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启蒙? | 康德
本文看点
1.很多人愿意终身处于不成熟的状态,因为是那么安逸,以至于别人如此轻而易举就以他们的保护人自居。
2.保护人首先要使他们的牲口愚蠢又温顺,小心提防这些牲畜不要妄图从摇车的枷锁里迈出一步;保护人还会向他们指出单独行走时所面临的危险。
3.作为一个学者通过自己的著作而向全世界讲话时,他在公开地运用自己的理性上应享有无限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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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自我启蒙是不可阻挡的 |康德
策划:先知书店
文:康德 ;译:何兆武丨 编辑:千字君
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无力运用自己的理智。如果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勇气与决心去加以运用时,那么这种不成熟状态就是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了。Sapereaude!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
大自然早已把人类从外界的引导下释放出来,然而仍有大量的人愿意终身处于不成熟的状态,以至于别人如此轻而易举就以他们的保护人自居。这些人为什么愿意这样呢?因为不成熟状态是那么安逸。如果我有一部书,它能代替我保存理解能力;有一位牧师,他能替我保有良心;有一位医生,他能替我规定食谱……那么我就不用自己操心了。只要能对我合算,我就无需去思想——已经有人替我将这些事情办妥,我又何必去做这些伤脑筋的事?
绝大部分的人(其中包括全部的女性),都把步入成熟状态看作一件非常艰辛、非常危险的事。这一点老早就被那些好心的保护人关注到了。保护人首先要使他们的牲口愚蠢又温顺,小心提防这些牲畜不要妄图从摇车的枷锁里迈出一步;保护人还会向他们指出单独行走时所面临的危险。这种危险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大,因为他们跌过几次跤之后最终是能学会走路,但是人们通常只要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就会心惊胆战地完全退缩了。
任何一个人要从不成熟的状态中奋斗出来,都是非常艰难的,因为那几乎已经成为他们天性的一部分。他甚至已经爱上它了,并且确实暂时还不能运用他的理智,并且保护从来都不允许他去做这种尝试。条例和公式这类他那天分的合理运用、或者不如说误用的机械产物,就是对终古长存的不成熟状态的一副脚梏。谁要是抛开它,也就不过是在极狭窄的沟渠上做了一次不可靠的跳跃而己,因为他并不习惯于这类自由运动。因此,真正通过自己精神的奋斗摆脱不成熟的状态,并且迈出切实步伐来的,真的只有极少数人。
然而公众要启蒙自己,却是很可能的;只要给予他们自由,并且这确实几乎是无可避免的。因为哪怕是在为广大人群所设立的保护者们中间,也总会发见一些有独立思想的人。当他们自己在抛却了不成熟状态的羁绊之后,就会传播一种精神:
要合理估计自己的价值,因为每个人的本分就在于思想其自身。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众本来是被他们套上了这种羁绊的,但是当公众的保护者(其本身是不可能有任何启蒙的)中竟有一些人鼓动他们的时候,此后却就连保护者自己也身处其中了。种下偏见是那么有害,因为他们最终报复了教唆者或者是教唆者的先行者。因而公众只能是很缓慢地获得启蒙。通过一场革命或许很可以实现推翻个人专制以及贪婪心和权势欲的压迫,但却绝不能实现思想方式的真正改革;而新的偏见也正如旧的一样,将会成为驾驭缺少思想的广大人群的圈套。
然而,这一启蒙运动除了自由以外并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也是最无害的东西,它就是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但是,到处都有对自由的限制。我听到从四面八方都发出这样的叫喊:不许争辩!军官说:不许争辩,只许操练。税吏说:不许争辩,只许纳税。神父说:不许争辩,只许信仰。
然而,哪些限制是有碍启蒙的,哪些是促进它的呢?我回答说:必须永远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并且唯有它才能带来人类的启蒙。私下运用自身理性的行为时常会被受到极大的限制,但这并不会特别妨碍启蒙运动的进步。我所理解的对自身理性的公开运用,指的是任何人作为学者在面对所有听众时能做的那种运用。一个人在其公职岗位或者职务上所运用的理性,我称之为私下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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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能拒绝缴纳规定的税额,如果他对赋税擅行责难,公权力甚至可以当作诽谤而加以惩处。然而当同一个人作为学者公开发表见解,抗议税收的不当,他的行动并没有违背公民的义务。同样地,一个牧师也有义务按照他所服务的那个教会的教义,向班上的学生和他的会众们作报告,因为他是根据这一条件才被委任的。但是作为一个学者,他有充分的自由、甚至有责任,将他深思熟虑后的建议传达给公众:关于教义的缺点、全部善意的意见,以及如何更好地组织宗教团体和教会团体。
作为学者的宣讲,并不会给这名牧师的良心增添任何负担。因为,作为一个教会工作者,他没有权力按照自己的心意自由讲解,而是根据别人的指示、以别人的名义讲述这些东西。他会这样说:我们的教会是如此如此教导的,这里是他们所引用的论据。他有义务向听众宣讲那些条文,并演绎出实用价值。但是,这些条文中的确隐藏着真理,并且他没有发现任何与他内心宗教相违背的东西。否则,他将无法根据自己的良心尽自己的职责,只能辞职。
一个就任的宣教师向他的会众运用自己的理性,纯粹是一种私下的运用;因为那往往只是一种家庭式的聚会,不管是多大的聚会;而在这方面他作为一个牧师是并不自由的,而且也不能是自由的,因为他是在传达别人的委托。
反之,作为一个学者通过自己的著作而向真正的公众亦即向全世界讲话时,则牧师在公开运用他的理性上便享有无限的自由,可以使用他自己的理性,并以他自己本人的名义发言。因为人民(在精神事务上)的保护者而其本身居然也不成熟,那便可以归结为一种荒谬性,一种永世长存的荒谬性了。
那么,一个牧师团体、一个教会会议,或是一个可敬的教门法院,是否可以宣誓他们自己对教义负有义务,并且有权对其中的所有成员实行永不中断的监护呢?我要说: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即便已经被国会、最高权力和最庄严的和平条约所确认,它也必然是一条绝对无效的契约。
保护人们试图去永远锁住任何进一步的启蒙,但这是一种违反人性的犯罪行为,因为人性的天职就在于这种进步,后世的人们完全有权推翻这种毫无根据的、以犯罪方式确立的规定。任何时代的人,都没有义务和权利划定一个界限,让后世的人们无法去扩大认知(尤其是十分迫切的认知)、清除错误,以至于无法在启蒙中继续进步。
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本身是已经启蒙的、不怕鬼神的,并且手中掌握着训练精良的大量军队可以保障王国的稳定。因此只有他这种人敢说这种话:“可以争辩,随便争多少,随便争什么;但是必须听话!”这些话是一个自由国家的统治者绝对不敢说的。当我们从整体上观察这种对比时,我们似乎发现了一个充满悖论的世界:人间的事务时常以一种令人惊异的、出乎意料的进程在发生。
当大自然似乎有着坚硬的外壳,这个外壳保护的是人类思想自由的幼芽。当这坚硬的外壳逐渐被种子的力量撑破,它便会逐步地反作用于人们的心灵面貌,从而让他们慢慢地掌握自由。最终,她还会对政权原则产生影响:她会使政权按照人的尊严去看待人,而不仅仅是将人类视为机器——当然,这也是有利于政权本身的。
(1784年9月30日,于普鲁士哥尼斯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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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首先应该是具备独立思考的人,其次才是他的社会身份
勇敢地运用你的理智、成为自己精神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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