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同构与治理嵌入:党建何以促进私营企业发展——以D市J科技园企业党建为例
编者按
政商关系是个重要的话题。本文提出的研究问题是:党建是否以及如何转换为生产力?然后试图从定性研究来进行类型学的建构和微观机制的分析。作者首先从宏观制度层面对党建的不同阶段进行区分,从而解释制度环境差异对党建的影响;然后,从社会学新制度主义和企业治理的视角出发,以案例为切入点来探讨党建如何从内外部影响企业发展。因此,本文关注到党组织建设到底给私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多少内部生产力和外部竞争优势,发现党建只是私营企业与国家建立政治关联的一种手段。编辑部特推此文,以飨读者。
作者简介
章高荣,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助理教授。
研究兴趣为:慈善政策与行业发展、政府行为与公共政策、政治社会学。
当前私营企业党建已经实现全覆盖,然而对党建如何影响企业发展的机制分析仍不充分。文章在区分党建的不同发展阶段后,从社会学新制度主义和企业治理的角度切入就党建对私营企业外部竞争与内部治理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党建可被视为企业在趋同压力下获取合法性以提高外部竞争优势的过程。其次,基于效益最大化,企业存在将党建嵌入到治理之中的需求。第三,党组织参与企业治理的核心在于发挥党员人力资本优势。除此之外,将企业党建转换为内部治理优势仍然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随着制度趋同压力的增强,党建带来的外部竞争优势的效用可能会降低。
一、研究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私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在转型过程中法律政策有不确定性,以及政府仍然在经济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私营企业需要通过建立政治关联获取政府的支持和保护(Nee,1992;Xin & Pearce,1996)。现有研究对政治关联中的吸纳行为进行了大量的讨论,大都认为企业主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党员等身份有助于私营企业获得诸如降低垄断行业进入壁垒、减少融资成本、降低税负、获取政府补贴和促进企业多元化战略等诸多好处(邓新明,2011;李莉等,2013;徐业坤、李维安,2016;姚德权、章剑辉,2014;姚圣、徐颂,2014;李维安等,2015;杜勇、陈建英,2016),但对政治关联是否促进企业绩效则没有一致结论(邓建平、曾勇,2009;李维安等,2010;罗党论、黄琼宇,2008;田利辉、张伟,2013;于蔚,2016;袁建国等,2015)。在政治嵌入方面,虽然截至2015年底私营企业中党组织应建已建覆盖率达到99.99%,但是对私营企业中设立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嵌入并没有进行充分的讨论(何轩、马骏,2018)。
当前私营企业党建研究主要聚焦于价值阐发、模式探讨和对策研究等(付佳迪、邱观建,2017;Yan & Huang,2017)。在实证研究方面,定量研究发现党组织的建立能够有效维护员工权益,促使企业更好地承担责任(董志强、魏下海,2018)、提升绩效(陈东等,2017;龙小宁、杨进,2014),引导企业投入更多的生产性活动(何轩、马骏,2018)。但也有研究发现私企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只具有外部效应,内部效应并不显著(叶建宏,2017),政治关联的建立往往与企业规模直接相关(王向阳,2018;冯天丽、井润田,2009)。上述量化研究都尝试在控制内生性后进行因果机制的解释,但在缺乏宏观制度变迁和微观机制探讨的前提下,这类研究简化了党建的作用机制。事实上,私营企业建立政治关联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既包括吸纳也包括嵌入,最终只有极少数企业建立了政治关联(曹正汉,2006)。企业家的政治关联和非公党建的组织依赖之间是一种多元共生的关系(邱观建等,2016)。另外,除了制度化的联系外,绝大部分有实力的私营企业家都能与政府官员保持相当密切的关系(王晓燕,2007)。
综上,现有研究尚未充分考虑如下三方面因素:首先,私营企业党建的外部制度环境并不是常量。第二,相比政治吸纳有总量或比率限制,党建要求实现全覆盖。当政治嵌入实现全覆盖时党建带来的效用可能会递减。第三,党建只是企业建立政治关联的方式之一,并且基层组织层面建立的政治关联作用相对较弱。因此,现有党建研究存在夸大其作用的倾向。党建是否以及如何转换为生产力需要更多的定性研究来进行类型学的建构和微观机制的分析。因此,本文首先从宏观制度层面对党建的不同阶段进行区分,从而解释制度环境差异对党建的影响。然后,从社会学新制度主义和企业治理的视角出发,以一个在全国党建工作中处于领先地位的D市J科技园区(以下简称“J园区”)的案例为切入点来探讨党建如何从内外部影响企业发展。
