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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百万,给奥迪和刘德华的公关建议

张是之 私产先生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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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百万,给奥迪和
刘德华的公关建议
©文 \ 张是之   编:瑞秋的春天


友都知道我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态度和逻辑,常常有看不下去的案件就会写两句。

这个话题其实没多少人关注,因为这基本上是一种没有讨论余地的话题,因为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知识产权绝对正确,无可辩驳。


这种绝对正确的认知过于强大,以至于他们听不进任何对于此事的分析。


纵使逻辑分析再强大,仍然几乎无济于事。


今天奥迪抄袭案很有意思,我们简单说说。


  1. 奥迪火速认错


奥迪请刘德华拍了一条广告,广告文案和制作水准都很高。
结果不曾想,奥迪和华仔团队审核都不够严,没有发现广告文案是抄袭一个博主「北大满哥」的。
下面是这位满哥做出的对比视频,可以看下,确实很明显,几乎一模一样。
在拿出铁证之后,满哥深情满满地发表了一些看法。
说实话,满哥挺真诚的,绵里不藏针也直接把华仔和奥迪给放倒了。
铁证面前,奥迪火速认错,赔礼道歉,并着重强调对原创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人民日报也给出了评论,如今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早已不是「沉睡的意识」,关键是怎么做。


2.抄袭出现翻转,到底谁抄谁?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但没想到细心的网友还继续深挖了下去。
小满文案的前半部分是这样的:
今天是二十四节气的小满,但是有一样事情挺奇怪的,有小暑一定有大暑,有小寒一定有大寒,但是小满,一定没有大满,因为大满。不符合我们古人的智慧,小满的这一天,雨水开始增多,江河渐满,麦穗开始逐渐饱满。但是,还没有完全饱满,所以小满这种状态特别好,小满代表了一种人生态度,就是我们一直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但并不要求,一定要十全十美。所以从这个角度,小满其实是一年中最好的一个节气,也是我最喜欢的日子。

满哥说奥迪抄袭他的,但经过网友挖掘,这并非是满哥绝对独特性原创,早在2017年就有网友@yoli尤琳 写了出来。

但这是@yoli尤琳 的原创吗?也不是。
网友继续挖,结果发现这个@yoli尤琳 也是抄2016年的新浪博客。
但2016年是最早的吗?也不是。
网友还挖到了2015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的页面,而且来源是《中国文化报》,具体日期未知,很可能还会更早。

目前的证据来看,到底谁抄谁,还真说不好。
而且更重要的问题是「古人命名」的「小满」,你用「小满」二字是不是抄袭古人的?哪个古人?
古代有商标法,古人注册了「小满」这个商标的话,今天的人还能不能随便用「小满」这两个字?
而且不仅仅是前面文案部分说不清楚道不明,就是后面诗词部分也有问题。
第二部分诗词是这样的:
花未全开月未圆半山微醉尽余欢。何须多虑盈亏事终归小满胜万全。

刘德华说,这句诗是曾国藩写的。
北大满哥说,除了第一句是引用曾国藩,后面三句是自己原创。
有人说是曾国藩的原作,但很快有人考证,这首诗仅仅是曾国藩在写给弟弟曾国荃的信中引用了其中一句「花未全开月未圆」,就这句也不是他写的。

