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为你点歌No.36 |一生痴情伤别离,金庸竟把自己和夏梦藏在这本书里

周公子 苏南房地产观察 2022-10-13

10月28日,大侠金庸的梦中情人夏梦仙逝,恰巧我这段时间在看《鹿鼎记》,这部金庸的封笔之作。

不经意间,似乎隐约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闻!这个容我慢慢道来。

 
都说小说里都会有作者的影子,但金庸从没有说过小说里哪个人物像他。

众所周知,金庸虽然结过几次婚,但一生最爱是夏梦。很多书评家说夏梦是金庸的女神,也是他著作中许多女主角的原型。甚至有流言说小龙女就是夏梦的化身,但金庸虽承认他爱夏梦,却从未说过他笔下的女神们到底谁最像夏梦。

那么,金庸和夏梦,真的从不曾在他的作品中出现么?

 

我认为,金庸1972年写完《鹿鼎记》后封笔,是有原因的。他终于大胆地将自己和女神放到了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作品中,已经没有遗憾,了却心中事,从此无挂碍。


先说下金庸和夏梦的旧事,也为我下面要写的论证做个铺垫和证据。

金庸生于1924年,夏梦生于1933年,他大夏梦九岁。这个要注意,待会我也会提。

1948年,金庸与第一任妻子杜治芳结婚,后离婚。

1951年,夏梦加入香港长城公司后处女作《禁婚记》问世。

1953年,金庸再娶,第二任妻子为朱玫。

1954年,夏梦与商人林葆诚结婚,时年22岁。

1957年,金庸加入长城任编剧,夏梦主演其编剧电影《绝代佳人》,化名林欢,大家仔细体会这个名字。金庸为夏梦量身打造电影《王老虎抢亲》,并任导演。

1959年,追求夏梦无望的金庸离开长城,创办《明报》,从创刊号开始连载《神雕侠侣》。

1967年,夏梦宣布息影,离开香港,移居加拿大。

1969年,金庸开始创作封笔之作《鹿鼎记》,直至1972年完成。

1976年,金庸与朱玫离婚,并娶年轻二十九岁的林乐怡为妻,恩爱至今。

2008年,夏梦的先生林葆诚辞世。

2016年,夏梦辞世。

我好担心金大侠殉情……

 

从1955年《书剑恩仇录》起,至1972年结束,金庸花了15年时间完成了后人难以超越的十五部著作,被封为中国武侠小说的泰山北斗。

 

下面来揭晓谜底,《鹿鼎记》这部小说中,有一个出场很少,却令人震惊的人物:百胜刀王胡逸之私认为,他就是金庸在小说中的化身。

这位胡刀王,令人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他的痴情,而他的痴情,与我们所知金庸对夏梦的痴情,简直如出一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么胡刀王,他爱的是谁呢?陈圆圆。明末清初的名妓,名冠秦淮八艳之首。

人物已经出场,接下来大胆推断一下,胡逸之=金庸,陈圆圆=夏梦

先说陈圆圆,有人评价她是金庸小说中最漂亮的,因小说人物不处于同一时代,又没有照片,光凭韦小宝“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几个字无法形容。但可以通过书中一些描述来推演,书中崇祯帝、李自成、吴三桂等都与之有关系。崇祯在她入宫后黄昏临幸了她,赞叹她的美貌。然后连着三天不早朝,日日夜夜一步也没有离开。崇祯是何等样人,贵为一国之君,不甚好女色,且每天愁于国事,还有六宫粉黛,竟然会被她迷成这样,由此可见陈圆圆有多美。

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倒出山海关的故事早被传唱,陈圆圆在故事里早成为祸国殃民的典型,这就不多说了。

小说中李自成也与陈圆圆有染,阿珂就是两人共同的孩子,李自成兵败九宫山,不图复国,却日日与陈圆圆相会,英雄意气消磨殆尽,爱美人不爱江山。她要不美,能让天下第一大反贼如此?


