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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何以须要一个国族?

周平 政治学人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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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云南大学民族政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中一步步地凝聚成型,并在新中国成立时实现了与国家的结合,从而完成了自身的构建并成为中国的国族。中华民族既有在特定的历史文化环境中形成的特殊性,但更蕴涵着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等国族的一般机制,体现出国族的一般性特征。中华民族所蕴涵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等一系列机制的构建和成熟,对古老中国向现代文明转型所必须的现代国家制度、社会结构等的建立,提供了基础性的支撑,发挥了根本性的影响。中华民族成为了中华现代国家的基石。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国家发展目标的今天,中华民族的地位和状况与国家发展的相关性又得到前所未有的凸显,并关乎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对于近代以来中国的不可或缺性,是中国历史发展必然性的表现。



一、问题的提出

在“民族”概念既用来指称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中的民族(nation),又用来指称民族国家内众多族类群体的情况下,国族的所指是与国家结合在一起并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也就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中那个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国民共同体,即nation。中国的国族就是中华民族。民族国家作为国家形态演变过程中的一种形态,与民族主义“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诉求具有根本的区别,尽管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形成的。就其形式而言,民族国家是民族与国家相结合的一种国家形态,但在这样的表象背后,它通过一整套制度化的机制来保障民族与国家的结合,维护和保障民族对国家主权的占有和行使,本质上是一套保障民族与国家结合的制度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套完整的国家制度机制,就是中华民族与国家制度结合的形态,是典型的民族国家,即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支撑着共和国的大厦,构成了共和国大厦的基石。今天,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又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承载者和实现主体,也是这个伟大梦想的最终归宿,赫然耸立于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然而,中华民族在认知和观念层面却明显存在问题。在中华民族与少数民族都称之为“民族”的特殊语境中,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往往以一般意义上的民族概念去阐释,中华民族的国族性质被抽离并蒸发了。以中华民族的构建性质来抹杀它的实体性质,以及以其构建性来否定其存在的实然性的声音不时出现。因此,中华民族作为国族的性质、地位和意义并未得到全面的论述和科学的认识,中华民族并未得到准确的认知和论述。这样的问题的出现,既非偶然也并非中国独有,这与“民族”概念的拓展性使用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从人类知识和概念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民族”概念的形成和运用,是与民族国家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原本意义上的“民族”概念,指的就是“nation-state”中的“nation”。“民族”概念形成以后的相当长时间内,一直是描述和分析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稳定的人类群体的唯一概念。但是,首先出现于西欧的民族国家的一整套制度机制,对相关国家的国家制度、社会组织的建立发挥了基础性支撑的同时,又为这些国家的迅速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从而使民族国家产生了示范效应。于是,民族国家这一具有特定内涵的制度框架逐渐被其他众多的国家所采纳或效仿,进而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数量众多的民族国家。而欧洲以外的国家在建立民族国家制度框架和相应的体制机制日益普遍的条件下,尤其民族国家世界体系逐步形成以后,非西方国家内的各种异质性的历史文化群体便凸显了出来并受到关注。“民族”概念也被用来指称这些族类群体。这样一来,“民族”概念使用上的混乱也就随之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也出现于中国并表现得十分突出。中国的“民族”概念来源于日本,为梁启超所引入。不过,“民族”概念引入时的中国,在汉满蒙回藏等众多族类群体日趋活跃的同时,由众多族类群体融合而成的更大的民族实体也呼之欲出。于是,梁启超创造了“中华民族”概念,在以其来指称汉族遇到问题后,又通过对“小民族主义”和“大民族主义”的划分而作出了中华民族是国内诸族“组成的一大民族”的论断,用“国内诸族”和“中华民族”概念来分别指称多样性的族类群体和这些族类群体结合而成的更大整体。诚然,这样一种合国内诸族为一体的中华民族,同欧美国家的国族一样,是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的国族。“从理论上说,梁启超形成‘大民族’观念,是基于对西方有关‘民族国家’思想认识选择的结果。”“民族”概念引入中国后形成的“中华民族”以及由“国内诸族”演化出来的“少数民族”概念,都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内涵。因此,它们在提供认识工具的同时也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动员作用,导致了中华民族的构建和少数民族的构建,从而形成了中国近代以来社会变迁中独特的二重性的民族构建。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华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的构建基本完成,古老的中国转型成为新兴的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具有国家形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族。毛泽东庄严地宣告:中华民族站起来了。随后,少数民族的构建也逐渐完成,中国历史上众多的族类群体最终成为56个民族。于是,中国就有了两种不同意义的民族。中华民族的结构性特征也随之固定。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融入了现代国家结构,成为既定的存在,并为人们习以为常。但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的问题随之突出并成焦点,政策层面和学术研究层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并不断掀起高潮。如此一种特定的政策关注、学术关注都长期聚焦于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的背景下,“民族研究限于少数民族”,“民族地区”也专门指少数民族聚居区,通常所说的民族指的也是少数民族。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学术环境和话语环境中,“民族”概念就逐渐地演变成为一个专指少数民族的概念了,中华民族也被置于这样的环境中界定和论述。于是,中华民族之民族与少数民族之民族的差异性被模糊了,它与现代国家结合并支撑整个国家制度体系的本质也就淡出了人们的认识和观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国家发展目标的另一种表达和论述方式后,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围绕中华民族来确定国家发展目标、论述党的历史使命,不仅凸显了中华民族的国族性质,而且使中华民族认知方面长期存在的问题凸显了出来。在此情况下,恢复中华民族的国族性质,把中华民族的构建与发展同中国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构建以及未来的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全面认识中华民族与国家发展的相关性,就成为了学术研究和学者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



