得怀疑。实际上,反叛者是会算计并做出策略决策的理性行为体。反叛者对成本收益的计算决定了内战爆发的概率。反叛者的成本为内战前的人均收入,而收益则为反叛成功后所获得的物质利益奖赏。科利尔和霍夫勒在《内战的经济原因》中,通过对1960-1992年的所有内战进行分析发现:第人均收入越高,内战爆发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是因为高收入增加了反叛的机会成本。第二,自然资源稟赋与内战的爆发呈现倒U型关系:资源稟赋处于两极的国家发生内战的可能性很小,而位于二者之间的国家却较易爆发内战:因为当一国完全没有自然资源时,潜在的反叛分子无法从中获取物质收益,所以发动冲突的动机很小;当自然资源逐渐增加时,会对反叛分子产生巨大吸引力,但此时政府抵抗反叛的能力尚有欠缺;而当国内资源极大丰富时,国家凭借资源可以建立一套运转良好的国家机器来应对反叛。第三,国内人口数量与内战的可能性成正相关。人口众多反映了国家内部的文化差异,从而加大了族群间冲突的可能性,科利尔和霍夫勒认为,这种冲突往往是以分裂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第四,族群语言的分化程度是反叛的协调成本的指标,与内战的关系并非线性。族群高度分化或高度同质化都会造成反叛协调成本的增加,降低冲突的可能性,最容易出现反叛的是国家内部呈现族群两极化的情况。他们的研究不但提出了内战的成本收益理论,也同时批判了持“积怨说”导致内战的主要解释变量一族群语言分化程度(Collier&Hoeffler,1998)。


传统的“积怨”理论认为民族宗教分野、政治压制和不平等是导致内战的原因。经济理性主义则从不同的角度看待族群差异,认为并非是积怨诱发内战。在《内战中的贪婪与积怨》一文中,科利尔和霍夫勒进一步将经济决定论引入了一个新的高度,即内战中反叛者的动机是贪婪,而不是对政治体制及社会的不满。他们对I960年至1999年总数为161个国家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以预测五年为单位的内战爆发的可能性,发现人均收入和经济增长显著降低了内战爆发的概率。高收入增加了政府的税收,使其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应付反叛;同时高收入也提高了入学率,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直接后果是提高了潜在反叛者的机会成本。作为反叛者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自然资源与内战爆发成非线性关系。以初级商品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指标,当这一比例为32%时,内战最有可能爆发,而一旦超过这个值,内战爆发的可能性就会递减。科利尔和霍夫勒给予的解释与他们之前的观点一致:与叛军一样,政府对自然资源也有极大的需求,当一国的资源极大丰富时,政府收入也会随之飙升,这些收入就会转化为对抗叛军的能力(Collier&Hoeffler,2004)。


在科利尔和塞班尼斯合编的《理解内战》一书中,他们将经济驱动学说进行了总结:“我们将反叛看成可以通过抢掠(looting)产生利益的产业。在这个框架中,叛乱者与土匪、海盗没有区别,他们受贪婪所驱动。所以,解释反叛行为的应该是产生利益机会的环境,而不是人们的动机。”(Collier,Hoeffler&Sambanis,2005)换句话说,学者们强调的是有利于反叛的内外部条件。基于这样的假设,科利尔和霍夫勒将反叛者的外部条件分为三类:资金支持(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海外居民的筹款、国外敌对政府的资助);反叛主体的成本(男性中学入学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经济增长率);政府军事可触及范围(人口分布、地理环境)。通过对1960年到1999年间所有内战的统计分析,他们发现这些测量机会成本的变量对内战爆发的影响几乎全部都是显著的;反观较为常用的积怨(grievance)指标,除了族群支配地位(ethnic dominance)与内战之间存在紧密关系外,不平等、政治权力、族群分化、宗教分化这些变量与内战的关系在统计上均是不显著的。


