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李明坤:西方普世主义误区与“中国特色”合理性的政治哲学分析

摘  要深刻揭示西方普世主义的误区是理解和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在要求。本文首先在总结当前相关论争的基础上,指出普世主义的核心是“普世政体”概念。“普世主义”与“中国特色”之争,关键在于搞清楚“普世政体”概念是否有其理论依据。其次,通过深入分析西方政治哲学传统的内在逻辑,本文进而表明,普世政体概念源自霍布斯以来的西方现代政治哲学。即使按诸西方自身的古典政治哲学,这一概念也是站不住脚的。西方当代政治思想史家如列奥·施特劳斯等人,对相关问题的评述值得我们注意。第三部分的讨论在于说明,“中国特色”的合理性在于其实事求是、反教条主义的实践品格。批判性地剖析普世主义的误区,自觉捍卫这种尊重实践的政治智慧,可以进一步借鉴西方政治思想家埃德蒙·伯克等人对现代普世主义政治哲学的批评与反驳。学习并吸收西方思想内部的此类理论资源,对于我们在现阶段突破普世主义教条的思想樊篱,全面把握并充分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理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普世主义;教条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霍布斯;伯克


高举“普世价值”大旗的普世主义话语,是当前中国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主要挑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在政治观念层面上的主要反对者。从西方政治哲学的角度观之,普世主义的核心是“普世政体观”,本质上是一种教条主义。只有打破现代西方教条主义思维的钳制,揭示普世主义的谬误,才能真正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一、“普世价值”与“中国特色”之争及其根本问题

若不能首先深刻认识普世主义命题的理论误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在世人眼中可能就会大打折扣,因为许多普世主义者往往轻易地给我国当前的政治体制和发展方向贴上“缺乏合法性”的标签,所有的努力和成就于是都变得黯然失色。

普世主义者对中国道路的批评,往往在于反对“中国特色”,主张体现了“普世价值”的一种普遍化的发展道路。其中不少人认为,新中国的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是彼此对立的,前三十年的错误和失败全在于迷信“中国特色”而背离了“普世价值”,后三十年的成功是因为向着“普世价值”轨道的重新回归。比如,有学者提出,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有自身特殊的传统,“而近30年的改革开放,恰恰是要脱离这个特殊性,拥抱世界,走向一个普世价值和普遍伦理的过程”。这种以“普世价值”为标准的简单二分,不仅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文明视而不见,对于启蒙运动以来西方政治力量所犯下的错误也故意不予考虑,用潘维的话来说,“这种分类一笔勾销了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一笔勾销了世界的社会主义运动,一笔勾销了20世纪上半期西方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一笔勾销了20世纪后半期的民族解放运动,也一笔勾销了中华民族过去的辉煌和今天的复兴”。类似的,有一种看法在普世主义者中间也很流行,即所谓“中国模式”“自秦制以来就有”,其主要特征包括“政府对资源的高度垄断,对市场的严密控制”等。这种观点同样不加反思地继承了普世主义意识形态惯用的“民主与专制”之二分,预先按照普世主义的宣传画一个“民主”的蓝图,相形之下,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政治体制都是专制的、集权的,因而也就是野蛮的、落后的。全世界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新兴民主国家因为照搬西式民主体制而导致政治混乱和社会动荡的事实,并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在持有此种立场的人眼中,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与其说是“制度创新”,不如说是“权力经济”的又一轮辉煌。坚持中国特色,还会被扣上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甚至民粹主义的帽子。因此,揭示普世主义话语的理论本质,找到其根本误区,或许是进一步推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解和认同的必要前提。

