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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阳性冻龙虾,浙江两地发布通告

浙江新闻 2021-10-07

1月21日,温州苍南、龙港两地分别发布通告,对“有外省被检测出核酸阳性的冻龙虾同批次产品流入”一事,通报排查结果。


苍南



关于苍南县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结果的通告


2021年1月20日晚上17时许,苍南县接上级“物防”专班通报,要求协查有关进口冻龙虾从外地流入苍南情况。接报后,苍南县高度重视,连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市监、卫健、公安、灵溪镇、钱库镇等单位迅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调查处置工作。截止21日上午9时,共采集环境、食品等样本95份、相关接触人员标本133份。所有样本、标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苍南县防控办提醒广大市民,临近春节购物高峰,请科学选购进口冷冻食品,切勿购买、食用来历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进口冷冻食品的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防控工作。


苍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龙港



关于龙港市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结果的通告


1月20日晚7时,接上级通知,在外省被检测出核酸阳性的印度冻龙虾的同批次产品流入龙港市。龙港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封存该批次冷冻产品,对冷链区域实施全封闭管理,对相关经营场所进行环境消杀。同时,对该批次产品、储存销售环境、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疫情期间尽量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认准“浙冷链溯源码”,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45举报。各类餐饮、酒店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不得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关于春节防控,宁波、温州提出最新要求
1月21日,浙江宁波、温州分别发布细则,对疫情防控作出新要求。


宁波


1月21日,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从严从紧管好各类“小门”的通知》,就进一步从严从紧管好各类“小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自“小门”管控主体责任,建立“小门”管控工作专班,切实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从严从紧管好“自家人”“外来人”。全市交通、商务、市场监管、公安、文广旅游、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司法、民宗等行业部门必须严格落实主管责任,指导督促条线行业单位、重点场所全面落实“小门”管控要求。各地必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推动辖区内各类“小门”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个人必须落实自我管理责任,积极参与“小门”管控工作,服从配合各项“小门”管控措施。
二、进一步落实管控措施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加强“小门”值班值守力量,全面落实“亮(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管控措施。实施进入人员分类管理,对持“健康码(甬行码)”绿码人员,在经测量体温正常并规范佩戴口罩的前提下允许进入;对持红码、黄码人员,拒绝其进入,并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和卫生健康、公安部门,迅速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做好处置工作;对经测量体温超过37.3℃或无正当理由不戴口罩的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入境、外地返乡等重点人员的动态排查,开放式小区和农村散居地区要依托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开展重点人员滚动排查和管控处置工作。


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会展、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要采取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有效控制人员进入规模,其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医院、学校(包括线下培训机构)要在严格执行所有进入人员“亮(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措施的基础上,按照“非必要不进入”原则,尽量减少人员进入数量,其中学校(包括线下培训机构)要对外来人员进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养老机构暂停家属进入探视,原则上不接收新入住人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要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强化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管理。


同时,随着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和防控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调整或升格“小门”管控措施。
三、进一步抓实督导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定期对各类“小门”管控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市疫情管控组将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不定期对守“小门”情况实地暗访检查。对因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温州


1月21日下午,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最新防控举措。其中:



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第一类人员,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第二类人员,对新排查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要作为高风险人群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第三类人员,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除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区域)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硬管控。不具备居家硬管控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硬管控的第1天、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落实入境人员疫情防控


对在市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入境人员,回温后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并继续实施7天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不具备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居家硬管控(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非法入境人员,一经发现,由发现地所在的县(市、区)政府落实“14+7+7”健康管理。除疫情防控措施外,其非法入境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强化农村地区企业、学校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学校、幼儿园、文化室、养老院、风景区、民宿、餐馆、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从1月28日开始,返乡人员(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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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发布、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王艳琼 编辑 林如珏,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钱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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