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权力与历史:中国政治学史研究的问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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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民,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政治学史研究首先需要对政治学的学科进行界定。作为现代学术分科的一种,政治学既有物理空间的载体,例如学系、学人、期刊、团体,更是现代国家从发轫到形成的过程性知识论证,因此,政治学的学科界定应当从知识、权力与历史诸方面进行讨论。从知识上说,它是理性化形式逻辑的论证过程;从权力角度说,它为现代政治辩护,但又和政局保持一定的距离;从历史上说,学科史的细节取决于对现代国家的知识理解。中国政治学的起点大致可以追溯到梁启超时期的湖南时务学堂。
政治学史研究,总给人带来困惑:学科是自明的吗?它仅仅是系科建制或者研究领域的指标列陈与描述概括,还是说学人的专业发表构成了政治学知识的主体?政治学是否会因为政局变更而断裂?政治学史的历史细节(尤其是起点)如何确定?换言之,政治学史就是“学系史”、“学人史”、“发表史”、“方法史”或“断代史”吗?政治学史这些困惑构成了本文的问题意识,它涉及知识、权力及其在历史中的呈现等几个变量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用福柯的知识考古学来看,学科史可以归结为知识与权力(抽象的政治权力与显性的政治当局)之间的纠结,而它的表现则是作为系科建制的一系列指标,甚至作为研究者的学人及其知识生产结果的学术本身也是知识与权力的结果。学科不是自明的对象,毋宁说,学科与知识都是权力的结果。但是,学科史终究需要一个重心或参照,这个重心就是它所论说的经验对象,不同地域与历史条件下的政治权力及其结构与行动构成了学科史解释的重心。对于政治学而言,它的历史重心是共同体及其营造;对于现代政治学而言,它的历史重心是现代国家及其建构。这是华勒斯坦的命题。尽管中国和西方国家在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解释资源甚至未来走向上都有所不同,然而,共处于同一世界的“现代”却是所有国家的共性,这一共性决定了国家建设及其知识论证的普遍性。由此,不同国家、不同历史发展过程的“一与多”的分殊,在普遍性的意义上重新达成一致。中国政治学史的研究,也就成了“在中国发现普遍性”之后的“普遍性之后的中国样态”。
一、以学科建制为指标的学科史:“近史”与“前史”
中国政治学史的数本著作,均以学科建制的指标作为写作线索。这些著作大多是一些通典通志类的工具书或者纪念书系之一种,受到选题上的限制,称不上专题研究,但是却反映着“学科内”的学科史认知。
这些以学科建制指标为写作线索的著作,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第一,列陈政治学物理属性的特征及其历史演进过程,例如政治学系(及其研究方向)的设置、政治学会的活动或者专业期刊的分布与发表,而且作为史学的标配,往往会附一份政治学史“大事记”;第二,描述性统计政治学的研究状况与趋势走向,例如从理论译介到本土研究、从意识形态到政治科学、从规范研究到经验研究、从定性分析到定量分析、从单一学科到交叉学科、从政治制度到政治行为、从阶级统治到国家治理;第三,列陈中国政治学研究中的一些重要概念、研究领域及其研究进展。
上述三种写作线索,反映了自然科学化的学科史研究路径,尽管按照史学的观点,其叙述前提本身是主观的。也就是说,它按照某种既定的自然线索(例如结构)进行客观描述或描摹。这似乎更切近事实本身,如马克斯·韦伯所强调的根据事实而非规范偏好。然而,上述三种写作线索又反映了一种逐渐强化的自我判断或经验参照,亦即政治学的知识生产与研究对象(共同体)之间的关联度或贴合度。假如说“从……到……”的句式反映的是如何更好地贴近研究对象的本位思考与经验取向,那么,列陈特有的概念则意味着对研究对象的明确界定与理解,主观性选择或认知的理论创造已经显示了出来。
马克斯·韦伯的思想让人费解。一方面,他是现代社会科学“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奠基者,另一方面,他也是对近代“金子做的牢笼”深有反思的现代性思想家。他甚至专门有一篇文章,讨论“经济学应当是政治学的仆人”,认为真正的经济学是以国家利益为指向的“国民经济学”,而不是以个体主义为前提的“微观经济学”。换言之,马克斯·韦伯的“事实与价值二分法”有其预设前提,而这个前提对于学科史认知至关重要。
如华勒斯坦所说,现代学术分科起自19世纪末,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均作为现代国家的知识论证而被赋予名称。然而,作为社会科学,这些学科的经验实证属性却有其“前史”,这个前史决定了社会科学是作为一种知识生产的配套机制而存在,而非独立的存在,除非从其内涵即经验实证研究的形式逻辑论证方式来论说。也就是说,现代学术分科的学科史本身是特定价值观念的结果(之一),一个观察线索就是,由于价值观念研究作为近代政治思想研究的嫡传并未被废黜,因而,学科史呈现规范与实证研究并呈的局面。
