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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国足协发布转会新规:16岁可签中超;转会手续费成为历史

2016-01-03 懂球帝 体育产业生态圈


2015年12月30日下午,中国足协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中国足协关于下发《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消息,引起了中国足球人的广泛关注。


事实上,旧的转会管理规定早已无法适应近年来飞速发展的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其本身也存在不少值得商榷之处。根据职业联赛运行反馈和相关各方意见,中国足协在两年前就开始着手制定新的转会管理规定。

历时两年多、凝聚无数经验教训和智慧结晶的转会新规终于出炉


从此次发布的内容来看,新规较此前的旧规定确实做出了不少的变动,其中最值得解读的便是以下几点——




转会手续费,免了!



千呼万唤使出来,首先推出新规定的最大亮点:从今年开始,中国职业球员转会时需缴纳手续费的日子就要一去不复返了!


旧的转会规定第19条:

  • 发生转会费的球员转会,原俱乐部应当向中国足协以及原协会分别交纳转会费总额5%的转会管理费;

  • 为逃避转会管理费而隐瞒转会费实际数额的俱乐部,应当向中国足协以及原协会分别按照所逃避数额的5%加倍支付;

  • 未发生转会费的球员转会,新俱乐部应当按照原协会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原协会支付转会管理费。


而新规第21条则明文规定:

  • 中国足协在办理球员转会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收取手续费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手续费不收最好、收了也就略微有点闹心而已,但在金元时代的中国足坛,球员转会需要缴纳的手续费可绝不是一个小数目,不少业内人士更是戏称其为“提成”。


以刚刚从杭州绿城转会到江苏苏宁的顾超为例,这位26岁的门将转会身价达到了惊人的5000万大洋,按照旧的转会规定,杭州绿城应向中国足协缴纳250万的手续费,不管这笔费用最终落到哪家的头上,都会让人如刀割般的肉疼。在过去数年间,这项旧规也一直饱受多家俱乐部的抱怨。

作为人类文明史上的又一大邪恶发明,手续费也曾困扰着中国足球人,比如杜威


在国内优秀球员已变为奢侈品的今天,一名优质内援的转会费动辄数千万,足协这手续费一收就是百八十万的,实在令人咋舌。如今俱乐部把这笔钱留了下来,可以投入到球员待遇、青训建设、基础改善和球迷福利等一系列事情上去,取消手续费对球队的长远发展绝对百利而无一害,堪称新规中最大快人心的一条。

没了手续费,俱乐部之间可以更愉快地谈转会了


手续费成为历史,标志着中国足协正逐渐向服务型机构转变





提前6个月就可以找下家!




同时,足协还在新规中延长了球员在合同期内选择下家的考虑时间


旧的转会规定第49条:

  • 新俱乐部有意转入与原俱乐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球员,应当在开始商洽转会前书面通知原俱乐部和球员本人。球员只有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原劳动合同将在3个月内届满时方可签订新劳动合同。


新规第51条修改为:

  • 新俱乐部有意转入与原俱乐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球员,应当在开始商洽转会前书面通知原俱乐部和球员本人。球员只有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原劳动合同将在6个月内届满时方可签订新劳动合同。


在原合同约束下,足协将球员签订新合同的最早时间往前推了3个月,这不仅让新规与国际足联完全接轨,也很好地保护了球员和俱乐部的利益。


球员可以更耐心和慎重地选择下家,俱乐部也有了充足的时间来商洽转会事宜并寻找“替代品”,过去大家在准备不足的前提下谈“转会”色变,时间捉襟见肘,气氛剑拔弩张,做事难免遮遮掩掩,最后往往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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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就可以踢中超了!


中国足协还放开了职业球员最低年龄的门槛,16-18岁的球员可以在附带条件下签订职业合同了。


旧的转会规定第47条:

  • 不满18周岁的球员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新规第50条修改为:

  • 不满16周岁的球员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公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 不满18周岁球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任何超出部分中国足协不予认可。


足球小将们是不是很兴奋,天赋过人的你也有了获得一份职业合同的可能。由于新规实施的范围包含中甲和中乙联赛,小球员完全可以提早迎来自己的职业生涯。


不过,在未成年人参加职业联赛这个问题上,足协还要学习欧足联的谨慎,比起让他们自食其力,后者更关注小球员是否有父母陪伴、住地和训练基地的距离是否够近等因素。


未成年人职业化后,到21岁的关键节点时,新规保证他们拥有自己选择未来道路的权利,这一点倒是和欧足联不谋而合,当然在细节上仍存在差异。特别地,中国小球员转会出国时,参照国际足联对未成年球员的相关保护条款执行。

在中国,大部分球员依然是足球行业的弱势群体,未成年球员更是弱中之弱


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足协还应为小球员一路的成长保驾护航



球员注册更有保障!