二、国族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

国族或国族意义上的民族,首先出现于西欧。这并不是偶然的,而是西欧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的历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罗马与野蛮世界(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的相遇是西欧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开端,这开启了中世纪时代。” 于是,“在西欧的广阔空间中形成了以封建割据为基础的统一的基督教世界。……一方面是林林总总的封建邦国,另一方面又是凌驾于这些邦国之上的一统权威——教皇,罗马教皇成为整个西欧社会的无上权威。教皇把这些大小邦国联结而成为一统的基督教世界”。“一个天主教大世界,没有‘国家’,只有‘领地’,这就是中世纪的状况。”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王权、教权、贵族、民众成为了持续而稳定的社会政治力量。在这四种力量数个世纪的互动中,君权逐渐地获得了主导地位或绝对地位。在当时那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的一切革命因素都依赖王权,正像王权依赖他们”。于是,部落的国家演变成为了君主的国家,即王朝国家。在王朝国家巩固并逐渐演变成为吉登斯所说的绝对主义国家的背景下,君主的权力也逐渐增强并走向绝对。在此过程中,民众对教权、贵族等依附关系日渐式微,与君主的关系则日渐巩固和明晰。他们效忠君主并得到君主的庇护,从而进一步地变成为与君主相对的臣民个体。君主代表着王朝国家,臣民与君主的关系本质是民众个体与国家的关系。此种变化过程中所实现的社会人口的“去地域性”和“去依附性”,突出了个体在国家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从而逐渐地确立了社会人口的国民身份。同时,这样的变化也将基督教民众对上帝的皈依转向了世俗的对国王的臣服。与此同时,王朝国家在通过日渐强化的君权而对社会人口的依附关系进行解构的同时,也将逐渐个体化的臣民在王朝的框架内整合起来。“国王的神话粉碎了领土割据,建立了适应经济需要的辽阔共同体,所有居民都被忠君的思想联结在了一起。”于是,臣民便在王朝国家的框架内形成一个“聚民为族”的过程,分散的国民最终凝聚成一个国民整体,即民族。王朝国家将国民个体整合为民族整体的同时,国家权力向君主集中的进程还在推进。“专制君权的本质是把国家视为王室的私产,民族服从于王室利益。”君主权力的不断加强,一方面将国家“王有”的性质推向了极端,另一方面也促成了国民权利意识和民族意识的增强,从而致使矛盾朝着不可调和的方向演变。最终,这样的矛盾在资产阶级革命中彻底爆发,并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国家的主权由“王有”转向了“民有”,“君主之国”转化成为了“民族之国”,促成了民族国家的建立。在国家主权体制已经形成以及君主主权得到确认的条件下,民族国家构建的实质,就是国家的主权由君主个人转向了民族,从而使民族成为了主权的承载者。民族拥有了主权,也就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结合。或者说,民族与国家结合的实质,就是民族拥有了国家的主权。正如安东尼·吉登斯特别强调的那样,民族国家是绝对主义国家的“继承者”,是由绝对主义国家转换过来的。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来看,民族国家本质是民族拥有主权的国家。民族拥有主权,实现与国家的结合并具有国家的形式,也就成为了国族。这样的国族从形式来看,表现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组成的人群共同体,即国民共同体。但透过这样的表象,国族却蕴涵着一系列的机制。一方面,国族在形成的过程中,对曾经的人口形式进行了分解,使处于复杂关系中的人口成为了简单的国民个体。在民族国家构建起来以后,国族便将这样的人口国民化机制蕴涵于自身,成为一种内在的机制。另一方面,国族又将原子化的国民个体整合为一个整体,并通过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将其固定,并维持这个国民共同体的稳定和巩固。因此,国族至少蕴涵着人口国民化机制和国民整体化机制。这两种机制都具有对社会人口进行组织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族是在国家框架内形成并蕴涵着一系列社会政治机制的社会人口组织形式,也是国家框架内最基本的人口组织形式。这一系列的社会机制又在民族国家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地巩固、丰富和完善,并实现了制度化。国族这种制度化的人口组织形式及其蕴涵的机制,对于现代国家制度和现代社会的形成和运行都发挥着基础性的影响。首先,它通过人口国民化机制彻底解构了传统的多样化的人口存在方式,将其从各种地域性、依附性关系的束缚下解放了出来,转变成为原子化、同质化的个体,进而赋予其权利,促使其变成为权利、地位平等并能自主支配自己行为的个体,成为有效的社会行动者。这也就将传统的具有复杂结构的社会变成一个均质化社会,从而为企业等现代社会组织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次,它以国民个人权利和逐步实现的权利平等机制,为现代国家制度的建立提供支撑。现代国家本质上是一系列的制度机制的整体。而这样的制度机制,尤其是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都是建立在一元性的国民个体权利基础之上的。这样一套在国民个体权利基础上的制度机制,又为社会确立了基本的政治秩序。再次,它通过国民整体化机制综合国民认同,再经由民族与国家的结合而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起现代国家通过国民认同而为国家提供道义基础和道义说服力的国家伦理,进而为国家内非暴力统治和国家回应民众诉求机制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同时,也为国家力量的凝聚以及国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的竞争力的形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上述因素结合起来,就促成并支撑了西方社会现代秩序的建立。国族的形成、完善及其功能的发挥,既为西方现代文明的形成提供了基础,也为现代西方文明的强盛提供了保障。没有国族的形成和支撑,就不会有西方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当然也就不会有现代文明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族尤其是国族内涵的社会政治机制,也是理解西方文明的一条线索,或者说是西方现代文明的密码。