“贪婪说”为我们理解内战开创了新的路径,不仅在案例上更为丰富,在逻辑上也更为严密。但是,科利尔的研究在变量和方法上仍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分析单位的偏差。科利尔利用国别数据推导出内战爆发原因的假设是建立在个体动机的假设基础之上的,存在着分析单位的错配。特别是在考虑到与族群相关的内战时,一个常识性的逻辑是,参加反叛的是组成族群的个体,而不是抽象的族群。所以,族群应当是一个变量,而不是一个常量。在2013年出版的《不公、积怨和内战》(Inequality,Grievance and Civil War)—书中,席德曼等学者针对发展经济学家们对“积怨”解释的批评进行了系统性的回应(Cederman,Gleditsch&Buhaug,2013)。他们提出,批评者们的结论“源自不恰当的理论假设和成问题的经验操作……绝大多数的当代内战研究将分析单位放在了国家层面……尽管有学者引入了微观的分析,但是大多数研究者在实践中却偏离了这个方向。”基于这种判断,席德曼折衷了宏观和微观的分析路径,将分析单位定位为“族群”这一中观对象。族群需要经历以下四个步骤才能达到政治上的自醒:群体认同(group identification)、群体对比(group comparison)、对不公的自觉(evaluation of injustice)、框释和归咎(framing and attribution of blame)”当族群中的个体认识到他们苦难的根源来自国家政权时,政治企业家、知识分子和政治异见者就会趁势发动对群体的政治动员,并提出政治诉求。面对挑战,如果国家继续实行原有政策或采取暴力镇压的手段,内战就很有可能爆发。


第二,研究设计的内生性问题。内生性问题在科利尔的研究里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经济与内战。虽然贫穷可以引发战争,但只要战争爆发,这种因果关系就会逆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内生性问题。以1991年的克罗地亚为例,90%的国家预算用于战争,20万人被征兵,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经济增长。刚果民主共和国分别在1996年到1998年间和2002年经历了两次内战。根据2004年的调查,共有超过300万人丧生。这其中只有近10%的人口直接死于暴力冲突,绝大多数人口都是丧生于战争所引起的饥荒和传染病(Coghlan,2007)。二是资源与内战。科利尔等学者将一国资源出口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作为该国是否依赖资源行业的标准,并由此来判断一国发生内战的可能性。但正如罗斯所指出的,通常一个国家在正式符合内战标准前的一段时期内,就会先发生一些小规模冲突,造成特定产业被迫逐渐迁移,这些产业主要是流动性较高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这就客观上造成了政府只得依赖流动性低、与本地资源稟赋相关的行业(Ross,2004)。并且,一些政治较为动荡的国家由于无法吸引外部投资,也不得不转向资源出口,让我们观察到自然资源和内战的相关关系。


第三,概念操作化的失误。支配性族群并不是数量概念,而是政治概念,并且分析单位不应放眼整个国家,而应比较不同地区间的差异。科利尔和霍夫勒虽然排斥族群本身对内战的影响,但是当国家内部的主体族群成为支配性族群后(人口数量占全国的40%-45%),战争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增加。然而,南斯拉夫境内占主体的塞族人在1991年时只占全部人口的36.1%,但依旧不能改变国家内部的优势地位(Kalyvas&Sambanis,2005)。


(三)国家的瘫痪——国家能力与内战

“国家能力”是政治学者们耳熟能详的术语,对于内战的解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不难理解,从常理来看国家的强制力对维持内部秩序十分关键,但这里所指的国家能力并不仅限于通常所认为的国家武装力量,而是全面的国家能力,包括曼恩将国家能力所分解的强制力和建制力(Mann,1984)。秉持“国家能力说”的学者提出,当局政府,尤其是中央政权,由于种种因素在强制力和建制力上的不足都会带来内战风险的提高。


