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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和狗②》:告个假,从此不再与恶龙纠缠了

将爷 人格志
2024-10-07



    文丨将爷





大家好,我是老将!

好久没这样套近乎了,今天想解释一些事,来向大家告个假。我有些怕了,会休整一下,以后只会偶尔写些纯粹的文化感受了。

昨天我写了篇文章,其实是个影评,写《周处除三害》。但,没能发出来,我也不知哪里不对路。

后来,我较劲了,拿出所有的经验,修改好几道。从昨天到今天,换了几个号,也没发出来。

这样做,就是严重犯昏了。我不应如此的,这是必须及时停止的。过去,我就因此遭过大难。

所以,今天,我既怕又悔,决定惩罚自己。后面一段时间,会极少写作,偶尔只写些读书文章,不再涉及时事风云。

但有些事也得解释一下——上篇《莫言和狗①》,误读的太多了。

特别是,有很多对号入座的,自归于狗类,我很震惊。

其实,我那文章说得很清楚,那条咬莫言的狗,就是真狗,真的咬人身体,吃人血肉。

虽然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但是,我毕竟不是在写新闻,而是在写文学。

因为那篇文章,今天我只能被逼到以新闻写作的方式,再来介绍一下狠咬莫言的那条狗,到底来自哪里。

我写的情节细节,都来自莫言的《狗文三篇》。《狗文三篇》,就收在莫言散文集《会唱歌的墙》中。

这本书,是2021年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的,还被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读书》栏目推荐过。

全书共分三辑,第二辑的首篇,就是《狗文三篇》。《狗文三篇》的第一篇,叫《狗的悼文》,内容就是在写那条咬莫言的狗。

那是莫言平生第一次被狗咬,具体内容,我都在《莫言和狗 ①》拆解了。

以上内容,大家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来进行确证。

写文章这么多年,有两点,各位真不能怀疑我——一是信息来源的准确权威;二是文学艺术的鉴赏能力。

我是个特别单纯的读书人。所以,最怕自己的文章,遭受误读。

为了把这件事说得更加清楚点,我建议各位对照莫言原文,认真核实一下,我到底有没有写错。

如果我有任何写错的,都可以起诉我。如果还能缴得起诉讼费,不妨连我也给代表了,直接索赔15亿。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记忆,今天,我再把莫言笔下那条咬人的恶狗特征重点提炼一下:

1、这条狗的妈妈是条杂种狼犬,仅存一点狼的形象而已,决不是与狼交配而生的。

2、这条狗长期没有吃饱过,瘦骨伶仃的,以前也没有房子住,遇到下雨就咬自己尾巴,眼珠子通红,像是疯了。

3、这条狗特别喜欢乱咬,街上过小学生、邻居夫妻打架都狂叫,遇到人走近,就发疯向前冲,搞得自己被铁链子勒得吐白沫。

4、这条狗被拴在三米多长、十几斤重的铁链子上,这铁链子是从卖废铁那买的,原先是用在起重机滑轮上的。

5、这条狗虽然极其凶恶,但也特别谄媚,见到女主人就“摇尾俯身,恭敬得不得了,宛如太监见了皇后”,任骂,任打,任踢,不龇牙,不瞪眼,老实得媚了。

……

总结一下,就是这条咬莫言的狗,基因太差了,生活环境恶劣,日子过得活可怜,也许早就疯了。

当然,可怜之狗也有可恨之处——太爱窝里横,太爱谄媚。

不论如何,就是这条杂种瘦狗,把莫言的双腿、肚子和手,都咬得惨了。

我写作,最喜欢白描,通过复述,还原场景。

以上对莫言名作的内容提炼,就是我混饭吃的写作技艺。

作为一个读书人,作为一个码字工,我最寒心的是,很多人根本不读原著,不顾事实和逻辑,却来羞辱我。

他们不仅羞辱我,而且狠起来,连自己也不放过。

比如,我写莫言家的那条坏狗,他们非要把自己归为这条狗的同类,连莫言和我,都一起疯狂嘶咬。

现实比文学更残酷吧。

这,就叫真正的魔幻现实主义。

最哭笑不得的是,他们竟然还认为我不配嘲笑狗。原因就是我开了打赏,让他们嫉妒仇恨。
对这种酸痛嫉恨的心,我总是要在伤口上撒把盐,来再刺激一下。比如,对这位,我傲娇地说:“我一天靠打赏挣5万”。


不好意思了,这句是我吹牛逼的。

目的,就是让他更痛苦。

心穷,是一种病,得下猛药。


今天我要声明一下,如果哪天我真能靠打赏挣到5万,我也觉得特别光荣,而不是可耻。

这世界上,还有我这种吃大苦卖才华顶压力挣来的钱,更高贵吗?我的努力,我的才情,配得上所有理性的回馈!

如果说有内疚,我就是觉得真的对不起狗狗。作为小动物,它们才是最无辜,却要替人背着骂名。

中国人最喜欢说“狗日”这两个字。但,就算是吃屎的土狗,也不碰蛆呀。

半生为人,滋养我生命的,除了书,就是旅行。

在书中,我读到文明;在远行中,我看到世界。

现在,我特别明白,身在阴沟中,不能只是仰望一下天空就算球。人,必须要用脚步丈量大地。

对大地上所有的生灵,我都是心怀悲悯的。其中,也有狗。

我关注的文学大师,有太多人都写过的狗。比如,沈从文《边城》里那条狗,多美的。

就是莫言,他笔下,也是有好狗的。比如,《白狗秋千架》中的白狗。

那条狗,是注视,是承受,是记录,是陪伴,是无奈,是悲悯,是呐喊……

这条白狗,让我想到刘亮程在《狗这一辈子》中这样说狗:

"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

今天,我要推荐给大家一部极其震撼的小说——诺奖作略萨的《城市与狗》

这是真正的经典,曾是拉美禁书,写下了少年对威权的反抗。

这里的“狗”,确实是个象征,具体身份是指军校学员。而“城市”则是指秘鲁社会。

在这本书中,士官生在强权下,像狗一样面对军官,折射底层社会苟延残喘,如同蝼蚁一般忍辱负重。

当然,这部小说中也写到了具体的“狗”——玛姆巴贝阿达。它,同样是一个温顺的见证者。

这本书,有反抗,有控诉,有逃离,写到了人性,也写出了兽性,被认为是和《百年孤独》并列的魔幻现实主义伟大作品。
余华老师说,我们活在巨大的落差里。

我认为,这种落差,就是文明的差距。而阅读的层级,就是造成这种落差的重要原因。

但凡真能读些经典,读懂文明,也不会无知无聊无耻地动辄要代表全国人民干索赔1元钱的糗事呀。

我说得再傲娇点——你算什么东西,就你那文化程度,就你那文明水位,也配代表我?

我再说得直接点,读不懂莫言的狗、略萨的狗,恰恰才是会活成狗一样的人生的原因呀。

今天,我要把略萨在《城市与狗》借凯恩说的这句话送给大家:

“有人扮演英雄,因为他是怯懦的。有人扮演圣徒,因为他是凶恶的。有人扮演杀人犯,因为他有强烈的害人欲望。人们之所以欺骗,是因为生来便是说谎的。”


睁开眼吧,有些人自以为是英雄和圣徒,其实不过就是巨婴和小丑。



PS:全文完:凡2456字。各位,心太累了,压力太大了,真想为文明一哭。今天告个假,我得休息了,得转身了,以后不再与恶龙纠缠了,只会在暗角里独自沉默,清灯孤影,去陪伴高贵的文化灵魂了。请大家扫下面二维码,加好友以保能及时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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