现代学术分科的“前史”是近代的革命性启蒙理论。谓其革命性,是因为从共同体发展的阶段性来说,西方近代国家的发展是对中世纪封建领主制的改造与扬弃,集权国家取代了分封制的权力涣散,共同体的主权被形式化地赋予了全体国民,国家雄踞于特定的领土边界之内。实际上,霍布斯《利维坦》书影的插图形象地反映了现代国家的本质属性,假如权力享有者可以易手的话,它还可以纳入洛克之后英国的议会主权与卢梭及随后法国的人民主权。新国家形态的形成伴随着知识论证,或者说新知识论证呼唤着新国家形态。文艺复兴与启蒙思想构成了现代国家的革命观念链条,尤其是启蒙思想家的自然状态、天赋人权、社会契约、分权政府的论述已经在理论与观念中建构了现代国家。万事俱备,只欠金戈铁马、残酷杀戮的经验实践,拿破仑战争奠定了欧洲的现代走向,传统中国的失陷则意味着现代化在亚洲的定局,至于非洲,向来是任人宰割之地,而西亚则至今仍陷于向命运之神抗争的泥淖之中。
假如说启蒙思想家的理论核心是法权,即法律(权利)是权力(国家)来源的终极性论证,那么,革命后社会的任务是阉割终极,将其下降到世俗国家的政治治理。由此,实证主义的社会学、政治学观登堂入室。孔德以普遍性价值(人类理智发展三阶段论)的方式,固化了近代国家的历史发展,替代领主国家的现代利维坦国家成为继“神学”“形而上学”之后共同体生活的最高阶段,即实证主义阶段。在此阶段上,“人类智慧便放弃追求绝对知识(那只适宜于人类的童年阶段),而把力量放在从此迅速发展起来的真实观察领域,……思辨逻辑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承认:凡是不能严格缩简为某个事实(特殊事实或普遍事实)简单陈述的任何命题都不可能具有实在的清晰含义。……处处以单纯的规律探求(即研究被观察现象之间存在的恒定关系)来代替无法认识的本义的起因。……放弃探求其最早来源和终极目的,不仅如此,而且还应该领会到,这种对现象的研究,不能成为任何绝对的东西,……真正的实证精神主要在于为了预测而观察,根据自然规律不变的普遍信条研究现状,以便推断未来”。换言之,实证主义阶段的权利命题,不再是启蒙思想家的天赋革命权(人权)而是法律规定的条文,法律也不再是启蒙思想家讨论的神法、自然法之下的世俗法,法律由人类(议会)制定出来,却具有神法与自然法的普遍性与效力。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马克思的理论恰恰是要恢复启蒙思想家的法权理论的革命性,打破资产阶级独霸(对领主的)革命果实并裹足不前的现象,无产阶级解放的诉求要求革命到底,将资产阶级攫取的解放的权利赋予全体国民,建成“自由人的联合体”。资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半截子特征还表现在,霍布斯和洛克曾经讨论国家的营养与解体,实证主义者则仅仅讨论共同体的存续,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着眼于现代国家的“治理”——生产、分配与调节。假如说,这些议论还仅仅是学术论证,美国联邦党人的社论及其新造的联邦美国则把这些文字从书本上移到了现实政治生活中,联邦党人的目的在于塑造强大的中央权力,限制立法权,抬高行政权,再后来,便有了“历史的终结”之论。
实证主义的总纲,衍化出专门化生产“治理知识”的现代学术分科体制,政治学研究国家建设、经济学研究经济生活,社会学研究社会生活,人类学研究现代人类生活何以成,考古学研究人类生活何以走到今天这一步。专业化成为学术的指针与发展方向,而专业化意味着摒弃价值辩难的规范研究,取科学(自然科学)研究的形式主义。就政治学知识而言,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国家的经验事实是政体形式,因此政体研究与比较政治制度的制度文本研究成为欧洲政治学或旧制度主义的核心。魏玛共和国的失败使欧洲研究者开始从法律条文的教条研究转向政治过程与政治行动研究,后起之秀美国政治研究者更是捷足先登,以政党政治与公共政策为主场开启了“活生生的政治现象研究”,并开创了行政学(公共管理)二级学科。再后来,伴随着美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崛起,美国政治学在政治学界一枝独秀,“活生生的政治现象”的美国版——选举、投票以及替代国家叙述的政治系统论——行为主义成为政治学的主流范式,20世纪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自然科学方法杂交最终演化为个体行为的理性选择。20世纪80年代,行为主义与理性选择理论合流,“活生生的政治现象”窄化为投票行为,自然科学方法定型为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理性博弈。
