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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安全与防扩散——美国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

政治学人 政治学人
2024-09-18



编者按


作为拥核大国的美国自冷战以来在核政策上长期面临着一种矛盾,它既要为其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的盟友们提供安全保障,又要防止核扩散在其同盟国中出现,对此,美国坚持推行延伸威慑战略,即通过向盟友提供核保护来防止盟友出于安全考虑而独立发展核武器。然而历史表明,美国的延伸威慑保护并不一定能确保盟友核不扩散。这篇文章致力于探究美国的延伸威慑保护与其盟国核不扩散行为之间复杂的逻辑关系,指出只有在延伸威慑的可信度较高时,美国的安全承诺才能取代盟友发展核武器的行为,起到防止核扩散的作用,而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则取决于美国与盟友之间建立的公开承诺、前沿部署、核分享以及核磋商这四类确保机制。文章兼顾理论与案例研究,系统地构建了关于延伸威慑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的理论框架,同时采用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德国和韩国的核不扩散行为与美国延伸威慑战略的关系进行案例分析,总体上很好地填补了国内学界在此议题上的研究空白。


作者简介


江天骄,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讲师,复旦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


冷战以来,美国就始终坚持推行延伸威慑战略,并将其视为最重要的防扩散工具之一。然而,这种基于经验的政策逻辑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支持。获得美国延伸威慑保护的国家或约束自己的核扩散行为,或走上研发核武器的道路,抑或推行两面下注的“核避险”战略。在获得延伸威慑保护与核不扩散行为之间,并未呈现出简单的因果关系。因此,延伸威慑究竟是不是一种有效的防扩散手段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才能起到防扩散的作用,便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在控制外部威胁以及供给侧因素等干扰变量之后,本文发现延伸威慑的可信度是影响受保护国核扩散行为的中间变量。而可信度的变化又与美国和盟友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确保机制相关。确保机制包括口头或书面承诺、前沿部署、核分享以及核磋商这四类措施。不同的确保措施对延伸威慑可信度的影响不同,同时也会对美国在核安全以及受牵连的问题上造成相应的影响。因此,美国及其盟友往往在确保机制的选择上有着不同的利弊偏好。冷战时期,联邦德国和韩国在同时受到外部安全威胁和美国延伸威慑保护的情况下,却采取了不同的核扩散行为,对此延伸威慑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理论做出了合理解释。总体上,由于美国与不同盟友所建立的确保机制不尽相同,从而使得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出现差异,并最终导致盟友之间出现不同的核扩散行为。



导言

自冷战以来,美国一直将延伸威慑战略视为确保关键盟友处于无核国家地位、避免核武器扩散的重要手段。其内在逻辑是,当美国向盟友提供核保护后,盟国就不必出于安全考虑而发展核武器。冷战时期美国政府提出在北约建立 “多边核力量”计划 (ML F),从而防止无核盟友发展核武器,堪称历史上最为著名的案例。然而,在获得美国延伸威慑保护的众多盟友当中,包括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发展或曾试图发展核武器。显然,在美国的延伸威慑战略与盟友的核不扩散行为之间,难以总结出简单的因果关系。即便如此,在冷战结束后的今天,美国仍然对将近40个国家提供延伸威慑,其理由依然是延伸威慑有助于预防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确保关键盟友处于无核地位,从而积极维护国际防扩散体制。


从学理的角度来看,有必要解释清楚延伸威慑战略为何对一些国家起作用而对另一些国家失效,并探究延伸威慑究竟在什么条件下才是一种有效的防扩散手段。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当前美国的延伸威慑战略极大地阻碍了在世界范围内降低核武器作用的努力,拖累了全球防扩散与核裁军进程。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美国更开启了“核重建”(nuclear overhaul)的历史倒车,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确保其延伸威慑战略。随着新一轮核军备竞赛与核扩散趋势抬头,202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前景也不容乐观。因而,明晰美国延伸威慑战略对于防扩散究竟利弊几何,对维护国际防扩散体制以及全球战略稳定也不无参考价值。


本文综合运用相关国家的冷战史解密档案,以比较案例研究的方法,试图对美国的延伸威慑战略及其盟友的核扩散行为给出统一的因果关系解释。本文提出,美国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是影响盟友核扩散行为的关键因素。由于美国与不同盟友所建立的确保机制不尽相同,从而使得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出现差异,并最终导致盟友之间出现不同的核扩散行为。全文除导言和结论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问题的提出和研究综述,第二部分为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理论的构建,第三部分为比较案例分析。



一、关于延伸威慑与防扩散问题的既有研究

尽管存在各种不同的理论视角,安全因素始终在防扩散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延伸威慑又是影响安全因素的一个重要指标。安全因素模型普遍认为,核扩散是国家受到外部威胁而做出的反应。然而,制造核武器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不仅对于资金和技术有很高的要求,而且还有可能破坏同盟关系,激怒潜在对手。因此,获得核大国的延伸威慑或许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当核大国向无核盟友提供延伸威慑时,盟友可以借助核盾牌免遭大规模军事进攻的威胁。然而,依赖盟友保护的最大问题是其可能被对方抛弃。核大国的保护能够持续多久且能否信守承诺,都意味着延伸威慑并不能完全代替发展核武器。一旦核大国做出战略调整或者国内政治发生变化,就很有可能收回延伸威慑的承诺。在无政府状态下,盟友往往无法全面把握核大国履行承诺的实力和意志,进而担忧遭受欺骗。此外,保护本土的威慑战略与保护海外盟友的延伸威慑战略有着天壤之别。让对手不侵犯本土的威胁与生俱来拥有可信度,但试图保护他国的领土则是一种外交行为。核大国与盟友在地理上的分割,必然导致这种核保护的可信度时刻都遭受怀疑,尤其当核大国的领土也受到对手核打击的威胁时,其延伸威慑就会面临可信度危机。因此,延伸威慑的可信度成为影响无核盟友核扩散行为的关键。


为了使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得到保障,核大国有必要通过一系列方法和手段提升盟友对其延伸威慑的信心,从而向盟友确保 (assurance) 相关安全承诺是真实可靠的。确保战略可以通过不同的机制发挥作用,但对于哪一类确保机制更有助于提升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则尚无定论。以谢林为代表的经典战略学家主要将公开承诺和前沿部署视为有效的确保机制。在谢林看来,延伸威慑作为一系列对盟友的公开承诺,对于本国的声望有着重要的影响。违背诺言不仅失信于盟友,而且不利于国家在其他事务中做出可信的承诺。除了国际声望这一成本之外,核大国在盟友领土上部署军队还可起到绊网(trip wire) 的作用。通过“牺牲”这些海外驻军,能够确保在盟友遭受攻击时核大国会自动介入,从而提升延伸威慑的可信度。但麦克斯韦随后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如果仅仅为了确保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就贸然行事,甚至不惜发动核战争,这种行为本身是不理性的。事实上,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整个威慑理论研究都陷入了停滞,所遭受的批评也越来越多。其中,杰维斯提出安全困境和对外部威胁的错误认知可能导致威慑失效。勒博则批评认为,国内机构之间的互动很可能误导威慑战略决策,组织系统失调最终使理性变得难以实现。


