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好故事】为了救助被害人家属,池州检察官们可给力了
司法救助暖民心 鲜红锦旗表谢意
法律无情么?
是的,它无情,因为你不够了解它
司法无情么?
是的,它无情,因为你没看到背后的它
检察官高冷么?
是的,他高冷,因为你没看到背后的他们
这不,池检君为各位播报一条消息
给大家送!温!暖!
先上几张图
“这真是雪中送炭啊,感谢市检察院的各位检察官,谢谢你们为我们解决生活困难!”近日,在池州市检察院检务工作区检察长接待室,检察长徐华兵为该院曾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发放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勉励两位受助未成年人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负担,早日走出阴影,努力完成学业。
图为司法救助申请人向池州市检察院赠送锦旗并与检察官合影
感激之情难以言表的被害人家属向池州市检察院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真情真意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十四个金色字赫然入眼,它是群众对池州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是全市检察机关推广打造“温暖控申”品牌以来良好社会效果的缩影。
2016年8月18日晚,被害人周某因家庭纠纷被其前夫钱某杀害。周某和钱某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刚考上大学,小女儿读初一。一夜之间,两姐妹顿失所依,无人照顾,生活极其困难。同年12月,案件移送池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处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涉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主动联系她们,告知可向本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并积极协调联系控申处办理司法救助。
受案后,池州市检察院控申处依法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指派专人负责,并联合市检察院公诉处、青阳县检察院公诉科,多次赴被害人家属所在地——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开展走访,实地了解两名未成年人的生活情况、思想状态,为实施精准救助提供客观真实的申请报告。
图为池州市检察院检务工作区
为最大限度争取救助金,池州市检察院积极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案情以及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主动加强与未成年人所在的青阳县陵阳镇党委、政府、司法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渠道、多层次开展联合救助,切实为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
图为池州市检察院公诉、控申部门检察官到陵阳镇政府走访,与被害人家属交流
图为司法救助申请人签字领取司法救助金
在承办检察官的积极救助下,被害人家属最终获得司法救助金4万元,这也是近年来池州检察机关所办理司法救助案中数额最高的一例。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这起司法救助案比较特殊,案发后,两名未成年人实际上成了孤儿,又处于求学阶段,生活非常困难。为了最大程度帮到她们,除了司法救助本身,我们池州市检察院还通过开展完善思想疏导,帮助争取各种政府救助、社会救助等方式,汇聚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帮她们度过难关,让孩子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和全社会的关爱,勇敢坚强地生活下去。” 池州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章敉平如是说。
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都注重体现人文关怀,今年以来,池州检察机关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为主线,在全市积极推广打造“温暖控申”品牌,创新机制举措,传递检察机关办案的速度、力度与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为让大家更了解检察机关的国家司法救助,下面池检君再普及一些知识。
⊙什么是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
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 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七、检察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 如何申请司法救助?
救助申请由救助申请人向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提出,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救助申请应当由救助申请人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提出。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来源 /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编辑 / 张道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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