要从理论上对“普世价值”和“中国特色”之争做出分析和判断,似乎并不容易。一旦把“普世价值”与“中国特色”的问题当作“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讨论就会离现实中真正引起争议的焦点越来越远。首先,倘若只是一般地谈“中国特色”,大概持各种不同立场的人都不会否认。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都有自己的特色,不同国家的发展模式不可能完全相同,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其次,假如我们认同所谓“东海西海,心理攸同”,那么毫无疑问,中国人和西方人也必然共享一些文化价值。在这个意义上,“普世价值”似乎又是不言自明的。然而,就事实上的争论来说,无论“中国特色”还是“普世价值”,其背后所牵涉的核心内容皆另有所指。普世价值的争议,不在其文化内涵,而在其政治内涵。当代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是与一种特定的政治制度“捆绑销售”的。普世主义者不光是把某些价值宣扬为“普世”的,还坚持认为,只有某种特定的政治方案,才能满足此类普世价值的要求,除此之外的所有政治安排,无论多么成功,都带有洗不去的“原罪”。因此,对普世价值的宣扬背后,是一种“普世政体”概念。相应的,对“中国特色”的强调,首先是主张中国在国家基本制度问题上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照搬西式政体。

然而,尽管近十年来学界对普世主义的关注不断增多,对于以普世政体问题为代表的政治上的普世主义,却缺乏有针对性的深入讨论。如著名学者赵敦华在其文章《为普遍主义辩护》中,把普遍主义理解为“这样一种立场:某种知识、世界观或价值观,普遍适用于全人类或大多数人类社会”,未能涉及其中的政治哲学问题。另一位知名学人童世骏对赵敦华上述文章的回应《为何种普遍主义辩护》,也只是强调了“普遍主义”意义上的含混性。可见,相关分析习惯性地把普世主义泛化为知识论、伦理学上的问题,对于作为一个政治哲学问题的普世主义,则重视不够。就此而言,陈嘉映主编的《普遍性种种》最具代表性,收入了赵汀阳、张祥龙、倪梁康、程广云、梁治平、周濂等众多知名学者的相关论述,但所关注的主题多是如“普遍价值和必要价值”、“普遍性与相对主义”、“普遍性与人性”等,没有对普世政体等政治哲学问题展开较深入的剖析。

另外,在诸如政体这样的基本制度问题上,要判断一个国家应该更多地学习西方还是更多地注重自身特色,单纯诉诸经验论证,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持不同立场的学人,在此类问题上观点各异却难有实质性的交锋,可能原因也在于此。以菲律宾模式为例,反对普世主义的人,大多会认为照搬美国政体给菲律宾带来的不是成功而是衰退。支持普世主义的人,则会认为菲律宾模式的失败,并非照搬西方模式的结果,而是因为保留了太多“菲律宾特色”。放到对中国问题的判断上也一样,在普世主义者看来,反普世价值的立场很有问题,即“凡伟大的成就都归功于‘中国特色’或者‘创造性借鉴’,凡是严重的弊端都归咎于对西方模式的简单模仿”。如果说凡是成功的都是“特色”的胜利,凡是失败的都是“照搬西方”的结果,当然无法让人信服,但是,反过来也一样,而这正是诉诸事实的经验性论证难以摆脱的困境。

对普世主义的批评,只有从理论上抓住其本质性要素,即“普世政体”问题,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判断。要切实推进有关“普世价值”和“中国特色”的争论,进一步厘定分歧、凝聚共识,也需要将理论分析的层面引向深入。而一种回到西方政治传统内部,确定普世主义问题之本质和源头的工作,或许是当前尤为需要的。

二、作为教条主义的普世主义及其政治哲学源头

西方主流意识形态对普世价值的宣扬,根子上是把西式民主政体看作唯一正当的政体。普世主义的核心是普世政体问题。但西方主流学者对于普世政体观的思想渊源和内在局限,大多习焉不察。这是因为当代学者,无论西方的还是中国的,已深受现代主流观念的影响,难以看清主流观念背后的问题。要洞见现代政治的真相,少不了某种超出现代的视野,否则便可能由于身在庐山之中,而忽略了某些显而易见的误区。所以,对普世主义的理论谬误有所意识的西方学人,基本都是如列奥·施特劳斯、迈克尔·奥克肖特、尤尔根·哈贝马斯等在思想史研究方面颇有建树的思想家。精通古今政治哲学史的施特劳斯,在这个问题上的判断最直接也最明确。他指出,“民主制成了唯一正当的政体”,乃是在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错误观念。其之所以是错误的,在于它是“教条主义”(doctrinairism)的,是不切实际的。