又有人考证上面首诗其实是北宋蔡襄写的。


这到底是谁抄谁呢?即便是满哥用了人家一句,其他真都是他的原创,那也是25%了。
到底怎么算抄袭?到底是谁抄谁的?
都在喊口号「尊重原创,拒绝抄袭」,可哪有那么多真正的绝对原创?
3.这事有没有侵权?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网友的挖掘能力配上知识产权的话题,简直就是一场大型互联网行为艺术现场。
回到我们严肃的话题,暂且抛开法律意义上的侵权,逻辑意义上,奥迪有没有对满哥形成侵权?
两个角度,一个功利主义的计算,另一个则是权利层面的考虑。
功利主义角度,满哥自己的诉苦视频,觉得自己受到委屈了,明显的搬运行为让他受到了伤害。
但是我此前文章有详细写过,受委屈不等于侵权,心里不爽不等于侵权,想象的伤害不等于侵权。
更何况,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位满哥甚至可以说是受益者而不是受害者。
至少从传播角度看,知道满哥这个人的比奥迪抄袭之前多了很多,甚至可以说是数量级上的上升。
我是第一次因为这事才知道他这个人的,当然他可以说他对这个不在乎。
可问题是,无论他在乎还是不在乎,事实都是扩大了他的人气。
他如果不在乎他人气的上升,那么他关于奥迪抄袭让他受伤的逻辑也就同样不能成立。
一方面我们外人无法判断其内心真实想法,也就不能判断。
另一方面,也无法计算到底是谁的损失。满哥视频里很受伤,他心里真的这样吗?奥迪道歉,看上去品牌受到影响,但也未必全是坏事。
所以,从功利主义计算的角度来看,就是一本糊涂账,算不清楚,说不清楚谁伤害谁。
换个角度,从权利角度来看,知识一旦表达出来,别人掌握了这个知识,别人怎么用这个知识,会对知识的原创者造成直接的物理侵权吗?
有点绕,我们用这件事来说下。
比如发明「小满」这个词的人,大家都在用,对这个词的最初发明人有物理影响吗?
再比如那句「花未全开月未圆」,蔡襄写的,曾国藩用了,满哥用了,奥迪用了,对原创者有侵权吗?
当然这句话原创者已经早已不在,如果知识真有产权,这句话应该作为财产继承下去才是。
即便是那些关于「小满」的诗意分析和表达,2015年写出来,2017、2022年人们搜出来,找出来使用同样的表达,就构成对原创者的物理侵权吗?
如果是,怎么构成物理侵权的?
如果不是,那么是如何在没有物理侵权的情况下,来定性法律侵权的?
这是不得不正面回答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如果没有对知识产权问题单方面的立法和系统性宣传,回答这些问题并不难。
甚至说,没有大量灌输的话,你去问一个常人这些问题,他会觉得你是不是有病?问这样的问题。
现在呢?反过来了。
我提出这些问题,很多人会反过来问我,你是不是有病?
法律都写的明明白白的了,遵纪守法就行了,你怎么还会问这样的问题呢?
这就是逻辑和现实的冲突,也许其实本来没有冲突,教坏了才有了冲突。
4.价值百万的公关建议
最后我来给奥迪和华仔出一个价值百万的公关建议。
这件事目前的情况,满哥受了委屈,华仔个人形象受损,奥迪品牌受到影响。
而从底层逻辑来看,他们三方都是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观念的受害者,大家都没有恶意,本身都是好人、好车。
华仔个人形象受到了一点点影响,奥迪品牌也需要正面加强一下。虽然我不认为满哥的委屈是侵权,但我认为满哥的委屈也需要一个消解的渠道。
不如三方正式合作,重新拍一条广告,导演都不用换,甚至文案和画面也不用换。
让这位满哥和刘德华一起出镜,一起坐在奥迪车里,重新探讨一下「小满」这个话题。
当然,更完美的方案是,奥迪全新制作一条文案视频,满哥重度参与创作,最后和刘德华一起出镜演出。
对于满哥来说,除了会斩获一笔不小的代言费,而且绝对会迎来正面人气暴增的高光时刻;
对于奥迪来说,无非是花钱消灾,树立支持原创满哥的形象;
而对于大哥华仔来说,无非就是伸手拉一拉小弟「小满」,这绝对的是正面加分项;
而对于市场来说,看到问题如此圆满地解决,皆大欢喜,值得再来个热搜。OK,如此一来,事情圆满解决。
这就是市场的力量,这才是市场的合作共赢之道。
现在呢?奥迪很被动,广告视频全网下架。满哥还委屈着,说不定还会诉诸法律解决。
华仔倒是没事,拍这个片子的导演倒霉了,好像说给宝马拍的片子也遭到下架。
这个现状是什么?说过了,这个没有赢家的现状,完全是错误的立法和错误的观念导致的。
所以,到底谁是朋友,谁是敌人?
情感未必能让你得出结论,逻辑分析能告诉你。
什么样的底层逻辑,决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方式。
如果谁有奥迪公关渠道的朋友,麻烦把我的建议转达一下。
PS,本建议虽然可能是原创,但本人不对其拥有什么原创权。
如果市场的力量能把今天的坏事变成明天的好事,本人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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