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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鹅”退货双标事件,中消协回应!

浙江新闻 2022-01-16


近日,有关“加拿大鹅”的消费维权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面对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外观可见质量问题,消费者先是遭遇“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更换条款”,后又因被要求出具质量检测证明而陷入维权僵局。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上述经营者对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主张权利设置各类不合理条款门槛,涉嫌违背相关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认为,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心怀责任担当,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把赢得消费者信赖作为企业发展、品牌长青的首要考量。


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它不仅应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声明中,更应落实到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若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将失去消费者信任、被市场所抛弃。


放心消费、美好生活是消费者的必然追求,良好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中消协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主动监督,拒绝盲目品牌崇拜和炫耀性、攀比式消费,面对经营者的傲慢与偏见要敢于说不,遇到消费侵权行为要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为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出一份力,做会消费、善维权、有担当的新时代消费者。


此前报道加拿大鹅规定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上海市消保委约谈


近日

贾女士花费11400元在上海国金中心

“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羽绒服

事后贾女士发现衣服上出现了

商标绣错、缝线粗糙等质量问题

但“更换条款”上一句

“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

均不得退款”

硬生生堵住了她的维权路

此事被曝光后

加拿大鹅退换货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21年12月1日上午

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

加拿大鹅(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派外部律师、高级客户体验经理

和国金门店店长参加了本次约谈会



约谈反映加拿大鹅参会人员

对专门店“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并不了解

参会人员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

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

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

在12月2号中午前

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

另在约谈中上海市消保委询问了

中国大陆以外区域加拿大鹅专门店

退换货条款是否与中国大陆相一致

加拿大鹅参会人员表示不知道

加拿大鹅参会人员也确认了在加拿大鹅

官网上30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

并表示该条款不适用于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据悉,在约谈会前

加拿大鹅发布声明称

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

可以退货退款



加拿大鹅表示

专门店售出的每一件产品

在交付前均由受过专业训练的销售人员

进行质量检查,并需由顾客现场确认

产品在交付后,若出现质量问题

符合加拿大鹅保修政策的

可以享有终身材料和工艺保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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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zjnewsapp)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我要投诉-周到上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薛妍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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