以霍布斯为代表的现代政治哲学的教条主义特征,只有在与古典政治哲学的比较中,才能体现出来。因为我们已经生活在由霍布斯等人所营造的精神氛围中,不管是恰当的评价现代精神还是正确地看待我们自己,都需要一个超出现代的视野,即一个古典的视野。古典政治哲学有“最佳政体”的概念,但没有“普世政体”的偏执。在古典派那里,存在于最佳政体和正当(legitimate)政体之间的区别,长久以来并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具体地说,在古典派看来,最佳政体只有一种,正当政体则几乎可以有无数种。正当政体的具体形式取决于不同时空条件下的政治状况,不同的政治状况有多少,相对应的正当政体就有多少。这意味着专制政体在某种紧急情况下也可以是正当的,尽管它本身有着不容忽视的重大缺陷。换句话说,有关最佳政体的问题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有关正当政体的问题则是实践问题。前者可以抛开特定时空下的特殊政治形势而有一个普遍的答案,后者则必须结合此时此地的政治状况才能确定。古典政治哲学的最佳政体学说,尽管素来因其“乌托邦”性质而颇遭诟病,但细究起来,它在至关重要的方面,比现代政治哲学还更“谦逊”,因为它从未试图回答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何种政体是正当的这一实践性的任务。相比之下,源自霍布斯的现代政治哲学,从一开始就希望确立一种在所有历史形势下都能够被实现的正当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从一开始就把一劳永逸地解决上述实践问题当作主要任务。现代政治哲学要对一个本质上属于实践性的问题,在理论上给出一个不管实际情况如何都能普遍适用的答案。这便混淆了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或者说造成了“理论精神”对“实践精神”的僭越。用施特劳斯的话说,“尽管根据古典派,政治理论本身需要置身现场的政治家的实践智慧作为补充,现代这种新型的政治理论则声称解决了关键性的实践问题,即哪一种秩序在此时此地是正义的”,于是现代政治哲学自以为政治理论不再需要与理论相区别的政治技艺(statesmanship)了,“我们可以称这种思维方式为‘教条主义’(doctrinairism)”,这种教条主义第一次在政治哲学中出现,“是在17世纪”。从那以后,“古典政治哲学的通达灵活让位给了偏执僵化。政治哲学越来越与党派之见(partisan)难解难分”。

由此可以说,“普世政体”概念在理论上不成立,在实践上不可能。以普世政体观念为代表的普世主义学说,本质上是一种教条主义。现代政治思想中的教条主义品质,哈贝马斯也注意到了。他强调,“霍布斯在伽利略的精神统绪中所创立的社会哲学,欲求一劳永逸地确定,国家与社会的正确秩序所要求的前提条件”,因此,政治活动不再是“实践上人与人之间的审慎的行动”,而是以一种技术性的手段,“创造出种种规则、关系和制度”。普世政体观念背后的“制度决定论”,便是由此发展起来的。由于这种转变,哈贝马斯指出,霍布斯的政治学在性质上,已根本不同于亚里士多德所代表的古典政治学。经由霍布斯的大胆创新,政治学不再关乎品质的塑造,而成为一种纯粹的“技术活”,尤其是有关正确建立国家的“政治技术”。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审慎(phronesis),而在霍布斯那里变得技术化了的政治学,则志在追求一种“绝对的知识”,一种像自然科学那样的普遍的适用性(所谓“普适”)。

由上可知,作为教条主义的普世主义,其精神实质,乃是理论精神对实践精神的入侵,或者说是技术性知识对“审慎(phronesis)”这一美德的忽略和否定。为奥克肖特所批判的现代政治中的“理性主义”,其实更恰当地说,就是教条主义。奥克肖特区分了技术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在他看来,现代“理性主义”(教条主义)的本质就是,根本否认实践知识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知识。在“理性主义者”眼中,实践知识等同于无知,“如果不是实际上有害的话,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与我国政治语境中对教条主义的定义相似,奥克肖特明确说,“理性主义”的政治,本质上就是“本本主义的政治”(politics of the book)。对于现代政治家来说,“不手拿一本书,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不小心翼翼地照着书上写的做,就会声名扫地”。“今天,要参与政治并期待为人所注意,严格来讲,就得有一种学说;没有一种学说,不光看起来不够分量,甚至还是不体面的”。从奥克肖特的这一洞察已经可以理解,为何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摸索出来“摸着石头过河”的平民智慧,那么不为“理论家们”所待见。