二、私营企业党建的四个发展阶段
以私营企业及企业主政治地位和党建制度压力为分类依据可以将私企党建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萌芽期)从1978年到1991年(付佳迪、邱观建,2017)。该阶段的核心特征是私营企业以及企业主的政治地位都未确立。私营企业主动通过借红帽子(挂户经营)、戴红帽子(股份合作制)的方式来获取“经营合法性”(曹正汉,2006)。该阶段的自下而上行为并非为了获得竞争优势,而是为了获得政治合法性,避免在市场中被歧视。
第二阶段(初步发展期)从1992年到2000年。该阶段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步得到确认,私营企业党建被提及。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力的意见》首次提出在私营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肯定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指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党组织建设方面,2000年11月中组部发布《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这是党第一次明确提出在私营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意见》指出:“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这一阶段,虽然私营企业本身的政治地位获得了认可,中央也提出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要求,但私营企业主能否入党这一问题在党内外仍存在巨大争议。
第三阶段(成长期)从2001年到2011年。2001年,江泽民在建党80周年讲话中明确了私营企业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至此,私营企业和企业主在制度层面都被纳入到党组织的工作范围,从而解决了私营企业党建的制度障碍。根据2012年第十次全国民营企业抽样调查的结果,有30.8%的企业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比2002年增加了12.41%。从局部地区的经验来看,2012年之前私营企业党组织主要覆盖规模以上企业以及部分主动要求建立党组织的私营企业(Yan & Huang,2017)。这一阶段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过程。但是,与国有企业产权归公、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以及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制度地位不同,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及用工等各个方面都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力。因而,私营企业党建仍然面临着定位不清、覆盖率低等问题。
第四阶段(全覆盖期)从2012年开始至今,这一阶段的标志是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2012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中强调:“私营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私营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2012年5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从表1可以看到,非公企业党建比率由2013年的58.4%提高到了2017年的73.1%。党组织应建已建覆盖率在2015年底就达到了99.99%。