美国政治学是美国本位的政治学研究,作为地域性政治知识,这本无可厚非,然而,当它泛化到世界其他地域,并试图成为普遍性政治知识的时候,其局限性就显现出来了。亨廷顿对后发国家政治秩序的研究表明,现代国家转型中的政治变量序列——民主、稳定、腐败,并非如美国教科书般清晰与线性,毋宁说有效性是转型国家的压舱石,因此,稳定的政治秩序是第一位的,腐败也有可能成为政治发展的润滑剂。换言之,“意义”或“历史-社会-文化”分析成为溢出美国政治研究的比较政治学的题中之义。同时,在美国政治研究内部,国家的角色也再次被发掘出来,后行为主义对行为主义的自然科学化、去价值化研究取向发起了抗争,人类政治生活与无机自然界终究不同,政治系统的公共政策分析无法替代价值观与理念,甚至国家本身在政治生活中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与变量意义。正是因为美国政治研究中的后行为主义与比较政治学研究中的多元论的存在,“回归国家”才成为美国政治学的共识,成为一种新的引导性范式。相较于“回归国家学派”仅仅把国家作为政治分析的变量之一,政治哲学,尤其是罗尔斯的《正义论》,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重回国家起源(无知之幕)的启蒙思想家命题了。
对欧洲与美国政治学史的论述,无非是想说明政治学史有其“学科史”与“学科”史的不同。建立在以物理空间与专业发表为指标之上的“学科史”,将学科视为自明的对象,然而它只是一个“近史”,遮蔽了“学科”的“前史”,亦即学科对所论述的政治共同体的内在规定性的知识论证。就美国政治学而言,如果仅仅描述20世纪中期以来政治学的“院系设置”“专业社团”“专业发表”“科学主义”,那么,就无法解释美国政治学不同于欧洲政治学或其他地域政治学的原因,也无法将美国政治学下沉到(比较)政治学或普遍性政治知识的下位领域,更无法准确辨认美国政治学的内在规定性。同理,如果仅仅描述和概括当前中国政治学的“系科设置”“专业发表”“研究技巧”“研究领域”,那么,也无法建构中国政治学的内容——从知识生产的角度说明中国是什么,何以形成今天这种政治形态。假如说,形式化列陈的指标是“果”或表现形式,共同体的内在规定性是“因”或内容,那么,只有追溯到起因,并分析因果之间的配套性历史过程,我们才能完整地呈现“学科”史。近年来,钱穆在中国政治学史上的崛起与梁启超的淡出,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形式”与“内容”在中国政治学史中所具有的不同地位与作用。假如说,有关学科建制与指标列陈的学科史研究有意义,那么,它仅仅具有教育史的资料意义。
二、作为知识论证的政治学史:学术与政治
权力规训是福柯知识考古学的核心概念,他认为,知识都是权力规训与惩罚出来的结果,尽管规训与惩罚带着科学主义的面具。然而,相较于中文语境中“规训与惩罚”的负面与消极含义,“学术与政治”是一对相对中性而客观的表述。“学术与政治”在政治学研究领域涉及两个方面:第一,政治学是对现代国家的知识论证,因此,它天然具有为政治辩护的立场,只不过它所辩护的政治未必是政治当局。第二,正因为政治知识论证未必完全符合政治当局的意志,政治当局成为左右政治学发展形式的外部力量,这增强或者规制着政治学的物理生存空间与逻辑论证方式。
学术与政治(政局)的张力,在中国政治学史上的体现就是1949年、1978年在中国政治学史上意味着断裂还是延续?目前政治学界以“中国政治学四十年”“新时代中国政治学”“新中国政治学70年”为题的论文与纪念丛书,固然有“纪念”特辑选题先行的缘故,然而,作为作品的客观性更是决定了其“时间”选题及写作方式背后的学科认知,即政局变动导致的学科史断裂。
如前所述,政治学或政治知识是对人类政治共同体的知识论证,现代政治学是对现代国家的政治知识论证。那么,现代国家的历史整体性必然走向政治知识论证的整体性,它不因政局的更替、变动而重开炉灶,而且,随着历史的推展,后来的政治发展逐渐部分性地恢复甚至复归到传统的政治模式上,政治知识也会在理性反思与经验观察中重回传统命题。当前中国政治学内在转向的一些建制性概念充分反映了这一走向,例如“大一统”概念不但超越了近代以来的政局更替,而且将现代中国与传统中国接续起来,认为现代中国是传统中国“大一统”机制的内在演化结果。“大一统国家”有可能成为与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并行的现代国家形态,中国政治学由此获得不同于西方政治学的逻辑起点与国家理论。
就现代国家的历史演进而言,每个时代有自己时代的知识论证任务。启蒙思想家的历史任务是颠覆中世纪神学与父权制,建构抽象人权的世俗共同体,开创资产阶级主导的现代国家理论;实证主义者的历史任务是实现革命后社会的政治治理,建构经验实证的社会分析;美国政治学的历史任务是为美国及特定国际秩序下的政治行为与政治机制提供知识论证。于中国而言,近代中西相遇,传统中国经史子集的知识分类被敲碎装入西方现代学术分科之中,西方(现代)世界观与价值观被置入中国现代政治知识话语中;20世纪20年代,马克思主义的盛行是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主流价值观破产,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作为批判性理论而被国人接受并践行;党建国家与党治国家理论则是中国现代转型的权力中轴再造的知识论证,传统政治与社会势力无法完成现代国家的集权而不得不接受一个革命党形式的新式政治组织;大一统国家理论则是中国崛起之后对历史中国的政治知识总结与论证。因此,断代史的接续而非断裂构成了一部完整的中国政治学史。