既然政治制度本身的正当性无法从理论上确定,而是取决于特定时空下的政治形势,古典派更多地不是从制度形式上而是从一个政治社会或它的“担纲者阶层”所追求的目标上来理解不同的政体。最好的政体当是以美德为目标的政体。与美德教育比起来,制度只有次级的重要性。因为只有首先有“好人”,才会有好的社会。假如好人没有,“好制度”至多只能流于空谈。而在现代政治哲学看来,具有核心重要性的不是对公民品质的塑造,而是对制度形式的设计。如此一来,根本性的政治问题,被简单化为如何良好地组织国家的技术性问题。

那么,肇始于霍布斯的这种教条主义转向背后,到底是何考虑呢?主要是出于对古典政治哲学缺乏改造社会的实际效果的不满,并致力于以数学为原型,建立一种“精确”的政治科学。在霍布斯看来,“几何学家在处理其领域中的问题时成就斐然。……凡是使现代世界有别于古代野蛮状态的事物,几乎都是几何学的馈赠。……道德哲学家若是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同样成功,我不知道人类的勤奋本可以给他们的幸福做出多大的贡献。对人类行动模式的认识,如果能像数字关系一般确切,普通人对权利与不公的谬见所维系的野心与贪婪,就会失去力量,人类就可享受可靠的和平”。

然而,当霍布斯以数学为原型来建构他的新政治哲学的时候,他就忽略进而扭曲了已经为古典派阐发过的理论与实践的本质区别。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数学是理论科学,而政治学是实践科学。政治学不可能达到数学那样的精确性,因为政治学的主题是人的实践,是“高尚与公正的行为”,“这些行为包含着许多差异与不确定性”,在这方面它与同为实践科学的修辞学性质相同,与数学则迥然有别。因此,亚里士多德告诫说,“只要求一个数学家提出一个大致的说法,与要求一位修辞学家作出严格的证明同样的不合理”。对普遍有效性的过分关注和对数学典范的迷拜,导致了霍布斯政治哲学的教条主义品性,而这一教条主义的实质含义就是对理论与实践之根本区别的忽略和扭曲,或者更具体地说,是理论精神对实践智慧的僭越。

值得注意的是,马德普在其著作《普遍主义的贫困——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批判》一书中,正确地看到,“右的普遍主义即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与“左的普遍主义即马克思主义队伍中的教条主义”一样,都是一种教条主义。但他把教条主义的根源直接上溯到西方传统的两个源头,古希腊哲学和《圣经》,没有注意到施特劳斯、哈贝马斯等人所指出的那种政治学上的“古今之变”所导致的后果。尽管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相比,西方传统可能确实更容易产生普世主义或教条主义,但作为教条主义的普世主义问题,却是在现代西方才成为一个政治问题,至少不能否认,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学,并没有教条主义的毛病。

三、“中国特色”的合理性及其政治哲学依据

普世主义者之所以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缺乏必要的理解和尊重,是因为他们被普世主义的教条所惑,丧失了看待和理解政治问题所需要的那种自然的眼光和视野。当从政治哲学源头上看清普世主义的教条主义本质之后,我们便会发现,普世主义和“中国特色”之间的对立,归根结底是一种漠视实践规律的教条主义和实事求是的审慎精神之间的对立。恰如西方古典政治传统一直强调的那样,“审慎”是政治领域的第一美德。无论是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哲学,还是以埃德蒙·伯克为代表的现代反普世主义的政治哲学,都对“审慎”的合理性和重要性有过深入的分析。由于以普世主义为特征的教条主义乃是西方现代政治哲学本身的内在特征,深受西方现代思潮影响的我们,其实也不同程度地受到现代教条化思维的影响,也难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后所蕴含的政治智慧习焉不察。因此,除了追根溯源地揭示普世主义的错误本质之外,回顾和反思伯克等政治思想家在普世主义诞生之初对其做出的批判性分析,对于我们今天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的合理性与优越性,仍具有重要意义。