党政系统将非公企业党建作为重要任务是非公企业党建实现“全覆盖”的主要原因。2012年3月非公企业党建会议召开后,10个省区新设立非公党建工作机构,全国有25个省区市和88.6%的市地州、82.4%的县市区设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从2012年3月到2013年9月,全国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提高22.2个百分点达到59.8%(孙忠法,2016)。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公企业组织覆盖率由2012年6月底的31%提高到2017年的84.91%,实现五年“三级跳”(朱磊、方开燕,2017)。四川省明确规定党建不达标除被省委组织部通报批评外,还要求限期整改(周前进、安微,2013)。
三、案例分析:党建促进企业发展的机制
(一)D市J科技园区私营企业党建概况
J园区在20世纪80年代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最早一批高科技开发区之一。J园区办园过程中一度因为“ST”事件引发了私营企业是否允许办下去的讨论,最终D市市委决定继续办园的同时在J园区建立党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工委的核心工作是确保园区的政治方向。在行政隶属上,工委属于D市J区的派出机构,负责园区企业党建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并与园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在20多年的时间里,J园区一直是D市乃至全国科技与非公党建创新引领的主阵地。在新一轮的党建过程中,工委在2013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落实扩大“两个覆盖”、发挥“两个作用”和建设“两支队伍”这三大目标。截至2017年底,J园工委共有基层党组织800多个,覆盖企业近7000余家,管理党员近2.6万名。在入党情况方面,园区每年大概有1000多人申请入党,但由于总量控制,每年只有200多个入党指标。
区别于一般的工业园区,J园区中99%以上的非公企业属于研发型的高科技企业。企业具有智力密集、员工流动性大、规模较小以及海归创业者占比高等特点。这一特征也使得J园区党建难度较大,一直面临如何让党建真正发挥作用的问题。工委书记提到虽然政府可以通过其强制力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但是如何处理上级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是影响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关键。从政府部门来看,J区政府部门和J园区管委会与高科技企业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但在党的组织系统中J园区工委与企业党组织之间是上下级关系。这种上下级关系却不同于行政系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首先,私营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没有制度保障的各种权力(见访谈1)。其次,这种上下级关系不能决定党组织成员的发展前途,也没有实质性激励措施。因此,党建成功与否的关键是靠党性、友谊和服务。
访谈1:人家企业那个书记是可当可不当,完全是义务。第一凭党性,第二靠工作友谊。那工委和企业党组织的关系靠什么建立?靠理解、靠服务。真正的贡献是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我们对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跟其他人的关系不一样。第一很亲切,有问题我们想办法帮助他解决。然后,我们定期培训,定期体检,每年给一点通讯费。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他们几乎都是兼职的,但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所以我说这方面要靠感情,虽然有上下级,但是不能靠所谓的上下级。——J园区工委书记(20161028)
在党建定位上,J园区将党建定位为用创新的手段开展党建,以党建服务于企业和园区发展。在党建的同时配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把党建的意图深入下去。在组织建设上,J园区总结了若干种模式。私营企业符合条件的建立独立党组织,条件不够的就建立联合党组织(党委)。每个联合党委下有若干个党支部,每个支部管几百个党员。联合党委大概有三类:第一类由工委拨经费,配专职人员,主要面向园区中还未达到单独设立党组织的条件的企业。第二类依托大学科技园,在具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建立联合党委。依托科技园的管理公司,凡是园里高科技企业没有党组织的,都需要把党员转到联合党委纳入管理,接受教育。联合党委书记由工委任命,主要是管理公司的负责人。依托平台公司,同时工委派助理员,拨活动经费。第三类是专业园,比如软件园、环保园。很多企业规模很小,就成立联合党委。从整体情况来看,党建对企业发展有影响的主要集中在建立了独立党组织的企业。