将“中国”作为中国政治学的分析性概念,可以从近代以来的三次“中国本位”的知识抗争中看得出来。第一次是晚清民初,面对西学东渐乃至西学的强势地位,具有深厚国学背景的传统读书人自发地“抵抗”,例如康有为的“托古改制”、张之洞的“中体西用”、严复的翻译(译词),王国维自沉昆明湖、梁漱溟之父梁济之死可谓其悲壮篇章;第二次是20世纪30年代,喝了“洋墨水”回来的社会科学家针对全盘西化发起的轰轰烈烈的“十教授中国本位文化建设宣言”;第三次是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大陆思想界的分化,即“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论争”。三者分立于晚清民初、国民政府时期与改革开放之际,三者抗争全盘西化的知识资源不同:康梁的知识资源更多是传统儒家知识,20世纪30年代“十教授”都有留学经历而且其知识基础是国家建构,20世纪90年代末“新左派”大多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甚至在欧美有教职但是其知识基础却更多的是反思现代化的现代性理论。三者的政治环境也迥异:晚清时期任人宰割,20世纪30年代国破山河在,20世纪90年代则是改革开放初获成功。然而,他们对“中国”的整体性理解并未发生分歧,这个“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与文化的中国,是大国众民的中国,是尊重权威与治理优先的中国,也是变法图强与(晚清中西遭遇而来形成的)世界取向的中国。“中国”的整体性,决定了历史之不可分割,学科史亦不能断裂。
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有诸多成功经验。其中两个领域,开创了西方经验之外的大视野:第一,“政党-国家”的中国权力中轴实践;第二,政治社会化或国族建构经验。前者在中国政治学(史)研究中占据着核心命题地位,“将政党带进来”、“党治国家”与“政党中心主义”的观点,无论从中国政治学研究还是在比较政治学领域都做出了充分的论证,但后者却并未得到理论化的抽象与概括。
现代国家是一种新共同体形态,除了精英之外,更重要的是,它需要社会大众的参与。甚至说,正是因为有大众参与,现代政治才区别于传统的精英政治或特权政治,否则,现代政治只是更换了权势者的传统政治。更为重要的是,现代大众并不单纯意味着先发国家的单一民族大众,后发国家与移民社会往往是多民族国家,因此,后发国家与移民社会的政治社会化客观上还包括民族社会化或民族融合的过程。大众政治参与包括两个层次,首先是现代政治知识观念的植入,其次是自觉而非自发的大众参与行为,比如选举投票、意见表达、出任公务人员、发表政治评论。前者是现代政治人的观念塑造,后者是现代政治人的实践行动。现代西方政治学的主流显然是后者,从政体学说到制度分析,再到政治行为(选举投票)研究和民主化研究,以及亨廷顿所谓的“现代性带来稳定,现代化却意味着失序”的大众参与研究,甚至在最近转型国家的民主巩固与国家失败乃至民主崩溃的研究中,政治行动及其制度建设都是主流政治学的研究主题,相反,政治人的塑造或政治社会化研究却建树不多。这一方面是因为西方现代国家的发展是一个自发过程,政治社会化有其自然顺遂的特征,另一方面更是因为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政治教育的内在紧张。然而,20世纪30年代,芝加哥学派的梅里亚姆曾经有“公民训练”的研究计划,其麾下的拉斯韦尔也发展出政治心理学与政治传播研究,其再传弟子阿尔蒙德将其落脚到政治/公民文化研究,然而,其研究主题却并未宣示为政治社会化或国族建构研究。亨廷顿在美国多元族裔社会背景下发出“我们是谁”的国族建构呼号,然而,作为解决方案或中层理论的政治社会化研究却仍未接续。假如说,发达国家的国族建构尚有自发而水到渠成的意味,那么,针对发展中国家转型失败(政治舞台上,三个打进五个打出,换汤不换药)的根源,除了应当继续在制度设计上完善之外,还应当从政治社会化的基础工作——政治教育上着力。激进革命与制度初建之后,梁启超《新民说》再次获得了它的力量。