三、中华现代国家构建须以国族为基础

中国自秦统一并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开始,就具备了王朝国家的基本特征。在这样一种大一统的王朝国家中,皇帝握有高度集中的国家权力,整个国家在王权的全面控制之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家疆域内不同地方,不过是王朝统治下的不同行政区域。君主权力根本上的倚仗就是暴力。暴力控制和臣服成为基本的国家伦理,以及社会政治秩序构建和维持的主要方式。在这样的国家体制下,虽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策略考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统治方略,却并没有形成民族这种社会政治意义上的人口组织形式,国族更是无从谈起。社会人口主要通过家庭、家族和部落等方式来组织,社会又通过王朝而实现统治和治理。因此,多样化的人口存在方式,以及异质化的地方政权等,只要最终隶属或臣服于中央王朝,就能形成并维持基本的社会政治秩序。这样的体制和政治框架并不排斥甚至不理会地方政权、社会组织和人口形态是否具有异质性。但是,古老中国延续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在鸦片战争后中断了。面对着建立民族国家后又通过工业革命而建立现代文明的西方列强,建立在传统农业文明之上的王朝国家无法与之抗衡,逐渐沦为了前者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中国人在救国救民道路的探索中,最终选择了通过对传统社会和制度的改造而实现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的发展道路。“西方在诸多领域向中国社会提供了社会进步的坐标”,为了构建现代文明所必须的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制度,国族的构建就成为横亘在历史进程中无法回避的根本问题。中国要想建立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就必须建立自己的国族。日本明治维新后成功地由传统文明转向现代文明,并实现了所谓的“脱亚入欧”,走的也是这样一条道路。日本在明治维新中开启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的构建时,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长期处于幕藩体制下的日本列岛上的人口,被固定和束缚于某一等级和区域之内,既无个体意识、也无权利意识更无国家意识,成为了现代文明形成的根本障碍。为了突破这样一种严重的历史桎梏,日本开启了以“创造日本国民”为主要内容的国族构建运动并取得成绩,扫除了现代文明形成的障碍。“日本在近代国家转型潮流中,最早也最有效率的铸就了近代国民,这是其国家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随着日本国民塑造的成功,一个现代日本民族出现了,促成了日本由一个传统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日本的成功,为中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启示和示范。在民族国家尤其是日本民族国家构建的影响下,中国在19世纪末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了国族机制,并开启了国族机制构建的历史进程。首先,中国从外部尤其是日本引入了国民观念后,国民观念不仅在社会上迅速传播,而且产生了深刻的社会影响。于是,在同盟会基础上成立的第一个政党以“国民”来命名,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被称为“国民革命”,国民党组织的第一个政府被称为“国民政府”,等等。这一系列以“国民”命名的组织和运动骤然出现的背后,是一场涉及面十分广泛的国民改造运动的悄然兴起。随后,辛亥革命在开启了民族国家构建的同时,又把王朝解体后从专制制度束缚下解放出来的居民加以国民化的改造和引导,将其一步步引向同质化并且不依附于强权的国民。这样一个不断推进的社会变革,一步步地将处于家庭、家族、部落等地域性社会组织中的人口解放出来,实现了去地域性和去依附性,促使他们逐步地变成为国家的一份子,即国民,从而为现代社会其他组织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次,“中华民族”概念提出和传播以后,国人的民族意识被一步步唤醒。辛亥革命以后,中华民国的国号、初具民族国家性质的国家政权、“五族共和”的观念等,对国民整体观念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政党、政府和社会组织也积极推动逐渐具有国民身份的社会人口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凝聚,从而便促成了一个作为国民整体的国族的构建进程。中华民族的构建与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的构建又是结合在一起推进的。对于中国而言,民族国家并不是自身历史发展和国家形态演进的结果,而是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选择和构建的结果。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表现为一个依照现代民族国家制度体系框架,建立具有现代国家特点和国家伦理本质的制度体系的过程。而这样的民族国家制度体系,是建立在一个由全体国民组成的民族来承载国家主权基础之上的,须要一个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共同体来支撑。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古老的中国在辛亥革命开启民族国家构建以后,一步步地将通过国民化改造而形成的民众凝聚成为了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民族共同体,以此来配合民族国家的构建并提供必要的支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完成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之时,中华民族拥有了国家主权,具有了国家的形式,成为了国族。