(二) 组织同构:党建构建私营企业合法性
1.合法化机制:新制度主义对组织趋同的解释
社会学新制度主义认为组织面临技术和制度两种环境,技术环境要求效率,而制度环境要求组织服从合法化机制。合法化机制是指那些诱使或迫使组织采纳具有合法性的组织结构和行为的观念力量(周雪光,2003)。迪马奇奥和鲍威尔(Dimaggio & Powell)(1983)将这一现象概括为同构(isomorphism),同构现象与组织效率无关,选择趋同不仅因为它可以提高组织的合法性,还可提高组织的生存度。迪马奇奥和鲍威尔(1983)认为在现代世界,理性化和科层化的动力已由竞争性市场转向国家和专业人士。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当合法性的基础主要来源于国家时,其约束力量就更为强大。他们同时提出了三种典型的趋同机制:强制趋同、规范趋同与模仿趋同。强制趋同是某一组织受所依赖的另一组织的正式或非正式压力,或因社会的文化期待所产生的。规范趋同通常是专业化的产物。模仿趋同是指模仿那些得到广泛认可或获得成功的组织。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到,党建的第三阶段是在制度压力下,企业主动模仿趋同的过程。党建的第四阶段则以强制趋同为主,无论私营企业是否模仿趋同,基于正式或者非正式的压力,企业都需要建立党组织。除了三种趋同机制的划分外,合法化机制对组织的作用在两种意义上得到展开讨论。强意义上的合法化机制是指,社会的共享观念具有强大的约束力使得组织不得不采用人们共同认可的组织形式,组织和个人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弱意义上的合法化机制是指制度环境通过影响资源分配等激励方式来影响组织的决策(曹正汉,2006)。
2.党建作为组织合法化的机制
对J园区党建的访谈表明,外部强制力的不同直接影响着党建覆盖率(见访谈2)。微观上看,党建对于企业而言不仅能够获得符号和象征意义上的合法性(强意义),这种合法性背后还存在各种激励机制(弱意义)。
访谈2:很多人认为我们非公企业,国外500强也没有党组织,人家不一样建成好的企业。咱不是说不建党组织发展不了,你作为一个企业要发展,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情况下,有党组织不一样,有党组织以后会更加有力地促进发展。我们通常讲,跟企业老板讲,你不能低头拉车,你要充分发挥利用现有的政治资源……有些企业老板不是党员也特别重视,他觉得投入回报是无限的。——J园区工委书记(20161028)
J园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对企业和企业出资人的评先选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或社会重要职务等政治安排以及按政策安排大额资金支持等,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从党建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中产生”。除了园区本身的激励机制外,在平行的市场主体中也存在着激励。在国有企业占据市场主体的情况下,设立党组织的私营企业往往更容易被市场主体接受。某种程度上,拥有党组织成为一种共享的观念,私营企业主相信,党建对于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起着重要作用。
创办于1990年的A集团是广播电视领域的民营高新科技企业,也是J园区非公经济组织中较早成立基层党组织的企业。由于广电领域的特殊性,A集团早在1994年3月就建立了党支部,2007年成立党总支,2010年成立党委(无党员审批资格)。A集团从党支部发展到党总支、党委本质上是企业的诉求而不是党组织自身的需要(见访谈3)。企业内部原先也担忧党组织会损害企业的效率,但这一担忧很快就被外部的合法化带来的激励所消解。
访谈3:尤其是我们对党建有想法的副总裁,后来他也转变了。党建做得好,对他投融资都有好处。银行家觉得这个企业还有党建,这个企业靠谱,后来这个副总裁特别支持。——A集团党委书记(20161103)
相比A公司,B公司党组织的建立相对较晚。成立于2005年的B公司是一家具有市政总承包一级等11项资质的建设集团公司。公司在企业发展成熟后开始建立基层党组织。2015年12月B公司正式建立了党支部。目前企业总公司层面共有17名党员,占员工总数的15.5%。B公司之所以建立党组织,董事长认为党组织是企业跟随党、围绕党的政策的一个重要途径(见访谈4)。对于B企业,弱意义上的合法性则是在招投标的时候更容易中标,被企业认为是“实打实的好处”。然而,B企业主动模仿同构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首先,私营企业是与基层政府(街道乡镇一级)建立关系,基层政府(党组织)人员很多时候并没有积极性。其次,企业需要有合适的书记才能有效借用党的组织模式和组织文化。B企业只有在引入了从某国有企业退休的书记后,党建才开始进入正轨。
