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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京蓉,申云 |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研究

李京蓉,申云 比较教育研究 2023-03-26
作者简介

李京蓉,女,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讲师;

✦申云,男,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特聘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带一路”沿线跨越中亚、南亚、东南亚、西亚、北非、中东欧等国家和地区,大多以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为主,成为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带。[1]长期以来,中东欧作为联结欧亚大陆的重要纽带,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沿线国家与中国围绕农产品贸易为基础延伸的投资、技术、基础设施等合作与联系越来越密切,加强双边国家的教育合作与人才交流尤为迫切。为此,教育部在2016年发布的《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文件中提出,加强区域教育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实施“丝绸之路”合作办学、师资培训、人才联合培养与教育援助计划,推进政策、渠道、语言、民心与学历的相通与互认,发挥教育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长期以来,中东欧国家农业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良好,双边国家农产品贸易规模快速增长,农业多元合作不断深化。在此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教育合作,如何在“一带一路”倡议中肩负起国际农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新使命,更好地服务双边农业经贸合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需要厘清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发展现状、机遇和挑战、合作成效、合作模式及存在的问题等,从而进一步优化双边农业教育合作发展路径。

一、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发展现状

(一)农业教育合作优势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各自拥有吸引师生的有利条件。中国涉农综合型高校与农业院校总体综合实力较强,在农业领域开设的细分专业多、针对性强,开设的创新课程以学科交叉融合为主,特别是以农业为基础融合信息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经济学等学科交叉为主的智慧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新领域,具有较强的学科和学术竞争力,在培养农业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此外,中国为保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的教学质量,依托完善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强大的师资力量,近年来在学术声誉和论文引用率方面表现突出,并且拥有较多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同时,与大型农业企业和跨国农业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为学生提供了较多实习和工作机会。

就中东欧国家而言,欧盟区域内部教育资源丰富,且中东欧国家部分高校与欧盟高校之间达成教育合作协议,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教育合作意味着中国留学生拥有更多的渠道和机会与欧盟各国加强农业交流学习[2],农业教育合作的边际正外部性不断增强。《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中东欧17国中有12个国家的科技创新水平居世界排名前50,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可以进一步弥补中国国内部分农业科技的薄弱环节[3],与国内农业教育形成较强的互补性,合作空间巨大。此外,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形成风格各异的教学特色,对中国留学生也具有较强的吸引力,特别是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与沿线国家的农业技术交流合作也越来越密切,需要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了解中东欧国家当地文化、农业特色、技术与市场等。

(二)农业教育合作面临的机遇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相继出台政策以鼓励双边深层次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在市场体系、地缘区位、经济发展、政策激励等方面为农业教育合作提供了新机遇。

第一,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巨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2020年《世界经济展望》公开数据显示,中国与中东欧17国的GDP分别为15.7万亿美元和2万亿美元,人口分别为14.1亿和1.24亿,双边国家GDP总量和人口总数分别占世界的18.69%和20.09%[4],双边人口规模和市场体量已经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市场经济体,发展潜力和承载空间巨大。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出口贸易额持续增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双边国家年均GDP增速和双边贸易额增速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业方面的资源禀赋和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5],两者均为双边国家农业教育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越来越多的中国商品经过中东欧国家流入欧盟各成员国,中欧班列及陆路交通枢纽互联互通,也为双边国家农产品贸易和经贸往来提供了巨大便利,巨大的市场空间和频繁的贸易往来为双边国家农业教育合作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第二,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拥有绝佳的地缘区位优势。中国地处亚洲大陆,邻国主要有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并与俄罗斯接壤,可以说中国是中东欧国家进入亚洲市场的重要关口。而中东欧地处欧洲大陆,是中国制造业产品与欧洲消费市场最直接的连接纽带,加之中东欧已有12国为欧盟成员国,这也为中国商品在欧盟市场内部的流通提供了便利空间,对提高双边留学生就业机会和教育互动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地缘区位优势为双边农业教育在地理空间、经济便利性、社会交往等多个方面深化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一带一路”顺应全球化浪潮激发市场红利。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参与者和世界各国的坚实合作伙伴。中国倡导全球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吸引的外资不断增多,中国和世界的相互依存也日益加深,为双边、多边国家合作创造了发展机遇。共建“一带一路”是造福人类的一项伟大倡议,为世界各国在农产品贸易、对外投资、文化交流、科教合作等方面带来更多发展空间,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民众享受着这项倡议带来的经济发展红利。共建“一带一路”直接促进各参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繁荣,加强区域互联互通并推动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拉近各国人民之间的距离。总体而言,虽然受逆全球化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导致全球化进程受阻,但全球化的总体趋势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全球化的发展红利也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深入开展农业教育合作带来了重大机遇。

