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一拉”,结果......
在校园内,同学间的一个玩笑,结果导致对方受伤。这种情况怎么办?
发生在广东某中学的学生“抽凳子”玩闹受伤案写入今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这起案件为家长敲响哪些警钟?一起来看↓
趁着前座同学起身的功夫,悄悄把他的凳子拉到后边,等他重新坐下时由于惯性摔一个大屁股蹲儿,看着他“狼狈”的样子,自己哈哈大笑……
像“抽凳子”这样的恶作剧在校园中十分常见,学生时代许多人都干过。
作为大人,您可能也觉得这没什么:孩子调皮捣蛋,都是闹着玩;屁股肉多厚实,摔了也不会多疼。
但真实案例一定会颠覆您的认知——有孩子竟然会因此视力下降、严重头疼、无法正常站立甚至排尿异常。
搞“抽凳子”恶作剧
不料致同学重伤
思思和小杰就读于广州市某中学初一年级,二人是同班同学。一天午休时,思思起身与前座同学交流,小杰路过思思座位时,突起“玩心”,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
事故发生后,摔倒的思思第一时间被同学和值班巡逻的老师送去了学校医务室并通知了家长。摔倒后的思思出现了呕吐,脖子疼等症状,其家长赶到学校后,带思思去校外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只是表面的挫伤。
之后的几天里,思思尝试去学校上课,但是感觉身体很不舒适。最明显的反应就是眼睛痛,盯着黑板会流泪,并且连着后脑发痛。不久后思思再次被送往医院,这次的检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
根据后续的检测报告,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
事故后思思视力急剧下降,最初下降到0.04、0.05,后面虽然有所恢复,但无法完全恢复。她主要受伤的症状是头痛、眼睛痛、脖子痛,尤其是手痛得写不了字,所以被迫休学一年,第二年重新读初一。
去年3月,国外也发生过一件类似的悲剧。
一名12岁的女童星在片场拍戏期间,遭熊孩子恶作剧。对方在她坐下时将凳子抽走,导致她重重地摔在地上。时隔一个月,小姑娘还在饱受痛苦折磨。她不但双脚麻痹、尿失禁,还不能正常站立或坐下。
只是“摔屁股”
真的会这么严重?
从医学角度讲,是的!
“抽凳子”恶作剧会让人一下子跌坐在地上,致使骨盆受力过大,就可能导致骨折。骨折之后,骨盆部无法正常施力,就会影响人的活动。
在骨盆腔里走行着很多神经,当骨盆骨折受伤时,周围神经也同样可能出现损伤。
比如,连接骨盆和股骨(大腿骨)的髋臼如果出现骨折,边上的坐骨神经及阴部神经就可能受损甚至离断。
坐骨神经,分支支配着下肢的运动传导与感觉传导,如果坐骨神经受损,就会出现下肢麻痹以及肌力下降等情况,严重者甚至会瘫痪。
阴部神经,则管控着盆底肌(包括尿道、直肠、膀胱、阴道)的运动传导及感觉传导,当阴部神经受损,则会导致尿潴留、尿失禁、排便障碍……
如果连着“脑袋一磕”,像思思那样后脑勺磕碰在凳子边、地板上,还会引发其他风险。
医生和专家分析指出,仰倒和碰撞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供血系统产生震荡、挤压和冲击,造成神经病变、供血不足,引起一系列的头痛、眼睛痛、手痛。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也能明白:扒拉板凳、椅子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导致他人磕碰摔倒,可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校内玩耍导致意外伤害
学校一定会担责吗?
说回广东这起“抽凳子”导致同学重伤的案件。
事故发生后,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时候,要看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有没有尽到管理教育的职责。
据介绍,校方日常办学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安全教育,比如张贴中学生行为准则、安全准则标语等。在事发之后,班主任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并及时把思思送去就医,说明学校尽到了管理和教育的职责。
因此,法院认为,学校方面在这次安全事故中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依法引领校园保护,体现了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安全须共同守护的司法理念。
近年来
学生校内玩闹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
有些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双方家庭都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
和经济损失
一句恶言伤人心
一个动作可能会伤人身
作为监护人
我们不能压抑孩子活泼好动的天性
但有必要告诫他们
言行有分寸,玩闹有底线
不让同伴受到伤害
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您还见过/经历过哪些恶作剧?
您还知道哪些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玩笑?
请在评论区留言补充!
也欢迎转发提醒更多人!
转载请注明来源“首都教育(ID:bjedunews)”
如您对本文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发邮件至yqbjll@126.com,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沟通。
部分素材来源:央视新闻、法医秦明、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水马不在家
审核:渔樵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