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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劳役法》,没钱服劳役还债。

2017-12-16 龚俊峰 法律实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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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老赖”的措施,越来越多,有效兑现两到三年基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难题,指日可待。全国各个法院都在创新执行措施,本期《法律实务讲座》龚俊峰律师(微信号13261129358)为你建议几个对付老赖的措施,希望法院或相关机构能够采纳并速速制定与实施。



一、对于失信的个人老赖,全国很多法院都采用了给老赖定制彩铃,但对于企业来说,却未有这么操作。因此,龚俊峰律师建议对于一些企业老赖完全可以给他定制彩铃服务,让这些企业老赖,尝试一下失信对于商誉的影响,失信就意味着破产。同时,对于个人老赖也可以在村务公开栏公告。对于企业老赖,各大搜索引擎在搜索该企业时直接弹出该企业是失信被执行人,提醒注意。



二、尽快建立大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全国建立唯一的以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的信用代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并在身份证信息中记录内容,对于失联的老赖,各政府部门要互通互动及时提供老赖线索。

三、全国各大高速路口、公交车站、地铁、长途客车站不定期开展严查身份证,一旦发现有执行款未履行,及时扣留车辆和人员移交法院执行庭。



四、限制驾驶证年审或对驾驶证设定禁驾期限。

五、各级法院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胜诉后全国所有的法院无条件退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改为向被告支付,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不得向申请人要求支付执行费(部分法院要求申请人交纳)。



六、推动公司破产,化解执行难,让申请人也知道商事有风险。


七、全国出台相关措施,完善律师在执行中的财产调查权。


八、制定《强制执行法》为体系的执行法律,完善执行配套法律法规。



九、制定《劳役法》,对于确实无钱偿还,但又逃避执行的,则服劳役偿还债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法院应设立劳役机构,配备专职司法警察进行管理,使那些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某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某些工作人员或某些公民在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惩罚条件时,对其进行惩罚,强制其服劳役,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



十、很多经济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处结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之后,往往就不了了之了。这一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老赖”的嚣张气焰,让法院的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从新闻上看到很多老赖抗拒执行、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拒不搬出房屋等案例,也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个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践踏。龚俊峰律师认为应该严格按照两办发布规定执行,即对于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定要追究责任,树立法律的权威。



总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社会良性发展,需要信用维持;为人之道,更需要信用来维持,商有商道,破解执行难,也需要信用机制。紧紧围绕习总法治中国的全面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打造诚信中国,树立诚信商业。实现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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