公允地说,历史上有三种国族建构的政治社会化模式。第一,法国大革命的国族建构模式。这也是政治学中关于国族建构的最直接论述。此前绝对主义国家虽然建立了集权的国家机构与权力关系,但是主权者却是私人——君主,法国大革命将主权从君主转移到国民手中,跳过了英国的议会主权,直接实现了人民主权。国家昌盛,人民与有荣焉;国家衰亡,人民心有戚戚。然而,法国大革命的人民主权观念却是时代激荡的产物,野心家的宣传、印刷术的传播、普遍的大众动员与残酷的政治运动交织在一起,“断头台”与“绞刑架”而不是某一支政治力量促成了主权在民的国民意识。第二,美国的公共政策平权模式。尽管美国早期也有野心家的宣传(例如联邦党人及《联邦党人文集》),也有发达的出版传播行业与高等教育,更有选举投票等制度性政治参与,但是,美国政治社会化的完成更多地来源于平权运动的公共政策。美国是移民国家,少数族裔之所以愿意放弃出身的地缘意识而接受更具普遍性的美利坚民族认同,是因为美国公共政策能够在形式上实现不同族裔、不同出身移民的基本权益,使其在心理与行动上认同“美国梦”,这种政治价值观念甚至演化成僵化的“政治正确”。第三,以苏联和中国为代表的国家主导的政治社会化模式。尽管是出于培养领导干部与动员群众参与的目的,但是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所创办的识字班、扫盲班,确实让世代生活于乡土的地缘民众接触到现代的观念、话语甚至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建制化的教育系统为抓手,政治理论课的设置提供了系统的、制度化的、全面的政治教育,这一方面接续了根据地、解放区识字班的传播现代观念、话语的行为,另一方面直接强化了社会大众对新中国的合法性认同,甚至对于已经具有较好现代政治知识基础的思想精英来说,思想改造亦有使其皈依马克思主义政权的政治社会化功能。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由国家主导的政治社会化模式,具有类似于工业化生产的简单机制的特点,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单向灌输与整齐划一,并不能满足个体多元化的独特性需求,尤其是在大众具有一定的知识基础与形式逻辑判断之后,知识生产与传播的这种单向性与整齐划一反而会侵蚀政治教育的效果。
超越政局的限制,从现代国家的知识论证角度,“政党-国家”与“政治社会化”(尤其是后者)显然是两个有待于发掘的理论富矿。“在中国发现普遍性”,尤其是如何从中国的政治社会经验中发现普遍性的理论概念,这大概是当前中国政治学或政治学史最难跨过的门槛。
三、学科史的历史细节:现代国家的知识理解
学科史研究首先是历史研究,这意味着史料是基础,然而其研究旨趣则取决于研究者的问题意识及其学科背景。学科背景像一副眼镜,有不同学科背景的人,看到的学科史重点并不一样。这就带来史实与史学研究的辩证性统一或张力。历史是客观发生的事实,然而,对历史的理解却受制于研究主体的价值观念,其极端状况便是主张“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的相对主义甚至虚无主义。史学之真,实则它依据的史料为真,盲人摸象者并未说假话,然而,盲人摸象被视为结论虚假,是因为它假设了一个全能的“明眼人”能够用不被遮蔽的眼睛看到大象之全貌。马克思说,“透过现象看本质”;韦伯说,事物(史料)主流呈现出“理想类型”。无论怎样,历史无法呈现自身,史料呈现的“真”的历史,实则是主观理解之后的历史。史料之真与理解之真,实则一体两面。
因此,历史的细节并非无由的现象,毋宁说它是理论化理解历史之后的理论节点。正是作为理论的节点,它才成为历史或具有分析的价值,否则它就成了飘荡在时空隧道里的飞絮。因此,史学所谓的研究对象自明性,在下述理解中才是准确的:第一,它处于理论理解的节点上,只有理解了意义,选择它作为研究对象才是有价值的;第二,作为史实,它是自明的,尽管在理论理解之前,它毫无意义。史学研究的自明性,在历史哲学看来,有点像掩耳盗铃。强调其自明性,无非是想由此确定资料的边界与叙述的线索,技巧的含义大于理论的价值。因此,史学研究,必须首先弄清楚史实背后的理论关照,然后才能确定研究的起点。
中国政治学史的起点选择,同样反映了特定的价值观念或理论关照。“中国政治学四十年”“中国政治学七十年”反映的是一种对政局变动的价值关照,中国政治学起源于1903年或1899年则反映的是一种学科认知的知识理解。赵宝煦认为,中国政治学起源于1903年,因为这一年京师大学堂开设了“政治科”,类似于后来所说的政治学课程;金安平等认为,中国政治学起源于1899年,因为这一年京师大学堂开设了“政治专门讲堂”,类似于后来所说的“分科授业、按所学专业建立教学单位”的政治学系。这两种观点的学科认知背景大概来自当代主流的美国政治学的学科史起点判断,即美国政治学起源于1880年哥伦比亚大学设立政治研究院或1905年设立作为政治学研究者职业团体的美国政治学会。换言之,在高等院校中设立“(政治)学系”“政治学课程”,建立“政治学会”,成为政治学科独立的标志。因此,史学视角的政治学史,多以具体的政治学系、政治学期刊、政治学会甚至政治学家作为研究对象。
然而,回到具体而细节化的历史过程中,这是一种“倒放电影”的思维方式。作为新生事物,高等院校、学系、课程远非“倒放电影”般清晰,它涉及对更为本质性的事物的理解,比如中国高等教育的开端在哪里?何为课程?古代的科目课目、近代新式学堂的授课是否为课程?至于政治研究者的社会组织,是必得以“政治学会”命名还是由其研究者的职业性而定?倘若由职业性而定,1905年美国政治学会与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政治学会的成员未必全部是职业政治学研究者,很多政界、报界人士忝列其中。阿尔蒙德所谓的“专业化”是20世纪后半叶美国政治学成熟的特征,19世纪末的中国甚至是美国,谈论“专业化”与“职业化”都是奢望。史学于此激烈转型期的研究,通常会形成一个相对主义的历史概念,并不否认例外性经验。因此,与其说存在着一个个清晰的历史节点,毋宁说历史的演进通常是一个谱系,只是在最切近我们的时代,才形成了我们熟识的节点与名称。
