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多名工作人员,报名正在进行中
北方工业大学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多名工作人员,报名正在进行中,感兴趣的小伙伴,千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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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创新意识。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学位及年龄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年龄应在 35 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年龄应在37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其他相当职称)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特殊急需的教学科研岗位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及年龄要求。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北京市及学校就业落户相关工作要求,原则上应于2023年11月15日之前入职报到。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非京生源毕业生留京条件;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要求;京内调动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外埠进京人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二、需求岗位
三、报名方式
(一)应聘者须登录北方工业大学教师招聘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岗位申报。
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ncut
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申报,北方工业大学教师招聘系统是唯一申报渠道。
(二)每人可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关于招聘遴选等相关工作请咨询各学院。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3日。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投递简历。
(二)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以函选形式为主,着重审查其学术资格条件。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相关单位组织的心理测试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包括试讲及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以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以实际入围人数为准)。
◽学校人才招聘考核组面试采取票决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四)拟聘人员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拟聘人员。在北方工业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五、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可以享受校内周转房、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学校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后续考察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方工业大学人事处所有。
在线投递简历:
www.edu.cn/ncut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京生源条件;
(六)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籍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手续,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
(八)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九)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应聘,应于2023年10月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十)社会在职人员应聘,招聘岗位未明确规定任职资格和年龄要求的,一般应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
(十一)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版块中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网址:
https://www.bpi.edu.cn/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请登录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需完善并与本人情况一致,简历成功填写后应聘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s://zp.bpi.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
(三)考试程序
1.初试
教师(含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初试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自行确定考试方式。其他岗位初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初试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届时以考试通知为准。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复试。
2.复试
教师(含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复试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复试形式为试讲。其他岗位复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一般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届时以考试通知为准。
复试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心理测试。
3.试岗
由各用人部门自行决定是否安排试岗。安排试岗的岗位,应按照应聘人员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权重合计形成的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2比例确定试岗人选。试岗时间为1-2周,试岗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及试岗成绩。试岗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确定待聘人员
安排试岗岗位人员,按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40%、试岗成绩3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且初试、复试、试岗成绩均应达到合格分数线。未安排试岗岗位人员,按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且初试、复试成绩均应达到合格分数线。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待聘人员。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待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人事处负责拟聘用人员政审考察工作。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学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只接收应聘者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创建并成功提交的简历,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无效。
(五)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录取人数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复指标计算。
(七)体检、考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学校视情况可从同一岗位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佐证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佐证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九)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联系方式
部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佟老师
联系电话:010-87220271
联系邮箱:gkzp@bpi.edu.cn(此邮箱不接收求职简历)
技术支持:刘老师
电话:1884783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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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方工业大学、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编辑:小白
校对:幸何如意
审核:水马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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