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碾身亡,车方被判无责,父母告上法庭索赔20万!
有这么一句歌词
你应该在车里,不应该在车底...
2017年12月
东莞一名15岁男孩
就因躺卧货车底下,不幸被碾身亡
结果还被交警认定是男孩故意制造车祸
男孩父母不服
将司机等人告上了法庭索赔20万
最终,车方被判无须担责
事故确实是男孩故意造成的
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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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6日下午16时50分许,司机李先生驾驶一辆货车行驶至红绿灯路口停车等待绿灯放行时,时年15岁的男孩小包跨越护栏,钻进该车车底躺在右后轮下。货车在绿灯放行起步时,感觉到货车一阵颠簸,随即李先生下车查看,发现货车碾压了小包身体。
事发后,小包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用去医疗费9000多元。该款全部由车主支付。
交警部门经调查,货车司机在事发时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血液中未检出乙醇。经鉴定,货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结合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等证据,交警部门认定,小包主动跨越护栏躺在车轮下,属于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货车司机不负事故责任。
2018年5月30日,小包父母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货车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多项费用合计20万多元。
庭审中,车方认为小包的举动并非正常行为,其父母称小包不懂交通规则才出现该行为是违背常识的。车方表示小包的离去值得同情,但同情不能逾越现行的法律规则认定,否则这个社会公平的价值观没办法体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故是小包故意造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判决驳回了小包父母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下达后,小包父母没有上诉。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图片来源:网络 ▲
主审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三庭温建伟法官对本案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
1、小包父母提出,小包不懂城镇的交通规则。为何法院认定系小包故意造成本案事故?
答:经查,小包于2017年1月已跟随其父亲到深圳生活。事发前,小包在事故红绿灯附近徘徊半个小时,其间有多次通过路口的机会,最终选择在案涉货车即将启动时躺卧在其车轮下,其主观故意明显。小包作为年满15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其行为的后果应有充分认知。故法院认定系小包故意造成本交通事故。
2、小包父母认为,货车司机在车辆启动前,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小包躺卧在车轮下,存在过错。法院为何对此没有采纳?
答:事故路段为单向行驶机动车道,最右侧有护栏隔离行人,红绿灯前方即为斑马线。小包父母主张货车司机应在车辆启动前查看后视镜并发现小包躺卧在其车轮下,已经超出司机的合理注意义务范围,且并未有证据证明司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故法院认定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划分准确,货车司机不承担事故责任。
图片来源:网络 ▲
虽然孩子的离去值得同情
但同情不能逾越现行法律规则认定
孩子不走斑马线、跨越护栏
钻车底过马路是这场事故最主要的原因
希望家长们引以为戒
把这些道路安全的相关知识教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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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是儿童最基本的出行方式,在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下更要懂得步行出行的交通规则和要求。步行安全可以概括为“5要+5不要”:
五要
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走路时要集中精力,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要走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要认识交通标志。
五不要
不要在道路上踢球、玩滑板,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翻越护栏,不要随意横过马路,不要扒车、追车、抛物击车等。
警惕盲区
相关数据显示,发生事故率较高的三个汽车儿童盲区有三个:车头正前方、车前侧靠近大灯的位置、车后方。
由于儿童没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因此,儿童盲区造成的交通事故多是因为司机疏忽、家长大意。
蜀黍提醒:
在车多人多的场合,请家长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司机在上车前养成主动观察,绕车转一圈,并对车辆周边做好观察的好习惯;
倒车和车辆起步时,一定要慢速行驶;
家长应有意识地向孩子灌输安全知识,要从小教会孩子如何主动躲避车辆带来的危险,提醒孩子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更不要在汽车附近玩耍,包括车辆转弯的轨迹上,教会孩子看倒车灯。
公安部每日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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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佳慧
校核:梁泽宏、葛青
部分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东莞交警、深圳交警、东莞时间网