斯坦福大学政治系教授佛尔伦和莱廷在2003年合作的那篇颇有影响力的论文《种族、叛乱和内战》中提出“那些在财政、组织以及政治层面上弱小的中央政府由于地方警力的缺失、不力或是反制措施的失效,更容易招致内战。”在对跨度为45年(1945~1999年)的127场内战进行分析后,佛尔伦和莱廷的研究结果与科利尔和霍夫勒相似,他们通过面板数据分析,发现族群宗教分野、收入差距这些与积怨相关的变量与内战的相关性几乎为零,否定了族群和宗教多样性等积怨指标是导致内战的原因。从进一步细化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在那些最贫穷的国家,即使族群构成高度同质,也可以观察到暴力冲突频发,这说明国家内部族群构成并不能解释战乱。他们提出,国家能力的强弱才是判断内战爆发可能性的重要因素,而且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因素。造成国家能力低下的因素包括:贫穷、政治不稳定、偏远的地理位置以及大量人口的存在。在佛尔伦和莱廷的论述中,“国家能力”是一种控制力:第一,弱国家的政府无法区分平民与反叛人员,这一点在偏远山区表现得尤为明显;第二,由于国家没有能力支付军费,军队常常被鼓励进行抢劫,平乱反而引起了更大规模的混乱。佛尔伦和莱廷总结到:“那些被贫穷、众多人口以及能力低下所困扰的弱国家,才是预测内战发生的更加有效的指标,而不是族群和宗教的分化程度。那些用来测量积怨的指标,如经济不平等、民主的缺乏、公民自由缺失,或是国家针对少数族群在宗教和语言方面的歧视,都不能很好地预测内战的发生。”(Fearon&Laitin,2003)


在佛尔伦和莱廷之后,涌现了众多从国家能力的视角来研究内战的定量研究。例如,多伊尔和塞班尼斯通过对151个案例的研究向人们证明了一个有效的政府对内战的结束也是至关重要的(Doyle&Sambanis,2006)”他们认为,结束战争的有效途径就是政府有能力向大众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并能建立起防止冲突再次发生的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制度,如为战斗人员妥善安排工作、为平民提供实现再生产的物质保障等措施。


个案研究也对“国家能力说”给予了支持,琼斯对阿富汗案例的研究佐证了国家能力与内战的因果关系(Jones,2008)。琼斯认为,塔利班政权被清除后国家能力低下是导致战后阿富汗叛乱频发的主要原因。琼斯首先驳斥了“机会成本”论和“积怨”论。如前所述“积怨”理论的一个重要支点就是族群间的隔阂。但是,琼斯通过大量的访谈和文本证据向人们展示,阿富汗的族群分化并非导致内战的原因。2004年总统大选时,现任总统卡尔扎伊不仅获得了主体民族一普什图族的支持,也获得其他少数族群的支持。另外,2007年美国国务院开展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5%的受访者认为阿富汗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对他们至关重要。同时“机会成本”解释也不适用于阿富汗。以科利尔为代表的“机会成本”论者认为,反叛者是理性的个体,他们会权衡得失,而反叛的“回报”常常是“可抢掠的自然资源”。这让人很自然地想到在阿富汗获取罌粟所带来的经济收益是反叛者追求的目标。但有证据表明,首先塔利班政权对罌粟采取明令禁止的政策;其次美国发动阿富汗战争的第二年(2002年),阿富汗的罌粟种植远未成规模。同时塔利班倒台后的主要资金来自穆斯林世界的捐助,而非毒品。造成阿富汗战争后鸦片泛滥的时间恰恰是内战爆发之后一中央政府能力低下,纵容了地方军阀追求高额利益,进行大规模毒品走私,并且同时鼓励农民种植鸦片。在阿富汗的案例中,国家能力与战争的关系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塔利班政权倒台后,阿富汗政府无法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国家机构,政府无法从大部分地区获取税收,造成国家财政收入举步维艰,国家既无资源也缺乏能力为普通民众提供服务。第二,国家强制力的低下造成阿富汗全国法制缺失、秩序混乱。阿富汗绝大部分地区的警力极度匮乏、枪支短缺。在正常社会秩序无法维持的状况下,国家只得借助地方军阀。但明显的负面效果是,这些军阀借此机会扩大了自己的势力,扩充军备,攫取当地利益,进一步加剧了内部冲突。


佛尔伦和莱廷开创的“国家能力”视角给内战的研究者们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构建空间,但在面临个别案例时仍然显得束手无策。比如,鲍什认为,“如果完全认为内战是由于国家无法对山区等偏远地方实行管控所导致的,那么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同样是地处众多山区的瑞士和挪威,在过去150年没有发生过内战。”(Boix,2008)事实上,佛尔伦和莱廷的理论确实在区分贫困、地理位置以及内战三者的关系上存在一定缺陷。因为我们有理由相信,偏远地区常常同时具备收入低下和难以被国家能力所投射这两种特点。所以至少在理论上,对于偏远山区与冲突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我们既可以认为是收入低下导致反叛成本低,从而引发内战;也可以认为是由于国家无法对山区实行有效控制,国家能力低,所以导致叛乱发生。因而有关国家能力和内战关系的研究必须在逻辑上进行重新构建才能摆脱这种模棱两可的境地。