总结美国政治学与中国政治学界的学科起源标志,大致关注三个指标:第一,高等院校或新式学堂及其设有的(政治)学系;第二,专业性课程,即政治学类课程;第三,职业性研究者组成的政治学会。前两者尤其被视为学科滥觞的标志,下文从近代中国高等教育史的角度讨论其中的一些细节。
作为国立大学,得到清政府批准,照章办学的高等院校(“大学堂”),在晚清实则有两条起源。一条是由洋务运动延展而来,盛宣怀主导的“国批官办”的美国式大学,包括1895年创办的北洋大学堂(1895年12月7日,英文版《京津泰晤士报》刊登了两篇文章,均使用了“北洋大学”的称谓)和1896年创办的南洋公学;另一条起源是由康梁变法而来,清政府推动建设的(“国批国办”)综合性学科的日本式大学,包括京师大学堂(1898年创办)及各省办的大学堂。北洋大学堂的学制与章程相当清晰明确,即“西学西办”,邀请美籍学者丁家立为总教习,以哈佛大学为蓝本形成层级教育模式,设头等学堂(正科)和二等学堂(预科)各四年,八年后“分赴出洋,分途历练”,即送国外大学读研究生或做洋务。北洋大学堂在学科课程上,延续洋务老路,注重自然科学与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类只有“律例学”(学习研究大清律例、各国通商条约、万国公约等),这倒也契合当时欧美大学流行的理工学科主导的格局。四年后(1899年),第一批本科生毕业,由香港招生的法科学生王宠惠“获钦字第一号毕业文凭,这也是我国第一张大学毕业文凭”。因此可见,将京师大学堂作为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与历史不符。
京师大学堂作为朝廷筹办的偏人文社会科学属性的大学,实则为近代政治冲突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延展,交杂了太多的政治因素。就政治学而言,早期由梁启超而来的欧洲(德国、法国)政治学传统、张之洞及清政府的“中体西用”导向、1902年及1904年的日本学制主导、1912年改制为北京大学而形成了彻底的美国式大学(法科),是其学科设置与历史演进的线索。从1898年筹建到1912年改制,京师大学堂经历了太多的变动,某些改革甚至只是停留在文本章程层面,无暇实行。这使它举步维艰,学科与学制混乱不清,并由此带来政治学史在节点判断上的困难。从后往前看,1902年张百熙版《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以日本学制为主,部分糅合了美国学制,“政治科之目二:一曰政治学,二曰法律学”。1904年清政府批准颁布张之洞修订的《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京师大学堂设立“政法科大学”,包括“政治学门”和“法律学门”,而在政治学门下,规划有四年的教学课程。这已经与现代政治学的院系建制及课程教学大致相同了,尽管“预科”与“本科”问题还困扰着研究者(京师大学堂第一届预科升本科的学生毕业于1913年12月,以北京大学“法科-政治学门”身份获得法科学士学位。1919年北京大学废门改系,“政治学门”成为“政治学系”)。
引起分歧的是京师大学堂的早期(1898—1899年)状况。1898年梁启超拟定、总理衙门奏拟的《京师大学堂章程》似乎仅仅从课程上着眼:西方国家学校“所读之书”分作两类——溥(通“普”)通学(类似于通识课)和专门学。将“所读之书”归结为“课程”是合适的,而且从当时的学生数量(100多人)及六“堂”(按照诗书易礼春秋分作六个班)“课士”(读书之人)的说法看,它类似于传统的科举科目及其读书的含义。然而,其“门”(“法律学归此门”)的说法颇让人费解:“门”意味着“课程”“科目”还是1904年“癸卯学制”所谓的“政治学门/法律学门”(学科) 似乎兼而有之。1899年,随着学生增多(218人),京师大学堂开始分设史学、政治、舆地三个专门讲堂,以及格致化学讲堂和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日文学堂。金安平教授将此“专门讲堂”作为中国政治学发端的标志,因为专门讲堂与一般讲堂相区别,以新学科而非旧学(诗书易礼春秋)命名,以读书优异者的特定阅读为取向,有分专业授课与分类培养的学科取向,故而有“教学单位”的含义。然而,此“专门讲堂”似乎仅仅是梁启超版《京师大学堂章程》所谓“专门学”课程的具体实践,“专门讲堂”是否超越课程而有大学体系下独立的“教学单位”的含义,并不明确。因此,话题重新回到对梁启超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及其为湖南时务学堂制定的相关课程设置的理解上。