再说韦小宝,从小生在最繁华美女最多的扬州丽春院脂粉堆中,什么样的美女没有见过?后来又进了皇宫,连建宁公主都给睡了,但见到陈圆圆女儿阿珂,却惊为天人,发誓非她不娶,这说明阿珂已经美到极致。但见到陈圆圆,他也不得不承认,妈妈比女儿要漂亮十倍。

综上所述,金庸把陈圆圆虚实结合,描绘成其时最美的女人。而他在现实里的最美女神、梦中情人,自然就是夏梦。

 

陈圆圆是苏州人,诗人吴梅村在《圆圆曲》里写:家本姑苏浣花里,圆圆小字妖罗绮。前身合是采莲人,门前一片横塘水。她应该是苏州横塘的。

夏梦也是苏州人,祖籍苏州,长于上海。

陈圆圆与夏梦从地域上有着惊人的一致。

 

从身份上来说,陈圆圆是江南名妓,秦淮八艳之一,在当时就是色艺双绝的明星,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公子才子,都趋之若鹜。

夏梦是电影明星,长城公司当家花旦,红极一时。

两人都是一时明星,又有契合之处。

 

接下来介绍一下胡逸之。

他出场时五十多岁,在陈圆圆身边二十三年,当年号称武林第一美男子,人称“美刀王”,风流英俊。推算一下当时他在四川成都无意中见了陈圆圆一眼,从此神魂颠倒,美刀王当时三十左右。金庸1957年加入长城,当时三十四岁。

胡逸之和金庸初遇梦中情人的年龄相仿,都不是青春懵懂的年纪,却都一样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她。

 

胡逸之比陈圆圆大几岁?小说中也有交代,因为出场是以韦小宝为主角,胡逸之五十多岁,陈圆圆四十多岁。两人差了大约十岁。

那胡逸之第一次见到陈圆圆,陈圆圆多大呢?二十岁左右。

金庸见到夏梦,当时夏梦也是二十多岁。

这样一来,书中人物和书外原型的年龄,也贴合得天衣无缝。

 

我们简短地先总结一下,两位女主角的年龄一致,老家一致,工作性质基本相同,美貌程度相似;两位男主角的年龄相同,背景类似(一是风流英俊美刀王,一是才华横溢帅小伙)。

更重要的,夏梦从来没有爱过金庸,而陈圆圆从来都没有正眼瞧过胡逸之。

不管金庸当时写作的时候是有心还是无意,总之,这两对是贴合程度最高的。也就是说,金庸和夏梦作为小说的人物原型,被我找到了!此处应该有掌声,谢谢。

 

别以为我写完了,最重要的情节还没写呢!

下面的叙述,我用两句诗来概括:

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

 

金庸小说除了写各类武功,各个大侠之外,对“情”的描述也很到位。

他的著作里各种情痴、情圣可以举很多例子,比如《天龙八部》里的段誉、《神雕侠侣》中的杨过、《射雕英雄传》里黄药师、《书剑恩仇录》中余鱼同等等,但以上人物不是得而复失,就是求之而不得,总之是以得到、占有为目的。

但胡逸之,爱得简单、爱得纯粹、爱得长情、爱得令人肃然起敬。

 

金庸落笔胡逸之,看似潦草,却极有用心。

安排他初登场,连名字都没有:西首坐的是个乡农般人物,五十岁左右年纪,神色愁苦,垂眉低目,显然已输得抬不起头来。

那乡农却仍是愁眉苦脸、半丝笑容也无。韦小宝一看他面前的牌,是一对九,他正在做庄,跟矮胖子的牌相差十万八千里,心想:这人不动声色,是个最厉害的赌客。

看上去貌不惊人,却是个厉害的赌客。他二十三年守候陈圆圆身边,必然没有心情和时间去赌博,这赌技应该是他年轻时候练就的,这么多年居然还没有生疏,可见他少年风流英俊,应该名不虚传。

 

紧接着说胡逸之的武功,先是在赌场争斗,八人均被一剑无血冯锡范给点了穴道,余人均动弹不得,只有他自解了穴道;推牌九的时候他能够不动声色地将牌九抹掉;后来与冯锡范江心独木大战,不落下风,最后借韦小宝之口说他将冯锡范打落江中,击败对方。冯锡范在书中战力不逊陈近南,以上种种,可见这位美刀王的确武功不俗,最起码在《鹿鼎记》这本书中,能排在前列。

 

短短的描述里,还提到了他的幽默感,冯锡范托大说要刺李西华的灵台穴,胡逸之也跳下来喊道要刺冯锡范的灵台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且还以牙还牙。寥寥几笔,颇感此人有趣。是不是像极了金大侠为人耿直?