有一些学者反向考察了战争对国家能力的影响。一些学者显然更为重视国家的建制力,例如贝斯利和泊松就提出“国家能力的核心是国家汲取税收从而投入到公共物品和市场交换两个领域的能力。”(Besley&Persson,2008)他们通过对180个国家从1945年到1997年期间所有战争的统计回归分析,发现内战造成了与外战(国家间战争)截然不同的影响:国家间战争使国内不同群体的利益得到整合,而国家内部战争则造成群体间利益的相互冲突。所以,战争对象的不同最终会导致国家的财政能力呈现出迥异的分布。在2010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两位学者进一步讨论了不同战争类型对国家能力的影响。他们利用形式模型展示了国家能力的欠缺是如何内生于国内冲突的。两位作者认为,内战极大地减少了国家对与国家能力极为相关的领域的投资,如财政机构以及市场规范,而当一国国内的自然资源较为丰富时,这种消极作用就会表现得尤为突出(Besley&Persson,2010)。所以,贝斯利和泊松的理论尤其适用于那些刚刚经历过战争、亟需进行国家建构的国家。


三、结论

通过围绕内战发生机制的“积怨说”“贪婪说”“国家能力说”的评述,我们接触到一些关键词,如积怨、机会成本、国家能力,这些概念及其组成的理论帮助我们理解了内战的成因,也让我们意识到内战爆发的复杂性。而对于内战机制的研究,远不仅限于其发生机制,还包括内战的严重程度、暴力手段、持续时间、战争过程中的信息沟通、不同群体或组织之间的关系和互动、和平谈判、战后秩序重建、内战终结等议题。例如科利尔、霍夫勒和苏德鲍姆对I960年到2000年间的大规模内战进行分析时就发现,冲突的持续与冲突发生前的社会结构和冲突过程中的环境状况存在系统性的关联,战前人均收入较低、严重的不平等状况和一定程度的族群分裂都会造成战争持续时间更久,而初级产品出口价格的下降和外部军事干预则会缩短内战时间(Collier,Hoeffler&Soderbom,2004)。布豪格与他的合作者则发现,地理因素与反叛者的战斗能力对冲突的持续时间的长短起到了决定作用,距离政府驻地很远、处于国界线并且所在区域有着珍贵矿藏的地方发生的内战持续时间会长得多(Buhaug,Gates&Lujala,2009)。格拉斯梅尔和塞巴尼斯的研究则关注反叛组织被吸纳到军队的协议能不能有效地终结内战,防止冲突的再次发生(Glassmyer&Sambanis,2008)。众多研究对内战过程、终结和是否再次发生的关注,从不同的角度深入探究了冲突的机制,在战后维和的政策领域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Balch-Lindsay&Enterline,2000;Metternich,2011\Kirschner,2010)。


秩序是比较政治学大视野下的三大话题之一,对内战的研究既有建立在定量数据基础上的统计分析,也有依托定性资料的典型案例剖析,融合了政治经济学和比较政治学等领域的各类理论模型,成为当前政治学研究中兼具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重要领域。我们在学习现有研究、利用它们理解内战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这一领域尚存众多改进的方向,近年来的一些研究也尝试在主流解释之外提出突破性的理论,其中较为重要的议题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首先,在政治学研究科学化的风潮影响下,当前对内战的研究更多精力放在定量分析上,这有助于提升理论的外部有效性,更好地探索普遍规律,但也会忽略一些“有趣”的故事。比如,内战中的暴力程度是有差异的,构成了内战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对暴力的研究在以上三类主流视角中是缺位的。近年的—些研究发现,武装人员针对平民的暴力程度存在巨大的差别,从而将内战看作一个动态的过程(Kaly-vas,2006;Weinstein,2006;Varshney,2003)。以凯里维斯的研究为例,针对暴力程度他提出了“控制一合作”模型(control—collaboration model),将对抗区域按照实际被控制程度划分为全面掌控区、力量主导区以及双方焦灼区,从而发现暴力的程度也是按照以上划分由弱到强递增的(Kalyvas,2012)。凯里维斯的研究是内战研究的分水岭,他提出的内生动力(endogenous dynamics)极大地影响了学者们的研究议程。事实上,有关内战的中观层次研究正在成为这个领域的主流。


