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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天|老师们大概真的不在了,我想要好好地记住他们

阎天 雅理读书 2023-09-10

中国劳动法学杂考三则




文 / 阎 天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

以下三则短文,是在考据任扶善老师的生平和著述时,附带完成的,为的是将来撰写任老的学术评传。任老的著述全目和学术年谱也在编辑整理中,将尽快发布初稿,期海内外师友垂注和指正。

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负责人程海峰

——中国劳动法学杂考之一

任扶善老师曾回忆,是清华的程海峰学长延聘他到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工作。程海峰(1904-1986),原名瀛元,安徽黄山屯溪湖边村人。清华大学甲子班(1924级)毕业,后获斯坦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通英、德、法、俄等国语言。归国后任职于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官至局长。1953年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工作,担任研究员和律师至退休。

程海峰主持了中国分局在二战中的搬迁。珍珠港事件后,日寇占领上海公共租界,中国分局被迫迁往重庆。据程局长写给国际劳工局的报告,陪都当时一年只分两季:轰炸季和不炸季。分局在不炸季的时候可以在城里办公,轰炸季则避居郊外小房,办公、住宿都在一处,略显狼狈。程局长还抱怨了重庆的物价:1942 年初,一身普通春装卖价 1850 法币;到了春末,一身普通夏装卖价 2700 法币,一件春季的罩衣就卖到 4500 法币了。程局长显然低估了国府创造通胀纪录的决心。到 1946 年 9 月,国际劳工局在日内瓦的总部收到一封中国来信,信封上贴了 31 张 700 法币面值的邮票,还有 4 张 300 法币、2 张 500 法币和 2 张 20 法币的,邮资总共是 23940 法币。其时蒋介石已经发动全面内战,中国分局已经回迁上海,程局长的人生也即将迎来转折。

物价虽贵,程局长还算有钱人。历史学家刘绪贻回忆:“1943年,我到工矿调整处工作后,吴景超先生曾经组织一个民间的小型学术讨论聚餐会,参加的人都是清华校友,除吴景超先生外,还有吴文藻、程海峰、张永懋、潘如澍(清华10级社会学系毕业生,当时在国民政府某部工作)和我。程海峰学长除参加学术讨论外,还扮演一个特殊角色。因为他当时是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的局长,有钱,所以每次讨论会后聚餐时,总是他请客。每次讨论会上,先由一个人主讲一个他正在研究的问题,其余的人则提意见,评论他的讲演。”

程海峰与施滉、冀朝鼎等革命者是同届同学,受他们影响很多。他在重庆和上海时都曾帮助冀朝鼎,将我党重要文件隐藏在中国分局,还曾用公车掩护地下党员逃脱追捕。上海解放前后,程海峰拒绝随国府撤离,明确提出将中国分局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为清华人,程海峰为校友介绍工作、赞助学术、掩护革命,无愧为优秀校友,这也反映出“老清华”团结上进的精神风貌。

1953年,程海峰应冀朝鼎之邀北上,开启了人生的下半程。国际劳工组织1985年建立北京局的时候,程海峰还活着,不知道他参与了没有。

(程海峰盛年和晚年留影)

(国际劳工局中国分局办公地点)

(国际劳工局刊物关于中国的报道)

新中国第一位劳动法教师余长河

——中国劳动法学杂考之二



· 壹 ·

任扶善老师曾回忆,1950年秋辅仁、燕京、清华三校社会系分别成立劳动组,为劳动系统培养干部,需要开设《劳动政策与立法》(或名《劳动立法和劳动政策》)课程,辅仁请了时任劳动部劳动保险局副局长的余长河讲授。辅仁社会系1952届毕业生田春润回忆,这门课持续了整整一个学年,而他在1951-1952学年都在广西参加土改。合理的推论是,余长河于1950年秋季开始授课,一直讲到1951年夏天。

至于燕京和清华,由于劳动组的课程方案是劳动部与三校共同拟定的,所以很可能同期开设了类似课程,但是不会早于辅仁,因为辅仁在方案通过后第一个学期就开课了。由于燕京、清华和辅仁一样缺乏能够讲授新劳动法的师资,恐怕还是得请余长河或类似的官员上课——余长河至少是并列第一。

据关怀老师回忆,中国人民大学于1950年秋季开学,成立了民法教研室劳动法组,关老师是第一位成员。据赵中孚老师回忆,人大法律系于1951年春季学期首次开设《苏维埃劳动法》课程,由关老师主讲,赵老师辅导。这个时间略晚于辅仁。至于北大、吉大(东北人民大学)及各大政法学院的劳动法课程,则要等到数年后人大培养的第一批劳动法研究生毕业返校开设了。