直到冷战后,以费伦为代表的战略学家运用成本信号理论 (costly signaling) 对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问题提出了新的解释。为了提升延伸威慑的可信度,核大国必须向盟友传递准确的信号来表达自己的偏好和真实意图。除了通过发表公开声明或者签署协议的方式向盟友提供安全承诺之外,核大国还须通过海外驻军、前沿部署等成本更加高昂的手段来提升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基德将这种昂贵信号称为区分大国承诺是否具有诚意的“压力测试”。费伦则进一步将昂贵信号分为“自缚手脚”和“沉没成本”。其中,“自缚手脚”是通过自我约束的方式来展示诚意,而“沉没成本”则是通过前期投入大量成本而难以撤销承诺的方式来获取信任。


然而,近年来,西方学界偏好用定量研究方法对可信度问题进行再讨论,却得出了诸多混杂而又自相矛盾的结论。默多克认为,核大国的核态势(nuclear posture),即衡量使用核武器的原则、核力量的构成以及对待防扩散问题的态度等因素,都会对延伸威慑的可信度产生重要影响,进而约束或鼓励核扩散的发生。富尔曼等人则指出,与核大国签署正式的同盟协议能够有效提升延伸威慑,但海外驻军或前沿部署核武器并不一定提升延伸威慑的效果,因此与防扩散之间没有关联。赖特又认为,前沿部署核武器有助于降低盟友核扩散的可能性,而海外驻军与盟友的核扩散行为无关。此外,辛格、赵东俊、布勒克以及克罗宁等人的研究指出,无论采取何种确保机制,核大国的延伸威慑与盟国是否发展核武器之间并无关联。这些量化研究不仅在通过哪些确保机制提升延伸威慑可信度问题上争论不休,而且对于延伸威慑战略究竟能否起到防扩散的作用也各执一词。不过,在反思这些研究设计后不难发现,所有的统计分析都是基于作者自行编码的数据库,而在编码过程中又都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由于冷战期间获得延伸威慑保护且同时具备核能力的国家样本数量大约只有20个, 所以在没有完全掌握史料的情况下,主观取舍一两个样本都会对统计结果造成较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不同的确保机制究竟如何影响延伸威慑的可信度进而导致不同的核扩散行为,仍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在影响延伸威慑可信度的具体条件方面,战略学家围绕口头承诺、书面协议、前沿部署、核态势等确保机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辩论。而进一步需要探讨的问题是,不同的确保机制究竟如何提升或削弱延伸威慑的可信度?美国在与盟友共同建设相关确保机制时,又分别有怎样的利弊考量,进而发展出表面相似但实质上大为不同的延伸威慑战略?只有通过清晰回答这些问题,才能真正理解作为一种防扩散工具的延伸威慑战略为何时而有效,时而无效,才能准确认识美国与盟友围绕延伸威慑的博弈,把握延伸威慑战略的调整对于全球防扩散以及大国战略稳定所带来的复杂影响。



二、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理论

延伸威慑保护能否有效替代发展核武器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从历史上看,在具备发展核武器条件的盟友当中,也并非所有获得美国核保护的国家都放弃了发展核武器,这主要是由于延伸威慑的可信度面临结构性困境。其首要因素便是地理位置的影响。冷战时期,美国作为向北约国家提供延伸威慑的核大国,却身处大西洋的另一边,这就使苏联有理由相信,入侵西欧与美国本土所可能遭受到的报复程度会有较大的区别。其次是盟友所具有的地缘政治意义. 美苏不顾核战争的风险也要保护的盟友必然为其带来至关重要的地缘政治利益。盟国所在的地区越具有清晰的地缘政治意义, 那么对其提供的延伸威慑也就越可信. 最后是美国外交政策中周期性出现的扩张与收缩变化。决策者无论是肆意扩大延伸威慑还是被迫做出广泛的安全承诺,都受到国内经济和政治的制约,因而经常出现由于过度扩展利益而无法兑现承诺的情况。而一旦采取收缩战略或推行孤立主义的政策,美国延伸威慑的可信度都将显著下降。


除此之外,联盟困境是导致延伸威慑可信度危机的另一大原因。“被抛弃”(abandonment)和“受牵连”(entrapment) 这一组矛盾使得联盟具有天然的不稳定性。尤其当盟友之间的力量对比存在不平衡时,大国会惧怕因对盟友过多的安全承诺而卷入一场与自己利益并不直接相关的冲突当中。弱小的盟友则担心自己被大国抛弃。核武器的出现则使联盟困境更加严峻。在回答美国是否会不顾核战争的风险而保护盟友的利益时,前美国国务卿赫脱曾明确表示,除非美国自身也遭到毁灭性的威胁,否则美国不愿卷入一场核大战当中。因此,联盟困境与盟友所处的地理位置、所具有的地缘政治利益以及核大国的战略更迭一起,共同构成了影响延伸威慑可信度的结构性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确保机制的建设,将延伸威慑的可信度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就成为核大国有效管理盟友核扩散行为的关键。


(一)承诺机制与可信度的确保

在实际政策推行过程中,延伸威慑的确保机制多种多样,也自然对其可信度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许多核保护承诺仅仅是口头上的,也有一些是通过同盟条约将核保护明示或暗含于其中,还有一些则以核大国驻军和前沿部署核武器作为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而这些手段基本上被归纳为自缚手脚和沉没成本两类承诺机制。不过,对于哪一类承诺机制更为有效尚无定论。有观点认为,只要与核大国正式结盟就足以获得可信的延伸威慑,从而避免核扩散。也有观点指出,仅仅依靠结盟的作用十分有限,必须配合核武器的前沿部署。历史上,美国针对不同盟友或采取自缚手脚的办法,或施加相应的沉没成本,或两者兼而有之。


