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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动真格了!中小学不落实新作息规定 校长全区通报(附锡市一中给家长的一封信)

2018-04-21 锡林郭勒晚报



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在2018年度全区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视频会议上对各盟市教育部门进行现场随机点名,抽查新作息时间规定的落实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窦贵君明确表示,将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在调查中不按照规定落实的校长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对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内蒙古教育厅要求中小学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半小时内,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一二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1.5小时以内,初三和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2小时;高三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3小时,切实保证学生充足睡眠。

“教师要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培训机构讲,’等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窦贵君表示,教育厅将继续严肃治理乱补课、乱办班行为,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和参加有偿补课。对于严重违规的教师,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教师资格。

对于中小学校考试评价及中高考信息管理方面,内蒙古教育厅将进行严格规范。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学校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盟市、旗县教育部门除统一组织中考外,不得组织其他形式的统考统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初中和高中学校进行中考、高考表彰鼓励。坚决制止对中高考成绩进行各种炒作。

内蒙古教育厅要求,各盟市要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严格控制班额,确保2018年实现中小学起始年级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对其他年级存在的66人以上超大班额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取消。此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肃招生纪律。

为保证各项规定能严格落实,内蒙古教育厅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对盟市领导班子教育工作实绩考核体系,要求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并完善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白利钧表示,下一步将及时跟进巡查、督查,层层传导,形成持续的管理、查处、肃纪、整改的工作机制。

锡林浩特市第一中学关于调整作息时间告家长的一封信

根据锡林郭勒盟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内教发﹝2018﹞18号)文件精神,规定全区初中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走读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下午学生离校时间不得晚于18:00,严禁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锡市教科局召开会议,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并接受社会监督。

经过反复研讨,我校决定对现有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  7:50到校上课,11:40放学;

下午14:40到校上课,17:50放学。

学生在校时间7小时。

从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开始执行

同时本着科学、高效的原则作出有针对性安排:

一、学校

学校积极执行内蒙古教育厅相关规定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课堂实效,确保课程课量不变,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二、教师

1.提高课堂效率。

科学安排,悉心指导,分层次落实教学目标。

2.积极面对调整。

全体老师要理解到位、规划到位、管理到位。科学合理指导学生课内外学习。

三、家长

1.要认识到好的教育需要家长高质量的陪伴。

2.珍惜与孩子交流的机会,更多指导孩子合理安排时间、规划生活。

3.创设和谐的家庭氛围,倾听孩子诉求,享受亲情的温馨。

四、学生

1.科学规划、利用自主时间,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技能。

2.切实体会广义学习、高效学习、终生学习的含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做名副其实的优秀学生。

3.建议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科知识和延伸内容进行研究。

请家长做好孩子的接送,合理规划时间,不要过早让孩子到校。


编辑:高楠

主编:姹娜

来源:新华社 锡林浩特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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