梁启超所撰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实则是其1897年冬为湖南时务学堂制定的《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及附录其后的《第一年读书分月课程表》的升级版。分析这两份文件及其之前的私人通信可以窥知梁启超的课程设置及其背后的办学设想。
梁启超并不是湖南时务学堂的主政者,但是作为首位中文总教习,他制定的《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及附录其后的《第一年读书分月课程表》,一纲一目,互为表里,反映了时务学堂的办学宗旨。从系科设置的角度说,它固然无法与1919年北京大学“政治学系”媲美,然而它与传统科举时代甚至当时其他新式学校的“或则以外文为主而忽略科学,或则以技艺为重而轻视理论”相比,却足见其“新”。第一,七门功课,西学占四门,远远超过原定的“中西并重”原则,即使所谓“中学”亦以政治类为主,“以《孟子》《公羊传》为主”,这反映了鲜明的“以政学为主义”的政治学专业教育性质。换言之,它是一所以中西方政治著作的阅读与讨论为主的新式学校。第二,课程分“溥通学”与“专门学”两个阶段,循序渐进。这类似于现代大学教育中的基础课与专业课的梯次课程,此分级培养制度后来被梁启超写入《京师大学堂章程》。第三,作为官办学堂,办学目的之一在于为国家培养政治精英与骨干人才。这一点颇似当时欧美理工科大学之外的大学的办学宗旨,即培养国家政治精英,输送政府官僚,至于体制性的大众教育则要等到20世纪之后才有所发展。换言之,梁启超为湖南时务学堂拟定的课程表并非近代“西政”时期的点状散布,毋宁说他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政治学专业(学科)培养方案”。
梁启超的《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及《第一年读书分月课程表》并非纸上谈兵,在梁启超及其他继任的中文总教习的教学过程中,这一纲目被切实实行。梁启超为此呕心沥血,在学生课程笔记上做了大量的眉批和评论,其中语言与观点之激烈,大出当时洋务派的视野。学期结束,春节临近,学生们带着梁启超评阅过的作业回家,梁启超的激烈观点才为家长与守旧派知晓,最终迫使陈宝箴解聘梁启超。而梁启超也因为授课积劳生疾,春节后回上海治病而离开湖南时务学堂。尽管梁启超在湖南时务学堂的教学时间不长,但是,他的教学设计是付诸实施了的,不仅他自己身体力行,而且,他离开后,继任的湖南时务学堂总教习延续了他的章程与课程设计。因此,尽管湖南时务学堂的存续时间和梁启超服务于该学堂的时间都不长,但是,不能因此抹杀湖南时务学堂及梁启超教学方案与教学实践的历史贡献。
对政治学课程结构完整性的理解,体现在梁启超在湖南时务学堂开办前后的一系列书信与论说中,而且这套完整的“培养方案”是为专业性的“政治学院”设计的,这个政治学院还有明确的欧洲模仿对象。梁启超在1896年上张之洞的书信中写道,“启超窃惟西国学校,种类非一,条理极繁,而唯政治学院一门,于中国最可行,而于今日为最有用。其为学也,以公理、公法为经,以希腊、罗马古史为纬,以近政近事为用,其学焉而成者,则于治天下之道及古人治天下之法,于夫治今日之天下所当有事,靡不融贯于胸中。若集两造而辨曲直,陈缁羔而指白黑,……中国向于西学,仅袭皮毛。震其技艺之片长,忽其政本之大法,故方言算学制造武备诸馆,颇有所建置,而政治之院,曾靡闻焉”。梁启超还引日本经验,“日本变法,以学校为最先,而日本学校,以政治为最重。……故为今之计,莫若用政治学院之意以提倡天下”。在这些话语中,再回看梁启超为湖南时务学堂与京师大学堂撰写的课程表、读书层次以及毕业生出路,政治学的学科知识结构与政治学院的教学与组织形态已经初具雏形。1897年在复刘古愚的书信中,梁启超再次重复了给张之洞信件的内容,并明确指出,“启超谓今日欲兴学校,当以仿西人政治学院之意为最善”。另外,在湖南时务学堂《学约十章》第九部分之“经世”中,他写道:“今中学以经义掌故为主,西学以宪法官制为归。远法安定经义治事之规,近采西人政治学院之意。”而培养政才、经世学问的基础是“必深通六经制作之精意,证以周、秦诸子,及西人公理公法之书,以为之经,以裘治天下之理;必博观历朝掌故沿革得失,证以泰西希腊、罗马诸古史,以为之纬,以求治天下之法;必细察今日天下郡国利病,知其积弱之由,及其可以图强之道,证以西国近史宪法章程之书,及各国报章以为之用,以求治今日之天下所当有事”。将梁启超写给张之洞、刘古愚的信以及湖南时务学堂《学约十章》中的这些话,放在今天任何一所政治学院或综合性大学政治学系的学科介绍中,都不会有违和之感。
梁启超所说的“西人政治学院”指1872年法国建立的自由政治学院。无独有偶,伯吉斯1880年在芝加哥大学设立“政治研究院”,亦以法国自由政治学院为榜样。校方督促伯吉斯创建一所政治科学研究生院的时候,他还正在该校学习。因此,倘若说哥伦比亚大学设立“政治研究院”标志着美国政治学的开端,那么,梁启超试图将湖南时务学堂建设成一所“政治学院”,为之设计了结构化的政治学课程与层级式的教学方式,并在学堂授课、批阅课程作业数月后因疾离开,这是否也是中国政治学的开端呢?
