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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通报5起疫情防控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浙江新闻 2020-02-0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坚守岗位、共克时艰,经受住了抗疫斗争的考验。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缺失,不担当、不作为,对上级工作部署敷衍塞责、阳奉阴违,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严重隐患,必须予以严肃查处。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省纪委省监委专门发出通报,对近期各地查处的5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典型问题予以公开。现将5起问题通报如下: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榆樟杨村党支部委员陈六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1月23日和25日,溪口镇党委两次通知要求取消村集体性活动和文化礼堂一切活动,陈六益在负责管理村文化礼堂期间,不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决定,不仅同意村民在文化礼堂内开展聚众唱歌、打乒乓球等活动,且本人携妻子共同参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30日,陈六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榆樟杨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平阳县怀溪镇组织委员张加海、党群办干事兰盛达管理留观人员不力问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1月26日晚,兰盛达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内负责怀溪镇留观人员的管理工作。期间,兰盛达未尽管理责任,放任其中4名留观人员聚集活动,直至1月29日被督查发现,造成重大安全风险。1月30日,兰盛达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分管领导张加海因负领导责任,受到诫勉处理。


桐乡市梧桐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陆炎伟,莲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瑞英,居委会主任许丽华等3人履职不力,造成患者漏管、失管问题。1月21日、23日,梧桐街道两次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杨瑞英、许丽华对上级部署不重视、排摸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1名从武汉回到桐乡的患者漏管、失管,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隐患。陆炎伟作为莲花社区联系领导,未认真了解莲花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也未督促指导莲花社区抓好排摸工作,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和采取补救措施。1月28日,陆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瑞英、许丽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海市沿江镇上岙村村委会委员、文书张里根隐瞒儿子武汉返乡信息问题。张里根儿子于1月15日从武汉返乡,居住在椒江区。1月22日,其子回临海市沿江镇上岙村与父母一起居住。在上岙村多次召开村两委会议,布置疫情防控、人员排查工作后,张里根故意隐瞒儿子从疫情爆发地武汉返乡的事实,存在失职行为。1月30日,张里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温岭市城南镇沙岙村党支部书记张夏友隐瞒多名亲属武汉返乡信息问题。张夏友故意隐瞒儿子、儿媳妇、孙女、孙子从疫情暴发地武汉返乡的事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1月26日,张夏友被免去沙岙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待隔离解除后再给予党纪处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十分紧要、决定全局的关键阶段。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更加坚定有力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继续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最严作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守阵地,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命令,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岗到人,不留死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铁一般的担当、严明铁一般的纪律,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守纪律、不能担当、失职渎职、挪用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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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记者 王璐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周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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