以口头或书面承诺向盟友提供延伸威慑是最为基本的形式。在无政府状态下,由于不存在世界政府来迫使核大国履行口头承诺,盟友面临空口无凭的风险。然而,如果这一口头承诺是公开的,那么核大国违背诺言就要付出信用和声望的代价,这就使得口头承诺也有可能是可靠的。当然,如果双方签署盟约,那么核大国就更有责任履行义务,否则也将付出盟友背叛以及声望受损等巨大代价。尤其在冷战时期,盟友是美苏之间竞相争夺的重要资源,此时以自身声望为代价来显示承诺的可信度,便是一种经典的自缚手脚的做法。


当然,即便核大国做出了十分明确的核保护承诺,并以其声望作为抵押,在无政府状态下,公开宣示或同盟协议的约束力仍然有限,无法强制核大国兑现诺言。因此,为了进一步体现履行核保护承诺的意愿,核大国就需要向盟友释放昂贵信号,包括向盟国派驻军队。驻军一方面能够强化前线国家的防御能力,另一方面还扮演着“绊网”这一更加重要的角色,即通过“牺牲”这一小股力量迫使大国自动介入冲突。而在类似逻辑的驱使下,为了强化延伸威慑的可信度,美国也将核武器部署海外。核武器的前沿部署首先凭借其地缘优势能够对对手形成有效威慑。其次,前沿部署的核武器是连接核大国战略核力量的桥梁。再次,在 “分级威慑” (limited deterrence) 的理论指导下,前沿部署的战术核武器不会立刻让战争升级到战略核武器层面,因而更有可能在战争中被使用。其中,陆上前沿部署的核武器凭借其看得见、摸得着的特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地理割裂所带来的不信任感。而正是由于这些核武器的生存能力较弱,反而增加了触发“绊网”的概率,前线指挥官也往往在紧急事态下拥有发射这些核武器的事先授权。最后,由于核武器的制造、维护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代价高昂,前沿部署还能反映出核大国对待延伸威慑的认真态度。


尽管核武器的前沿部署能够有效提升延伸威慑的可信度,但美国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表现出高度的选择性,主要原因则是出于对核安全问题的顾虑。前沿部署核武器容易引发核武器意外发射、失窃、遭受破坏、核材料泄漏等核安全问题,增加美国自身遭受核攻击的风险。早期的战术核武器都直接放置在地面上,不仅容易成为活靶子,而且还很有可能落入敌手。而接受前沿部署的盟国也可能对这些核武器的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冷战初期,由于美国派驻盟国负责看管这些核武器的军事人员极其有限,只需要“几把扳手”或者“三发子弹”就能夺取发射核武器的钥匙。此外,前沿部署核武器还将增加核事故以及核恐怖主义的风险。即便是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也在管理核武器的过程中出现过不少骇人听闻的事故,更不用说那些相对弱小的盟友在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纰漏。


综上所述,美国可以通过各种承诺机制来确保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其中,以本国的国际声望为代价对盟友作出公开口头承诺或签署同盟协议,则是最为基本的承诺方式。然而,由于缺乏强制核大国履行承诺的有效手段,盟友往往对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约束力表示怀疑,因此,美国需要向盟友提供一定的担保,采取更高成本的承诺机制。通过前沿部署核武器,不仅能够强化盟友的安全,而且可以连接美国的战略核武库。此外,陆上前沿部署核武器的“可见性”、“进攻性”以及所需花费的大量成本,都足以向盟友证明美国对待延伸威慑的认真态度,从而提升盟友的信心。不过,考虑到核安全问题,美国也必须在前沿部署核武器时有所选择,因而在不同的盟友之间会形成不尽相同的承诺机制。


(二)核分享机制与可信度的确保

尽管核武器的前沿部署有助于提升盟友对延伸威慑的信心,但同时又带来了另一个难题,即这些前沿部署的核武器究竟应该由谁来决定其部署和实际使用。由此所引发的围绕核武器控制权的矛盾, 也是冷战时期美国与许多盟友之间博弈的焦点。所谓核武器的控制权问题,主要可以分为对核武器本身的控制 (硬控制) 以及对涉及核武器相关决策的有效参与 (软控制) 这两大类。在硬控制方面,又可以细分为积极控制、消极控制和缺乏有效控制这三种情况。所谓积极控制即盟友对于核武器的部署及其使用拥有充分的决断权。为了保障这种权利,在历史上曾出现过多种机制建设的方案,包括北约“多边核力量”计划、“大西洋核力量”(ANF)以及“亚洲多边核力量”计划等。尽管积极控制未能最终实现,美国及其北约盟友从冷战至今还是长期维持了一种确保消极控制的延伸威慑机制。所谓消极控制,即盟友对于核武器的部署和使用虽没有决定权,但有否决权。这种否决权最初由“双重钥匙” (dual-keys) 制度来实现,即由接受美国核武器前沿部署的盟国军事人员和美国派驻军官,分别保管一把启动核导弹的发射钥匙,只有两把钥匙同时开启才能发射核武器。核弹头仍然由美国人控制,但在未经欧洲盟友同意的情况下,美国也无法使用这些核武器。冷战结束后,北约仍然保留了以空军投掷战术核武器的方式来维持美国延伸威慑的机制。欧洲盟友向美国提供部分空军基地用于存放核航弹,并由欧洲人驾驶核常兼备的双用途战机(DCA)负责发射这些核武器。尽管成本高昂,但欧洲盟友在北约核问题上的信心和话语权得到了保障。除了积极控制和消极控制之外,还有一种盟友缺乏有效控制的模式。简单来说,即美国虽然在盟友的领土上前沿部署了核武器,但盟友并未掌握相关情报或实际接触到这些核武器,因此也就谈不上对前沿部署的核武器拥有否决权或决断权。与力图确保盟友对前沿部署的核武器拥有积极控制或消极控制的措施相比,这种缺乏有效控制的前沿部署模式,意味着核大国在部署还是撤出、使用还是不使用核武器等关键问题上依然可以我行我素,这样反而会刺激盟友怀疑核大国延伸威慑的可信度。