在球员注册方面,足协也大开方便之门。

旧的转会规定第20条:

  • 新协会签发球员国内转会证明索要函后30日内没有收到原协会的答复,应当立即为该球员办理临时注册。


新规第22条修改为:

  • 新协会签发球员国内转会证明索要函后15日内没有收到原协会的答复,应当立即为该球员办理临时注册。


首先说明一下职业球员的转会注册程序。



1

转会谈妥后,新东家必须向所在协会递交转会申请,新协会便向球员原协会签发《国内转会证明索要函》,原协会在收到索要函后,7日内将签发《国内转会证明》,以上步骤缺一不可,否则球员无法完成正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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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万一原协会出于某种原因不回复新协会呢,足协规定在签发索要函一定时间后,可为球员办理临时注册,满一年后自动变为正式注册。而新规将30天的等待期缩短为15天,这样球员就可以尽快为新东家效力了。


最多15天,你就可以看到新援为自己的球队登场比赛啦



业余球员转会注册更规范!


如果你是一名业余球员,在中丙、城市联赛和民间联赛等比赛中有着出色表现,并被鲁能、国安等俱乐部球探看中,那你对这条规定可要看三遍哦。


旧的转会规定第22条:

  • 业余球员办理转会无注册期限制。


新规第24条修改为:

  • 业余球员应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管理规定》中规定的2次注册期内办理转会。


这条规定规范了俱乐部在操作业余球员转会时的行为,让整个转会市场变得更有秩序。而条款中提到的2次注册期分别指相邻两个赛季之间和当赛季中期的一段日子,前者一般不超过12周,后者一般不超过4周,具体由足协提前确定并通告各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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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型亚洲外援


最近十年,越来越多的亚足联成员国家或地区开始归化双重国籍外援,此类球员要以何种身份转会进入中国职业赛场,旧的转会规定中相关内容还处于空白状态。


对于这些拥有亚洲国家国籍却实力相当不俗的球员,感兴趣的中国俱乐部不在少数,但要在此类外援身上花费掉一个非亚外援的名额,那就令人望而却步了。


中国足协修订转会新规时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最终补充规定:在注册拥有双国籍的亚洲外援时,各俱乐部需提供该球员在2016年第一个比赛日前至少一年取得该归化国籍的合法证明文件。也就是说,被亚足联成员国家或地区归化的双重国籍外援,必须归化满一年才能算作亚外,该规则内容也与亚足联实现了接轨。


此规定一出,新疆球迷顿时担心了起来,因为天山雪豹阵中就有一位香港籍归化球员伊达,他是否能够顺利代表雪豹队出战新赛季呢?别怕,新规及《关于调整港澳台球员转会政策的通知》都是近两天才开始执行,伊达此前早就以内援的身份被引进,他只有在当前合同期满后才会占用亚外名额。


伊达征战中国职业联赛的梦想很快就能实现



培训费涨了


最后,足协终于为自己着想了一下,每年足协都会组织俱乐部接受各种各样的培训,新规规定培训费将实现翻番。


旧的转会规定附件部分第三条:


国内转会时,中国足协管理的俱乐部划分为以下类别:中超俱乐部为第一类别;中甲俱乐部为第二类别;中乙俱乐部为第三类别。


培训费用标准为:

  • 第一类别俱乐部:5万元人民币/年;

  • 第二类别俱乐部:3万元人民币/年;

  • 第三类别俱乐部:1万元人民币/年。


新规将培训费用标准修改为:

  • 第一类别俱乐部:10万元人民币/年;

  • 第二类别俱乐部:6万元人民币/年;

  • 第三类别俱乐部:2万元人民币/年。


一直以来,中国足协都能在经济上做到自给自足,适当地在足球领域创收是非常必要的。此次足协在原有基础上将三类别俱乐部的培训费用全部翻番,也会对全年各类培训的准备工作、内容质量和后期考核起到间接的刺激提升作用,换个角度想想,国内大部分的足球俱乐部也确实需要多参加一些转会方面的专业培训,以避免他们在国内和国际转会事务中犯下常识性错误。

手续费都不要了,培训费那就涨点呗



总结


总的来说,中国足协在转会管理的规定上已经和亚足联和国际足联进行了大面积接轨,而从新规内容的这些变化上,我们也可以看到足协对职业联赛的管理正在变得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为俱乐部和球员的转会提供了非常便捷的通道,在这件事情上,足协值得大家肯定。


当然,足改的脚步才刚刚迈开,一切还不能操之过急。中国足球走过太多弯路,它的未来依然任重道远,但只要他走在了正确的路上,我们就愿意用期待和坚守继续陪伴。


责任编辑:程追忆、Camel

本文转自懂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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