访谈4:董事长对党建非常重视。我觉得这里确实不错,生机勃勃,是做事业的地方,有条件有环境。我从ZSH退休下来以后,董事长为我创造了很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国企只要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不是一个人,就不是一门心思搞党建的。这里党建需要什么,董事长提供什么资源。我们董事长作为非公经济想做党建,上面应该积极支持。——B集团党支部书记(20161021)
在建立党组织后,B企业将党建作为一个竞争优势进行推广和宣传。企业特意制作了宣传资料和视频等文件,对所有的甲方业主单位进行宣传。希望通过建立党组织,从而能够让政府部门在政策上有所倾斜(见访谈5)。
访谈5:具体到我们B公司,起步晚底子薄,党员发展方面给我们一些倾斜政策,效果和作用完全不一样……为企业服务的职能部门能够给我们一些帮助、指导。区内的工程,适当地给我们一些倾斜政策。——B集团党支部书记(20161021)
相比建立了独立支部的企业,联合支部对于企业的影响则相对较弱。一方面,是否建立党支部本身与企业主是否重视高度相关。另一方面,党组织本身需要为企业服务才能够得到企业主的认同。
3.党建作为制度化关联的同构
西方的企业除了参与政治游说外,在市场活动中通常不需要直接与政党发生关联。中国的特殊性在于党政一体。所谓党政一体是指,除了政府官僚制之外,执政党本身也是一个巨大的等级体系。从中央到地方,不同层级的党组织与政府组织相依并存,与此匹配的是两套官员队伍(国家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党务干部)(景跃进,2016:4)。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后,除了与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外,还可以通过党的系统产生关联(见访谈6)。党的系统除了帮助企业消除信息不确定性、掌握国家的最新政策和走势外,也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的收益。
访谈6:企业老总对企业党建看得比较清晰,他推动成立,并且成立以后没让他失望。他觉得这是两套系统,行政系统推不动的话,就找书记。我给你举一个例子,涉及到一个亿的贷款,什么都有但是要排队。我这个事情特别急,就必须一周以内完成。这就涉及到要找人了,所以我想可以办。我就找YQ大厦的X书记。他说我给你联系FF工商局局长,后来就特事特办解决了。——A集团党委书记(20161103)
因此,当党政关系中党对于经济管理等政府职能介入越多,基于制度化关联的需要,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需求也会更加强烈。党的系统为建立党组织的私营企业服务,这一点也是J园区的政策文件所确认的。除了党组织与党的系统建立制度化关联外,在政治关联的安排上,A集团董事长1995年加入民主党派(民建)。目前集团董事长担任D市工商联常委,D市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B公司的董事长同样也是民建的党员。企业家通过建立复合的政治关联模式本质在于获得最优的政治关联。对非公企业中的企业家个人而言,在同样的情况下,民主党派的党员相比中共党员能够获得更多政治机会。这一外部制度特征塑造了私营企业主和私营企业不同的政治关联模式。
(三)“形”与“实”:党建何以嵌入企业治理
党组织的建立作为符号象征给予了私企合法性,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中具备竞争优势。然而,相比之下,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讨论前置”等强制性制度安排将党组织嵌入到了企业治理之中(强舸,2018)。私营企业产权归“私”,党组织如何嵌入到企业治理中并没有制度上的安排。企业追求的第一要务仍然是效率和效益,因此私营企业党建面临“形”与“实”的张力(见访谈7)。
访谈7:企业抓党建,肯定要跟董事长意志一致。相当多的党组织抓的是企业文化,如果是正确的东西,跟我们党一致的,在Z科技园内部建党委的效果都非常好。总的来讲,我们内部有党组织,总的目标就是把公司搞好,但是我们不可能上班只进行政治学习。——J园区C企业总裁、全国人大代表(20161111)
1.以形求实:党建作为企业治理工具