(三)双边农业教育合作面临的挑战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推进双边高校农业教育合作的同时,也面临着地缘政治风险、美国倡导的逆全球化以及双边留学政策差异等一系列问题挑战,从而导致双边农业教育合作依然面临较大的阻碍。

首先,中东欧国家长期面临较大的地缘政治风险。中东欧国家地处欧亚大陆中部,是地缘政治中的敏感地带,成为欧盟、美国、俄罗斯等长期竞争的角力场和势力范围。因此,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也面临多元化区域合作的博弈困境。[6]美国实施“新丝绸之路”计划,试图削弱中东欧国家与中国的经济联系,而自英国正式脱欧之后,欧盟国家内部的凝聚力与合作共赢的心态逐渐分离,中东欧国家自苏联解体后内部长期受政治矛盾纠纷影响,也处于关系修复期与磨合状态。俄罗斯也在中东欧国家一些合作领域施加军事和政治影响,欧盟、美国、俄罗斯等三方势力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投资合作带来一定程度的“威胁”,中东欧国家面临世界大国和周边国家多方的政治压力依然较大,这给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各领域的合作带来非常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与挑战。

其次,美国倡导的逆全球化趋势不断蔓延。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和话语权也逐渐提高,但以美国为主导的发达经济体为阻止中国的发展,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逆全球化趋势和全球产业链脱钩风险加大,制造业回流也进一步加剧了当前世界经济的低迷,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世界各国蔓延,造成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社会矛盾冲突不断爆发,而且经济全球化进程导致西方世界出现了全球化赢家与输家之间的结构性对立[7],逆全球化思潮抬头,降低对外开放和加强技术管制的声音也变得越发强烈。美国为保持霸权地位,开始在世界各地倡导逆全球化,实施排斥外来民族、贸易保护措施以及反移民政策,并退出多个国际组织,以维护其政治经济霸权地位。如何降低逆全球化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的巨大消极影响,推进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成为中国破解逆全球化不断蔓延趋势的有效策略,加快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命运共同体建设尤为必要。

最后,中国农业教育和对外留学政策的开放力度仍不够。中国现代化农业生产起步较晚,在农业科技方面与中东欧国家具有一定差距,但这种差距正在逐渐缩小。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显示,中国农业类大学综合排名相对处于中等水平,且在学术声誉和留学生占比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短板。中国农业教育水平相比西欧发达国家而言竞争力依旧不强,中东欧国家留学生首选仍然是以西欧发达国家农业类大学或农学类专业为主。[8]另外,双边国家校际合作的开放程度仍不高。中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者,出台了很多加强与沿线国家合作的政策,但校际合作政策的相互衔接不仅受意识形态与政治更替的影响,还受各高校自身发展及其内部政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中东欧国家在推动双边农业教育合作的进程中,对留学生的政策开放程度仍不高,须进一步加快开放步伐,在鼓励中东欧留学生赴中国留学方面还须进一步加强宣传与政策激励,双边国家政府教育部门仍须强化对话协商。

(四)双边国家农业教育合作成效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并获得了可喜的成绩。自2014年起,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启动,通过搭建双边国家高校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与合作平台,发挥成员高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整合与共享教育资源,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各国之间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第一,农业教育合作平台建设逐步完善。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中国提议成立了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和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论坛,为实现资源共享、农业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搭建双向平台。以其为载体开展务实的农业教育合作,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校际合作创造机会,挖掘潜在合作领域。针对中国-中东欧国家特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提升高校联合会内部的互补性和竞争力,吸引了中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高等院校和优质企业的参与,覆盖院校高达185所[9],影响力显著。此外,中国部分高校成立中国-中东欧研究所,针对双边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农业教育、农业科技应用等领域展开深入研究与交流合作。

第二,校际合作项目逐渐增多和领域不断拓宽。截至2020年8月,中国已有211所高校与中东欧国家37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10],其中参与合作的高校主要以农林院校和综合类大学为主,校际合作项目的数量逐年递增。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项目量达到300余项,结合双边合作意愿和国家政策倡导,预期双边国家未来农业教育合作的项目数量将会呈稳步增长态势。此外,随着合作项目的增多,双边农业教育合作领域也将逐渐拓宽,从早期双边院校主要围绕各自优势学科展开合作,到“一带一路”双边国家农业科技前沿领域的教育合作,不断强化双边国家农业教育合作的质量。同时,随着中东欧国家愈发注重加强与中国友好省市之间进行区域合作,来推进农业教育合作的不断深化,中国的重庆市、浙江宁波市、河北省等省市,前期通过以互派交换生、教师互访以及与中东欧各国高等院校建立联合实验室的方式开展小范围的探索性合作;随着合作效果的不断提升,进一步通过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举办寒暑期交流项目(夏令营、冬令营)、共同参与课程开发(网课、慕课)等方式,不断深化农业教育合作质量。此外,在农业合作领域方面,主要集中于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优质农产品栽培、动物繁育、农作物种植与培育、食品加工技术、农业大数据、智慧农业等领域,通过合作项目与合作领域的不断深化,进而提升双边国家的农业教育合作成效(见表1)。