 

胡逸之出场戏份不多,但除了以上描写外,都是在写他对陈圆圆的一片深情。其实这也是金庸想用文学艺术的形式来一诉衷肠,希望夏梦能够看到他对自己的真挚情意。但我私认为,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胡逸之的境界,略高过金大侠。


我总结了几点,与各位分享一下:

第一,屈尊降贵忍受辱,不爱江山爱美人。

书中描述胡逸之本是翩翩美男子,武功又高,声望又隆,是武林中第一流人物,无论如何不应该心甘情愿在一女子身边低三下四地当佣仆二十三年。而且当初美男子,如今见他白发苍苍,胡子须稀落落,也是白多黑少,满脸皱纹,皮肤黝黑,又哪里说得上一个“美”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刀王甘愿自毁面貌,只为能乔装在心爱之人身边。这份从美到丑、从高位到低贱的自我转变,可见胡逸之用情之深。

金庸也是名噪一时的作家,才子,甘愿化名“林欢”,屈尊一家电影公司做编剧,给夏梦写剧本,助其成名,其用情与胡逸之简直如出一辙。

 

第二,隐姓埋名不唐突,只愿长在佳人侧。

胡逸之在四川成都见到陈圆圆,明知她已是吴三桂爱妾,却依旧神魂颠倒,不能自拔,可谓是一见钟情。

他自己说:当年陈姑娘在平西王府中之时,我在王府里做园丁,给她种花拔草。她去了三圣庵,我便跟着去做伙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怎……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

他对陈圆圆又爱又敬,这种真情流露,也寄托了作者对梦中情人的真实情感。金庸也曾说过: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得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儿为之勾去。

金庸还开玩笑说:当年唐伯虎爱上了一个豪门的丫环秋香,为了接近她,不惜卖身为奴入豪门,我金庸与之相比还差得远呢。他把这个桥段巧妙地放到胡逸之身上,说明他已经将胡逸之写成自己了。

 

第三,粉身碎骨浑不怕,一心为博佳人笑。

胡逸之劝慰韦小宝,说道:小兄弟,人世间情这个东西,不能强求,你能遇到阿珂,跟她又有师姊师弟的名份,那已是缘份,并不是非做夫妻不可的。你一生之中,已经看过她许多眼,跟她说过许多话。她骂过你,打过你,用刀子刺过你,那便是说她心中有了你这个人,这已经是天大的福份了。
又说:
就给她杀了,也很好过她杀了你,心里不免有点抱歉,夜晚做梦,说不定会梦见你;日间闲着无事,偶然也会想到你,这岂不是胜于心里从来没你这个人吗?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让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给郑公子,你就该千方百计的助她完成心愿。倘若有人要害郑公子,你为了心上人,就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无伤大雅。
这种情感,直如赤子,痴态可掬,已经超出了金庸小说其他人物的境界,简直已经到了忘我的地步。为了爱她,情愿被她伤害;为了爱她,即使去成全情敌,也毫不犹豫。

看到这里,不禁为胡逸之和金庸心疼。

 

第四,超凡脱俗人间爱,一片冰心在玉壶。

胡逸之怫然变色,愠道:“唉,你总是不明白我对陈姑娘的情意。我这一生一世,决计不会伸一根手指头儿碰到她一片衣角,苦有虚言,便如此桌。”说着左手一伸,喀的一声,抓下舟中小几的一角,双手一搓,便成木屑,纷纷而落。

这段描写已是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表白了。我所领悟的爱,无外乎为了一亲芳泽,但胡逸之二十三年来苦苦守候,却对陈圆圆半点邪念也无,这种情感,比柏拉图的精神恋爱还要高尚。他不求回报,甚至都不要让对方知道他爱她!

“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

这恐怕也是金庸借胡逸之之口对夏梦的终极告白:我爱你,但我从此不说;我爱你但不妄想得到你,只要你一辈子都幸福。

 

金庸将他对夏梦所有的爱,都倾注在《鹿鼎记》第四卷的前半部分,此刻他已经化身成为胡逸之,永远地守候在了陈圆圆身旁……

 

当年的翩翩少年,已然垂垂老矣;而当时的梦中情人,却不幸与世长辞。愿93岁的金大侠,能够长命百岁,带着爱与美好,将这段深沉的爱,永存天地之间。但愿他们下辈子可以在一起。

写到这里,突然感觉夏梦是幸福的,因为有人以如此深沉的方式,将她永远铭刻在了无数人心中;金庸也是幸福的,他终于能以这种方式,与心中的爱人永远地在一起。正如书中所述,美刀王会永远守在陈圆圆身边,这就足够了,不是么?


我们也是幸福的,只因了金大侠对夏梦的爱,给世人留下了永恒的经典作品,让我们如痴如醉,沉浸在金大侠所创造的武侠世界。

周小白V5 苏州第二能写的地产人完全原创,值得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