大部分私营企业通常用党建来抓企业文化。B企业董事长早期工作于D市的一个政府招待所,政企脱钩后成立了B公司。B公司成立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开展党建工作,但是当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企业主动抓党建(见访谈8)。在制度安排上,人事部门和企业文化由党支部书记主管。党组织专门做了企业文化规划,制作了宣传片、宣传画册等,在内部管理中对党的工作模式进行了主动模仿和借用。
访谈8:我们2015年12月建立了党支部,然后又召开了隆重的庆祝大会。为了把党员动员起来配合党支部工作,我上任以后写了一封致全体党员的公开信……董事长模仿学总书记在浙江的工作方式,写写小言论文章。同时,建立了党员责任区、责任示范岗(责任区有工作职责)。对自己来讲是荣耀、鞭策,对群众来讲是监督,以前相当于是地下党。同时,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工会组织我们是建得最早,党支部成立以后成立了团支部,所以我们党政工团齐备。——B集团党支部书记(20161021)
B公司党组织除了抓企业文化,还组织了包括走访慰问职工,员工生病住院及时看望,为员工办理户口、工作居住证等活动。当然,B公司党建的工作目标也非常明确,需要将党建给企业带来的政治优势转换为企业的发展优势。党支部将“做好可以为公司的董事会、经营团队、全体员工认可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最终检验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
党建作为企业文化参与企业治理的关键点是对党员人力资本优势的运用。由于入党指标的限额,企业中的党员大部分来源于大学生党员。对入党大学生的研究发现,与其他学生相比,无论是申请入党大学生还是入党者在政治理念、实用主义倾向和服从性方面有一定的特征,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群体中成绩更加优异,担任过学生干部,参与社团活动积极,与同学关系更加密切的一批人(谢桂华、 张阳阳,2016)。万向集团的案例表明,该集团党组织建设最重要的特点是企业干部队伍与党员队伍的高度融合,干部党员中间存在一个梯队建设模式(张承耀,2009)。党员的人力资源优势在访谈的企业中也可以看到(见访谈9)。企业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看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但在同样的情况下党员会被优先录用。
访谈9:优先录用,如果是党员优先考虑。招聘进来以后,最起码到重要岗位,甚至管理岗位。党员在B公司充满自豪感,成为公司的排头兵。公司有后备干部,党员优先。党员在政治上优先于其他员工。党员对口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上体现先进性,思想上先入党。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我们党组织有感召力。——B集团党支部书记(20161021)
党员人力资源优势中的依从性最被企业认可。被访企业都认为党员一呼百应,基本上董事长安排、支部安排,都有反响有反应。然而,党员人力资本优势的发挥需要合适的场域。只有那些主动建立了独立党组织的企业,党员的人力资本优势才会被挖掘和使用。对于联合党委等模式,党建活动往往很难影响企业的内部治理,包括生产性活动等。
2.去形求实:党建作为非正式治理手段
对于建立了现代管理制度的企业而言,党建虽然能够为企业带来外部竞争优势,但在内部企业仍然希望党建服务于企业治理。企业有将“形”转化为“实”的诉求(见访谈10)。
访谈10:我们2012到2013年连着两年有企业党建工作汇报会,坚持了两年。后来,老板说不能这样。我总有一种甲方乙方的感觉……另外,我们G总的思路特别清晰,提出一个党建的升级版,要求去“形”求“实”。后来我跟他说,一定的形式还是需要的。——A集团党委书记(20161103)
除了董事长“一肩挑”这种情况外,党组织很难直接参与企业治理。即使在A企业这样一个基层党建标杆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治理也不是一步到位。党组织参与企业治理需要书记与管理层的有效沟通,以及党建有促进企业发展的实质内容。可以说,在非“一肩挑”的情况下,党组织能否进入企业治理层面关键看党委书记的人选。A公司党委书记曾工作于某地级市法院,担任过党委书记。在进入A公司后,担任集团子公司的副总裁。党委书记兼有政府系统党组织工作经验以及企业管理职能,是该公司党委能够参与企业治理的重要因素。党建工作只有与企业的发展融合才能够被决策层纳入(见访谈11)。A公司党组织的目标就是服务于企业大局,带好党务工作者和党员这两支队伍。A公司将党员定位为:第一是企业创新推动者,第二争做企业决策者,第三企业文化建设者。后来,在J园区工委的指导下加上了思想政治引领者这一定位。与B企业等类似,在企业内部治理方面,A企业党委承担着提升人力资本这一生产要素的职能。A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治理的核心在于,党员发挥了企业创新引领者的作用成为执行董事长意志的另一个途径。
