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8期>难以撤销的婚姻登记 | 办案故事第三季⑦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由检察官讲述2022年以来通过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案例故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安徽检察新媒体“办案故事第三季”专栏今日播出第七期,讲述肥东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破解案件僵局,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精神,用真心真情为人民服务的检察故事。
讲述人:肥东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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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故事
案情简介:被人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因行政机关无法定撤销权而无法撤销,肥东县检察院根据《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该起案件线索展开调查。
依据调查结果,办案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该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书。最终,该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意见,并于2022年10月作出撤销该起婚姻登记的决定。
感情破裂,离婚后却发现名下竟还有一桩婚事!素未谋面,被冒名的婚姻登记又为何难以撤销……
相关单位究竟是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这一切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问题?本期故事就和这条难以撤销的婚姻登记有关。
2009年2月,湖北的陈女士同其丈夫翟某某在湖北省武穴市某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21年7月,陈女士与其丈夫翟某某感情破裂经湖北省某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但就在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后,陈女士发现自己名下竟还有一条2009年7月肥东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记录。
怀揣着疑问,陈女士从湖北省赶到肥东县,向肥东县民政局核实该登记并申请撤销,但因属于第三人冒用陈女士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肥东县民政局以行政机关无法定撤销权驳回了其申请。
收到这样的回复,陈女士情绪越发焦虑,自己从未到肥东县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记录上的“丈夫”也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这个荒唐的婚姻记录难道就要留一辈子吗?
2022年9月,陈女士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坏消息再度传来。肥东县人民法院表示,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发生在2009年,距今已有十余年,早已超过了5年起诉期限,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应作裁定驳回起诉处理,事情再次陷入僵局。
为寻求更妥善的解决方案,肥东县民政局依照《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将该起案件线索移送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立即成立办案组展开调查。
为解决陈女士的烦恼、切实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办案组下定决心要查明案件事实,实质性化解该起案件的行政争议。
办案组决定走访调查陈女生婚姻登记中的“丈夫”陆某某。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第三人刘某某为实施婚姻诈骗,在2009年7月27日冒用陈女士的身份信息与安徽的陆某某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次日,刘某某借口到合肥买金项链后便音信全无。安徽的陆某某在找到介绍人退回部分损失后,因为暂无结婚打算,所以对该婚姻登记置之不理。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民政局没有法定撤销权,通过法院行政诉讼又过了五年起诉期限。那么这个案件的突破口又在哪里呢?办案组成员陷入了深思。
一筹莫展之际,我们想到是不是可以从行骗的刘某某身上找到突破口。但这个刘某某现在又在哪里呢?经办案组深入排查发现,刘某某冒用陈女士身份信息实施婚姻诈骗已被湖北省某法院判决认定为诈骗罪。至此,案件出现了转机,迎来了希望的曙光。
我们立即联系了已经回到湖北的陈女士及其委托代理人周某某,要求协助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湖北省某法院2012年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我们终于找到了陈女士系被第三人刘某某冒用身份信息与安徽的陆某某在肥东县办理结婚登记的案件线索。
冒名顶替婚姻登记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婚姻登记秩序。办案组立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肥东县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最终肥东县民政局采纳了我院的检察建议意见,于2022年10月作出撤销该起婚姻登记的决定, 陈女士也主动向肥东县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撤回了对肥东县民政局提起的行政之诉。
那天我第一次看到陈女士露出笑容,她激动地握住我们的手表示感谢。当时她笑得格外轻松,阳光也格外灿烂。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肩负“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光荣使命,捍卫公平正义,坚持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用真心真情为人民服务,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精神,不负新时代赋予检察人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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