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注意!这些人员,工资上调!

缙云发布 2024-04-23

最新消息

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丽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21〕21号)同时废止。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据了解,最低工资的主要目的是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并不是普惠式的人人增加工资。此次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10元,提高了170元,其中包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提高了2元。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最低工资影响生活的方面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失业保险金、试用期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报酬、政府公益性岗位工资等。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带来哪些影响?

1.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

2.失业保险金。根据2022年修订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90%。

3.试用期工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停工、停产、歇业报酬。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End>

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在看”的,会慢慢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看到我们发布的权威信息,请将“缙云发布”加为星标,每次看完后别忘记点下“赞”“在看”



大家都在看

➤ 王正飞在调研县交通运输局时强调:锚定交通“先行官”定位 奋力加快高质量交通强县建设

➤ 王益在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强调:对标找差 分类施策 系统发力 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王正飞讲话 童晓彬主持

➤ 最新!缙云事业单位招聘48人!


信息来源:丽水网

编辑:徐肖晓

编审:虞萧逍

监制:刘斌

点小花花,让大家知道你“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