在中华民族构建的同时,中国历史上的族类群体也朝着民族的方向演变,并一步步被构建成为56个民族。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近代以来形成的国民分属于不同的民族,具有强烈的族属身份。这样一来,中华民族又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整体。这一方面凸显了中华民族内部的结构性特征,另一方面也凸显了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与历史上众多族类群体之间的历史连续性。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不论是构建过程还是现实的存在,都具有突出的特殊性。这是中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与现代国家体制相结合的产物。但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完成以后,在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建立起来以后,这样的特殊性又是在现代国家的大框架内存在和发挥影响的,因此,它们的存在并未弱化更没有抹杀中华民族的国族性质,也不与中华民族内涵的国族机制相冲突。中华民族所包含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机制仍然明显而突出。正是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及其蕴涵的社会政治机制,为中华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并促成了新型国家伦理和一系列社会政治秩序的形成。首先,新的人民共和国就是以“中华民族”来命名的(结合国歌来看,国名中的“中华”指的就是中华民族),突出了中华民族的主权者身份;其次,国家的“人民民主”性质是建立在人口的国民身份和国民权利基础上的;再次,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企业等各种社会制度和组织皆以国民权利和行为自主性为基础;最后,国家认同经由中华民族认同实现,国族机制巩固了国家的道义基础。总而言之,中华民族包涵的国族机制,为王朝国家终结以后的现代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基础性的支撑,并导致新的社会政治秩序和现代国家伦理的构建。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民族与中华现代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和社会政治秩序的构建之间是一种硬相关关系。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是现代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础。离开其蕴涵的国族机制的支撑,这一切都是不可想象的。新生的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族之间的内在联系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确立以后,国家面临着如何将各个少数民族及其聚居边疆地区的地方政权纳入到新的国家政权中的问题,即国家整合问题。为了应对这样一个对国家整体具有根本影响的重大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一系列政策的制订和实施成为了民族话语的主要内容。中华民族本身反而在逐渐淡化、虚化和空洞化的过程中被淡忘和解构。但是,当这样的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其对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国家伦理和国家秩序的影响也日渐突出,并引起了有识之士的忧思。在这样的背景下,具有远见卓识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观点,在充分肯定国内各个民族的实体性的基础上,提出并强调了中华民族的实体性存在。在当时那样的民族认知、民族理论和民族话语环境中,这样一个以强调中华民族为核心的观点的提出,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和国家决策层的高度重视,从而将中华民族再次拉回到舆论的中心,突显于当代中国历史舞台之上,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提出,不仅体现出对中华民族弱化、虚化严重后果的警觉和担忧,也折射出国族机制弱化后国家与社会基本秩序中可能会出现严重问题的巨大风险。但是,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后续讨论中,尤其是从不同角度来对“多元一体”的诠释中,一些论者纠缠于“多元”与“一体”优先顺序以及虚实的争论,也有一些论者通过“多元”是实“一体”为虚的论证而得出了否定中华民族的结论,从而将中华民族的认知和讨论推向了窘境。在此背景下,政治学的研究在此领域出现了。政治学视角的研究,把国族与民族国家结合起来,基于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从国族的角度来论述中华民族,提出了中华民族是中华现代国家基石的观点,将中华民族置于现代国家的框架中认知,为中华民族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拓宽了中华民族认知的视野,也促成了新的理论平台的形成。中华民族认知问题上出现的反复,尤其是中华民族认知从强化到淡化,然后再从淡化到强化的转变,既意味着中华民族的认识由自在到自觉转变,也体现出中华民族问题上客观现实对思想观念和认识的校正。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表明,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之于中华现代国家的不可或缺性质。