与积极控制、消极控制和缺乏有效控制这三种硬控制概念相对应的则是软控制。所谓软控制一般由核磋商机制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核大国与盟友之间共享核情报;双方就各自对于当前威胁的认知交换意见,并形成对外部威胁的共同评估。通过磋商,盟友对于安全问题的担忧以及相关诉求能够得到满足,或引起核大国的重视。而在形成整个联盟的核战略的过程中,无核盟友的意见往往能够通过核磋商机制得到反映。当核大国与盟友在围绕核武器的硬控制方面出现比较大的分歧时,完全可以通过核磋商机制对核武器的相关决策进行协调,从而提升延伸威慑的可信度。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同盟整体一致性的核战略和战术安排本身也可以起到对敌人的震慑作用。参与核磋商还能够为盟友之间互相学习核战略、培养专业性人才、推动达成共识、巩固联盟的团结提供契机。历史上,北约自1966年设立核计划小组(NPG),用于处理敏感而复杂的核问题。作为一个常设机构,核计划小组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它协调各方对于北约核战略的分歧,出台统一的核作战原则,维护了同盟团结。近年来,随着朝核问题和地区安全态势日益复杂,美国与东亚盟友之间也纷纷效仿北约,建立包括核磋商在内的延伸威慑对话机制。自2008年以来,美韩先后组建了延伸威慑委员会(EDPC)、延伸威慑战略委员会(DSC),并将其纳入韩美统合防御对话(KIDD), 持续强化双方在战略安全层面的协调与合作。自2011年以来,美日也组建了延伸威慑对话(EDD)定期磋商机制,并将其纳入美日“2+2”安全会谈当中。


总体上,核大国可以通过向盟友分享核武器控制权的方式来确保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对于盟友来说,在核武器的硬控制方面所获得的控制权自然是越大越好,因此,积极控制是最理想的状态,消极控制则是次优选择。如果出现盟友缺乏有效控制的情况,则很有可能挫伤延伸威慑的可信度。此外,当核大国与盟友在硬控制问题上出现矛盾时,建立软控制机制也能有效提升延伸威慑的可信度。不过,对于核大国来说,无论是向盟友分享硬控制权还是软控制权,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受牵连问题。受牵连原本就是经典的同盟困境问题,而在盟友获得对核武器的控制权之后,这一问题陡然升级。为了避免任何未经授权的发射,核大国有必要对核武器进行集中控制。除此之外,获得核武器还将增加盟友的离心倾向,并使得核大国的军事和外交权力相对下降。所以,无论盟友通过何种方式分享对核武器的控制权,其获得的控制权越多,意味着核大国受牵连的可能性越大,管理盟友的难度越高。


(三)延伸威慑确保机制的利弊

上述核大国的承诺机制以及关于核武器控制权的分享机制,都是延伸威慑可信度的确保机制。延伸威慑战略通过一个或多个确保机制的组合而发挥作用,但这些确保机制在提升延伸威慑可信度的效果上显然有所区别。相比单纯的政策宣示,前沿部署核武器具有更强的示范性作用。而围绕前沿部署核武器的积极控制、消极控制以及缺乏有效控制的模式,在维护延伸威慑可信度问题上效果依次递减。最后,具备相关磋商机制要比没有磋商机制更有助于维护延伸威慑的可信度。然而,对于核大国来说,能够有效提升延伸威慑可信度的确保机制,往往需要付出较大的成本或承担相应的风险,其中主要包括受到盟友牵连的风险以及核安全问题,由此可对延伸威慑确保机制的利弊做出如下总结。


首先,对于盟友来说,如果相关确保机制意味着盟友在危机中被抛弃的可能性很高,则会降低延伸威慑的可信度,相反,如果被抛弃的可能性很低,则会使延伸威慑更加可信。对于核大国来说,盟友被抛弃的可能性高低与自身受到牵连的风险一般呈反比,这也是经典联盟困境所强调的。而在延伸威慑的主题下,核大国还面临前沿部署核武器所带来的核安全风险,它同样与盟友被抛弃的可能性呈反比,与核大国受牵连的风险成正比。其次,不同的确保机制给核大国及其盟友带来的影响不同。在表-1的最后一栏中,公开口头承诺或书面协议是最为基本的确保机制,也不涉及核武器的前沿部署问题,因此对于核大国来说受牵连和核安全的风险最低,而盟友被抛弃的风险最高,其对应的延伸威慑可信度也最低。盟友缺乏有效控制的模式,则是在口头或书面承诺的基础上增加了核武器的前沿部署作为担保。然而,由于盟友对于前沿部署的核武器没有任何控制权,也无从获得核情报,反而对核大国能否履行承诺抱有更强烈的担忧和怀疑。因此,这种模式非但没有提升盟友的信心,反而可能刺激盟友采取冒险行动,甚至设法获取前沿部署的核武器,进而增加核扩散的风险。

相比之下,表-1第二栏所显示的确保机制都能一定程度上缓解盟友对被抛弃的担忧,提升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其中,消极控制意味着在前沿部署的基础上,盟友获得了对核武器一定程度上的控制权,减少了被抛弃的风险。不过一旦发生危机事态,由于盟友已经获得部分对核武器的控制权,核大国失去对核武器控制的风险急剧上升,因此被牵连以及核安全问题十分严峻。为了改善这一情况,核大国往往更倾向于自己掌握否决权的消极控制模式,实际上就是对核安全进行加固,通过一系列技术或法律手段避免出现未经授权的发射。此外,还有一种做法就是取消核武器的前沿部署,代之以磋商机制。这时核安全问题和受牵连的风险都降至最小,但为了确保延伸威慑的可信度,核大国有必要在核情报、核作战计划以及相关决策方面与盟友进行密切沟通,使其获得柔性的控制权。


最后,表-1第一栏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盟友对于延伸威慑可信度要求的确保机制。其中,积极控制模式在前沿部署核武器的基础上,使盟友获得了对核武器充分的控制权,实际上间接对盟友进行“核武装”,因而最大限度降低了盟友被抛弃的风险,但这同时意味着核大国对于前沿部署的核武器彻底失去集中控制的可能性。而在危机中,很难判断核大国及其盟友能否协调一致,共同决策,因此,积极控制模式对于核大国来说往往是难以接受的。相比之下,附带磋商机制的消极控制方案是较为折中的选择。一方面,消极控制模式意味着核大国可以在使用核武器的否决权以及核安全问题上采取进一步措施,减少风险。另一方面,尽管盟友没能对核武器本身获得充分的硬控制权,但磋商机制能够起到很好的补偿作用。与单纯的磋商机制相比,此时,盟友领土上有核大国前沿部署的核武器作为担保, 而且还对核武器的运载工具或指挥和控制系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因而盟友对延伸威慑有着比较充足的信心。



三、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的案例比较

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理论,能够对一部分延伸威慑战略成功起到防扩散效果而另一部分失效现象做出系统性的解释。在选择具体的比较案例时,有必要通过控制变量,尽可能排除其他可能影响国家核扩散行为因素的干扰。首先,确定自冷战以来与美国签署了正式同盟条约或军事互助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作为案例样本库。其次,考虑到实际的联盟安排与核合作或核扩散的起始时间,西班牙、以色列、巴基斯坦和伊朗需要被排除在外。再次,为了控制国家行为体受到的外部安全威胁,将拉美地区和南太平洋地区的盟友排除,只留下冷战最前沿的《北大西洋公约》所覆盖的14个国家以及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和中国台湾地区这5个东亚盟友.最后,控制核扩散行为的供给侧因素,通过参照《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TBT)所规定的44个“附件2”(Annex2)国家列表,筛选掉那些因为自身能力不足(资金、技术和人员水平)而从根本上无法实现核扩散的国家,最终得出表-2案例库。