生活于18世纪的伯克,见证了启蒙运动中的普世主义思潮从理论走向实践,并在西方掀起滔天巨浪的关键时期。扎实的古典教养让伯克对普世主义的谬误洞若观火。从今天来看,伯克对普世主义鞭辟入里的批评和对一种成熟稳健的政治智慧的捍卫,恰好可以成为我们识别和捍卫“中国特色”背后之政治智慧的宝贵参照和可靠依据。限于篇幅,下文仅略具几例。

第一,实事求是的“审慎”智慧。如前文所述,现代普世主义教条的出现本身就是对审慎这一政治美德的压制和破坏。“理论可以且必须一再地从头开始。而在人类事务中,既有的情况必须得到优先的考虑。”因此,谨慎务实乃是首要的政治品质和政治智慧,在教条思维大行其道的今天尤其如此。伯克看到,18世纪革命的普世派为一种教条式的理论激情所俘获,狂妄到“把自己的国家视若无物,只不过当一张他可以在那上面任意涂抹的白纸”,而一个真正的政治家应该“思考他将怎样才能最好地利用他的国家的现实物质状况”。“保护现存事物的意向再加上改进它的能力”,这就是伯克对一个政治家提出的标准,“此外的一切,在理论上都是庸俗的,在实践上都是危险的”。对于普世派无视历史与现实、天马行空式的政治风格,伯克明确反对,“我不会站出来,在形而上学抽象性的贫乏与单一中,按照抽离具体事物相互联系的简单观点去赞扬或者谴责任何与人类行动和人类关怀有关的事情。事实上,正是被许多绅士们忽视的具体环境才使每一项政治原则具有不同的特色和独特的效应。某个民事的和政治的规划对人类有益还是有害,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环境”。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民族的革命和建设历程,最令人瞩目的特征就是着眼于既定的现实条件,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干精神。邓小平指出,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正如伯克不厌其烦地批判对抽象理论的偏执、强调把握具体政治形势的重要性一样,毛泽东也三令五申地强调不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批判“抽象的马克思主义”,要求“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批判“割断历史,只懂得希腊,不懂得中国,对于中国昨天和前天的面目漆黑一团”的教条作风,坚决主张“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去”。从毛泽东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到邓小平提出“摸着石头过河”,一直到今天党中央提出“四个自信”,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无不伴随着对教条主义的抵制和对一种成熟稳健的政治智慧的坚持。

第二,政府是必要的善。普世主义的底色是对政治的贬低。伯克说,“有一套妖论,是恶人们出于最邪恶的目的而四下里散播的,说什么政治舞台上的人,都是一类货色,都同样的腐败,除了实实在在的俸禄和退休金,眼睛不盯别的,心里不想别的”。此类言论直到今天依旧很流行。普世主义思维在政治领域的一大危害,就是认为政治乃必要的恶,除了不懈地批判,不值得严肃对待。对政治人物,则从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其品性和动机。好在中国传统中强大的政治基因,对这股蔑视政治的现代潮流产生了一定的消解作用,“治国平天下”这样的传统理想所给予政治的正面形象仍然有其生命力,广大民间一直存在着一股自觉地拥护和支持政府的积极力量,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能够取得伟大成就的一项重要保证。