进而言之,设立独立的政治学院与在大学中设置政治学系,实则欧洲政治学与美国政治学的两条学科建构路径。设立“政治学院”是大革命下旧制度延续的思路,面对革命挑战的时候,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培养自己的政治精英与官僚队伍,故而在法国与德国均有训练政治精英的政治学院这一独立设置。即使在大学内部,政治学科也多不独立,而是与法学、史学甚至商学或经济学归属于同一院系,故有“法商学院”或“法学院”之设(学院之下包括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这一旨趣即使在19世纪20世纪之交的美国高等院校内也是如此。经济学属于法学类,(北京大学根据)“中华民国”教育部《大学令》就将京师大学堂的“法政科”改为“法科”,经济学系列入法科。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晚清中国建构现代大学制度的同时,美国并未形成今日之清晰可辨的系科建制的大学制度,其大学正在从传统殖民地学院向现代大学转型。“美国大学的建立始于1869年成立的康奈尔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1876年建立,从一开始就致力于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其他院校则很快开始效仿。有些更老式的学院通过增设研究生院和专业学院,强调大学的研究、教学和公共服务职能,从而得以顺利转型为大学。”换言之,其时美国大学制度的结构要素——本科生学院、专业学院、研究生院,并非清晰的学术分科结果,毋宁说是二者同时发生,并相互调适,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熟悉的以院系为载体的学术分科体制。以美国政治学的开端为例,美国政治学史研究专家Anna Haddow认为,哈佛大学、霍普金斯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及随后的芝加哥大学大致在同一时期开创了政治学,其论述线索更多是研究者及其课程与著作,如1875—1876年,Henry W. Torrey为哈佛大学研究生和“优秀学生”提供了“外交史和国际法”课程;Theodore D. Woolsey在耶鲁大学的政治哲学课程一直开到他退休的1871年,在此前后,他发表了国际法与政治科学的讲义或著作;伯吉斯在1876年被选为芝加哥大学的历史学、政治科学与国际法教授,并于1880年 10月4日建立“政治研究院”。这一转型过程从1870年持续到1944年,是谓“工业化时期大学的转向”。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它以研究型大学为指向,博士学位培养得到了极大提高与普及,但是,其师生数量都无法和1945年后美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相提并论。因此,由于晚清高等教育的西方模仿对象尚未成型,而由此过于清晰地界定晚清大学中的现代结构要素,不免有“倒放电影”的主观臆断之嫌;反而,培养政治精英的政治学史分析不但契合欧洲经验而且符合美国学院制及大学制初期的高等教育史实。当然,美国大学制度的后来发展,意味着现代政治学的双重来源——政治学院(精英培养)与政治学系(学术独立)之间的内在张力与裂隙日益加剧。
故而,晚清民国的政治学学科建构应当置于上述欧美的这两种学科建制背景下加以考察。作为改良,康梁维新派与清政府首先想到的是充实自己的政治精英与官僚队伍,由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京师大学堂的三份《章程》里设有仕学院和仕学馆。梁启超为湖南时务学堂所写的《学约十章》的“经世”中说,“今中国所患者,无政才也”,仕学馆的目的在于培养“仕途之人”。到了1907年,科举已然废除,意在培养“从政之选”的京师大学堂进士馆更名京师法政学堂独立成校,京师大学堂(北大)尤其是1917年蔡元培执掌的北大走上学术独立的道路,而京师法政学堂则接续了湖南时务学堂、京师大学堂早期的政治精英培训事业。
因此,湖南时务学堂接续的是欧洲大陆国家的政治学学科传统,它不同于美国政治学在大学内建“系科”的道路。这两条路径的张力,一直伴随着20世纪中国的政治实践与学科发展。由湖南时务学堂开启的“政治学院”的学科建设道路,中经中国国民党的“黄埔军校”与“中央干部学校”和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解放区开办的党校、干部学校、政治学校甚至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延安大学等,到新中国则演化成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政法学校与政法学院。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高等教育“大跃进”中,政法学院升格政法大学,并朝着综合性大学迈进,实则逐渐摆脱原有“政治学院”初衷而竞争于独立大学了;至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则一如既往。
如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所说,“中国政治学研究,已然站到一个临界点,像春蚕的蛹,旧有形态褪去,蝶影孕育待现”。中国政治学的知识建构,不能拘泥于既有的学科建制与政局变动。回到历史,回到西方政治学史与中国政治学史,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政治学如何为不同国家提供知识论证,也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政治学的不同存在形态,由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塑造政治学的学科认知与职业认同,更重要的是,才能更好地理解中国政治学与中国政治。
推荐语
政治学的学科建制是自明的吗?如何看待学术与政治之间的张力?中国政治学史的起点应当如何选择?针对政治学史研究中的一系列困惑,作者进行了回应与探讨。这对于政治学史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同样有助于更好理解中国政治学与中国政治。(政治学人编辑部)
责任编辑:李紫硕
一审:王智睿 二审:班允博 终审:吉先生
文章来源:《学海》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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