上述盟友在冷战期间面临的外部威胁程度大致相当且都具备发展核武器的能力,同时又享有美国的延伸威慑保护,然而,其核扩散行为却大相径庭。其中英法两国由于“苏伊士运河危机”以及其他殖民地的利益冲突,从冷战之初就不 信任美国的安全保障。英国本来就是“曼哈顿计划”的参与国,并且在1952年成功进行了核试验,而当时美国的核保护政策尚未出台。法国的核武器计划则与戴高乐总统的民族主义倾向密切相关,以至于美法之间的延伸威慑机制很快形同虚设,因此,这两个案例不适合作为研究确保机制强弱与延伸威慑可信度关系的对象。而在剩下的盟友中,绝大部分北约国家都在核扩散问题上表现克制,即美国的延伸威慑战略起到了较好的防扩散作用。相比之下,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这三个东亚盟友都出现了核扩散或保留核武技术潜力这样一种“打擦边球”的行为。通过延伸威慑可信度及其确保机制理论可以发现,美国和东西方盟友在延伸威慑确保机制的建设过程中展开了激烈的博弈。确保机制的差异使得美国延伸威慑的可信度时高时低,出现波动,进而导致了不尽相同的核扩散行为。后文主要以联邦德国和韩国作为东西方盟友的代表进行比较案例分析。


(一)冷战时期美德核分享与核磋商机制

美德核关系以核分享为基础,经历了艾森豪威尔政府时期向“多边核力量”计划的积极扩张,以及肯尼迪政府时期对核分享的收缩,直至“核计划小组”确立后双方核关系的再平衡。冷战初期,东西方阵营常规力量对比差距悬殊,美国遂推行积极重新武装德国的政策,一方面,鼓励联邦德国融入西欧一体化进程,强化北约和西欧联盟遏制苏联的实力,另一方面,又以北约和西欧联盟的双重结构对联邦德国进行约束,打消其他欧洲盟友的顾虑。作为一位典型的共和党人,艾森豪威尔上台后对内注重削减财政负担,对外则坚持大西洋主义传统,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希冀最终将美国从长期的军事和经济负担中解放出来。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艾森豪威尔政府很快推出了包含“大平衡”和“大规模报复”的“新面貌”战略。“大平衡”要求美国削减防务开支,在经济发展与军事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美国遂充分利用核优势,通过强调“大规模报复”,既能遏制苏联的扩张,又能减轻美国在常规军备上的投入,可谓一举两得。此外,由于美国海外部署军队规模过于庞大, 造成了严重的负担。因此,艾森豪威尔政府强调同欧洲盟友之间的信任关系,主张提升伙伴的实力,赋予其平等地位,鼓励其承担更多的防务责任。为此,美国陆续向北约盟友前沿部署核武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分享核武器的控制权。


联邦德国则迫切希望获得美国的核武器。由于身处东西方对峙的最前沿, 联邦德国对于华约接受民主德国以及苏联的扩张意图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然而,1956年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雷德福提出集中发展核武器并从欧洲撤军的计划,令波恩政府深感不安。与此同时,北约举行的一场代号为“全权代理” (Carte Blanche) 的军事演习假想核战争爆发,预计会造成数以百万计的德国人伤亡。于是,阿登纳政府开始积极寻求参与北约核计划的制定,并要求分享美国的核武器。为了安抚联邦德国的恐慌情绪,艾森豪威尔政府最终采用了 “五群制原子师” (Pentomic) 的办法,即通过给海外驻军装备核武器,在撤出部分兵力的同时确保新编部队战斗力保持不变。在获得战术核武器方面,由于作为战败国的联邦德国不被允许自己制造核武器,因此美德通过北约—西欧联盟的框架分享核武器,就成为比较务实的选择。从1956年底到1957年上半年,北约理事会和北约欧洲盟军司令部围绕包括联邦德国国防军在内组建北约核力量进行了广泛探讨。


然而,艾森豪威尔政府的核分享政策在美国国内遭到来自原子能委员会(JCAE)的阻击。此前美国长期奉行核垄断政策,并通过《麦克马洪法》,严禁泄露一切与核武器相关的情报。因此,即便是在盟友领土上部署战术核武器,美国也绝不透露任何与核武器数量、位置、型号及其战斗属性相关的信息,而这种做法显然无法满足艾森豪威尔积极分享核武器以及北约盟友对于控制核武器的需要。为此,艾森豪威尔从1954年开始大力推动放松相关法案的限制,但最终核信息共享也仅限于像英国这样的特殊盟友以及北约司令部。此外,1957年下半年,苏联成功发射洲际导弹和人造卫星使美苏核战略态势发生根本性转变。联邦德国政府开始严重怀疑美国延伸威慑的可信度,甚至很快与法国和意大利启动了三国核武器合作计划(FIG Agreements)。