· 贰 ·

余长河,194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系,被录取为法科研究所经济政策与经济史门研究生。毕业后曾任该系教授,1950年7月经政务院任命为劳动部劳动保险局副局长。其他事迹均难考。一说其曾留学美国。从可检索到的余氏论文来看,1946、1947两年似有发表空白,则留学当为此间,但无确切证据。一说其在十年浩劫中自杀去世。

可以考证的是,余长河是一位优秀的劳动经济学人。他在本科时代即崭露头角,就美日经济问题发表两篇长文。读研期间,余长河受到了严格的学术训练。当时的武汉大学要求研究生定期向导师提交读书报告,节奏大致是每3个月一次。余长河的第一份报告包括《现代经济学之新趋势》约2万字、《德国的劳动政策》约9.5万字。1943年大概是余长河研究生毕业的年份,他在这一年进入高速发表期,3年中发表了至少22篇文章,其中还包括《经济学说:现代经济思潮》这样长达28页的大论文。尤为重要的是,他集中力量研究劳动政策,于1946年出版专著《苏联劳动政策》,同年与马超俊合著《比较劳动政策》。

马超俊是武昌首义的元老,在民国政坛很活跃,曾经主持南京政府的劳动立法起草工作。他很实在地写明,那部70万字的大部头,基本都出自余长河之手,自己只写了结论部分。《比较劳动政策》是少见的涵盖几乎全部主要国家和重要主题的劳动政策研究。近年重刊时,有说该书“阐发的法理具有永不过时和法律文明的永恒性”,虽是溢美之词,却也无损余长河年轻时的勇敢与用功。

余长河在解放时不是党员,但思想进步。自1949年4月16日起,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系教授每周六下午举行演讲,讨论进步话题,首讲即由余长河讲计划经济。渡江战役在一周后即打响,武汉大学于6月10日获得接管。建国初期,劳动部多个业务司局延请教授担任副职,如劳动保险司的陈达是清华社会系教授,劳动争议处理司的漆琪生是复旦大学经济系教授。余长河与他们同批获任,实在情理之中。


· 叁 ·

反右运动开始后,劳动法研究和教学同时遭到了法学和社会学两方面的冲击。余长河未能免俗,写出大批判文章,却不经意间留下了历史的细节。

据他讲,法学界的钱端升和社会学界的王守礼,“甚至说什么劳动立法没有成绩,劳动法不重要,在政法学院中不必开设专门课程。”钱端升当时担任北京政法学院的院长,是新政权认可的旧法人员中的头面人物,他的态度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以今天的标准,钱的说法当然在学术自由的范畴之内,只是得罪人而已,尤其可能刺痛第一个开劳动法课的余长河。

在文章最后,余长河按照时代惯例展开诛心之论:“他们的真正企图是想由资产阶级的所谓‘法律专家’、‘社会学专家’和‘劳动问题专家’如杨玉清、王造时、费孝通、陈达之流来掌握劳动立法大权…”他列举的四个人,杨玉清是巴黎大学法学博士,算“法律专家”;王造时是威斯康星大学的政治学博士,政法不分家,大概也得归入“法律专家”;费孝通自然是“社会学专家”;陈达是任老在清华学习劳动社会学的业师,不愧为“劳动问题专家”。陈达与余长河同批获得新政府延聘,还是没逃过这一劫。

余长河的批判在今天读来近乎黑色幽默。毫不幽默的现实是,任老的清华学长、同为三校劳动组教员的袁方老师,本来与任老搭档讲授劳动法,因为主张恢复社会学而遭批判。任老从此独自执掌教鞭,而劳动法课程也很快被愈演愈烈的“左”倾思潮所淹没。

余长河在反右运动中大概过关了。他的最后3则发表记录都是在《光明日报》。然后就是1966年。


· 肆 ·

动荡结束,百废待兴。北大法律图书馆有“老号”中文书,内劳动法3本:樊澍《劳动法大纲》、李剑华《劳工法论》、马超俊和余长河《比较劳动政策》。借书卡幸存,贾俊玲老师均名列第一,于1979年至1980年借出。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余长河劳动法课上的那位学生田春润,出生于1931年6月25日,毕业后分配到劳动部,一辈子从事劳动保险工作,曾任保险福利司处长。晚年在老干部刊物上写过几篇文字,其中就有对辅仁的回忆,这为本文的考证提供了关键证据。2016年5月11日,田春润去世,享年85岁。人社部的宣传文章写道:

