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 | 出境证明办理说明
需要出境证明的两种情况
出访目的国
对中国免签
01
办理内容
仅办理出境证明
02
非新办护照
填写电子版出境证明并打印纸质版出境证明提交至毅字楼723办公室,同时将任务批件原件1份+任务批件复印件2份+政审批件原件1份通过国际处邮寄至工信部。
03
新办护照
填写电子版出境证明并打印纸质版出境证明提交至毅字楼723办公室
04
出境携带
(a)公务普通护照
(b)出境证明
出访目的国
签证类型为电子签
01
办理内容
办理出境证明和电子签证
02
非新办护照
除上文中非新办护照中所述出境证明所需材料外,还需按要求准备电子签证所需材料(如照会等)
03
新办护照
除上文中新办护照中所述出境证明所需材料外,还需按要求准备电子签证所需材料(如照会等)
04
出境携带
(a)公务普通护照
(b)出境证明
(c)电子签证
关于免签国家:常见免签国家包括:新加坡、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其他请查阅中外互免签证协定一览表(上方扫二维码查询),互免签证的证件类别中包含”公务普通护照“的国家仅办理出境证明,详询国际合作处029-88495355
非新办护照:即申请人批件办理完成,且公务普通护照仍有效,无需新办护照。(公务普通护照仍有效:即有公务普通护照,且有效期大于拟出访任务结束时间6个月以上)
新办护照:即申请人办理批件后通过该批件新办护照,并获通知护照已办理完毕。
出境证明模板下载地址: 国际合作处网站(https://guoji.nwpu.edu.cn/)---文件下载---签证所需材料模板---出境证明模板
特殊情况:申请人持一批件办理完公务普通护照后,如行程发生变更需要重新出具批件的,需按新批件办理出境证明。此时虽然是新办护照,但仍需在办理出境证明时告知工作人员按新批件办理,同时按“非新办护照”要求通过国际处邮寄任务批件等纸质材料。
出境证明领取:出境证明由工信部签批后,需要前往北京,赴工信部领取。
出境证明请认真填写,确保信息正确无误,以免耽误出行。
国际合作处联系方式:029-88495355
线上审批:秦清赢
因公证照办理:赵罡
签证办理:刘淑娟
点击原文查看下载中外互免签证协定一览表(更新至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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