为了避免联邦德国发生核扩散,艾森豪威尔政府提出让欧洲盟友拥有更多的中程导弹来强化威慑力,并采取“双重钥匙”制度,即欧洲盟友负责掌管运载工具而美国负责监管核弹头,或者采取由美欧双方军官各自保管一把核武器发射钥匙的办法。此外,美国国务院还积极推动在北约国家中建立“核储备计划”(NATO Nuclear Stockpile Plan),即在平时由美国负责监管前沿部署的核弹头,但在紧急情况下转让给盟友,从而强化盟友对美国延伸威慑的信心。联邦德国方面对这两项措施予以高度评价。1958年3月,联邦德国议会同意根据北约核分享计划向国防军装备相应的核武器。12月,艾森豪威尔政府根据“双重钥匙”制度,为联邦德国空军配备战术核武器。次年3月,联邦国防军第一个特种营配备了“诚实约翰”导弹。与此同时,北约欧洲司令部发表构建“第四核力量”设想,组建陆地导弹车部队,由美国提供核弹头,由北约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决策,使北约成员能够分享核武器控制权,联邦德国政府对此也大加赞赏。然而,美国国会以及英法等盟友对于联邦德国可能借此拥有属于自己的核武器而感到担忧,为了化解这一困境,艾森豪威尔政府对原有方案进行了修改,并于1960年 底正式提出“多边核力量”计划,由陆基导弹车改为美国提供“北极星”导弹和核潜艇,并由各国混编人员共同操作。美国承诺这支核力量将由北约欧洲司令部控制,并建立包括美、英、法、德在内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核战争计划。总体上,艾森豪威尔政府的核分享政策有效缓解了联邦德国在核问题上的不安,对于提升盟友信心、防止核扩散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肯尼迪政府上台后,美德核关系由于美国大战略的调整而受到巨大冲击。一方面,原子能委员会早已对艾森豪威尔的核分享政策大为不满,极力向肯尼迪政府施压,批评此前对海外核弹头监管的松懈态度,以及军方刻意瞒报核分享细节的问题。肯尼迪随即停止了核分享,并要求立即强化对前沿部署核武器的监管,包括安装安全控制系统 (PALs) 用于防止未经授权的发射。另一方面,随着美国当时的核优势逐步减小,大规模报复战略的可行性存疑,此外,大规模报复也无法有效应对苏联在危机中所采用的低烈度、步步蚕食的策略。为了使美国和北约摆脱既不想打核大战又难以应付小规模冲突的尴尬境地,当时的战略学界主张运用更加灵活可控的分级威慑来避免美苏之间爆发核战争,其实,这类观点从艾森豪威尔执政后半期就受到了广泛关注。考夫曼根据在朝鲜和越南的冲突,最先提出美国威慑政策的可信度问题。基辛格紧接着指出,核武器的出现使全面战争难以想象,因而必须采取多样化的军事手段。奥斯古德则从目标、手段和地理范围这三个方面,系统论述了所谓“有限战争”及其在核时代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美国陆军前参谋长泰勒很快提出“灵活反应的国家军事计划”,强调灵活运用军事力量而避免依赖单一的武器系统和战略战术思想。总体上,在大规模报复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有限战争或许是今后美苏冲突的常态,因此,有必要对一般性危机、常规冲突、有限核战争以及全面核大战等不同烈度的对抗形式进行分级,更加精密地控制核武器的使用时机和范围,从而在冲突升级或降级的过程中掌握主动。随着美苏核均势的逐步形成,常规力量的建设反而将成为天平外的砝码。


在这种新战略学说的影响下,肯尼迪政府随即提出灵活反应战略,积极建立多样化的军事力量并要求北约强化常规力量建设,准备打有限战争。在美国看来,在战争初期应该先投入常规力量,为控制冲突的规模和谈判争取时间,而良好的常规力量既能显示斗争的决心,又能有效应对核门槛以下的小规模冲突。当冲突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再使用核威慑来阻止事态进一步升级,也即强调“分级制止”,根据不同程度的威胁而采取对应的手段。此外,美国要求对北约核力量进行集中控制,并牢牢掌握否决权,据此把握冲突升级的主动权。然而,以联邦德国为代表的北约盟友对灵活反应战略提出强烈批评,在联邦德国看来,所谓常规冲突与核战争之间根本没有明确的界限。无论战争的规模如何,美国的核武器都应第一时间投入战斗,以避免战事持续扩大,否则整个威慑战略都将失效。


为了安抚盟友,肯尼迪政府于1962年4月恢复了核分享,但对艾森豪威尔时期的“多边核力量”方案做出了重大调整。美国不仅要求将这支核力量归属北约大西洋司令部,而且要求以美国一票否决取代此前的多国协商决策模式。英法两国此时已经拥有自己的核武器,对于美国只形式上分享却在实质上控制核武器的做法不以为然。联邦德国则明确要求在核决策方面拥有平等参与权,否则将效仿英法发展核武器。为了避免同盟破裂,美国先是在1962年末举行的北约理事会上明确表示,即便苏联不采取大规模军事行动,美国也会防御性使用核武器进行威慑。次年年初,肯尼迪又派遣副国务卿乔治􀅰鲍尔和莫钱特使团向联邦德国以及欧洲盟友游说“多边核力量”计划,并表示美国不会长期把控核武器的控制权。最终,北约各国同意在多边框架下共同组建核司令部,由美国提供核弹头和核潜艇,由英国和联邦德国提供轰炸机,此外,联邦德国还负责建造构成北约海基核力量的舰艇。


然而,约翰逊总统上台后,“多边核力量”前景变得越发黯淡。一方面,北约内部出现严重对立。英国工党上台后极力反对联邦德国拥有核武器,法国原本就不信任“多边核力量”,更不能接受联邦德国以任何形式染指核武器。另一方面,美国担心北约核力量会过分刺激苏联,尤其在1964年中国成功进行核试验后,美苏两国都将尽快推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摆到优先位置。除此之外,美国还有更深层次的担忧,因为自肯尼迪上台以来,国会、五角大楼以及战略学界都在强烈批评“多边核力量”计划。谢林曾在柏林危机期间递交一份报告,强调美苏之间要比拼的并不是核武器数量的多少,而是如何展示决心、控制风险和发挥讨价还价的本领。这意味着美国必须对欧洲的战术核武器进行严格的集中控制,任何不在计划范围之内的核武器发射情况,都将成为一种淹没战略信号的噪音,必须极力避免。谢林的观点得到了国防部的推崇,也反映了当时战略学界的普遍看法。沃尔斯泰特则批评所谓的联合控制计划根本不可能发挥作用,因为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是否参加核战争的问题上协调一致,且将决定是否参战的权力授予本国在北约的代表,而这将引发巨大的政治难题。在美国强调对冲突升级拥有更加精密控制的背景下,“多边核力量”的存在本身就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


虽然“多边核力量”计划最终流产,但为了避免德国人彻底丧失对同盟的信心,美国仍试图构建柔性控制机制作为补偿。1965年5月,麦克纳马拉提议建立一个多边工作组负责北约核问题的磋商。次年,在美英德三边对话的基础上,北约核防务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北约核计划小组正式宣告成立。核计划小组主席由北约秘书长担任,美国、英国、联邦德国和意大利则作为常任成员国。波恩政府随即利用该机制对北约的核武器使用原则和相关决策施加了较大影响。在1967年的首次部长级会议上,美德双方在是否应当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原则上出现分歧。美国方面坚持分级威慑,对冲突进行严格控制。而波恩方面认为,所谓在西欧打一场有限核战争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因为一旦发生核战争,就不可能只局限于西欧,只有坚持首先使用,才能有效威慑苏联、确保北约的安全。英国在这一问题上支持德国的立场,并着手共同制定有关北约核武器使用指导原则的草案,向美国施压。到1969年核计划小组会议上,英德在草案中指出,首先使用核武器的目的是政治性的,即威慑苏联要么停止进攻,要么付出冲突升级的代价。如果首先使用失效,那么必须有第二阶段的升级使用,覆盖更广泛区域(包括苏联领土但不针对战略核力量)的核打击,而其目的同样是政治性的。美国最终接受了这一方案,因而奠定了北约防御性使用核武器的指导原则 (PPGs)。