访谈11:给您讲一个党员攻关工程的例子。我们集团电视图文制作业务的销售额占整个广电系统的60%左右,但是现在公众都拿个手机不再依托传统的电视屏幕获取信息,因此企业面临改革。G总脑子里一直在想往手机端改革的问题,但是一提出来以后视频公司很多人反对。我就跟G总说,阻力这么大,现在能不能党员先动。于是党委就组织我们党员讨论,提出了46条建议。党员一点点找到感觉,找到自己怎么做了。这就是决策方面。——A集团党委书记(20161103)
四、初步结论
通过对党建发展阶段和J园区党建的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初步结论。首先,从宏观制度变迁来看,不同阶段的合法性压力不同,党建对于私营企业的作用机制并不相同。虽然从本文访谈案例中无法识别不同阶段对私营企业的压力变化,但是从统计上可以看到2012年前后两个阶段党组织覆盖率的差异显著。当党政机关将私营企业党建作为政治任务时,党组织建设在一部分企业中必然只是“形似”。目前学术界的定量研究主要聚焦于2012年之前,对2012年之后的情况还未开展相关研究,这两个阶段的数据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结论。其次,在组织趋同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看到强弱两种合法化机制对私营企业的影响。弱意义上的合法性压力能够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企业希望通过建立党组织来增强政府政策倾斜的可能性。然而,随着覆盖率的提升,这种激励机制的效用必然有所降低。这一点也是政治嵌入与吸纳的差别所在。第三,在组织趋同的过程中,除了强弱两种合法性压力(激励)的趋同外,中国场景下的一个特殊性在于中国独特的党政体制。当党政一体化增强的时候,企业建立党组织的意愿也会相应增强。这种趋同可以消除信息闭塞,更重要的是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可以帮助企业打通与政府系统连接中遇到的困难,这一诉求也被党的文件所确认。
在私营企业建立基层党组织之后,企业基于效应最大化有将党建进行转换从而促进企业发展的需求。基层党组织除了带领工青妇等团体关心职工困难,维护职工利益以外,本质上需要通过为企业服务才能自我发展。党建促进企业发展存在多种治理嵌入模式。一种是将党建作为企业治理手段,涉及企业文化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另一种是将党建作为现代企业治理手段的补充,这一模式通过推动党员在企业创新等方面的先锋作用,从而促进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等等。本文的案例分析也验证了现有定量研究中的发现,但是否所有的企业都有能力和条件进行转换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何种治理嵌入,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对党员人力资本的利用与开发。但是,并不是党员的人力资源都能够转换为企业发展优势。这首先取决于企业对于党建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在党建成功的企业这部分优势能够得到有效发挥。大部分加入联合支部的企业,或者被动建立支部的企业,党建在企业内部治理中的优势可能不能够直接转换为生产力。其次,党建能否嵌入企业治理还取决于基层党组织的书记是否来自于管理层,以及党建的核心活动是否是“创新”等促进企业发展的事项。党建嵌入到企业治理中需要一定的条件。
除了上述的发现外,我们可以看到,党建只是私营企业与国家建立政治关联的一种手段。作为统战视野中的非公企业,企业主基于机会最大化的考虑通常会选择加入民主党派,从而扩大其被吸纳为政协委员等政治职位的可能性。另外,党组织的建立虽然能够使企业直接与党的系统建立关联,但通常私营企业党组织与乡镇、街道等对接,建立政治关联的级别相对较低。私营企业能够建立党委的又相对较少,所以相比其他手段的政治关联基层党组织的嵌入可能更具符号意义,在建立实质的政治关联上相对作用较小。除此之外,随着党组织的全覆盖,合法化机制下的激励作用会减弱,政治机会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大多数私营企业只能做到维持党建的象征意义,而缺乏治理转换的必要条件。这也是党政部门与学术界都应高度重视的一个议题。
责任编辑:欧阳星;一审:王铮;二审:陈鑫
文章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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