第三,国际型农业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不断增多。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教育合作旨在培养研究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需要因地制宜地针对留学生的不同需求实施不同的教学培养计划。鉴于双边农业教育具有较强互补性,双边高校通过事先交流探讨和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充分利用双边国家学科优势及农业科技发展成果,制定出一套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方案,从而培养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此外,双边高校在原有的校际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了双边农业科技教育合作。通过更多农业教育合作主体的参与,为双边农业教育合作提供更多的可能性,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并形成良性循环,不断强化双边农业科技与成果推广应用等层面的学生交换学习。

(五)双边国家农业教育合作存在的问题

首先,双边留学生流动比例偏低。根据《2019年来华留学生简明统计》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中东欧国家来华攻读学位的留学生仅占总来华留学人数的28.4%,虽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已经签署了多个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并建立了36所孔子学院和44个孔子课堂,总体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双边国家学生的留学去向大多依然是以英、美以及西欧等发达国家为主,且双边农业教育合作大多以非学历教育为主。[11]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彼此留学生流动幅度较低且留学生地区分布极度不均衡。其中,波兰来华留学人数最多,达2115人次;而马其顿来华留学人数仅为66人,与波兰差距明显。现阶段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存在双边留学生往来人数较少且互相不为留学目的国的问题。[12]此外,中东欧来华留学生分布地区不均,主要集中在中欧和东南欧地区,波罗的海地区留学生人数处于较低水平。从农业教育合作结构来看,双边留学生选择的高校主要以综合类高校为主,但就读农业专业的留学生主要以农业类高校为主。双边留学总人数中,中国赴中东欧的留学生中涉农专业人数为528人,占赴中东欧留学总人数的22.7%;而中东欧来华留学生就读涉农专业的人数为1416人,占中东欧国家来华留学总人数的20%。[13]

其次,合作院校国别分布不均衡、合作项目有限。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项目逐年增长,但仍处于较低水平。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高等院校的合作主要集中在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保加利亚等中欧、东南欧地区,波罗的海的合作院校相对较少,中东欧国家内部双边留学生流动人数的差异性也较大(见表2),间接反映出双边国家教育合作国别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双边国家留学生流动水平与双边校际合作密切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为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可以探索从增加双边留学生流动水平和校际合作项目两方面着手,注重与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等国的农业教育合作,消除地域限制。

最后,农业教育合作平台利用不充分、合作深度不够。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由中国农业大学牵头、国内外近70所涉农高校在北京成立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该联盟主要由农林高校和涉农企业组成,旨在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和农业教育的发展。着力构建促进产学研等优势资源在农业领域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与交流,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相关专家共同研究与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挑战和问题,而专属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的平台主要是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由于该联合会参与高校和农业企业数量偏少,在产学研合作上仍处于探索阶段,其影响力相对较弱,且由于双边农产品贸易规模有限,双边农业企业开展跨国合作的动力也较低,进一步制约了双边国家农业教育合作的深度。

二、双边国家农业教育合作政策演进与合作模式

(一)教育合作政策演进

2012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相聚波兰华沙,在会议中首次提出《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强调加强高校校际交流与联合学术研究,定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会议,鼓励双边高等院校联合开展农业教育合作项目,互学互鉴。2013年,来自中国的16所高校与中东欧国家的12所高校共同签署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立宣言》,该联合会的成立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14]明确了双边国家未来教育合作的重点领域,并以高校联合会平台为载体加强双边农业等不同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2016年中国教育部发布的《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指出,推动教育深度合作、互学互鉴,携手促进沿线各国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区域教育影响力。为积极响应《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国高等院校高度重视与中东欧国家建立教育合作关系,在不同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增进双边教育合作。2019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发布后得到各方的积极响应,教育交流合作为有关各国合作始终保持高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民意支撑。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北京活动计划》提出支持举办第八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这些政策体系的持续深入推进,为双边国家农业教育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见表3)。[15]