我部退休干部田春润(已故),1952年参加工作,1991年退休,出身不错,历史清白,表现不错,入团顺利,三次写入党申请,到第23年批准,49岁入党。他说,“我犹如一条潺潺细水,缓缓流淌,千回百转,朝着既定的目标奔去,最终汇入了浩瀚无边的大海,融入她的怀抱,实现了组成她的一分子的夙愿”。

(辅仁大学本部旧址)

(武汉大学经济系1940届毕业合影。二排右三为余长河)

(《比较劳动政策》新旧书影)

(余长河大批判文章一角)

新劳动法学的两个组织源头

——中国劳动法学杂考之三

清华、燕京和辅仁三校社会系劳动组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劳动法组是新中国劳动法学的两个主要组织源头。1950年代,两个源头的成员共同建立了中国劳动法学的苏联正统,这是学科诞生的标志。苏联正统的确立分为两个时间上有重叠的步骤:引进苏联劳动法学和完成本土化。

引进的主要方式包括授课和翻译。在人大法律系,据关怀和赵中孚老师回忆,劳动法的授课最初以苏联法为主,之后逐步以中国法置换苏联法。从1949年到1957年,我国大量翻译苏联劳动法著作,仅书籍就超过10种。考虑到初生的劳动法学人力极为有限,这个翻译规模已经是全体动员的结果。翻译力量既包括旧中国留下的通俄文的人才,如任老;也包括人大民法教研室的专职翻译,如康宝田;还包括接受了俄文训练的人大法律系教员和学生,如王益英。翻译出版的组织机构主要是人大和全总,劳动部和法制委员会也有参与。

翻译内容的重点是教学用书。1950年出版了徐步衡选译的教科用书《苏联劳动法》,作者中有亚历克山特洛夫(又译亚历山大洛夫)和柏休斯德尼克(又译巴舍尔斯特尼克),这两个名字成为翻译的高频对象。亚历山大洛夫是苏联官定劳动法教材的作者,人大民法教研室先后翻译了该书1950年版和1954年版,其差别在于是否反映了斯大林去世前后的官方看法;全总后来又组织翻译了他参著的《苏联劳动法规诠释》。巴舍尔斯特尼克是位出身乌克兰的法律专家,他的《苏联劳动立法原理》早在1948年就译介到中国,人大民法教研室翻译了他编写的教学大纲——《苏维埃劳动法大纲》,任老和同事张永懋合译了他的专著《编纂全联盟劳动立法的理论问题》。为了苏联劳动法教学之需,人大民法教研室甚至编辑出版了《苏维埃劳动法课堂讨论计划和习题》。

此外,全总和法制委员会分别组织翻译了苏联加盟共和国俄罗斯的劳动法典,全总翻译了《苏联劳动保护法规常识》,而许多零散的译文发表在劳动部的刊物《劳动》和《劳动译丛》——后者仅存续于1955年至1956年。

本土化的工作几乎从引进开始时就起步了,主要包括教材和论文。教材方面,人大民法教研室和三校劳动法组演化而来的北京劳动学院劳经系,都油印了自编的中国劳动法教材。人大培养的首批劳动法研究生回到派出院校任教后,有些也自编油印教材,例如东北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李芳志老师的自编教材就留传了下来。这一时期的研究工作不多,论文数量很少。代表者如关怀老师在其论文集中收录了7篇改开前发表的论文,他应该是当时的高产作者。

后来,三校劳动组合并为劳动专修科,先在央财,后迁人大,再建立北京劳动干校,中经北京劳动学院、北京经济学院,演化为今天的首经贸劳经院。人大法律系则发展为法学院。两个组织源头时有交流,早年如龚建礼老师从人大毕业后到北京经济学院任教,近年如范围老师从人大毕业后到首经贸劳经院任教。

人大劳动法组的早期成员,关怀老师于2014年去世,郭寿康老师于2015年去世,李景森和赵中孚老师于2022年去世,王益英老师也于2023年初去世。三校劳动组里走出来的劳动法教员,袁方老师后来曾执掌北大社会学系,于2000年去世;任扶善老师则于2022年底去世。老师们大概真的不在了,我想要好好地、认真地、用力地记住他们。

(王益英老师译文)

(1950年代末人大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教师合影。前排右四为关怀、右五为龚建礼;二排右二为郭寿康;三排右一为赵中孚)

(改革开放以后的某次学术活动。右二为任扶善,右三为袁方)

2023.1.19-29 写于北京寓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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