四、国家崛起的实现须有国族的支持

中国的经济总量在2010年达到世界的第二位,是中国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决定意义和深远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这对于中国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及国家自信心的增强,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且,这些也都被充分注意并得到全面的展示和论证。但是,这样的变化还只是数量上的和形式上的。在这些形式变化的表象背后,还有更加深刻的内涵,即国家经济总量达到全球第二位本身,是中国改革开放推动下的现代化建设在质和量两个方面达到相当程度的结果和表征,其所蕴涵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方面的变化,是更加本质并具有决定意义的,为中国更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这一里程碑式的变化达成以后,不可避免地将中国将来如何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凸显了出来,成为国家发展的前进道路上必须回答的重大问题。这是一个关乎国家发展性质的判断和国家发展目标定位的根本性问题。在很长的时间内,我们一直把国家发展的较为长远的目标表述为现代化的强国。这样的强国目标反映了人民的普遍性追求,是国家发展目标的一般性的表述,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发展追求的目标。中国在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位而将强国的特点逐渐凸显的情况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样一个浸透着文化和道义内涵的表述,把中华民族作为强国建设的主体和最终归宿,从而使强国目标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这样一来,中华民族便被纳入到国家治理和发展的总体格局中考虑,并被凸显于当代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在这样的情景中,国家决策层关于中华民族的论述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首先,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没有像过去那样围绕少数民族权益的维护来论述民族工作,而是强调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以及各个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地位,对中华民族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了完整表述,并以此来论述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从而为民族关系的调整确定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总书记关于中华民族的一系列论述,呈现了一个完整的中华民族思想,也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宣示。其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不仅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列入会议主题,而且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新时代的基本特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已经紧密地结合了起来。这样一来,论述党和国家重大问题的政党、国家、人民的三维结构增加了民族的维度,从而成为了政党、国家、人民、民族的四维结构。再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被确定为国家发展目标以后,党的历史使命和近代以来的国家发展历史的论述也围绕中华民族来展开。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成为了描述和分析党和国家发展阶段、目标和任务的基本话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国家发展目标的特定表述以后,中华民族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的性质一再被强调,凸显了中华民族与自古以来形成的民族群体之间的历史的连续性,突出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内涵。但是,今天对中华民族的界定和各种论述归结起来看,突出的根本内容或核心要求,仍然是将全体中国人在国家的框架内凝聚成一个整体,强调的本质内容仍然是国民的整体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凸显了这样的国民整体性要求。从这个意义上看,今天一再强调的中华民族,本质是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实体,即国族,从而将国族机制与国家发展目标的本质联系进一步凸显了出来。