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发布公告:全市将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
记者从舟山市疫情防控办了解到,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排查潜在风险,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重点人员和学校核酸检测要求按照原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6月3日零时起,居民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须凭7天内核酸采样或检测结果证明,扫“场所码”核验后进入、乘坐。请广大市民朋友按需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7天内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场所码”扫码后核酸检测标签将置“灰标”。这些措施或将会给您的生活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二、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范围
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主要包括:
1.各类公共场所: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专业市场、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校外培训机构、影剧院、浴场、美容院、足浴店、KTV、歌舞厅、酒吧、网吧、棋牌室、桌游室、游艺厅等(除医疗机构外,下列场所需扫“场所码”进入,点击链接,查看详情);2.各类交通场站:长途汽车站、水路客运码头等;3.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
其中,市外来(返)舟人员进入旅游景区、机场、宾馆、酒店、民宿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行程卡”无舟山市外行程轨迹的人员可凭7天内核酸采样或检测结果证明进入)。
三、特殊情况处理措施
1.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可凭7天内核酸采样纸质证明(由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发放)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48小时内不建议参与核酸检测,可凭72小时内接种证明进入公共场所;
3.对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居民和3周岁以下婴幼儿等不方便自行参加核酸检测的人群,其共同居住人务必参加核酸检测。未参加检测的特殊人群出行时,同行人须持有规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采样或检测结果证明。
附:全市238个免费核酸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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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日报记者 郑元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薛妍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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