该指导原则的出台具有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双重价值。一方面,它是核计划小组团结合作的产物,意味着无核盟友确实在关键的核问题上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当时北约虽然接受了灵活反应战略,但具体遇到冲突升级时究竟应该如何应对,谁都没有把握。这份使用原则至少让各国对于控制冲突升级有了信心。而核计划小组这一磋商机制本身更是意义重大。首先,通过这一长效机制,联邦德国对于美国的核战略计划及其背后的核思维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其次,美国的延伸威慑也通过相关规则的制定进一步得到确保,减少了联邦德国被抛弃的风险。再次,联邦德国作为北约核计划小组的常任成员国,在关于北约核武器的部署、目标选择、危机管理、核武器使用原则以及作战计划等诸多问题上,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能够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核战略原则,甚至最终改变整个北约的核政策。总体上,在建立“多边核力量”的努力失败后,核计划小组的出现起到了十分必要且有效的补充作用。联邦德国平等参与并影响北约核决策的需求得到了满足,美国延伸威慑的可信度也得到了确保,美德核关系又重新恢复了平衡。


(二)冷战时期美韩确保机制的缺陷与韩国的核武器计划

韩国在朴正熙政府时期反复开展核武器研发项目,差一点成为朝鲜半岛第一次核危机的策源地,尽管相关计划并未取得成功,却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延伸威慑的可信度与防扩散之间的关系。当延伸威慑充分可靠时能够起到防扩散的作用,而当延伸威慑的可信度遭遇危机时,无核盟友就会有核扩散的冲动。而正是由于美韩之间相关确保机制的缺陷,才使得朴正熙政府感受到了日益严重的安全威胁。朝鲜战争之后,美韩旋即签署同盟条约,在冷战大部分时间里,韩国在军事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方面都极度依赖美国。随着“大规模报复战略”的提出,美国于1958年开始向韩国部署了规模庞大、种类繁多的核武器。然而,出 于“双重遏制”的考虑,美国对韩国的延伸威慑保护始终面临矛盾。一方面,美国前沿部署的大量战术核武器主要起到防御屏障的作用,以防朝鲜“南下统一”。另一方面,美国又担心“桀骜不驯”的韩国李承晚政府会仗着前沿部署的核武器,采取“北进统一”的冒险行动。因此,前沿部署的核武器只能由美军掌控,其目的也只能是遏制朝鲜发动大规模入侵。


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美韩之间不仅没有像北约那样建立起任何核分享机制,而且美国对于在半岛前沿部署核武器奉行“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政策。与北约后来的“双重钥匙”、“核储备计划”等战略确保机制相比,韩国对美国前沿部署核武器的数量、类型、作战原则等重要情报几乎一无所知,更不要说控制相关运载工具或发射钥匙了。直到1978年美韩联合司令部(CFC) 成立,美国才同意至少每年一次向韩军高层通报相关核作战计划。除此之外,在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有关核保护的条款,而且在是否采取军事行动问题上,还有赖于两国宪法程序的审批。朴正熙政府后来希望美方修改这一条款的表述,以确保其延伸威慑的承诺切实可靠,然而,美国政府拒绝了这一要求。直到1978年美韩召开第11届美韩年度安全协商会议 (SCM),双方才将美国提供核保护写入共同声明。为了避免韩军采取冒险行动将美国拖入又一场战争,美国还长期把控韩军军事行动的指挥权。


美韩在军事合作方面高度的不对称性,使得双方从20世纪 60年代后半期开始一直龃龉不断。其具体表现为,“韩国方面一再要求美国以实际行动强化其安全保证,而美国对于安全承诺所带来的沉重负担以及被卷入战争的巨大风险十分纠结。” 在应对“青瓦台事件”、“普韦布洛”号以及“EC-121侦察机事件”等多起朝鲜方面的严重挑衅时,韩国把美国方面的高度克制看做是软弱而又缺乏保护盟友的决心。紧接着,在尼克松主义的冲击下,朴正熙政府对于美国延伸威慑的疑虑达到顶峰。美国当时由于深陷越战泥潭,不得不大幅调整国家安全战略,推行所谓“有限收缩” 政策。尽管朴正熙立即与尼克松会谈,并表达了韩国方面的严重关切,美国最终还是撤出了驻韩美军三分之一的兵力。在五群制原子师的编制方案下,撤军的同时也意味着美国前沿部署的核武器数量不断减少。除此之外,美国国内对于前沿部署核武器的安全性的担忧不断加剧,国会和国防部先后要求美国大幅减少在太平洋地区前沿部署的核武器数量。再从整个亚洲的冷战态势来看,中美、中日之间迅速接近,朴正熙反而成为“被孤立的冷战斗士”。为了顾全冷战大局,尼克松政府还明确向中国方面承诺将进一步从朝鲜半岛撤军。


从这个意义上看, 对韩国来说, 美国当时所给予的延伸威慑保护几乎是一张空头支票。美国既没有在核保护问题上公开宣示,又没有在同盟条约中予以明确,反而还通过“根据宪法程序行事”,为自己留有余地。此外,美国在60年代末危机处理中的表现,也使韩国对于所谓的安全承诺大失所望。在这种情况下,部署在韩国的美国驻军和战术核武器,原本是维系美韩同盟、确保美国延伸威慑的压舱石,而驻韩美军和前沿部署的核武器陆续撤出,不仅削弱了韩国在军事上的威慑力,也拿走了美国抵押在朝鲜半岛的“人质”,进一步弱化了延伸威慑的确保机制。在这种情况下,朴正熙政府不再信任美国的安全承诺,转而谋求实现独立自主的防务政策,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发展核武器。美国中情局的解密报告显示,韩国政府从1969年开始讨论关于发展核武器的计划。而根据对当年与朴正熙共事的官员的采访可以大致判断,朴正熙可能早在70年代初,即美韩围绕撤军问题进行谈判时就决定发展核武器。据金锺泌回忆,朴正熙1970年对他说过这样一番话:“我们不知道美国人何时会离开,因此我们必须拥有核武器。即便由于美国今后的介入使得我们目前还无法获得核武器, 但我们拥有能在必要的时候制造核武器的相关能力,仍然是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有利的。”显然,这一时期与美国延伸威慑可信度下降以及韩国大力推进独立自主国防事业发展也正好吻合。