其次,以上三种主流理论都将视野聚焦于国内,国际结构对国内冲突的影响没有受到学界足够的重视。但是无论是从经验出发,还是从逻辑上推导,国际体系的作用都是不能被忽视的。威墨和米恩通过对1811年至2000年近两百年的以固定地域为分析单位的战争进行研究发现,帝国和民族国家的出现是人类现代历史上两种最重要的制度转型,而这两次转型都会带来频繁的战争(Wimmer&Min,2006)。凯里维斯和巴尔塞尔斯也认为国际体系的变化与内战有着紧密的关系。两位作者对从1944年到2004年中所发生的147场内战进行分析后,发现冷战对战争双方所采取的战争类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Kalyvas&Balcells,2010)。坎宁安在著名期刊《世界政治》撰文揭示国外援助对内战爆发起预防作用(preventive effects)(Cunningham,2016)。作者沿用理性选择有关战争理论的思路,将研究重点放在美国政府对其他国家中央政权的援助程度上,并对以下三个推论进行了检验:第一,当本国政府预期外国政府会帮助其进行武装平叛时,他们就会采取对民众较为压制的政策;第二,这种压制性的政策又会增加社会积怨;第三,民众意识到暴力反抗(内战)将会被国内外力量联合镇压时,他们会采取其他反抗方式,比如示威、罢工、甚至诉诸恐怖暴力。通过量化分析,坎宁安发现,那些与美国形成等级化(hierarchy)制度越高的国家,越容易得到美国的“安全协助”,所以内战爆发的可能性就越低。但有趣的是,当这些国家认为自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时,他们也面临着更多除内战以外的民众抗争。事实上,这项研究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国家能力说”的一种回应,即强大的国家能力虽然可以有效避免内战,但是仍然要应对_些由安全带来的“非意图后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以上研究是利用国际因素探究内战爆发的代表,但是我们仍然期待在国际体系产生深刻变革的今天,能够涌现出更多的相关研究。


最后,我们对个体如何参与到大规模集体暴力行为的机制仍然是一知半解。奥尔森告诉我们,集体行动不会轻易形成,因为理性的个体只愿意享受行动带来的收益,而不愿承担行动的代价(Olson,1965)。具体到内战这种高风险的暴力行为,人们为什么会参加?只要是集体行动,就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个体的理性必然会带来集体的非理性。那么,如果集体行动如此困难,有组织的暴力行动就更是难上加难,因为反叛失败后的代价十分高昂。然而,我们在现实中为何会观察到这些集体暴力?达成集体行动的机制是什么?伍德利用详实的田野调查,展示了为什么萨尔瓦多的大量贫苦农民(poor cam-pesinos)参加了反政府行动(Wood,2003)。她发现,农民并不仅仅是为了土地而战,他们更是“享受其中的行为体”(pleasure of agency)。这些农民参加反抗政府的暴力活动,是由于他们深信,政府的政策是不公平的、是与“上帝的旨意”相违背的;并且,通过暴力反抗,他们获得了“创造历史、匡扶正义”的骄傲感和满足感。当个体的愉悦扩散为集体的共鸣时,集体行动就应运而生。汉佛莱与韦恩斯坦的研究则以塞拉利昂内战为案例,使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揭示了个体为何加入武装组织(包括反叛组织RUF和抵抗组织CDF),发现不公平、经济驱动以及社会压力等因素都起了一定作用(Humphrey&Weinstein,2008)。但是,类似的研究目前仍然比较有限,所以我们期待有更加丰富的案例来展现内战中个体的动机,以及考察他们参加集体暴力的机制。


责任编辑:欧阳星

文章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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