(二)双边农业教育合作模式

经过中国-中东欧国家长期以来的农业教育合作,探索出双边国家农业教育的有效合作模式主要有学术交流、师生互访、课程开发、联合实验室、联合图书馆、交换实习、高校联合会等,具体合作模式表现为三种。

一是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2013年11月,中国与中东欧各国共同发表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为落实纲要精神,2014年9月,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在双边教育政策的依托下应运而生。该联合会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搭建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之间的沟通渠道与合作平台,发挥成员高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整合与共享资源,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各国教育合作交流。联合会在双边各设秘书处,中方秘书处设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东欧秘书处由各成员国轮值担任。在工作机制层面,联合会采取定期工作磋商机制,每年定期举办会议,围绕不同的主题开展交流合作;建立成员高校之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打通合作渠道;积极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各国政府间学位学历互认工作;鼓励联合会各成员高校申请设立政府奖学金,建立全面、务实的校际或院系级合作关系,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创新成果转化。

二是学术交流与师生互访模式。双方借助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平台,签署双边高校教育合作的战略协议,鼓励双边师生互访以增强双边学术交流。在前期准备阶段,双边国家在进行师生互访时,会事先作好充分准备,加强双边高校的沟通,制定详细的师生互访形式和流程,将活动安排妥当。在事中阶段,带领对方师生团深入了解当地文化风俗,筹备多次拉近彼此交流的活动,参观当地特色企业的产品生产过程,体验东西方文化差异。在师生互访阶段,安排师生团参观高校科技合作创新中心,参加科技创新比赛并围绕不同的主题举办学术会议,鼓励学生之间积极探讨与交流互动。此外,双边高校还会以举办夏令营、冬令营的形式,吸引双边留学生参与短期交流项目,深入当地体验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双边国家开展学生互访和学分互认活动,前期通过学生互换交流加强沟通合作以吸引更多留学生参与,增强双边农业教育合作的吸引力,并激活深度合作机制,共同探索并优化互派学生留学途径。

三是联合图书馆智库建设模式。2017年,中国发起“中国-中东欧国家图书馆联盟倡议书”。2018年10月20日,中国-中东欧国家图书馆联盟正式成立,并审议通过《中国-中东欧国家图书馆联盟成立宣言》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图书馆联盟2019—2020年行动计划》,双边致力于发展“图书馆合作·互联·共享”,共谋促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图书馆联盟长效发展的对策。联合图书馆是由政府牵头,双边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搭建的资源共享平台,通过现有文献资源共享与未来协作文献编写等形式让双边高校参与进来。双边高校成立专门项目小组,重点收集与整理双边在政治、经济、贸易、农业等领域的信息和文献,将成果分享在共用的数据库,利用信息检索功能,为双边未来开展农业教育合作项目提供便利。此外,双边高校正在利用“互联网+”,实现文献资源的整合升级。采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等相关技术,对中国-中东欧国家有关文献进行分门别类,填补空白资源,并设置子系统优化图书馆的功能。但中国-中东欧联合图书馆成立的时间较晚,双边政府、高校对于存在的问题仍在做进一步的完善,如双边共享意识不强、建设资金不足、数字信息资源少,同时也缺乏专业人才维护和管理联合图书馆,导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这需要政府制定相关规范和条例,调拨专项资金建设联合图书馆,进而促进资源共享。

三、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优化路径

(一)构建双边国家农业教育合作互动机制

为优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教育合作互动交流,须进一步激励双边教育合作的主体(如政府、高校、企业)依托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特别是高校与企业之间需要强化双边和多边合作联系,建立联合实验室、联合图书馆及开展师生互访、学生暑期夏令营等活动。各参与主体须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首先,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放开留学政策和农业教育合作政策,借助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等平台,深入了解高校优势学科,主动表达合作意愿,尽力促成双边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其次,应强化高校优势学科与中东欧国家各高校的交流互鉴,推动师资结构不断优化,依托“互联网+”技术拓宽农业交叉学科领域和专业设置。再次,企业通过为优秀留学生提供奖学金与实习工作机会(见图1),不仅可以吸引留学生的到来,同时还可以吸纳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最后,企业可以参与双边高校合作的科研项目,为科研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进行联合攻关。企业借助对科研项目的熟悉度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在推动双边高校农业教育合作的进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和中国-中东欧高校联合会等平台应结合互联网技术,开发线上网站,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以提高效率。[16]以上各主体的措施与平台的不断完善,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的深度。