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尤其是人类再次走到新的十字路口的当下,我们深化中华民族的认知,还必须关注一个越来越明显的事实,即19世纪末中国在多次尝试后,最终选择了通过现代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构建而实现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转型的发展路径,这样的转型在经历了长期的历史过程后在今天已经基本实现了。今天的中国在整体上已经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了。因此,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20世纪初开启的中华民族的构建,不论是人口国民化机制还是国民整体化机制,都是在传统文明的基础上形成的。可是,今天的中国已经实现了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型,并正在经历着新的一轮工业革命,因此,曾经在刻画或塑造国内民族群体及族际关系中发挥根本作用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今天的中华民族已经处于一个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社会历史环境或文明环境中,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形成和运行的环境条件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因此,国族的维持和巩固面临着新的环境和问题。尤其是面临着利用新的技术环境塑造各种新的族群意识和诉求,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观念对国民整体化的挑战。如何协调中华民族内部的族际关系,进一步巩固人口国民化的成果,促进国民整体化水平的提升,塑造一个更具凝聚力和韧性以及内在机制更加强大的中华民族,是一个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并找到有效应对方式的重大的历史性课题。国族与民族国家一样,最早形成于西方。但是,随着全球化的持续推进,西方国家在人口流动日常化、规模化和持续化的背景下出现了“多族化”问题。而“多族化”反过来又对西方国家的国族产生侵蚀及解构性影响,从而导致了相关国家的国族机制被逐渐消解,进而对西方引以为傲的民族国家体制造成了实质性和严重的影响,逐步演化出一系列困扰西方国家社会政治稳定的新矛盾,甚至使民族国家面临着解体的威胁,国家发展的进程更是受到了严重的困扰。塞缪尔·亨廷顿的最后著作《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就对此进行了专门的分析和论述。西方国家国族问题上出现的困扰,给快速发展并实现了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的中国发出了一个警示:建设一个强大的国族,使国族内涵的各种社会政治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对于国家的巩固、稳定和发展仍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中国要在站起来、富起来的基础上实现强起来的目标,国族及其蕴涵的国民化、国民整体化机制仍然具有根本的意义。同时,中华民族完成了强起来的目标后,要在那时的世界历史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尤其是在世界文明的发展中扮演领跑者的角色,中华民族及其内涵的一系列机制仍然是基础性的社会政治资源。西方国家在国族问题上遇到的麻烦也给了我们一个启发:国族的维持和建设的机制需要创新。最早构建国族的西方国家,大都以维护国民个体权利的机制来维持国民的整体性。但是,这样的机制发挥作用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国民具有并维持着高度的同质性。然而,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国民同质性的削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尤其是大量移民人口的进入而导致的国民同质化程度的下降以后,这样的权利机制在促进国民整体性方面的功能被大大削弱,国民整体性受到威胁就难以避免,并因此而引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样的矛盾表明,传统的以国民个体权利来支持国民整体性的机制已经遇到挑战。中国国族的维持和建设当然需要国民个体权利机制的支持,但更应该发挥中华传统文化的滋养功能。在五千多年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中华文化,不仅对众多民族群体的形成及其朝着一个整体的方向融合提供了条件,也是今天促进中华民族的巩固和凝聚,以及涵养其内在社会政治机制的重要资源。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组成,国民分属于不同民族群体,中华民族的组成单位的刚性化和自我意识的增强,就会导致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内部张力的增加。因此,发挥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的作用,既要立足增强各个民族群体之间的团结,又要努力塑造全体国民的共同体意识,并使这两者相辅相成。只有这样,才能对国族进行有效的维护并促进国族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从而为国家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撑。



