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北京93岁孤寡老人将名下5套房产赠与同村人……
分房分下来了
老爷子说这不行再弄一份协议吧
到时候我百年以后
你哪儿找那房子去
心怀善意,温情赡养
刘爱军是北京市顺义区临河村的一名瓦工,多年来在家附近积累了不错的口碑。2011年,同村时年81岁的孤寡老人阮维找到了他,请求他赡养自己。
刘爱军和阮维的关系不错,对方和他家里的老人是故交。刘爱军和妻子认为自己家里还有余力,生活习惯也可以互相磨合,于是同意了这个要求。
2011年11月25日,刘爱军和阮维在村委会的出面见证下签下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刘爱军负责照顾阮维,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阮维则将自己的房屋等财产遗赠给刘爱军。
签完协议后,刘爱军夫妇为了更方便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搬去和他同住。
房屋拆迁,重签协议
2017年,临河村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阮维和刘爱军的宅基地都被划入了拆迁项目中。2023年3月回迁房建成后,阮维获得了五套房,他提出与刘爱军重新签一份协议,将新获得的五套房遗赠给刘爱军。2023年3月31日,刘爱军和阮维签订了新的《遗赠扶养协议》。
2023年10月7日,阮维因病不幸去世,刘爱军给老人料理了后事。老人走后,由于不知道老人是否有法定继承人,开发商一直没有处理房产继承的事宜。为了合法继承老人的房产,刘爱军将阮维的继承人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五套房由自己继承。
经法院的调查走访发现,阮维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但他有四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他的四个哥哥都已去世,亲妹妹阮某秀和二哥的两个女儿阮某玲、阮某英还健在。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阮维的遗产应由这三人继承。
恪守承诺,无愧于心
在庭审中,阮维老人的亲属提出了两点质疑。一个是老人签订新的协议时已经93岁高龄,是否受到了诱导;另一个是刘爱军多年以来对老人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刘爱军提出,阮维是在神志清楚时签下的协议,当时还有律师在场见证,也拍下了视频。视频中,老人表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愿,也是本人亲自签字。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刘爱军表示,他们夫妻俩负责照顾阮维老人的一日三餐和日常起居。老人平时身体状况不错,但是患有哮喘,尤其在换季的时候需要住院。无论是住院还是在家里,夫妻俩都是尽心尽力地护理老人。最后一年里,刘爱军基本和老人同屋休息,还给老人买了一个医用床和五台带雾化功能的家用制氧机。
法官认为该案的核心在于有关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通过走访村委会法官了解到,很多人见证了2011年第一份协议签订时的状况,表示老人是自愿签订。2023年签订第二份协议时,刘爱军方提供的视频可以反映出刘爱军得到了老人的认可。因此法官认为阮维生前和刘爱军签订的协议被认定为有效。
在赡养情况方面,法官认为从现有证据来看,刘爱军除了物质上对阮维实现了尽心尽力的照料,情感上也让阮维获得了满足,让他的晚年生活不仅有人照顾还有孩子承欢膝下。因此,刘爱军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他对阮维尽到了相应的生养死葬义务。
法院最终判决涉诉五套房屋的所有权益应由刘爱军继承。判决作出后,原告和被告均未上诉。
普法时间
本案当中提到了遗赠扶养协议。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它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比如老人将来会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而个人或者组织承担对老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它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他们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合意,也具有可以明确的形式,它就会产生法律效力,按照当事人的期待产生法律效果。
法院最后判决刘爱军有权获得老人的五套房,而老人的其他亲属和继承人没有获得这份遗产,您怎么看?
从遗产处理上来说,它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然后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在适用的逻辑上要先看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存在而且有效,就要首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财产。本案中的老人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他的兄弟姐妹,以及已经去世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按照代位继承,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这个案子当中,老人事先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安排好了自己的生养死葬,所以他的财产应该首先用来实现他的意愿。由于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所以老人的遗产应该按照这个协议去分配。
我们国家对于赡养老人有哪些规定?同时这些孤寡老人他们应该怎么养老呢?
我们国家对于养老事业的布局,是按照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布局来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有相应的规定。其实个体也有自己的能动性,比如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机制,或者是遗赠。一方面取决于国家养老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福利的供给,另一方面取决于个体怎样为自己做筹划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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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说法》节目《五套房的遗赠》
记者:倪玮 李政林 谢金玻
编辑:陈遥
审核:路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