对于教师互访,双边在签订合作项目之后便开展农业教育合作,以课程开发、学术会议、知识讲座等形式,互相学习双边高校开展的前沿农业教育方法,增进彼此了解;若校际合作良好,则进一步拓宽新的合作领域并达成合作意向,长此以往形成良性循环,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合作。另外,就目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订的农业教育合作项目而言,主要是以单独的学术交流、师生互换、课程开发的形式为主,虽有利于增强双边对彼此农业教育领域的了解,但由于缺乏一套完整的合作体系,尚未实现吸引留学生和培养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初衷。基于现存的合作模式,需要各合作高校在专业对接、学生互访、联合培养、就业支持、政策衔接等多维度进一步深化合作,力求提升双边农业教育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进而推动双边农业教育合作。

双边高校借助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并以此为媒介签订农业教育合作项目,双边以委派交换生进行短期或长期合作项目的形式进行交流学习。交换时间的长短意味着培养的目标和层次不同,交换生参加夏令营或冬令营等短期交流项目,可以对彼此农业教育有所了解,体验当地教学方法;参加长期合作项目,可以凭借平时课程学习,参与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比赛等达到熟知关于高校农业教育的知识[17],并积极参与联合图书馆的建设(见图2)。经过一系列学习后,交换生可以被培养成为专业人才,但还是缺乏实战经验,可以通过交换实习的形式,使他们将所学转化为实质性成果,成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达到双边高校的学生培养目的。

(二)集中优势学科,选好合作契合点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校际合作建立在双边优势学科基础之上,围绕着优势学科开展农业教育合作。高等院校应明确自身优势学科,充分发挥双边农业教育的优势性和互补性,达到吸引双边留学生的目的。例如,中国农业大学拥有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多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其中农业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为优势学科,与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在动物医学专业达成合作意向。除围绕优势学科建立合作关系之外,双边高校之间可适当拓宽合作领域,向热门、前沿的研究方向合作,可共同申报国际科研项目,申请专项科研基金。校际开展教育合作,主要是为了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应选好双边教育合作契合点,制定一套完善的农业教育合作体系,共建紧缺人才相关的专业与学科[18],积极推进双边农业教育的务实合作。

(三)打破地缘限制,重视校际合作均衡发展

为积极响应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教育政策,双边高校之间应加强交流与合作,由于校际资源的不平衡导致双边国家高校合作层面的不均衡问题值得重视。[19]一方面,中国政府应鼓励中国高等院校积极与波罗的海地区的院校加强合作,借助已搭建的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增加双边高校之间的交流机会,发现潜在合作院校。另一方面,也需要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等国家加大与中国农业教育合作的支持力度,能从政策上给予一些优惠措施以吸引中方留学生。通过以上措施尽可能消除地域限制并发挥中东欧国家的地缘优势,利用大部分中东欧国家作为欧盟成员国的优势,带动周边的欧洲国家共同参与和中国的农业教育合作,[20]并逐步形成“中国-中东欧-欧盟”教育合作共同体。

(四)构建双边国家农业教育产学研合作平台

提高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的留学生流动水平,同时增加留学生就读农业相关专业的意愿,政府需要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加强区域教育部长级会议、签订学历学位互认条约、开展高等教育论坛等积极参与到“一带一路”教学合作中来。[21]搭建双边国家农业教育产学研合作平台,强化双边农业合作对接载体的联结,政府应积极鼓励双边综合实力较强的院校牵头,尽可能地组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高等院校参与其中,同时向周边国家院校辐射,带动平台的搭建与发展。此举可以最大限度地打通双边高校交流合作通道,创造农业教育合作机会。同时,积极扩大中国农业高等教育在中东欧国家的宣传,围绕学生需求制定留学生资助、奖励、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政策体系,拓展国内外农业企业集团的跨国合作,不断优化农业教育产学研合作对接机制,进一步提高“一带一路”沿线中东欧国家教育的合作黏合度。[22]

(五)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形式

把握双边合作新机遇,结合当下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创新农业相关专业课程,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农业信息化等交叉学科,强化传统农业与现代科技的融合。针对农业信息化与智能化学科交叉,可以组建跨学科的研究平台,开展“互联网+农业”的人才培养项目,打造若干对高校之间有辐射作用的课程平台[23],在重点实验室开辟“互联网+农业”的研究岗位。此外,在现有农业教育合作模式下进行改善或创新,鼓励更多的参与主体联合高校共同开展教育合作。与双边大型农业企业进行合作办学,为留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资助优秀留学生奖学金等,并为企业吸纳人才,进一步完善合作体系与合作路径,充分保证合作的高效性和有效性,积极促进双边资源互补与合作共赢。

(因篇幅限制,详细参考文献信息见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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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比较教育研究》2021年07期,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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