五、基本的结论

综上所述,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对中华现代国家和社会以及国家未来的发展,形成了一种硬性制约,提供着基础性的支撑,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中华民族的塑造,也成为了国家发展必须认真应对的重大问题。具体来说,可总结出以下几点认识:第一,中华民族是中国历史上众多族类群体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凝聚的产物,更是在中国近代以来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形成的现代民族。中华民族的族称、中华民族凝聚为一体以及中华民族与国家的结合,都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过程中形成的。中华民族成为现代民族的同时,也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国族,因而同其他国家的国族一样蕴涵着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等一系列的机制。中华民族的国族性质,尤其是内涵的一系列社会政治机制,是中国特有民族话语中一般意义上的“民族”概念所不能解释的。以中国语境中一般意义或通俗意义的民族观念来看待中华民族,其国族的性质、地位和意义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揭示,其内涵的机制更是未得到充分的挖掘和有意识地加以运用。今天,中华民族在国家的治理和发展中又承载了更加重大的使命。在这样的条件下,充分挖掘中华民族蕴涵的社会政治机制并探讨加以充分运用的方式,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重大现实课题。第二,国族对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支撑。王朝国家时代的中国,不具备国族形成的条件也没有这样的需要,也未建立国族和国族机制。但是,当中国选择了现代国家制度和现代社会,并以此来实现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型的目标后,国族机制就不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正是国族及其内在机制逐步地构建并逐渐成熟,现代制度和现代社会才得以建立并有效运行。从这个意义来看,对中华民族的否定,也是对中华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否定。在中华民族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实现力量和最终归宿的情况下,对中华民族的否定还意味着对国家发展目标的否定。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国族对中国现代国家构建和国家发展目标形成硬性关联。这一点需要在全面阐释的基础上得到更加准确、全面而广泛的认识。第三,在中华民族内涵的一系列机制支撑着现代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础上,尤其是中华民族被确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发展目标的推动者、承担者和最终归宿的情况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的中华民族建设具有根本性意义,关乎国家的未来发展。不论是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和一体化,还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基于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构成的国族结构性特征,从加强各个民族团结的角度来谋划和推进,更要从国族的国民共同体的角度,从巩固国民意识和国民团结的角度来推进。此外,较之于西方的国族通过权利机制将原子化的国民凝聚为国族整体的单纯机制而言,中国为56个民族共同分享的悠久的文化,既可用来加强民族团结,也可用之于增强国民的凝聚,因而是国族建设一笔独特而宝贵的资源。充分发挥其熔铸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共同体意识的功能,也是中华民族研究中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

责任编辑:杨明  一审:张潇丹  二审:陈鑫 

文章来源:《思想战线》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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