美国方面于1974年发现了韩国的秘密核武器项目,便力图扭转这一局面。起初,美国主要对韩国采取外交施压,禁止法国、加拿大转让给韩国敏感核材料以及开展核技术合作。然而,考虑到当时来自北方的巨大军事压力,再加上美国福特政府上台后仍有从韩国撤军的倾向,朴正熙政府坚持与相关国家继续合作。美国方面很快认识到,韩国之所以谋求核武器是因为其面临严峻的外部安全环境,而美国又无法提供可靠的核保护承诺。于是,福特政府于1975年下半年开始强化延伸威慑战略,以确保韩国对美国安全承诺的信心。在核保护问题上,美国国防部长史莱辛格放弃了此前“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政策,公开宣布美国在韩前沿部署了强大的核力量,并警告朝鲜方面不要试图触碰底线。此外,史莱辛格提出了“有限核战争”政策,其目的是在避免全面核战争的情况下,强调针对敌方特定目标使用战术核武器,使其放弃冒险举动。1976年,驻韩美军司令部相应提出了“地区核选择”作战计划,进一步落实对韩国的延伸威慑保护。与此同时,两军发起了代号为“协作精神”的军事演习,其中还特意安排了针对核武器作战的相关环节。除此之外,1976年8月,在应对一场联合安全区内的危机事件时,驻韩美军通过一场“砍树行动”向朝鲜方面展示了美军强大的威慑力,一定程度上修复了韩国对美国安全承诺的信心。几乎在同一时期,朴正熙政府暂停了相关核武器计划。


然而好景不长。卡特政府上台后,再次提出撤军计划,并推行严格的防扩散政策,要求在撤军的同时撤出所有部署在韩国的核武器。于是,朴正熙政府很快重启核计划,并预计在1981年上半年展示第一枚自主研制的核武器。不过由于朴正熙本人随后遇刺身亡,相关核计划也被迫终止。面对苏联的攻势,里根政府上台后确立了“以实力求和平”的政策,重新将韩国视为抵御苏联威胁的桥头堡,并明确了美军在朝鲜半岛前沿部署的重要作用。这一时期,美国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得到重塑。在1981年韩美领导人会晤中,里根不仅表示将取消撤军计划,而且向韩国出售了F-16等更加先进的武器装备。1983年,里根访问韩国,并亲临三八线视察驻韩美军,在政治上和心理上给予韩国极大的支持。里根政府还成立了美国“太平洋陆军司令部”,在韩国设立“第七航空大队”,并逐步恢复此前裁撤的驻韩美军,加强双方的军事演习。1987年,美国方面又向半岛地区前沿部署了“长矛”导弹,并增加了核弹头的储备数量。与此同时,美军还采取了更具进攻性的“空降战”战略(airland battle),强调以战术核武器对朝鲜纵深实施先发制人打击,认为此举既能扰乱其前沿部署,又不会波及前线作战的美军。在美国不断强化延伸威慑及其确保机制的背景下,韩国最终重新回到核不扩散轨道上。



结论

美国政府始终认为,延伸威慑战略是实现防扩散的重要工具,但历史经验表明,这一政策逻辑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事实上,只有当延伸威慑的可信度较高时,美国的安全承诺才能替代盟友发展核武器,起到防扩散的作用。而延伸威慑的可信度高低,则取决于美国与盟友之间所建立起来的公开承诺、前沿部署、核分享以及核磋商这四类确保机制。其中,最能够有效提升延伸威慑可信度的措施往往需要付出较大的成本,而且可能增加核安全以及美国受牵连的风险,因此,美国及其盟友在确保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存在不同的利益偏好。通过审视延伸威慑确保机制及其可信度理论可以发现,美国与不同盟友之间不尽相同的确保机制,是导致延伸威慑可信度出现差异、进而造成盟友不同核扩散行为的原因。不过,该理论只从联盟内部管理的视角出发,忽略了强化延伸威慑机制所带来的负外部性反过来对可信度所造成的影响,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冷战后,美国继续坚持延伸威慑战略在应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和维持关键盟友无核地位方面的作用,使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及其确保战略的局限性进一步凸显。随着“新冷战”的回潮,北约不仅保留了前沿部署的战术核武器,甚至重新强化了延伸威慑的战略作用。而在东亚方面,日韩两国以朝核危机以及地区热点安全问题为由,反复要求对延伸威慑进行确保,建立延伸威慑磋商机制,甚至提出效仿北约建立核分享模式。为了强化对东西方盟友的延伸威慑,同时也旨在巩固美国在战后的霸权优势,美国将进攻型核战略与不断扩张的全球导弹防御体系以及超高声速武器等先进军事技术相结合,构筑攻防兼备的战略威慑力量。然而,这种对可信度的确保却牺牲了冷战后全球的防扩散与核裁军进程,实际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当美国及其盟友通过构筑排他性的战略力量而确保其处于绝对安全地位时,必然导致在全球层面出现战略不稳定,在地区层面加剧地缘冲突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进一步扩散。在北约保留前沿部署核武器并推进导弹防御系统建设的情况下,美俄核裁军陷入停滞甚至发生逆转,新一轮军备竞赛呼之欲出。而当美国同日韩强化延伸威慑时,又反过来刺激朝鲜大力发展核导技术,使得东北亚地区陷入漫长的安全困境之中。而这些都将持续恶化美国及其盟友的外部安全环境,冲击延伸威慑的可信度,直到这一战略成为美国及其盟友的不可承受之重。


因此,当美国自冷战以来坚持把延伸威慑战略作为一种重要的防扩散工具加以推进时,其对全球防扩散进程以及大国战略稳定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复杂的。为了更好地管控盟友的核扩散行为、提升延伸威慑的可信度,强化相关确保机制的建设是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推行延伸威慑战略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更加广泛的核扩散或核军备竞赛。然而,美国及其盟友强化延伸威慑的努力,又不可避免地对地区安全和大国战略稳定产生消极影响。无论是美国升级核武库、强调核武器的可用性,还是前沿部署反导系统或是战术核武器,都将加剧地区不稳定因素,打破大国间的攻防平衡态势,进而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引发新一轮核扩散。这一悖论实际上反映出美国大战略过于机械化的特点,即总是试图以技术手段来规避威慑政策上的难题,却很少考虑产生危机的政治根源,其结果只能是不断引发新的安全困境和核扩散风险,不仅反噬美国及其盟友,而且累及全人类的共同安全。


责任编辑:张宇超  一审:陈鑫  二审:王铮 

文章来源:《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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