第三,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教条主义的另一种体现是法条主义。法律之为法律,关注普遍的东西,而政治性问题总是关涉特定时空下的特殊之物。法条主义自以为所有的政治问题都可以通过诉诸法律而得到圆满的解决。对此,伯克指出,“法律是‘行之不远’的。无论你建立怎样的政府体制,它的权力,都须一总地交由国务大臣的明慎与正直,故它的好坏,必然多取决于权力是如何行使的。甚至法律是不是有用,是否有权威,也都取决于它们。没有它们,你的公民政体就只是纸面的计划,而不是有生命、有活力、有效的政体”。不能寄希望于一套优良的法律体系,能够自动维持一个政治社会的健康运转,也不能奢望“法治”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这种看法与我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做法在政治理念上不谋而合。尊重宪法和法律,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乃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然而,法治的施行要求有一支正直而审慎的领导集团,没有一支良好的执政队伍作为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和保卫者,法律体系只能流于空文。

第四,民生为大,不迷信“权利主义”。伯克看到,有些人“讲起话来总是似乎以为在他们与执政者之间有着一种独特的约定;这一约定只是约束执政者一方,双方并没有任何相互的关系……他们对自己国家的依附,仅仅是在国家赞同他们某些流变不定的规划时方才存在;那是随着政治体制之符合他们暂时的见解而告开始和终结的”。普世派的风格是只谈权利,不谈义务,在政府与个人的关系中,权利永远是个人的,义务永远是政府的。伯克指出,这种所谓的“人权”将导致灾难,“它们不可能是人民的权利,因为身为人民和享有这些权利是势不两立的:前者以文明社会的存在为前提,而后者则以文明社会的不存在为前提。……如果哪个国家采用了那样的原则,必定会陷入与现在的法国处境一样的处境”。权利主义的激进性使其看不到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必要妥协,提出不切实际的抽象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普世主义人权话语的压力,我国始终没有被那些看似有理实则脱离实际的理论观念所惑,坚持实实在在地服务民生,改善民生,走出了一条更为有效的保护“人权”的道路。第五,重视行政经验,选贤任能。普世派对民主制的疯狂崇拜,在18世纪已经蔚然成风。伯克不禁质疑,“纯粹的民主制乃人类社会可以投身的唯一可容忍的形式,而任何人都不得迟疑于它的优点,否则就被怀疑是暴君制的朋友,也就是人类之敌——难道这真是一条如此之普遍被认可的真理吗?”就像今天许多人对普选怀有浪漫的想象和期待一样,当时的普世派也已不切实际地神化了选举可能具有的政治功用。伯克指出,“一切事情都应该开放,但却并不是对每一个人都毫无区别。没有哪种轮换制、没有哪种以抽签任命的办法、没有哪种以抽签制或轮换制的精神而进行的选举方式,在一个涉及广泛目标的政府之中可能是普遍良好的”。言外之意,选举制不是医治所有政治顽疾的良药,一用就灵。相反,它倒很可能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因为在通行的选举制中,并没有被恰当地纳入一种“直接或间接的意图”,来“着眼于责任而选择人或者是使之彼此适应”。与现代轻率浮华的选举制相比,伯克更推崇传统的做法,而这种做法恰好相当于我国重视基层锻炼和经验积累的用人原则,“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用伯克的话说,“从默默无闻的状况通向荣名显赫的道路不应该弄得太容易,也不应该过于是一桩理所当然的事。假如说罕见的才能是一切罕见的事物之中最为罕见的,那么它就应该经过某种验证。荣誉的殿堂应该是坐落在卓越性之上的。假如它是经过德行而被打开的,那么也应该记得,德行是只有由某种困难和某种斗争才能得到考验的”。

总而言之,当我们通过追溯普世主义的政治哲学源头,认清普世主义的教条主义本质,从而摆脱了普世主义的思想控制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所体现的政治智慧,便得以更加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同时,西方政治思想家对这种政治智慧的分析和辩护,也可以为我所用,进一步推进我们对于自身道路和制度的理解与认同。




作者信息

李明坤,1983年生,博士,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来源

文章原载:西方普世主义误区与“中国特色”合理性的政治哲学分析,《国外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

因文章篇幅原因略去注释。



推荐阅读

张建华 I “民族认同”抑或“公民认同”:苏联的教训与当代俄罗斯的经验

李洋等:对卡特尔政党理论的批判性再思考

文学国:法治驱动下的美国政企学协同创新机制








国外社会科学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