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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违法扣押口罩被问责,如何征用才合法?

张 璁 人民日报政文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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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充分暴露出其中漠视国家法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等问题。目前,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已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那么,在应急征用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才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应急征用,我国在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中都有一些规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王敬波介绍,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5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此外,突发事件应对法也有类似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同时王敬波也表示,尽管根据法律规定在应急需要的必要情况下,可以实施的征用范围比较广泛,但征用时也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正当程序,“比如首先就是政府要做出相关决定,要告知当事人,同时要给予必要的一些补偿。当然,在征用的过程当中,征用单位也应该小心保护这些物资。”

据介绍,传染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同时,物权法第44条对征用也作出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王敬波认为,如果确实因为在征用过程中,由于是损耗、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应进行必要补偿。“如果没有给予补偿或是补偿得不公平,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

专家表示,对于补偿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无论是权利人主张在征用征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因而要求国家赔偿,还是权利人基于征收要求补偿,都存在证明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哲玮提醒,如果征用过程中出现了财物损坏等情况,权利人需要注意妥善保管财物的价值凭据。

刘哲玮同时也认为,如果财物在征收过程中已经灭失,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严格要求权利人以书证或物证方式证明其价值,未免强人所难,“此时可以适用经验法则,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对灭失财物的价值做出推定。”




本期编辑:易舒冉、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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